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首都 初為南京,
成祖遷都北京,至明亡
君主
-開國君主
-亡國君主 共16位
朱元璋
朱由檢
成立 1368年
滅亡 1644年
明朝,中國朝代名。公元1368年由朱元璋(太祖)建立,是中國歷史上一個漢族所建的朝代。初定都南京,成祖(朱棣)時遷都北京。
明朝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比較重要的朝代,初年國力比較強盛,後來國力逐漸衰落,尤其到了後期社會矛盾尖銳,甚至激起大規模的農民起義。公元1644年,李自成攻佔北京,崇禎帝自縊,明朝滅亡。但後來南明政權又延續了十多年,直到最後被清朝消滅。
明朝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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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末期
元朝末期,朝政腐敗,國庫也日漸空虛。為了彌補財政虧空,元政府除了加重賦稅以外,還發行新鈔「至正寶鈔」並大量印製,致使嚴重的通貨膨脹,導致民不聊生。至正十一年(1351年),元政府徵調農民和兵士十幾萬人治理黃河水患。黃河兩岸農民本已飽受災荒之苦,在治河工地上又橫遭監工的鞭打,被剋扣口糧,非常憤怒。於是,「治河」和「變鈔」就成為農民起義的導火線,導致紅巾軍起義的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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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建立
至正十一年(1351年)5月,農民起義爆發。次年,郭子興聚眾起義,攻佔濠州(今安徽鳳陽)。不久,貧苦農民出身的安徽鳳陽人朱元璋投奔郭子興,屢立戰功,得到郭子興的器重和信任。至正十四年(1354年)郭子興病死,朱元璋執掌該部的領導權。至正十六年(1356年),朱元璋率兵佔領集慶(今江蘇南京),改名為應天府,然後攻下周圍一些軍事要地,獲得了一塊立足的基地。此時的朱元璋「地狹糧少」「孤軍獨守」,遠不及其他起義軍勢力,處境十分艱難。朱元璋採納了謀士朱升「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的建議,經過幾年努力,朱元璋軍事和經濟實力迅速壯大。朱元璋先後於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滅陳友諒,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滅張士誠,降割據浙江沿海的方國珍。1368年正月,朱元璋在應天稱帝,建立了明朝,同年攻佔大都(今北京),元朝滅亡。
明朝建立後,朱元璋一方面減輕農民負擔,恢復社會的經濟生產;一方面懲治貪污的官吏,即使是皇親國戚,開國功臣也不手軟。又分封皇子鎮守各地,他死後皇太孫朱允炆繼位,朱元璋第四子燕王朱棣發動靖難之役,奪取皇位,是為明成祖。朱棣興建了北京城,於1421年遷都北京。其間還派鄭和七下西洋;又編纂《永樂大典》。成祖之後,又有仁宣之治。
1435年,不滿9歲的明英宗繼位,崇信宦官王振。結果導致1449年的土木之變,皇帝被瓦剌俘虜。但是在於謙的率領下,明廷另立明景帝,並發動全國軍民抗戰,打退了入侵的瓦剌軍,明朝一度復興。明孝宗弘治年間是明朝政治最為清明的時期,這位皇帝勤勉而不專制,信任大臣,內閣權力大為上升。
到了嘉靖皇帝,他信奉道教,不理朝政,大臣嚴嵩把持朝綱,致使政治腐敗,財政出現危機,以至海瑞稱「嘉靖嘉靖,家家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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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年代
萬曆初年,神宗得到內閣首輔張居正的鼎力輔佐。在內政方面,提出了「尊主權,課吏職,行賞罰,一號令」,推行考成法,裁撤政府機構中的冗官冗員,整頓郵傳和銓政。經濟上,清丈全國土地,抑制豪強地主,改革賦役制度,推行一條鞭法,減輕農民負擔。軍事上,加強武備整頓,平定西南騷亂,重用抗倭名將戚繼光總理薊、昌、保三鎮練兵,使邊境安然。萬曆初年呈現出明代中葉以來最好形勢。
張居正逝世之後,中興之象消失,明朝從此走上了衰敗之路。
神宗是個貪婪的君主,大肆侵佔土地,搜刮民財。神宗又廢除考成法,形成了皇帝黷貨、臣下貪污、黨爭激烈的狀況。
明末三案、魏忠賢專權、李自成起義都導致了明朝的衰落。
神宗的腐敗招致國庫空虛,邊關危機。這一時期,位於東北的後金的崛起,形成了與明王朝相對立的地方政權。此時的明王朝民不聊生,階級矛盾激化,明王朝滅亡的危機已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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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滅亡
明朝後期,統治腐朽。宦官魏忠賢專攬朝政,迫害異己、鎮壓人民。統治者不斷加重對人民的剝削,加上連年的災荒,人民處在水深火熱之中。1628年,戰爭在陝北爆發,湧現了高迎祥、李自成、張獻忠等幾十支起義軍。李自成提出「均田免糧」口號,深得農民擁護。1644年(崇禎十七年),李自成攻佔西安,建立大順政權。同年三月,占北京,崇禎皇帝在景山自縊身亡,主宰中國的明朝至此滅亡。之後清兵入關,並打敗李自成的大順政權,進入北京。在北方,原明朝殘餘勢力大多投降清朝或與清朝合作共同對抗起義軍;而在南方,忠於明朝的各種勢力建立了數個流亡政權,史稱「南明」,在隨後的20年間被清朝逐一消滅。
疆域和政區
明朝的最大疆域範圍明朝的疆域雖不及元朝,但在明朝前期極盛時,北控內蒙古,西到新疆東部,東北控制了女真地區,西南方管轄雲南、貴州,南方建立了交郡。明朝在少數民族地區實行羈縻衛所制度和土司、土官制度。
直隸:京師、南京
布政使司(省):山東、山西、河南、 陝西、四川、江西、湖廣、浙江、福建、廣東、廣西
都指揮使司:奴兒干都指揮使司(統管黑龍江流域——西起阿嫩河、東至庫頁島,北達烏第河,南瀕日本海的廣大地區),1409年建立,共持續25年,後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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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吏制度中央官制:
六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
五軍都督府:中軍都督府、前軍都督府、後軍都督府、左軍都督府、右軍都督府
御史台
地方官制
承宣佈政司
提刑按察司
都指揮使司
明朝設有特務機構監視大臣的言行。太祖有錦衣衛,成祖設東廠,憲宗設西廠,武宗有內行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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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制度
明代早期軍隊的來源,有諸將原有之兵,即所謂從徵,有元兵及群雄兵歸附的,有獲罪而謫發的,而最主要的來源則是籍選,亦即垛集軍,是由戶籍中抽丁而來。除此之外尚有簡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此外,明朝中期以後又有強使民為軍的方式,不過都屬於少數,整體而言,衛所制仍然是最主要的軍制。
衛所制為在全國各地軍事要地設立衛所註軍,衛有軍隊五千六百人,其下依序有千戶所、百戶所、總旗及小旗等單位,各衛所都隸屬於五軍都督府,亦隸屬於兵部,有事從徵調發,無事則還歸衛所。
軍隊來源為世襲的軍戶,由每戶派一人為正丁至衛所當兵,軍人在衛所中輪流戊守以及屯田,屯田所得以供給軍隊及將官等所需。其目標在養兵而不耗國家財力,但明宣宗以後漸無法維持,軍人生活水準及社會地位日漸低下,逃兵也逐漸增加,軍備因此逐漸廢馳。
因此在嘉靖年間,在應付倭寇之亂時,將領戚繼光在浙江地區採用招募民兵加以訓練的方式,來取不堪的衛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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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
明朝初年,因為明初的朝貢貿易厚往薄來,造成許多日本人冒充朝貢使者到明朝這裡來騙錢。日本實際上是處於割據狀態,沒有統一的中央政權,很多到中國來冒充朝貢使者的日本人沒有日本政府的管轄,朝貢完了以後他們滯留在中國沿海搶劫。這是明初的倭寇。為防止倭寇朱元璋就頒佈了海禁政策。
明成祖即位後,在永樂年間,著名的的航海家三寶太監鄭和曾率遠洋船隊七下西洋,最遠到達非洲東海岸,加強了明王朝同世界各國的經濟政治上的往來,為中國走向世界做出了貢獻,體現了永樂時明王朝的鼎盛。明成祖之後,其子朱高熾繼位,也就是明仁宗。他聽從朝中一些大臣的意見,認為下西洋過於浪費,收效不大,宣佈停止下西洋的活動。不到一年,仁宗病,宣宗朱瞻繼位,改年號宣德。宣德五年(1431年)閏十二月初六日,派鄭和第七次也是最後一次下西洋。到了明憲宗年間,曾有太監向憲宗提議再次下西洋,於是皇帝下詔到兵部索要鄭和出使的海圖等資料。但由於劉大夏等官員認為下西洋為一大弊政,有害無益,因此將當年鄭和出海地圖等資料藏匿起來,兵部尚書項忠命吏入庫搜索無果,再次下西洋一事於是作罷。後來倭寇橫行,明朝加大了禁海的力度,直到明朝中後期,倭寇逐漸平息,才重新開放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