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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部
  
  对鹰简单地言及喜欢与否,已近于亵渎。仔细分析我们的情感,更多的是敬畏,正像面对伟人自然涌起的无言。
   悬飞着,像一面松木色的古琴,风抚响弦样的羽轴,发出低缓而沉着的声音。豹子从慵懒的走动中爆发了闪电速度,鹰在平静的翱翔中保持着强悍力量。鹰极具有象征意义,不仅只非凡的力量与孤独的勇气,还有更多的东西体现于不可言说之中。我觉得它凝聚着某种远远超拨于现实背景之上的英雄主义。所以,早在先民部落里就把它作为图腾形象,至今,印地安人仍传唱着有关于鹰的优美古歌。飞在高寒处的鹰,我们必须以费力的仰望方式,才能见到它隐约的风姿──天幕绸蓝的底衬上,别着一枚高贵的徽章,谁才配接受这样的颁赠?
   毒蛇打着尾部恶意的响板,危险的警告节奏让周围一切退却。这时鹰从天而降!犀利的眼神、快捷的手脚、冷酷的心、非凡的胆量──鹰天生适合外科医生的职业。尖利的嘴撕扯着蛇的尸体,腥冷的血沾染在鹰的羽毛上,这图景呈现出某种残酷意义。但你能说鹰是残酷的吗?
  大地上的生命无不处于食物链的运转之中。前面是蝉,后面是黄雀;吞吃着食物,又终有一日成为别人的美餐。荒原上一架巨大的马骨放置着,是空气中那些看不见的细菌把骨头上的血肉舔得干干净净──力量有着令人震撼的转换与平衡。但是,相对而言,自然死亡是从容的,它不经历过多的肉体疼痛,那些食物链顶级的动物享有这样有尊严的死亡──比如鹰,没有谁敢于染指,风会把它勇敢的儿子抱走。鹿把头埋下,贴近地皮,贴近食物链的底层,和草一样,成为世界最卑微的基础食物。遭追剿的鹿群在绝望中奔跑,后面紧跟着几只狼──它们的胆小和敌人的勇敢,它们的温和与敌人的凶悍!无疑鹿在数量上大于狼,就像世间善的面积倍于恶,但是善是柔弱的呀,而恶是强硬的。所以,正因为绝对的善使食草动物处于易于被伤害和杀害之中,它们也由此不能走上王位。那在王位之上的,必有它统摄的能力,可以对待善,也可以镇压恶。我们反对暴力,但正义之中,允许了一定严格限量的暴力。严峻的面孔,冷酷的手──制恶必须以同样恶的手段,那使罪行屈服的,最终是法律,而不是良心。你可以毫不在意地杀死羊,但永远也别想藐视狮子,或者轻蔑一只鹰。事实上,一些位于极处的事物已脱轨于普遍的规范,就像大政治家往往不能以简单意义的好人、坏人概念来划分。高飞的鹰昭示着高处的秩序与法则。
  悬崖顶端矗立着一只威严的鹰,它把宽阔的翅膀别在身后,如同穿着垫肩大衣的将军。它俯瞰着它的王国,护佑着它的家园。鹰总是把卵产在空寂又险拔的崖顶,它让它的孩子一降生,就处在英雄高远又孤绝的起点上。蛋壳襁袍一样包住鹰的生命,不错,现在它是脆弱的,但它终将是最坚强的,因为它是未来之王。
  
  
  它们实在太难看了,要想让人相信它们的长相不是出于上帝刻意的惩罚是困难的。除了丑陋的相貌,还要加上粗鄙的生理习性──秃鹫是著名的食腐动物。不断亲吻死神的遗物,它的嘴只用于接触尸体。腐肉滑过秃鹫腥臭的口腔,污秽的血使它的羽毛更脏。秃鹫总是成群集合在死尸旁边,就像坏人般撮合在一起。
  其实,粗略地看去,秃鹫长得颇有几分像鹰,但两者的风范多么迥异啊!哪只秃鹫能像鹰那么超拨,哪只鹰能允许自己堕落成秃鹫这样?世界是以对称的方针设计的,黑在白的对面,正义在邪恶的对面,每一高尚都有对应之下的卑鄙。甚至物种的安排也借鉴了这个原则,我们会发现一些奇异的对称:鹰和鹫,狗和狼,蝴蝶和蛾子,青蛙和蟾蜍…… 这是怎样蓄意的技巧,在相似中制造最大的对比?什么样细节的渐变,更改了最终的性质?对垒着、冲突着,衬比之下彰显出一方的美德,谁不幸地被压在背面?与前者相比,体现在后者身上的是丑态的外表、粗糙的工艺以及恶劣的名声,它们仿佛是对前者极具讽刺效果的失败仿制。也许,它们是被废弃的粗坯,在此实验基础上,造物主确定了更出色的形象方案。但它们依然被保留下来,因为正面常常不是被建立而是被烘托出来的,因为高耸的塔尖需要宽绰的底座。也许上苍觉得只有在对称之中,才能体现世界的平衡之美,他认为这是公正的──然而这只是鹰的公正,而不是秃鹫的。
  秃鹫会不会对鹰怀有深刻的仇恨呢?嫉妒产生的先决条件,是两者之间具有某方面的相似性和可比性。一个小职员不会忌恨总统的荣耀,却对新提拔的科长耿耿于怀,因为这人有与他有着同等的资历和能力,可是好运却偏袒了另一方。我无从知道秃鹫对鹰怀有怎样的情感,它从未有过什么明确的表示。当自己处于劣势之中,可能漠视对方比之关注对方,更能让内心平静。
  我们有否可能克服众多障碍,去认识秃鹫的美德呢?每当发现食物,它会在高空旋转自己的身体,以通知远处的同伴──从中我们看到一种合作友爱的精神。就像是巨大的抹布,秃鹫弄脏了自己的身体和名声,却以辛苦卑贱的清洁工作,维护了草原的整洁──从中我们看到一种忘我奉献的品德。作为食肉动物,吃腐质意味着不杀生,它宁可放弃鲜美的嫩肉,为难自己的胃口,而放给别人一条生路──从中我们看到慈悲的心肠。调整一个角度,两极对峙的判断竟可以互换,相距最远的,可能却是血缘最近的──我们该如何去理解这玄妙的辨正?
  我往前凑了一步,眯起眼睛看着秃鹫:难道,难道这个穿着又脏又旧衣裳,秃顶又驼背的家伙,其实是《巴黎圣母院》中的敲钟人,那个面丑心善的卡西莫多?
  
  
  小时候看过一场完整的《天鹅湖》,这是我所接受的最优美的古典教育。柔和的身体,动人的旋律,我无法确认具体的舞蹈动作与剧情之间的关联,但那被概括出来却依然抽象的美,慑服了我最初的情感。
  天鹅以单纯的曲线勾勒出身形,它造型精湛,是高贵的典范形象。与孔雀风格不同,天鹅呈现的是简洁之美,此外,还包含了更多的庄严感。天鹅是赢得最多尊重的鸟。关于天鹅,人们说得已经太多了。布封著名的篇章赞颂着天鹅:“地上的狮、虎,空中的鹰、鹫,都只以善战称雄,以逞强行凶统治群众;而天鹅就不是这样,它在水上为王,是凭着一切足以缔造太平世界的美德,如高尚、尊严、仁厚等等。它有威势,有力量,有勇气,但又有不滥用权威的意志、非自卫不用武力的决心;它能战斗,能取胜,却从不攻击别人。”布封誉之为“太平共和国的领袖。”列那尔还有一个生动比喻:“它在池塘里滑行,像一只白色的雪橇。”的确,天鹅匀速而平静的游动,几乎不破坏水面的原有纹理,优雅至极。我听到的一个与众不同的对天鹅的评价来自我的朋友,她讽刺说,天鹅不过就是一只会装模作样的鹅。我这位朋友极端反对媚俗,只有那些被人遗忘之处,才能抵达她的关心,大凡多数人趋之若鹜的,她一定会冷眼旁观──不知道这是“独”具慧眼,还是慧具“毒”眼。但她的态度恰从反面提供了证词,天鹅确乎获得了人们普及化了的热爱。
  传说,大神宙斯化为一只天鹅与丽达交合,生下了天下第一美女海伦。和女朋友约会要打扮成天鹅,可见天鹅是神钟意的模样。天鹅并不因此而傲慢,《丑小鸭》的故事展示了它在成长过程中的谦逊,直到成年,它依然保持着这一良好的习惯,温和地低下头颈。我一贯持有偏见,认为过于自知的美让人生厌,而对自己的美貌几乎一无所知的人,有种别样的可爱。
  天鹅并不是体形最大的鸟,不是毛色最绚丽的,不是歌喉最悦耳的……但世间并无全面价值的美,我们所谓的无瑕,仅是在一个狭小局部达到的自我满足,其实它只是一种令人愉快的谐调关系,实现了优点对缺点的最大比值,表现出美对丑的顽强克服愿望──说到底,只是把庇点放置到观察者的盲区上。绝对意义的美是非真的,正如高大辉煌的王鸟凤凰,是幻想中的杰作。如果天鹅拥有引人注目的体形,那么它也许会像驼鸟一样失去飞行能力;如果它拥有过于绚艳的羽毛,也许它们会成为花瓶里的独特缀饰。世间的美好不是并行不悖的,有时一个优点竟会成为另一个优点发展的阻碍。原来,删减技巧的运用有时要大于增叠,正是众多的舍弃成就了天鹅。它在飞行高度上独占鳖头,可以在八九千米的高空连续飞行十余个小时,而普通的鸟只能达到四五十米的高度。有时候,谦虚并不取决于品德,而是眼界的问题。如果你所看到的范围足够宽广,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任何理由骄傲。高远的视线使它明白,骄傲仅是鼓励自信的方式,而非对比别人的自得──我由是理解天鹅的谦和。
  
  “鹦鹉”的发音在小学二年级小学生的耳朵听来,反应出的大约是“英武”两字。而实际上鹦鹉并未体现出什么男人气概,虽然它的脑型好像武士的头盔,或者,更像是梳着大背头。并且它还有个妇女习惯,喜欢叽叽喳喳多嘴多舌。鹦鹉的形象带有浓厚的热带效果,羽毛的繁荣建立在对色彩的挥霍上,仿佛是一朵开得过火的花。它就那么夸张地艳丽着,颊边还有两个圆圆的腮红──我猜它在马戏团工作,披红戴绿的,是个哗众取宠的演员。
  鹦鹉有一个似乎被钳子拧过、受过外伤的嘴,上下厚薄相差很大,是小姐们化妆起来最忌讳的唇形。但就是从这张形态奇异的嘴里,说出“你好”,然后是“再见”──它把双方交往的历史压缩到最短。动物中,只有鸟能模仿人类的语言──鸟的神迹身份得到进一步的证明。而鹦鹉是其中的佼佼者,并且还配有一张人类的脸。有资料说,能力超常的鹦鹉甚至能够掌握部分语法,并灵活运用于语言的再创。“鹦鹉学舌”作为成语保留下来,格外肯定了它的学习成绩。但我并不喜欢这个词,它所包含的轻蔑成份似乎在说,鹦鹉不过是鸟中的弄臣。事实上,鹦鹉曾经为“学舌”付出过痛苦的代价,它必须经过剪舌这道酷刑,把它尖尖的舌头修圆,才能让人类圆滑的话语坐落其上──这就是说,只有鸟类中的残疾才屑于吐露人言。
  我偏执地认为,存在两种类别的语言,一种是外部的、交际的、社会型的、功用型的,应用于同类之间传递信息,属于一种交流工具和谋生手段;另一种是心理的、个人的、直白的、非功利性的,这种语言有时没有倾听者,甚至没有语言和字符的具体形式,但它却负载着心的重量、灵魂的呼吸,是语言中最令人尊重的部分。两者之间有时很难区分,比如热恋中人向他的情人倾诉衷肠,就包含着双重性质;而有时,两者之间天渊之别,比如,诗人以诗为血脉、为生命的创作,和他以诗为习惯、为工作的书写迥然相异──我个人把后者称为“文字泥瓦匠”,因其呈现的同样是纯粹的体力劳动。
  我把笼中的鹦鹉,看作被迫的移民──在人力的干涉下,它们离开了自由的鸟群部落,置身于人的异族社会,它们以“外语”能力来谋求生存的地位和荣誉,鹦鹉语反而被忽略。有人说,成年以后的移居者无论怎样适应改变后的语言和生活,他的梦话说的必是母语──只有梦能揭示出心的藏匿位置和灵魂的根系走向。我不太相信此语的确凿程度,因为我毫不怀疑高级商人会在梦里用外语讨价还价。商品观念冲击下,多少人的心灵言语几乎百分之百等同于生计言语!虽然我们是高级生物,但我们依然无法侵略到一只鹦鹉的梦中,无从去了解两种语言在它内心的融合或分裂,以及它情感上的荣幸或屈辱。
  电视里一只明星鹦鹉在表演,无意中给出了答案。当它的邻居是同性的雄鹦鹉,它一直用英文大唱“生日歌”,显而易见,它在炫耀和卖弄它的特殊本领;当它的身边换上一位雌性鹦鹉,它态度大变,用不为人知的鹦鹉语热切而长篇地表达着什么,绝口不提一句人言。这只鹦鹉显然分得清楚,什么是额外于它的有利工具,什么用来传承内心的直接感受。鹦鹉乖巧而善解人意,但你永远也别想让它交出母语的主权。
  
  
  鹤是鸟类中的模特,如同踩着高跷,它有异乎寻常的高个子,绳子一样灵活的脖颈。凭心而论,鹤的瘦打破了我们习惯中的平衡比例,但它依然奇异地保持着自身均匀的美态。涉水而居的鹤仪态万方,诗经中“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也可看作对鹤的献辞。头和尾都是黑色的,这是懂得呼应美学的鸟,它的影姿因此也颇宜于在雪中展现,体现出格外的和谐美学。它总是穿得非常正式,非常有身份。十九世纪一位印度鸟类学者曾这样写道:“最稀有也最可爱的要属白鹤了,它是鸟中的百合花,不论以什么姿势站立,它的头、颈和身体的整个轮廓都呈现出最高雅和匀称的曲线。”
  鹤在求偶时,要进行优美的舞蹈仪式。中国人养鹤已久,古书中记载着许多鹤经过训练而闻乐起舞的例证。除却舞姿,鹤的叫声也有一定名气。著名的淝水之战中,自以为投鞭断江的 坚大败而逃,溃兵失魂落魄,闻听“风声鹤唳”皆以为追兵来剿。仔细听过鹤唳,显然不若百灵、夜莺等鸣禽婉啭,但有着别样的清傲,让人很特别地产生一种苍茫的岁月之感。这世间的事物,有的以美而著称,有的则以丑,还有一些并非简单的美丑问题,只因其间涵纳着一种让人沉默下来的莫名力量。
  神话传说中,鹤是神仙的坐骑。碧蓝无限间,仙人骑鹤杳杳而去,优雅又浪漫。这样说来,鹤是最具灵性和动人气息的交通工具了。大约与“爱屋及乌”同理的“慕仙至鹤”,鹤因神仙的荫护关系,而被人们认为享有千年的传奇寿命。古人以“龟鹤遐龄”来祝福老人的长寿,其实,鹤龄不逾五十年,根本不能与老道的龟相提并论。
  国画中“松鹤延年”是经久不息的表现内容,毫不顾及鹤并不栖止于松树的科学事实。律诗中也有“八风舞遥翮,九野弄清言”或“立如依岸雪,飞似向池泉”之类的句子,正面歌咏或托物言志,可惜多平平之作,鲜有惊人佳句。更有影响的是宋朝的林逋,因“梅妻鹤子”而成为《梦溪笔谈》的著名典故。不仅在中国,在日本等其他国家,鹤也得到了特别的礼遇和尊重。鹤在东方受到的欣赏和欢迎,要远胜于西方。这里面其实隐藏着一个微妙问题。无人怀疑鹤的正面形象,但它的君子风范中显示出中庸色彩的自制。在我个人的理解上,鹤道德的长相和品格中,缺少强烈的个性,使人只得停留于短短几句的单纯肯定,而不便开展更多的价值联想。鹤的确更谋合东方美学的推崇,而与西方强调个性和自我的观念相佐,梭罗所谓“杰出的恶胜于平庸的善”,显然要被鹤及鹤的爱好者们所弃。是的,鹤看起来就像中庸得已经平庸的善,而不仅仅由于便于骑行的高度,才被那些更有法力的人──神仙们呼来唤去、骑行驾驭。
  
  乌鸦飞着,这滴黑暗的浓缩液降低了光明的纯度。回巢的鸦群又像是四处溅开的墨水,弄脏了整张天空。终于,夜晚展开乌鸦一般的巨翼,盖住天堂的光线。
  鸟最重视羽毛。即使色泽暗淡的鸟,也利用一些斑点的变化和明暗的对比来装饰自己。乌鸦这个彻底的个性主义者,不仅全身穿着单色的衣装,而且采用纯粹的黑色,它以为自己是谁,跳舞的安娜吗?那一美誉应属于红唇的黑天鹅。不知乌鸦的行为是否出于一种嘲讽和戏拟。
  必须承认,乌鸦是不受欢迎的鸟儿。它的出现总让人产生不祥的预感,据说它的叫声里含有一种诅咒的力量。就像拜访爱伦·坡那只著名乌鸦,站在智慧女神的雕像上,重复着唯一的“永不再”,来对答诗人所有的探询。这一阴郁的谶言或咒语,激起了诗人的烦恼和憎恨,乌鸦也被他痛骂为“恶魔”。谁不喜欢听好话?乌鸦却做出最逆耳、最冷酷的断语。难怪中国西南一些地区管那些讲话难听、令人厌恶的人叫“乌鸦嘴”。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里倒是替乌鸦辩护过,说“乌鸦是一种由于说了真话而无辜受罚的动物。”但这不能阻挠鸟鸦在寓言中反复充当反面角色。
  乌鸦还被认为与死亡有关。它是服丧之鸟,好像一块形状奇异的黑纱,散布着死亡的浓厚氛围。据说乌鸦是死神的仆吏,专门负责传送唁电,谁家门口的树上集合着乌鸦,说明这家刚刚失去人丁。乌鸦也在墓园建立集体宿舍,因为它们迷恋这里的悲凉气氛。我发现喜鹊也喜欢墓葬之地,到处可见它们宽大的家宅,也许因为这里死者寂寞,可以保证它们及子女的安全。真是奇怪,人们很少提及喜鹊的家庭住址,即使听到喜鹊在公墓里大声喧哗,也把它当作布道的牧师,让它把那些苦苦奔波的浪子,接回死亡宁静的故乡。听到乌鸦同样高昂的讲演,人们却想着去找石头。
  我们不得不承认一生中的宿命因素。比如残疾婴儿,从起点就注定他更曲折的成长。乌鸦因为天生的遗传原因,使它的形貌受人歧视和贬斥──就像在持续的心理伤害中长大的孩子,不难理解它为何变得这么乖戾。
  科学家经过对乌鸦的观察和实验,证实它其实是一种智商非常高的动物,这是被我们的成见所一直忽略的。据统计,乌鸦的食物种类多达600多种,它具有神奇的消化系统,擅于把混乱复杂的元素为已所用,这让我联想起取材芜杂的先锋艺术家。顺着这个思路想下去:乌鸦锯齿形的翼边好像故意剪出来的,如同他们穿着披丝挂褛的黑亮夹克……想起乌鸦狂躁不安的叫声,叛逆不驯的形象,以及古怪的性格特征,冷僻的个人嗜好──是的,我看乌鸦是个后现代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