秦
首都 咸陽
君主
-開國君主
-滅亡君主 共3位
秦始皇
贏子嬰
成立 (掃滅六國完畢)
(前221年)
滅亡 (陳勝、吳廣起義)
(前206年)
秦朝(前221年—前206年),是由戰國時代後期的秦國發展起來的統一大國,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多民族的統一的中央集權制封建帝國,秦王嬴政自稱始皇帝,中國從此進入了長達2000多年的封建社會。秦朝從建立到滅亡,只有十五年。
掃滅六國
秦王政一十五年(前230年),內史騰率兵滅韓國,俘韓王安,所得韓地置潁川郡,韓亡。
秦王政一十七年(前228年),秦軍攻入趙國國都邯鄲,趙王遷被迫降秦,趙破。
秦王政一十八年(前227年),燕國太子丹派荊軻刺殺秦王未遂,秦王立即派王翦領兵攻燕。
秦王政一十九年(前226年),王翦攻破燕都薊,燕王殺太子丹求和,燕破。
秦王政二十年(前225年),王賁率領六十萬大軍攻打魏國,包圍魏都大梁,引黃河鴻溝水灌大梁,三個月後大梁城破,魏王假投降,魏亡。
秦王政二十一年(前224年),王翦率領十萬大軍攻打楚國,屯兵練武、堅壁不戰、以逸待勞。一年後,楚軍斗志渙散、糧草不足,遂從前線撤軍。王翦乘機追擊,消滅楚軍主力,佔領楚都壽春,俘虜楚王負芻。王翦又率軍渡過長江,平定了江南,滅越國置會稽郡。楚亡。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王賁打下遼東,俘燕王喜;接著打下代城,俘代王嘉。燕、趙徹底滅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王賁率軍南下攻打齊國,齊王建投降,齊亡。
至此秦滅六國,一統天下。
秦始皇嬴政嬴政統一中國後,遂自稱「功高三皇,德高五帝」,創建皇帝尊號,自稱始皇帝。嬴政認為諡號乃是「子論父,臣論君」,大為不妥而廢除之,而改用計數方式的世數尊號,自稱始皇帝,宣佈子孫稱二世、三世,以至萬世,代代承襲。秦始皇規定皇帝自稱朕,命改為制,令改為詔。「皇帝」尊號,「朕」御用自稱等皆源自秦朝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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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統治權
秦始皇實行了一系列加強中央集權,鞏固國家統一的措施。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大臣只有參政議事權,無決策權;中央實行三公九卿制,「三公」即是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分掌行政、監察和軍事;地方實行郡縣制,分天下為三十六郡,統一度量衡、貨幣、文字;全國修建驛道,興建水利,築靈渠;遷萬姓充屯邊地,謫判罪犯戍守邊防;在戰國諸國所建長城的基礎上修建萬里長城,以防匈奴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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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滅亡
秦始皇死後,趙高勾結胡亥與李斯,偽造遺詔立胡亥為帝,並賜秦始皇長子扶蘇死。秦二世胡亥昏庸,沒有秦始皇對各地反抗力量的駕馭力。二世元年(前209)七月,陳勝、吳廣因可判死罪的失職而領導民工起義。反秦鬥爭隨後由項羽與劉邦分別領導,西入關中攻秦。這時趙高殺丞相李斯,殺二世,立始皇孫子嬰為秦王。公元前207年,項羽大破秦軍,巨鹿一戰,秦軍被殲滅殆盡。公元前206年劉邦入關,子嬰出城降,秦朝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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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版圖疆域和政區
秦朝極盛時地圖秦始皇滅六國,統一了中國,使得中國的版圖到達長江流域以南的地帶。接著由於開拓南越,使中國的版圖包括了兩廣,以至擴張到今天越南北部一帶,使得秦帝國(中國)成為了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帝國。這時的秦帝國(中國)的版圖疆域甚至比亞歷山大希臘帝國還要大,更是遠超過波斯帝國,亞述帝國,巴比倫帝國以及埃及王國等。
秦朝沒有採用分封制,而是採用郡縣制,最初將全國分為三十六個郡,後來增至四十六個。部分郡大體位置如下圖:
遼東郡、九原郡、雲中郡、遼西郡、上郡、太原郡、巨鹿郡、膠東郡、邯鄲郡、琅邪郡、北地郡、東海郡、隴西郡、咸陽、南陽郡、漢中郡、九江郡、會稽郡、南郡、衡山郡、蜀郡、巴郡、黔中郡、長沙郡、閩中郡、南海郡、桂林郡、象郡、右北平郡、漁陽郡、廣陽郡、上谷郡、代郡、雁門郡、常山郡、濟北郡、臨淄郡、河東郡、河內郡、東郡、薛郡、三川郡、碭郡、穎川郡、陳郡、泗水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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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吏制度
可參見秦朝官制。
中央官制
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九卿:衛尉(皇宮保衛)、郎中令(警衛)、太僕(宮廷車馬)、廷尉(司法)、典客(外交)、奉常(宗廟禮儀)、宗正(皇室內部事務)、少府(山河湖海稅收和製造業)、治粟內史(財政稅收)
御使大夫:掌圖籍章奏,監察、彈劾百官,輔佐丞相處理事務
地方官制
郡:郡守
郡尉
監察使
縣:縣令
縣尉
鄉:三老
游徼
嗇夫(小鄉)
有秩(大鄉)
亭:亭長
里: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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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狀況
商鞅變法以後,秦國的經濟體制就全面轉入「耕戰」。即重視農業生產和對外戰爭,以農業生產支持對外戰爭,以軍功授爵賜予土地。同時由國家法令具體指導農業生產。但統一全國後類似的制度似乎並未取得顯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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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秦的社會組織相當嚴密,商鞅變法建立了「什伍連坐制」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凡民有二男勞力以上的都必須分居,獨立編戶,同時按軍事組織把全國吏民編製起來,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不准擅自遷居,相互監督,相互檢舉,若不揭發,十家連坐。這種嚴苛的法律把農民牢牢束縛在土地上,國家直接控制了全國的勞動力,保證了賦稅收入。統一後秦國將此推廣至全國。類似的制度一直到清朝滅亡後,中華民國時期仍被當局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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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與科學
一般認為,戰國時期的秦國文化落後於山東六國,有「秦,虎狼也」的說法。
秦國統一中國後,採取了一系列措施鞏固其統治,其中包括著名的「書同文」,即將戰國時期各國使用的不同的書寫體統一為後世所稱的小篆,相傳該字體為秦國丞相李斯發明。
公元前213年,博士齊人淳於越在一次朝廷會議上提出恢復周朝的分封制,丞相李斯反對,並提出措施:「……天下敢有藏《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葯卜筮種樹之書。若有學(法令)[者],以更為師」。秦始皇採納之,下令各郡、縣立即查禁所有《詩》、《書》和諸子百家的書籍,30天內全部焚燒。此即「焚書」。
次年,方士盧生等人求仙再次不得,懼怕處罰而出逃,又有方士儒生議論朝政。秦始皇大怒,下令搜捕咸陽城內的方士儒生,後來的審問過程中,方士儒生互相告發,共有460余人受到株連,秦始皇下令將此460余人全部坑殺。此即「坑儒」。此後又發生了兩次坑儒事件。
「焚書坑儒」是對中國文化的一次摧殘。大批珍貴文獻從此失傳,更開國家政權對知識分子的迫害之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