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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的终结战争(作者:潇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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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前233年,秦国名将“桓齮”西出太行山,威胁邯郸以北,欲对邯郸形成南北夹击之势。邯郸形势危急。李牧奉赵王迁命令,率领其主力南下解救。
  
   李牧的这近二十万北军,在匈奴战争中获得胡骑的大量补充,因而机动性增强。并且,北人雄烈:北地天寒,养成了李牧北军粗犷的体魄;放牧草原,策马狂奔,养成了代郡赵卒娴熟的马技。李牧的这只北军战力悍猛,为中原诸侯所难以匹敌,其间不乏常山赵子龙这样的北方猛人吧。
  
   总之,这是一只很强的来自北方的狼。他们所骑乘的代马,也闻名于天下。代郡盛产代马,代马是当时中国最好的马种。“代马依北风,越鸟翔南巢”,“蕃军傍塞游,代马喷风秋。老将垂金甲,阏氏着锦裘”——这些中国古代的诗歌,处处闪耀着代马的风采。
  
   再勇猛的军队,也需要高超的指挥官。李牧的代军到达邯郸以北的今石家庄地区,依托宜安城等重要据点筑垒,与汹涌而来的秦军对峙。李牧又拿出后勤主任的招术,指挥大家加紧修筑工式,误导桓齮。桓齮感到,李牧很可能在仿效长平之战中廉颇的作法,坚壁不战、消耗秦军。桓齮微微一笑,决定分兵袭击肥下(河北晋县),引诱赵军前来救援肥下。赵军只要移动兵力前去援救肥下,刚待出宜安壁垒或者蜿蜒在路途之中,秦军就可以一拥而上,与之展开决战。
  桓齮的这种作法,用现代军事理论讲,就叫做调动敌人,以获得战场的主动权,这大约是攻城不逞时候的必然作法。
  
   看见秦军袭击肥下,赵将赵葱提议派兵前往支援。李牧制止说:“敌攻而我救,是致于人,兵家所忌。”对啊,孙武子说,致人而不致于人,怎么能受敌人随意调动我们呢?
  
   于是赵牧拒绝支援肥下,命令守卫肥下的赵军给我往死里顶着。肥下赵将闻讯,一边大骂李牧坐视不救,一边哭着指挥赵军登城戍守。秦军拿着大盾牌抵挡着城上的抛射武器,步兵隐藏在大盾牌后面推进,一直逼近城墙根基,开始挖掘,想把肥下挖瘦。守军与之百般抗拮。
  
   当肥下已经打起来了的时候,李牧则在宜安城的壁垒内,按着军事地图分析道:“秦军袭击我肥下,其秦军大本营必然空虚。我们若倾巢而出袭击占领秦军大本营,则桓齮成了孤魂野鬼,不逞之徒,我们可以重创秦军。”于是李牧当夜出宜安城,袭击秦军营垒。赵军的行动出乎秦军意外。桓齮以为李牧应该是来解肥下之急(为此重兵在路上对李牧设伏),不想却是自己的大本营遭攻。桓齮也考虑过自己的大本营,但他觉得李牧在宜安城一副深沟高垒的样子,缩头不敢出战,觉得李牧不敢来攻自己的大本营,所以大本营防备不周,甚至敢于分兵离开大本营去攻击肥下,终于导致大本营兵力更加虚弱,竟被李牧一举袭占。桓齮闻得此报,见大本营军器粮食辎重尽失,而自己袭击肥下尚未成功,大为惊慌,急忙撤兵返回营救。
  
   李牧军队中的骑兵比例较高,其所乘的代马素质高于中原马种。李牧充分利用了骑兵善于远距离机动出击的特点,在敌人回救之前迅速完成了远距离劫营任务。李牧攻占秦大本营之后,立即分出左右两翼,机动地迎击从肥下方面撤回的秦军,与秦人在路途上展开激战。
  
   赵国北军战力悍猛,个个争先,奋勇杀入敌阵,白刃翻飞。骑兵则不断穿插轰击秦人行列,从侧翼和后路打散秦军阵形。秦国也有骑兵,但不如赵国多、赵国强。特别赵军中有一些是胡人骑士,与豺狼虎豹为邻的生活塑造了他们的勇敢无畏。经过反复激战,秦军大败,近十万秦军尽被歼俘于宜安附近,史称“大破之”,是战国末期规模最大的歼灭战之一,实乃秦军百年战史上遇到的一次大伤亡。
  
   喜讯传到邯郸,赵人同声庆祝,赵王迁嘉奖李牧,封之为武安君。至此,战国历史上受封“武安君”者计有四人:张仪、苏秦、白起、李牧。
  
   李牧挽狂澜以既倒,岂不壮哉。能够和从前的张仪、苏秦、白起并号,岂虚誉哉。
  
  
   潇水曰:颇有长平之战的翻版的特点,都是调动对方出击,然后端对方的老窝。只不过胜负易手,这次是李牧扮演了白起的角色,端了冒然离营的桓齮的老窝。后来曹操与袁绍对峙于官渡,袁绍也想来李牧这么一手:见曹操去乌巢劫袁绍的粮草去了,于是赶紧来端曹操空虚的大营。不料曹操不愧深知兵法战例,有备在先,截断道路,殴打了袁绍一通。
  
   而桓齮则不能似曹操,他出兵袭击肥下,却对大本营未加严守,以至于被李牧劫掉。他以为李牧不敢劫他的营——这也是李牧事先装出了怯懦的样子,高壁不出,麻痹了他吧。总之,桓齮是倒了霉了,败了家了,全军尽灭。看来,古代的战争,打来打去不外乎这些个打法,就在于谁运用得更加灵活高妙了。
  
   按秦国法律:大将带兵出战,未能完成朝廷规定的斩首定额(八千个)的,就要被朝廷议罪,何况覆军丧众而返,必然更得重重诛灭。桓齮畏罪,不敢回国,落荒逃奔燕国。后来燕国史书上有一个来自秦国的逃将“樊於期”,大约就是桓齮,读音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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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安大战”后的次年,李牧风驰电掣,又击破了秦人一次进攻。但是李牧真能力挽狂澜吗?不能!李牧虽然一再战胜,但兵力的损失是很严重的(据说亡数十万之众),而且难以补充,地盘也越打越小,就剩邯郸地区硕果仅存了。
  
  
   决定战争全面胜负的是综合国力,赵国国力已然不济。李牧虽然一再战胜秦军,但就像当年吴王夫差一再战胜却终于走向衰亡一样,日积过大的战争消耗只能加速赵国的覆灭。虽然赵国在多次战役中获胜,但并不意味着赵军不死人,赵国的粮食物资不消耗。而这种消耗,对于一个临近全面崩溃的虚弱的国家,无疑是致命的。
  
   当时一个国际观察家——吕不韦的一个属僚,流落在赵国,叫做司马空,曾预测说:“如果赵国以李牧为将,还得一年才能灭亡;如果杀掉李牧,换作别人,那么不出半年即亡!”
  
   为什么他对赵国如此悲观呢?
  
   另一个观察家也印证和解释了司马空的说法,这位说:“赵国近来多次战斗,四战四胜。但四战之后,赵亡卒数十万,邯郸仅存。虽有胜秦之名,而国破矣!是何故也?秦强而赵弱也。”
  
   确实,国力不行了,司马空曾这样就当时的赵国现状诘问赵王迁:
  “赵国与秦国谁大?”
  “不如秦大。”
  “金子粮食谁多?”
  “不如秦多。”
  “人口呢谁多?”
  “不如秦国众多。”
  “两国的相国谁更贤能?”
  “不如秦国。”
  “两国的将军谁更勇武?”
  “赵国不行。”
  “法律、条令哪一国更严明?”
  “赵国不如。”
  
   如此看来,赵国凶多吉少。接下来,司马空给赵王迁出了一个乍一看很馊的主意:“索性把赵国的全境分出一半给秦国。秦国得了大面积土地,骤然膨胀,山东各国必然恐惧。大家恐惧就会相互救助,那么合纵的事情就可以办成了。赵国表面上失去了一半土地,实际却得到六国的支持,或许就还有避开秦祸的可能。否则的话,单靠赵国是绝对不行了啊!如此继续打下去,即便李牧取得一些战胜,赵国还是得日渐消亡,不亡待何。”
  
   赵王迁被这个看似荒谬的割地建议惊呆了:“还有别的办法吗?愿卿更计之。”(给我换个办法吧)
  
   司马空忧郁地望了一眼赵国平静的天空,说:“没有别的办法了。”在他看来,当着旁边强秦的削割,五国又坐视不救,赵王族是没有任何活路了的。
  
   虽然没有接受司马空的惊世骇俗的建议,赵王迁还是部分认同他的观点:光靠赵国自己确实不行了,有必要寻求外国援助,特别是找齐国。齐国是这些年来唯一未受过战争损害且有实力的国家。
  
   但是,秦国也察觉到赵的这一企图,立即派遣一批策士拿着黄金到齐国进行游说活动,极力破坏齐、赵联合。齐王建和他的大臣们都是黄金崇拜者,觉得赵国的生死无关自己痛痒。赵国虽然也来跑来游说,但是确实如司马空所预料的,并不奏效——也许只有赵国骤然失去半壁江山,齐人才会悚然来助。或者把半壁江山割给齐国也可以,也可能能换得齐人来救。但是,谁又能作出如此险恶的抉择呢?
  
  
   看看没有邻居来帮忙,而自己的门板又快烧得差不多了,赵王迁只好孤孤单单地与强大的秦人对抗,把该捱的岁月捱完。统计而看,在整个赵国覆灭的十几年战史中,曾无国外一兵一卒来救,赵国的外交做的实在是太失败了。这都是当年廉颇、蔺相如过多地向齐燕用兵所致,当然还有其他外交失误吧。
  
  
   公元前230年,“宜安大战”后第三年,赵国北部代郡大地震,屋塌人亡,同时邯郸地区发生特大旱灾,土地寸毛不生。赵王迁叫道:真是天亡我也啊!——但这还不是秦人最佳的攻赵机会,一定要等秋天颗粒无收,然后再饿上一冬,到了次年(公元前229年)赵人饿得肚子半透明的时候,秦军才挥动数十万之众,分三路对赵国发出空前规模的总攻击。
  
   秦国宿将王翦担任西路军统帅,兵出太行山,直扑邯郸;杨端和从中原占领区北上,跃过漳河流域和邺城一带,策应进攻邯郸以南;李信带领北路军,从太原、云中(大同)等山西北部地区出发,横攻赵国北部的代郡。三路军直接夹击邯郸与代郡。
  
   李牧不敢怠慢,与自己的副将司马尚,硬着头皮,继续对秦军作战。但是秦军很快就解除了这两位赵将的苦恼——不惜花出重金收买赵王宠臣郭开,诬蔑李牧、司马尚谋反。赵王迁最信郭开的话,遂使人斩李牧,废司马尚。李牧竟然死在自己人手里。千古名将,害死于昏君。
  
   三个月之后,王翦率数十万之众急攻赵国,大破赵军,杀赵葱,攻破邯郸,虏赵王迁,秦王政亲自率军入邯郸接收。从公元前五世纪末,赵简子、赵无恤建国起,经历了赵武灵王、赵惠文王等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有着悲凉直烈的慷慨赵卒与猛士,累积二百五十余年的赫赫赵国,至此终于灭亡了。
  
  
   潇水曰:赵国的灭亡,在于王族宗室的力量强大,而布衣人才没有进身之地。所谓“贵威父兄,皆可以受封侯”,而支撑赵国半壁江山的良将李牧,却只有死路一条。
  
   李牧和王族宗室之间的矛盾冲突,由来已久。最初,赵王迁的妈妈,是个酒吧女,这倒没有什么可耻的,梁红玉以前也坐过台。但是这个酒吧女却偏跟潘金莲学习,她从良以后嫁给一个好人家,干了一些史书上未尽详述的丑事:把这一家的“宗”全给弄乱了(不外乎勾搭小叔子武松又招惹隔壁的西门庆之类的吧),终于还把丈夫给克死了。当了寡妇以后,她的美色被幽愁熏染得更加可人怜爱,终于把赵悼襄王都迷住了,非要娶她,和她一起看日出日落。
  
   李牧进谏说“不行。这个酒吧女是出了名的不正派,曾经把一家的‘宗’都给弄乱了。大王您不害怕吗?”
  
   赵悼襄王回答说:“可我还是想跟她一起看日升日落。”终于娶来当了姨太太。
  
   这位姨太太胸怀大志,不甘居人下,掀起了一股捣太子浪潮——派人冲撞太子,引太子犯罪,终于太子被一怒之下的赵悼襄王废掉了,并罢黜了原有的王后。这位酒吧女出身的姨太太就容升为王后,儿子赵王迁成了太子。赵王迁继位以后,她就成了王母,我们叫她酒吧王母。
  
   这位酒吧王母从此荒淫无度,贪财爱色,拼命接受秦国的贿赂,并且跟李牧结下了梁子。当秦国人提出杀李牧的要求时,他就让儿子赵王迁把李牧杀了。
  
   后来,赵国亡国以后,赵大夫们怨恨这位酒吧王母,就一起鼓噪,杀了酒吧王母,灭了王母的全家。
  
  
   而关于李牧的死法,还有其它一些版本,其中“韩仓”版的如下:
  
   赵王迁宠信一个很八卦的人,叫做韩仓。韩仓用谗言诬陷李牧,并且得到赵王迁诛杀李牧的“圣旨”。然后他跑到朝廷的传达室宣布:“李牧,你知罪吗?有一次你战胜回朝,大王赐酒招待。你向大王敬酒的时候手里却握着一把匕首!”
  
   李牧一下子懵了:“我冤枉啊!我右胳膊有病伸不直,身子虽然高大,胳膊着实却短。跪坐的时候胳膊够不着地面,唯恐应对大王显得不够恭敬。所以让工人做了一块木头接在手上。如果大王不信,可以让他来看。哪里是匕首啊?!”于是伸出袖子中的木手。
  
   “你不用解释了。大王已经以‘持匕首罪’论定你死,不赦。”
  
   李牧心中的万丈豪情,一下子全漏在了沙里,他拔出宝剑,遥望着朝堂上的圣君拜了两拜,刚要自裁,突然想起什么来似的,说:“做人臣的不能在宫中自杀。”(大约是怕君王看了不忍,或者打扫起来麻烦吧)。(注:其实,在王宫中自杀,给外人留下感觉是大王逼迫他的,这样对大王形象不利。他出去或者回家自杀去,就跟大王没关了,是他自个儿想不开的。)
  
   于是李牧疾趋而出,出了宫门,右手举起宝剑准备自刎。但是他右胳膊短啊,右胳膊弯曲着,仍然够不着脖子(唉,李牧长得很像袋鼠啊)。他便把宝剑的尖衔在口里,对着柱子猛冲上去,噗哧一声自刺而死。忠臣的鲜血,染红了这个国家的柱石。
  
  
   后来,赵国灭亡后,赵王迁侥幸没有死,他被秦人流放到陕西以南的汉中,每天像李煜李后主一样思念故乡,作山水之讴(“一江春水向东流”之类的),闻者无不流涕。
  
   不知他心中对于惨死的李牧,能否有所悔悟。
  
   柏杨先生曾经翻译《资治通鉴》,虽然多数肤浅无足可观,但唯有一句妙语,他说:“赵王迁,这位败家的昏君,真可谓是婊子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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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我居住的北京城南,经常可以看见开往南向的破破烂烂的长途客车,后玻璃上高写着“北京——濮阳”、“北京——郑州”。这些开往中原的大客车,总是在不由自主地把我带向历史地深处。
  
   现在补说一下赵国灭亡前的事吧。
  
   公元前233年,赵国灭亡前的第五年,有一个当时的高级人物——韩国王族的一名公子,坐着古代马车,从中原的新郑到秦国的咸阳去。他衣着鲜亮,神采飞扬,穿着当时贵人流行的深衣。
  
   如果我们走近去看,就会发现很多好东西——由于深衣没有口袋,所以他的各种好东西都展览在深衣外面。他深衣外面的腰带上,挂着各种各样的精致的小零碎:有擦器具用的抹布(叫做“纷”),擦手和脸的手巾(叫做“兑”),削东西的小刀子,磨小刀的小石头(叫做“砺”),用以在太阳中取火的“燧”(一种类似聚光镜的金属器物),锥形的解开钮结的小锥子(当时没有扣子,都是疙瘩纽),钻火器(晴天取火用金燧,阴天取火用木燧,需要钻),还有香囊,缝衣服的针线包,装着毛笔的小笔筒,还有玉佩,等等。总之一句话,当时的贵人出门,就相当于背着自己的家。
  
   再往上看,这人年纪约在四十出头,唇上两撇小黑胡,眼睛放着冷静得穿人的光,心中则充满了撒手人寰的要死的冲动。他,就是韩国贵族——大名如雷轰顶的学者韩非子!
  
   韩非子的使命,此时却并不轻松,细想起来几乎让人无法完成。韩国处于中原西部,离秦国最近,经过秦昭王等人的前后侵削,地盘日渐缩小,现在只有十几个城,全境不过一个郡大,三面被秦人包围。目前,秦国国内灭韩呼声很高。韩国的国君韩王安,感觉死期将至。死神沿着楼梯,沉重的脚步盘旋而上,就要叩打韩国的大门。韩王安本能地想逃跑,但是已经没门儿了,秦军即将出动,于是他派韩非子做说客,到秦国游说。
  
   四郊多垒,士大夫耻之,韩非子早就有报国之志,可惜他嘴巴有点结巴,性格又“孤愤”,诸种原因吧,一直不得韩国领导人的任用。如今韩王安派他入秦,韩非子大有临难受命之慷慨。他不愧为一大文笔家,他到了咸阳,给秦王政献上书信。信中希望秦国继续保留韩国的附庸地位,不要灭韩。韩非子这封信援譬设喻,因势利导,写得是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看得秦王政如醉如痴,如梦如醒。如果不是李斯驳斥,差点就给韩非混过去了。
  
   韩非子是这样写的:“韩国近三十年来,一直充当秦国的小弟,出门就当雨伞,入门就当枕席。秦国出动锐师攻打诸侯,韩国就随着发兵赞助。韩国悬怨于天下(与天下结怨),战果却全归于强秦,但我们还是无怨无悔。可是贵国近日却有灭韩之议,臣窃闻之之后,感觉万万不可啊。” 为了说明存韩的意义,韩非必须为秦国树立起赵国这个敌人,于是他接着写道,“赵国目前聚集士卒,联络诸侯(指的是李牧初胜以来,赵人仍然感觉力孤,所以赵王迁听司马空意见,到处结好诸侯,特别是拉拢齐国),有合纵西向之意。大王宽释赵国这个敌对恶分子,却殴打韩国这个小弟自家人,窃为大王不取也。”
  
   接下来,韩非子进行恐吓:“而且大王今攻韩,未必一年能下,诸侯特别是齐国看见秦军顿挫,势必信心倍增,也就敢于接受赵国的拉拢,帮助赵国与您为敌了。赵国本来与秦国力量敌衡(相当的意思),又有齐国鼎助,两个万乘之国并在一起,加上韩国又已经被迫与您交战为敌,魏国更必然应之,如此则天下与秦争强之势成矣,则大王兼并天下的日程表,只得一再延期啦。
  
   “以贱臣的愚计,不如您团结韩国、魏国、楚国,以伐赵国,即便齐赵合作,也不足为患了。愿陛下谨慎从事,一个决策做错了,而造成自己的被动,一次兴兵打错了,而使诸侯有图秦之心,危险而殆哉啊!”
  
   韩非子的利害陈述看似有道理,换成若干年前也还行得通,但是如今列国局势已是强烈的一边倒,韩非子再想以“齐、赵威胁论”来挟持秦国,迫使秦国团结韩国以敌齐赵,从而再让韩国苟延残喘几年,已经不那么有说服力了。
  
   但是秦王政一直是韩非子的追星族,对韩非子的大作爱不释手,颇有中大奖与韩非欧洲五日游死而不恨的梦想,今日亲得韩非的墨宝,还是激动不已,很想给韩非面子。
  
   于是李斯赶紧上书劝阻。李斯是韩非的同学,两人一起在荀子老师的门下镀金,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俩人曾经互相借过半块橡皮,李斯自以为不如韩非。但是,李斯的上书其实更具说服力。
  
   李斯说:“韩国不是我们的狗屁小弟,而是我们的腹心之疾。平时它还好,但如果遇上雨天潮湿,韩国就会让我们闹肚子。韩国目前不敢让我们闹肚子,是因为外边尚未下雨。以目前形势来看,赵国正在拼命拉拢齐国。韩国并不是服从秦国,它只是服从强国。如果齐、赵相合,力量增强,那么韩国必然投奔齐赵。他们三国互相合作,我们秦人就又复见函谷关的危机了。”
  
   李斯试图创造“韩国不可信用”论,说韩国维强是从。说一旦齐、赵相合,韩国这个不可信用的家伙一定会附从齐赵而成为秦国的威胁。所以妥当之计,不如先灭韩以绝后患。
  
   而韩非子试图证明秦国必须团结韩国,才能抵对齐赵阵营。
  
   两种观点针锋相对,水火不容,到底秦王政该相信谁呢?秦王政被他们搞迷糊了。秦王政这么一犹豫,就是两三年,从客观上讲,秦国等于暂时放弃了灭韩计划,韩非子出使咸阳的目的,基本达到了。韩非子一生能办成这样一件大事,死亦不丑啦。
  
   只可惜,韩非子为韩国所拖延争取的时间也不过就两三年而已。当赵国随后变得自身难保,齐、赵联盟最终又没建立起来的时候,韩国也就没有作为秦国同盟国的价值了。秦国于是毫不犹豫地灭了它,时间正是公元前230年,抢在了赵国被灭掉的前两年。接着赵国也被灭亡了。
  
   韩非子文辞游说固然有力量,但也未能彻底挽救韩国。文辞游说再有力量,也必须建立在前方赳赳武夫冲决险阻、破城杀将的物质基础上啊。
  
   韩国灭亡之后,韩国前相国张平的儿子张良,率领家僮三百,流落江湖,散尽家财,招募和训练恐怖分子,时刻准备刺杀秦王政,为韩王族报仇,这是后话不提。
  
  
   韩非子最终没有看见祖国破亡的那一天。他和李斯发生大辩论之后,李斯觉得韩非“存韩”的政治立场顽固,不利于秦国的扩张也威胁了李斯自己的官运,于是他和另一位“和平演变”专家姚贾(四处游走,用黄金收买六国豪臣,煽动他们造反,或者离间六国君臣关系,陷害忠臣良将(如李牧案),对耿直抗秦的忠臣则直接用利剑刺死,目的是削减诸侯抗秦力量,进行和平演变,为韩非子所不耻,再加上姚贾历史上曾经私人行为不检点——大约是曾偷过老乡鸡蛋,被韩非子当着秦王政叱骂,于是结下梁子)合作,一起要求秦王政处死韩非子。他们说:“韩非子最终还是替韩国设计考虑,不为秦所用。如今韩非在秦国的时日已久,如果把他遣送回去,又会泄露秦国的政治、军事策略和计划机密,不如把他处死算了。”
  
   秦王政以为然,就把自己的偶像关起来了。李斯怕秦王政反悔,就制造韩非自杀假相,让韩非仰药自杀。韩非大骂:“李斯,你这个差生!•••你要,要害•••害害害•••矮矮•••死我啊!”(他一激动就结巴。)
  
   李斯不准韩非写信上诉,终于迫其自杀。
  
   一代文豪,大思想家韩非子,就这样追逐茫茫的流水去了。秦王政思前想后,觉得不该杀韩偶像,于是派人赦免韩非,但是已经仰药“自杀”了。秦王政嗟叹良久。
  
   韩非子虽然死了,但是他的思想主宰了有秦一代,是秦始皇的冥冥之师,而且对整个未来中国两千年社会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韩非子一言而为天下法,亦不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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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六国毕一 (229B.C.—221B.C.)
  
   一
  
   韩、赵两国天塌地坼,相继灭亡的时候,有一个大侠正叼着牙签,在燕国下都(易县)的古代洗浴中心里享乐。旁边伺候他的有两个美女,他所泡的是古代桑拿。这个人名字叫周润发。对不起,叫荆轲!美女是燕太子丹送给他的。这样描述荆轲是否会有争议,先不论了。泡完澡,荆轲振动长衣,又打上周润发的那种发蜡,坐上私人马车——也是太子丹送给他的,带着美女,高昂离去,一路唱着燕歌。这是一个古代非常奢侈阔气的大侠。
  
  
   荆轲大侠生于卫国濮阳。濮阳可谓是人杰地灵之处,商鞅、吴起、吕不韦都是这儿的人,还有接受了三陪女的性按摩而不见效果,“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先生(前一时间被评为“中国古代十大杰出青年”)。
  
  
   荆轲在我们的遥想中,属于“冷酷孤傲”型的大侠:脸上带有刚毅的线条,幽寒深邃的眼眸里发出淡淡忧伤,特有的高傲冷漠与阳刚气质结合起来,加上冷酷的外表,难以亲近的倨傲气势,最令时代青年尖叫。荆轲体貌雄伟并不奇怪,因为他祖先是齐国人。齐国历来多“勇”士,比如“孟贲之勇”的孟贲、“乌获之力”的乌获、斗虎擒罴的“齐人三杰”,以及武松、李逵什么的,也都是钢铁硬汉。荆轲祖上庆封的儿子庆舍临死被人刺了一剑,卸掉一肩,疼得抱着柱子,撼动了屋宇,然后拎起祭壶投砸死一个敌人,方才力竭而死。不过,齐国人单打独斗武功都很强,工技击,但是整体作战不行。
  
   荆轲跑到燕国来以后,找到了齐人的感觉,因为燕国人也善打架。燕赵古来多慷慨悲歌的猛士,比如后来的张飞,倘若举战国时的例子,则比如“秦舞阳”。秦舞阳也是燕人,这人十三岁就能杀人,是古代的马家爵。长得环眼蒜鼻,性勇猛,多力善刀剑,与人罕言语。他大约有一次跟人打牌,别人说他出老千,秦舞阳就急了,一锤把人锤死了,首脑迸裂。从此人们不敢忤视(拿顶撞的眼神看他)。这个古代的马加爵——秦舞阳,属于迷离邪气型的。
  
   燕国为什么多猛人,这跟它的土质有关系。风气是系于水土的。
  
   要说我的老家河北这块地方——燕赵大地(北为燕,南为赵),它的土壤都是从隔壁山西黄土高原上冲积下来的,属于次生黄土,没有经典黄土的那种“自行肥效”功能,所以土贫——古人管它叫做“土薄”。土薄山寒,导致农业不够雄厚,人们也就躁动。风高气寒,资源紧张,于是这里的人们性情卞急,轻生矜死,好气任侠,终于慷慨悲歌,以豪放激烈闻名于诸侯。具体表现为脾气大、讲义气、不要命,“为报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就是燕国人义结效死的写照。刘关张结义,就在这里,也毫不奇怪。连这里的文章也带江湖悲烈之气:“高树多悲风,海水扬其波。利剑不在掌,结友何须多。”多么寒峻激扬啊,这是曹植的句子,突出燕赵之人重视友情、仗剑江湖的豪迈。据说司马迁文章疏荡,大有奇气,也是跟燕赵间豪俊交游的结果。
  
   不管怎么样,荆轲来到燕国以后,终于找到了感觉,他喜欢跟燕国豪迈的人来往,比如:农贸市场里边杀狗的,呵呵。狗在当时跟猪的待遇一样,喜欢被人烹了吃,“燃”这个字,就是在煮狗呢——“火”上面放着“犬”。荆轲还喜欢喝酒,他在农贸市场里和一帮杀狗的一起,围着狗肉锅痛饮,旁边还有善于击筑的高渐离大兄。高渐离一边喝酒一边击筑,荆轲和着节拍而歌。当喝到痛醉淋漓时候,就继之以大哭,哭起来旁若无人。农贸市场里的人都说:“这真是一帮精神病啊!”
  
   荆轲的特立独行催人回想起我们在大学里当文学青年时候的样子,我们也在清华大草坪上痛饮,然后我们中间的“高渐离”也抱着吉他疾弹高唱,然后也乐也哭。路过这里上自习的人说:“这帮人精神不正常!”
  
   其实荆轲也属于文学青年,他喜欢看书,史书上说他“深沉好书”——在农贸市场哭完了还要再看书,真是有病啊。但不知道他是否也写诗,他写的“风萧萧兮易水寒”那句就不错。总之他的性情非常迷杂不好理解,而且不稳定,有间发性神经不正常的嫌疑。关于这一点,后边也有例证。
  
  
   事实上,荆轲在农贸市场里的豪侠之风可能是硬作出来的,就跟我们在大草坪上哭唱都带有造作成分一样。譬如荆轲有一次跟一个邯郸人下棋,在棋盘上争路,打起来了。邯郸人一拍棋盘,怒而叱之,荆轲也许本来也想打架,但一看对方牛眼瞪得如铃,竟然嘿然而钻出人群,逃去再也没现身,一点大侠的面子都没有。
  
   还有一次他跟别人较量剑术(不是拎着剑互相比拼招呼,是坐而论剑),那人嫌他的论点不足称道,于是一怒而拿牛眼瞪他。荆轲居然又一次钻人群跑了。而且这次跑得很彻底,卷起铺盖卷离开房东,出城遁去,再不敢回来,连围观者都非常纳罕(看来他的剑术不足以应战,不足以呼啸叱咤,甚至不足以自卫。甚至他的剑术理论也不足以折人)。
  
   这两件糗事实在有损荆轲伟大形象。似乎荆轲只是在农贸市场聚众喝酒的时候——没啥生命危险——才敢放开来折磨自己的胃和嗓门,真正遇上“大玩主”就全稀松了。当然我们因此就说荆轲是假大侠也缺乏证据,至少荆轲是有侠的情结的,呼吸扬袂之间追求着一种侠的风致。
  
   总之,通过支离破碎的史书记载,荆轲可能不是以可见的“武”见长,而是以意气上的“侠”自居。是一种“精神侠”,而不似能砍能杀的乔峰“物质侠”。所以他后来的行刺,终于失手了。
  不说荆轲了,我们再说说荆轲的赞助商——大名鼎鼎的燕太子丹吧。
  燕太子丹早年曾经留学赵国。所谓留学,是我惯用的隐讳词,其实就是去当人质。他在赵国当人质的时候,认识了同为人质的秦国人质子异。子异怀里抱着个小孩,就是小秦王政(当时叫赵政)。太子丹是大人,却喜欢跟小孩玩,他带着小赵政一起逛,很快活,史书上说“大相悦”,一起玩尿泥玩得很快活,建立了忘年交的友情。每当秦王政小时侯,吵闹任性的时候,太子丹总会唱歌哄他。夏天的午后,太子丹用儿歌安慰我们伟大的始皇帝,那首歌,好像这样唱的:“天黑黑,欲落雨,天黑黑,黑黑。”
  
   离开小时侯,后来秦王政有了自己的生活——去秦国当大王了。而燕太子丹也追到了秦国——继续当人质。他成了人质专业户,这回是老爹燕王喜在刚成君蔡泽的游说下派他入秦为人质的。由于对从前“忘年交”的友情估计得太高,太子丹在秦国遭到了秦王政的冷傲对待(可能后者让他去倒尿盆),于是他对秦王政切齿痛恨,誓报此仇。太子丹感觉自己被误解被骗,他问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太子丹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天空很大却看不清楚——好孤独。
  
  
   好啦!总之我们知道,流落异乡的人,对异乡的恨往往是多于爱的。燕太子丹在秦国留学期间,饱受凄凉,回国以后,发誓要报复秦王政,就是个例子。现在游浪于北京的外省青年,对于北京人的怨言,也是可以试想的吧。
  
   但是燕国国小,地偏人稀,力弱,报复的事不能得逞。于是就想到了搞恐怖行动。
  
  
   太子丹把他的刺杀秦王政计划对老师鞠武讲了,鞠老师闻言大惊失色,好像看见死人一般,吓得脸色苍白,嘴唇发紫,小便失禁。太子丹说:“您吃了什么不好消化的东西吗?” 
  
   “不是啊!你想剥秦国的逆鳞,这是取死之道啊!以秦人之强,我们燕国在长城以南、易水以北(意思是燕国腹心地带),就全完蛋了。这事情万不可再讲了。”
  
   鞠老师可谓比较理智。众所周知,燕国偏在北方,距离秦国遥远,是六国之中唯一几乎不曾受过秦祸的国家。秦国奉行的是远交近攻之策,所以对燕国一向是拉拢态度,有时候结为姻家,前段时间刚成君蔡泽游说太子丹入秦为质,也是为了促成秦燕联合,夹击赵国。所以,以秦国兼并六国的日程表来看,燕国肯定是排在最后面的。如果燕太子丹无事生非刺杀秦王政,那么不管秦王政被刺死与否,秦国都会立刻大举报复燕国,把燕国拎到日程表的最前面去。太子丹刺秦,不论成败与否,都是显然以加速燕国的灭亡为代价的,岂不自私,或者说这是愚勇。
  
   虽说燕国迟早要亡,但太子丹为了报一己之私怨,而让燕国提前好几年而亡,这无论如何是一种罪恶,是对国家的不忠。鞠武老师,所以态度鲜明地反对他去行刺。
  
   按鞠老师的意见,不但不能主动刺秦,任何不利秦燕关系的事都不要作。所以他也极力反对燕太子丹收留落魄逃遁至燕国的秦将“樊於期”。但是,凡爱逞匹夫之勇的人,往往都有妇人之仁,太子丹“哀怜”樊於期的“穷困来归”,硬是不忍心收下了他。
  
   鞠老师跺了跺脚:“你这是撩拨秦人的愤怒啊,是拿易燃品鸿毛往火红的炉炭上放啊。为今之计,应该迅速结好三晋与齐楚,甚至北联匈奴,以自固燕国。”这是正路,但是太子丹不愿意听。太子丹觉得这样实行起来旷日持久,都不如刺秦爽快。太子丹还说自己岁数大了,等不及了,身体也不好——心脏有毛病(心惛然,其实是脑子有毛病),只有刺秦这条快路可走了。
  
  
   太子丹之所以不计后果地非要刺秦报仇,这跟燕赵文化有关系。燕赵土薄,民生粗砺风高气寒,所以这里人性情卞急,行事常为个人义气所激,而不避后果——张飞就是这样,激于义气,豁出命去为老二关羽报仇,不惜让全军穿白带孝,整个人都疯了,终于把自己搞死了。一个义字,一个猛字,是燕赵人的写照。这里人脾气大,为了报仇而刎喉不顾、据鼎不避,甚至搭上一国人命作代价,在燕赵人看来,似乎也是值得的。总之一句话:这里莽撞人多,你要是逼我,我就跟你玩儿命!不惜一切代价地玩命!
  
   太子丹就是要玩儿命! 不计一切后果!只为出一口恶气。
  这大约就是猛人的特点吧,而燕赵偏多这样的猛人文化。看来,文化决定性格,性格决定习惯,习惯决定行动,行动决定命运!不虚言也!
 

回复:


  
   我们必须修正一下某一个数据,就是关于太子丹的年龄。往往以为太子丹是个轻躁的年轻人,其实不然,他是个急躁的老头。
  
   当年,他去赵国邯郸当人质的时候,已至少有十八岁(否则不至于跑去当人质),而那时秦王政不足八岁。如今至少已经24年过去了,秦王政变成了32岁的壮夫,而太子丹也已经五十来岁,是个老太子了。
  
   既然五十来岁,似乎对美女不甚着迷了,于是史传太子丹在燕国盖了个赖昌星式的“红楼”,里边装得都是给客户用的美女。当时诸侯争雄,各国都网罗人才,而且这些人才长期出门宦游,又不能携带老婆,故生活没有滋味,需要妇人和醇酒的安慰,于是太子丹挑了一批美女安置在宾馆中,每有宾客经过,就派这些美女招待、侍宿,以此招徕人才。
  
   这个风气后来绵延到整个燕国,老百姓也争相模仿。但是老百姓请不起三陪女啊,就只好动用自己不花钱的媳妇,有“宾客相过,以妇侍宿”。后来这种令人瞠目结舌的风尚渐渐不流行了,但一直到汉朝都未断绝。这就是豪爽的燕国人!
  
   既然太子丹用“红楼”网罗了一些人才,其间就有个江湖大腕,名字叫田光,声名如雷,燕国人都知道他,就跟现在一说电影界,大家都知道张艺谋似的。
  
   太子丹这人很懂江湖规矩,这一天,他把田光请来,他屁股慢慢退着给田光引路,落座之前先跪着给田光大师掸拭座垫,仿佛小弟恭迎帮主一样,史书上说他是“逢迎”。
  
   田光坐定之后,说:“太子的意思,在下已经明白了。但是,在下已经老了,江湖上对在下的传说,那些大事,都是年轻时候干的。现在干不了了。我听说骐骥盛壮之时,一日奔驰千里。到了衰老,毛驴子都会超过它。我还是给您推荐荆轲吧,他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可以做大事。”
  
   “荆轲比我身边现有的几名勇士如何?”
  
   田光说:“您现有的那几名勇士吗?您现有的那几个勇士,都是一些血勇之徒,心情一激动,面孔便涨得通红,完不成什么大事。譬如您收养的夏扶,是血勇之人,怒而面赤;宋意是脉勇之人,怒而面青;秦舞阳顶多算是‘骨勇’,遇有意外,脸色发白,也不顶用。只有我说的荆轲才算得上‘神勇’,喜怒不形于色,足以当此重任,可以不负足下所望。”如此说来,派巩俐去也可以,因她在任何电影里,都是没有表情的,也是个人才啊。
  
   田光的分析是很对的(以后他可以去企业作招聘主任),刺客的条件要求智勇双全,比如后来荆轲就樊馆借头,说服樊於期献上人头。到了秦国以后,先要结交秦国显贵蒙嘉(大将蒙骜的下一辈人),以获得亲自求见秦王政的机会(否则的话,秦王政派外事主任跟他谈谈就完了)。求见达官显贵,那一套复杂的礼仪就够人头疼的。总之,光是一个赳赳武夫是不行的。要能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荆轲为人倜傥奇伟,负一时之名誉,在智商、情商方面层次很高(所谓神勇),合乎行刺人选要求。惟独力商不高,剑术不精,但可以给他配“行刺助理”啊,就是后来荆轲一直在等的行刺助理,那个是力商高的,解决技术问题的。
  
   既然荆轲这么合适,太子丹就批准了:“那好,你去帮我把荆轲请来吧。但行刺事关重大,您可千万别四处泄露啊。”
  
   田光含笑而答:“诺!——no problem。”
  
  
   田光确实很老了,佝偻着腰去找到荆轲,落座后说:“咱哥俩的交情很深,燕国人莫不知道(言下之意,你这个忙一定得帮啊!)。有这样一件事:燕国的太子丹要干一件大事,是关于燕秦关系的,找到在下。但是他只知道在下当年名震江湖,有一身过人的武艺,但是现在我已经精力不济,‘力比多’已经不多了。腰脚都不堪驱使啦。所以我把足下推荐给了太子。请足下择日速见太子。”
  
   荆轲不知道什么事:“请问,太子丹是要干什么大事。”
  
   田光笑而不答:“你去了,当面就知道了。”
  
   迫于田光的江湖辈份比较老,又是自己的老朋友,荆轲不好面拒,于是答道:“谨奉教,我随后就去。”
  
   田光于是说到:“好的。另外,我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就是我不想活了。”
  
   荆轲一惊。
  
   田光微笑着解释说:“太子临别曾嘱咐我,这件事关系重大,千万不可四处泄露。我作为一个长者(江湖高辈份的人),却被人怀疑,实在是没有活下去的颜面了。我干脆死了罢,以明自己不会泄露他人的机密。”
  
   说完,田光拔出腰间宝剑,使尽人生最后一点“力比多”,奋然刎颈而死,流血三尺,扑到在地。
  
   日本有谚云:“花是樱花,人是武士。”花以樱花为最,人以武士为上。人的生死有如樱花,瞬间散落,干净利落,这就是销殒的美,大约就是田光之谓吧。
  
   田光老先生的死,实在突兀,殊不合常理。听他的意思,好像是恨太子不能信用他,于是奋然而死。那他简直是脾气太大了。这样大脾气的人,能活到这样老寿,也实在是个奇迹了。应该早被别的什么事呕气死了。
  
   其实,史书上有解释,田光自杀,是为了激荆轲。我来求你办事,然后我都豁出命去不要,死给你看了,这事你还能推搪吗?这是硬让荆轲欠下一笔感情债,没有退路了。田光死前说的话,只是他自杀的借口,而不是他自杀的原因。
  
   这就想到了谭嗣同,谭嗣同求袁世凯帮忙调兵支持改革派,如果老谭也能抹脖子,以死来请袁世凯,也许老袁不会太轻易反复吧。至少在反复的时候会受到情义上的压力,好好掂量一下,不能对不起死人啊。荆轲就是各正面的例子,荆轲后来见到太子丹时,起初并不愿意刺秦,在后来漫长的刺秦准备过程中,又出现过一两次犹豫拖延,但大约都是被田光的死所激迫,终于善始善终,坚持下去了。
  
   田光为了太子丹的“大事”,不惜以身死而促成之,可谓太子丹的知交和真朋友啊!一人一生得此一友,夫复何憾。
  
   田光真正能做到了为朋友两肋插刀。这可真是把刀插进去,不是一种形容词啊!大约惟其义烈如此,田光才在江湖上浪出诺大实名吧。
  
   另外,田光以身死相激荆轲,以免荆轲打退堂鼓,也看得出来,在田光的估计中,荆轲对刺秦一事可能会没有太强的自觉主动性,他的革命觉悟不高(假如刺秦是革命的话),所以田光要这么激迫他。把一种公义,变成出于私情。
  
  
   随后,荆轲去见了太子丹。太子丹向他提出了行刺的请求。荆轲方才明白,田光所说的大事,是要去行刺秦王政啊。他“久之”没有说话。
  
   这就奇怪了,如果是一个久有抗秦之心的“革命志士”的话——如一些书上给荆轲所下的定义,他此时应该立刻攘臂而起,叫嚣着去献身“革命”才对。
  
   但是,荆轲却好半天没有说话。等他终于开口了,却是拒绝。他拒绝太子丹说:“我这人驽下,像劣质毛驴一样差,不足任用。”
  明确表达了拒绝的态度。(荆轲居然不愿意刺秦!)
  
   于是,太子丹急了,给他“顿首”(以头频频碰地)、“固请毋让”(死活不许他推辞)。
  
   看见太子丹这么急赤白脸,以太子的尊贵身份而给自己频频磕头相求,荆轲觉得,这大约就是人们传说中的“知遇之恩”吧。我在农贸市场哭,等得不就是被人“知遇”吗。不过,知遇是知遇,去做将相是一种知遇;去玩命,这也是一种知遇啊?
  
   但是荆轲转而想到了田光——其实他一直在想着田光——田先生血迹未干,私人的嘱托尚在耳边,荆轲很难办。
  
   经过一番史料失录的思想斗争,荆轲终于“许诺”了。但是,后来仍然“久之,未有行意”(很久都没有出发的意思)。革命的主动自觉性很差。
  
   于是,这期间太子为了顺适荆轲的心意,做了一系列拉拢套磁的好事,包括:
  a. 尊荆轲为头等宾客;
  b. “舍上舍”,住VIP高级标准间;
  c. 太子“日造门下”(每天拜访,以示敬意);
  d. “供太牢具”(吃祭祀祖宗的最高等食品并使用高等饮食礼器——鼎什么的);
  e. “异物间进”(不时送来奇珍异宝);
  f. “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太子丹从“红楼”里调来美女和豪华车,任其享用)。
  
   上述都是《史记》的描写,当不为虚。如果按照汉朝人的武侠小说《燕丹子》的说法,则荆轲还有“黄金投龟,千里马肝,姬人好手,盛以玉盘”的更严重恶劣的描写,那就更阔气了,更比大款砸XO厉害的多。
  
   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顺适其意”,让荆轲满意。这就是荆轲被工具化的全过程。看得出来,荆轲没有太强烈的自觉刺秦意识,中间是有一个漫长的被收买的过程。倘若是自觉的“革命”志士,当不需这些劳什子。
  
   荆轲又要车,又要美女,又要奇珍异物,不是大侠所为,而近乎商人。当初,伍子胥促使专诸行刺,严仲子驱使聂政,似乎都没有花出这么大血本。
  
   荆轲虽然不是被物质“收买”的,但至少是被情义“收买”的——田光的江湖情义,和太子丹的主客情义。
  
   荆轲的行动,终于属于士为知己者死,属于为燕王室效命,以谋求燕王族在燕国的权位不倒。
  
   而且,“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恣荆轲所欲”这里边带着一种互动,似乎荆轲那一方面,也是有“欲”的。
 

回复:


  
   我们先放松历史这匹野马奔跑的缰绳,暂把刺秦的事情停顿一下,而望着窗外秋风飒然,黄叶满庭的时节,追述一下荆轲的身世。
  
  
   我们知道,荆轲是卫国人。卫国原本是春秋时代的大国,“三监”之一,后来日渐销侵,多数土地被邻居赵魏夺去了(包括原来的邯郸都是卫国的),到了最后,卫国只剩濮阳一个城了,沦落为魏的附庸。可是魏国人还是没有放过它,把它的卫怀君囚杀了。卫国也就亡国了。之所以杀卫怀君的原因,是因为卫国人亲秦,和秦国眉来眼去,想跟秦国连横。所以,卫国人对魏国的仇视应当由来已久,而对秦国人则一度想连横。
  
  
   不久,吕不韦从倡导分封制的原则出发,给卫国复了国,把河南沁阳拨给卫君角掌握。这大约就是《吕氏春秋》中倡导的存亡续绝吧。一直到了秦二世,卫君才被废为庶人,卫国方才亡国。在荆轲那个时代,一般卫国人,会觉得是秦人在庇护着他们,没有秦人牵制,魏国就要灭他们。如果自己去刺秦,只能便宜了魏国人。所以,作为卫国人,荆轲对于秦人,应当没有切齿仇恨,卫国最痛恨的敌人,是百多年一直奴役他们的魏国人。荆轲作为卫国人,刺秦的原始动机应该不强。
  
  
   那么,荆轲——这个卫国人,又与燕国人有何干?他在燕国完全是个外来打工三无人员,当不至于自发地为拯救燕国而玩命。看事情的脉络可知,他带着一柄匕首进入强秦的行为,多半是被田光所激,又被燕太子丹的车骑、美女所感化。
  
  
   田光和太子丹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搞定了荆轲,使之承诺刺秦——田光为此还专门自杀,以“激”荆轲,使得他没有退路;太子丹则“顿首固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
  
  
   于是,有一段时间,荆轲身边衣香鬓影,车骑罗列,盛况空前。当然,荆轲不是贪图物质利益的小人,也不是图希美色和宝马(人都要死了,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呢),但他图希的是荣誉。
  
  
   太子丹的殷勤,就是一种“殊荣”。荆轲被振动的,就是这种“殊荣”。
  
  
   据《史记》的注者说,荆轲的祖上是齐国人,是齐国的大贵族庆封。庆封当年因为斗不过新兴家族(齐国田氏等),逃亡吴国,后来被楚灵王所杀。庆封的子孙流落卫国,就有了庆轲,“庆”、“荆”音似,于是就有了荆轲。
  
  
   荆轲作为没落的旧日贵族后代,心情是愁闷的,向往上流社会圈是必然的,这就是他在农贸市场喝酒大哭的原因吧。能够挤进贵族圈子,并且被太子诚惶诚恐地侍奉,荆轲大约就感觉像是吸食了鸦片,依稀仿佛回到了祖上贵族的荣耀,乃至得到一种马斯洛曲线上的所谓“被社会、他人尊重感”了吧。
  
  
   于是,荆轲刺秦的使命,最终在心里,接受和扎根下来了。 
  
  
   总之,我们几乎可以相信,倘不是遇上田光以死相激托在先,以及后面太子丹像狗皮膏药一样猛缠着他,荆轲这个在燕国游浪的卫国人(而卫国又是一贯与秦国无甚仇史乃至有受恩泽的),当大约永远也不会想到去舍命刺秦吧。
  
  
   所以,我们说,荆轲更多是报燕王族的一小撮势力的知遇之恩以及田光的江湖情义罢了。
 

回复:


  
   燕太子丹跟荆轲,就刺杀的细节,进行了认真的荒谬讨论。
  太子丹说:“足下伪装成使者,劫持秦王政后,逼着他在朝堂上签订条约,返还秦国人侵夺六国诸侯的所有土地,就像当年曹沫劫持齐桓公一样,这是刺杀的上上目标。”
  
   我们说,太子丹真是痴人说梦。凭一个人拎着一柄小匕首进入不测之强秦,就想带着几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出来,这个想法实在太折磨我们的想像力了。
  
   当年曹沫劫持齐桓公属于特殊历史情况:当时曹沫在会盟上用剑逼着齐桓公,要求齐国退还侵占鲁国的“汶阳之田”。齐桓公迫于性命之忧,无奈答应了。会盟结束以后,齐桓公回国,当即就想赖掉汶阳之田不还。可见承诺是可以耍赖的。但是管仲持反对意见,认为齐国国力尚弱,想称霸的话,必须先得诸侯人心,所以主张还汶阳之田,信守盟会上的承诺,以向诸侯展示自己的诚信和德行,积累自己称霸的声望值。所以这才还了汶阳之田。
  
   世易时移,现今的秦国大不同了。秦国对六国是压倒性优势,不在乎国际舆论(即便在乎,也不会压过对土地的在乎),也无所求于六国的支持。他们必不还地。
  
   当然,你可以说,荆轲劫持秦王政以后,可以把秦王政的耳朵一直揪着,一直把他揪到燕国去,扣留下来。然后命令秦国还地,不还地就不放秦王政。这个想法也够荒谬之极,一是当时没有直升飞机,恐怖分子和人质没法坐飞机离开秦国,去燕国。
  
   二是,即便劫持秦王政入燕,列国也是得不到土地的。当年楚怀王被劫持到了咸阳,宁可死在那里,也不肯割让黔中之地。秦国人即便牺牲了秦王政,也不会割掉祖宗六代辛苦扩张积累下来的土地的。
  三是,即便秦国还了地,以目前六国兵力枯竭的局面,也是守不住那些土地的。转瞬之间又会被秦人夺了去。
  
   看来,劫持秦王政从技术上到效果上,都不现实。于是燕太子丹也没太指望这个,而是提出了低级目标:当场刺死秦王政。
  
   燕太子丹花一百斤黄金,买了一把徐夫人的匕首(徐夫人是当时的知名品牌,类似王麻子),匕首上面淬了毒药,以活人试验,无不见血立死。拎这样的毒匕首进入秦国,杀秦王政的意图就非常明显了。
  
   也许这么做,还能让太子丹爽一把,报掉从前受辱于秦国的一己私怨。
  
   但是,代价是什么呢?
  
   代价就是燕国陪着倒霉,被提前灭亡。
 

回复:


  
  
   樊於期这个人在史书上出现,似乎只是为了送上一个人头的。
  荆轲临行前,跑到樊於期的住馆,秘密地说:“将军您是秦国人,因得罪了秦王政,逃亡到燕国来。秦王政屠宰了将军您全部的父母宗族,可以说是够狠毒了。而且还出了一千斤黄金的赏格,购求你的人头,将军难道不想报仇吗?”
  
   樊於期仰天太息,眼泪就像泉水一样冲了出来:“我每一念到此事,恨得我连骨髓都发痛。只是没招呢!”
  
   荆轲说:“我倒有个主意,只是我不好启齿。”
  
   “你不要有什么顾虑,只要我能够报仇,就是要我的脑袋,我也乐意。你还有什么话说不出口呢?”
  
   “咦,我说不出口的话,就是你刚才说的话呀!”
  
   荆轲把自己行刺秦王政的计划对樊於期讲了:“只要我用您的人头获得秦王的信用,我左手抓住他的衣袖,右手刺向他的前胸,将军的大仇可报,燕国的积耻也可雪了。”
  
   樊於期听罢,咬牙切齿地说:“我天天盼的就是这样一件事。我这颗头颅有什么舍不得的,你拿去吧!”说罢,拔出宝剑,猛砍自己的脖子(他希望自己砍得彻底一点,待会荆轲弄断他颈椎的时候就容易些。樊於期是个带兵的将军,知道人的颈椎是很坚固的)。
  
   樊於期就这样自杀了,绝颈而亡了。
  
   他的人头像一颗炸弹,在地上瞪着荆轲。荆轲把这个炸弹装进匣子里,准备带上飞机。
  
  
   古人论情谊:有白头如新,有倾盖如故的,以形容俩人有缘分还是没有缘分。没缘分的,就是认识了一辈子,互相都白了头了,一样还是不信任。而荆轲与樊於期只说了三言两语,樊将军居然就割撒头颅,毫不犹豫地交给荆轲,信任荆轲。这就是战国人的质朴。换了今人,恐怕让他掏出一块钱,他都是死活小心怕上当,不肯痛快掏的。更遑说人头。
  
  
   得到人头之后,荆轲并没有立刻出发,而是等待一个真正的刺客,此人武功高强,可以担任刺杀主力。但是这个人腿比较短,过了很久还没有赶到燕国来。
  
   燕太子丹等的不耐烦了,说:“韩、赵两国已经相继破灭了,日已尽矣,为之奈何。如果荆卿有反悔之意,那我就派秦舞阳一人去算了。”
  
   荆轲这时候爆发出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愤怒,他大怒,对太子丹叱到:“你催我做什么!大丈夫行事,有始有终。往而不返者,竖子也!”意思是,我要是去了秦国回不来,那是笨大侠,是王八蛋——“我在这里拖延,是为了等我的‘客’,我俩一起去。能去能返,不辱使命,才是大侠。现在太子以为我在故意拖延,那我就请辞行矣!”说完就要走。
  
  
   看来,荆轲也是有自己的“客”:也就是门生、门客的意思,比他低一级、依附他的人。而且此人武功高强。我们可以理解成:太子丹把任务承包给了荆轲,荆轲又分包给了他的武功高强的“客”。
  
   如此说来,荆轲更愿意把自己定位在一个项目经理、小组长的角色,而让自己武功高强的“客”作为临场的刺杀主力,负责执刃主攻。大约他也是自觉剑术不精吧。
  
   我们相信,如果未来有这个得力的“刺杀助理”在场,俩人在大殿上合力,杀掉一个秦王政可谓万无一失(当时殿上又别无其他武士,他俩二对一,还带着武器,很有胜算)。所以荆轲等待自己的“客”,是有现实意义。但是,这个人迟迟不到,太子丹又催促,荆轲作为项目经理只好自己出发了,到了秦国,拿着匕首上去跟秦王政抡,自己又不太会抡,终于让秦王政把他弄死了,亦恨事也。
  
   “刺杀助理”的缺席,是整个刺杀活动成败的转折点。从荆轲角度来讲,应该本着提高刺杀成功系数的原则,坚持继续等待自己的“客”。但是一场看似偶然其实必然的争执,断送了这次刺杀活动的成功:
  
   当时的情况,荆轲在等自己的“客”,可是太子不明就里,跑来催他。荆轲被太子一催,竟然一时恼怒起来,情绪失控,说话很不客气,劈头盖脸地叱责太子,然后就愤然宣布不等了,立刻要走。
  
   太子来催,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太子不明就里。你可以好好说啊,说服太子让你继续等啊,何必大闹呢?但是荆轲却一下子爆炸了,愤然仓促而出行。好像石达开当初愤愤然拉着枪杆子离开洪秀全一样。
  
   这里边体现了荆轲与太子丹关系之间潜存已久的一股暗流和裂痕。
  
   我们说,荆轲也许是被长期以来的刺杀一事所笼罩压抑着,有点不能承受压力,情绪不稳定了,所以与太子吵架。但这种估计不是最深刻的,荆柯也不至于心理素质这么差。
  
   事实上,荆轲对于刺秦一事,从心底下一直存在一种排斥,或者说“不接受”。这倒不是因为他喜欢秦国,而是他作为一个有着独立人格的士人,对于田光、太子丹的一番表演,终于促使他折节屈从,受人驱使,沦为工具,带有一种本能的反抗。荆轲原本是个高傲的人,在农贸市场里大哭就看得出来他心气很高。他向往立功建业,但他追求的可能高于做刺客。对于太子丹收买他刺秦一事,他是犹豫的,因为那离开他的理想似乎还有差距,所以他犹豫,当场不肯接受。但是,田光以死相托出,他不答应又不是大侠风范。但是答应下来了,又实在违心,降低了自己的格调,而沦为供人驱使的刺客之流。
  
   在方式上,也有问题。他不喜欢被工具化,在他享受美女宝马的时候,他的精神深处是痛苦的,这种被操纵和被工具化的痛苦感,积累的时间久了,折磨着他。
  
   而最后触燃了荆轲的硫磺和火焰的,是太子丹对荆轲的怀疑。
  具体来说,就是在等待刺客助理这件事情上,太子丹流露出了对荆轲的不信任,使得荆轲意识到:哦,他连对我的信任都没有啊。如果连信任都没有,那何谈知遇呢。他以往的一切表演,避席顿首和珍宝美女,都是在忽悠我啊,实际心底里一直并不信任我啊。对于一个一直并不信任我的来人说,他对我的馈赠和宠荣,有多少是对于我本人的真诚尊重,而又有多少只是纯粹的买卖利诱呢。
  
   “士为知自者死”,前提是这人是知己者,而不是一个交易的商人。荆轲的最恶心之处,是事情到了最后,才发现太子丹一贯并没有对自己的信任之情,更遑谈知遇。那么,自己是被骗了。把自己作为士人唯一拥有的财产——生命,献给一个一直在欺骗自己,自称对自己有百分百“知遇”,而实际上并不信任我的人手里!我是替这么一个一贯并不信任我,虚伪地伪装着的人去行刺,受其驱使,舍去我士人的高贵生命,那就真如吃虫在肚,五味难言了。
  
   烈士的头颅,浇灌给一块龌龊的脏土,这就是荆轲的个人悲剧。
  也许荆轲到了此时,最后悔的就是当初接受了田光以死相托的胁迫,承诺了替人行刺,而且是替太子丹这个不甚高尚的、对我没有信任更遑谈知遇的人去行刺,去为之献身。
  
   于是就在这次为了等“刺杀助理”一事,太子流露出了不信任,荆轲非常敏感,遂与太子丹吵了起来——这也是积累已久的两人之间矛盾与张力的总爆发。
  
   荆轲当场就叱太子说:像你这样搞的去了回不来,那是王八蛋!——荆轲把一股怒气气势磅礴地向对方撒去。骂完,他不也再继续等自己的“客”了,也不给太子丹以反悔(让荆轲继续等“客”,以提高刺杀成功机会)的机会,而是立刻动身,在人手配置不适宜的情况下好歹去行刺,成败不问。这是一种消极的态度,造成了荆轲既冒死履行自己承诺,而燕太子丹的大事也未必足以成的结局(但我有死而已,也是对的起你的了),体现出对太子丹对我的不信任和对我士人人格的污辱的一种消极反抗!
  
   荆轲临行在易水河畔,那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绝唱,里边包含着的是对太子丹的消极反抗和不满情绪。这话里没有对胜利的承诺(没有说“请组织上放心吧,等着听我的胜利喜讯吧”),而只是说“我这个壮士,却只能一去不还了,白向秋风寒水里送命罢了,这是多么凄凉啊”,带有无限自怜、自怨。
  
   这是受到欺骗后对太子丹的怨望以及对自己被欺骗后的自我嘲讽吧。
  
   荆轲、太子丹这两人的结合,是一场历史的错误,是一次错误的结合。太子丹选的,应该是秦舞阳那种只为赏金而卖命活动的、不思考什么形而上的问题,也不甚关注人格之受尊重程度的,粗人出身的人。而荆轲是一个士人,所谓士人,就是祖上带有一定的高贵血统,身上含有一点小资情调,生活破落在民间底层但心志高昂仍然在洁白云霄的人。这样的人,最终是不适合去附于刺客者流,供一小撮王族势力所驱使卖命的。
  
   终于,太子丹与荆轲之间的矛盾积累,爆发了,体现为临事互相构衅,彼此负气而动:前者不信任催促后者,后者叱骂前者竖子,并且赌气不作深入交流,放弃等人(“客”)积极想法,不作积极准备,消极立即出行(不以成事为目的,而以履约不愧我心为宗旨),这就注定了刺杀的最终失败。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句话,笼罩其间全是不祥的阴影和对命运的感叹。两人间的张力已经跃然纸上,裂痕非常表面化,这样的刺杀活动,临事数击不中,有辱使命,亦不奇也。
 

回复:


  
   易水河边,给“刺杀二人组”饯行的,是太子丹及其宾客。
  
   荆轲身后,河畔,站着环眼蒜鼻的古代“马加爵”——秦舞阳先生,担任了刺杀助理。他俩个正是一对绝妙组合:荆轲智商、情商高,马加爵则是个混人,力商高,正可以弥补荆轲的不足。
  
   秦舞阳手里,端着一个木匣子。身旁流动的,正是秋天的易水河。匣子里边装的,是樊於期可怜兮兮的人头。
  
   所有送行的众人,包括太子丹,皆白衣白冠,这是给死人送葬的打扮,是给荆轲催死呢。进一步激他,不要逃跑或者活着回来啊。
  
   荆轲的农贸市场好友——高渐离,也来了。他从后背取下自己的小提琴——也就是筑,我在博物馆看过,样子和小提琴一样,就是肚子瘦得多。他把筑置于白石之上,取了一个弯曲的尺子,在筑的弦上,击出一个变徵之声,荆轲相和而歌,曲调悲凉,宾客闻之,无不悚然垂泪涕泣。
  
   荆轲是怎么唱和的呢?——古人唱歌跟现在不一样,古人唱歌几乎听不出什么词儿,它要求“声中无字”,吐字完全融合在乐曲中,听不出具体的字,而只有清浊高下,转腔换字之间没有疙瘩,仿佛一贯珠子。还要“字中有声”,就是每个字要拖长了变幻着调子唱。总之,你基本听不懂他在唱什么意思。但是这种曲调和荆轲的声响,足以让人唏嘘感叹。(按这种标准来看的话,周杰伦唱的歌,最属于古代的歌)。
  
   接着,荆轲开始唱副歌——所谓副歌,就是前面唱完一大堆莫名其妙的东西之后,最后反复重复的几句很容易流行传唱的段落。比如“•••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怎么飞•••也飞不高~~”,这两句就是副歌。荆轲这回唱的副歌,终于被大家听清楚了,而且跟我是一只小小鸟一样,非常高昂,所谓羽声慷慨,即“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就是这两句,来回重复,慷慨传世,中国人无不知者!
  
   当此之时,易水河畔,白衣胜雪,烈士高歌,秋风横贯,众人无不瞋目裂眦,发尽上指冠。所谓“雄发指危冠,猛气冲长缨”。
  
   荆轲引吭高歌已毕,痛饮一杯,傲然转身,挟秦舞阳登车而去,万里长空秋林,荆轲终已不顾。身后,高渐离依旧伫立,凭筑凭河,一语不发,面色冷然。
  
   后人咏荆轲事:“凌厉越万里,逶迤过千城。登车何时顾,飞盖入秦庭”(陶渊明)。岂不壮哉。
  
   如今,河北易县有荆轲山,山上一座十三层小塔,碑刻大字“古义士荆轲里”。
  
   日升月落,荆轲一行向西奔驰。这是一段从大约北京到陕西西安的路程。两边是铁黑色的丛林,天以浅灰的色泽远离着行路的人。使人拿它没办法,啃不到它,啃不到命运这只飞跑的野兔。
  
   车窗外漠漠的田野耕作者,猩红的酒店招牌,久病初愈的北方天气,涤浣肺腑的青春激动,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呀。有时秋天的雨水突然降下冰凉一片,路边的树,掉着叶子,以一种逆来顺受的姿态静默站着,路上偶有的行人仿佛一串隐约飞翔的无声的鸽子。这是一场不好收场的剧目,是一种弃之可惜的情绪。
  
   车子里,荆轲看了一下身旁的“马加爵”,这个人瞪着环眼、支棱着蒜鼻,只是呼哧呼哧地傻傻喘气。像他这样的人,是不需要思考人生就能活下去的。荆轲对着秦舞阳想。
  
   一阵马鼻子突噜声打破了荆轲的悒郁幽思,许多时候,马比人快活,操心的事少。
  
   荆轲告诫自己,必须要少想,让心境安息,像草色一样平展如垠。
  
   秦国到了,从车窗看出去,秦国砺山带河,咸阳金城汤池,太阳余晖闪闪。荆轲又被拉回了现实中。他的肾上腺激素开始分泌,秦舞阳的力比多也开始比较多起来。
  
  
   荆轲、秦舞阳,这个刺客二人组,最后看见的一次日出是在公元前227年某个秋日。金色迷离的阳光从巍峨的咸阳殿角徘徊升起,文武百官和列国使节盛集两列。
  
   两人在宣呼声中登上大殿的台阶,偷眼向殿上看去,殿上正当央正是 terminator秦王政。他脑袋上带着冕,像个博士帽,只不过顶板是前后伸的。秦王政坐在漆器涂彩的几案之后,胸前抱着剑。
  
   为什么说是抱着剑呢?当时流行把剑挂在腰间不假,但悬挂的点(指剑身上的相应挂点)比较偏低,接近剑中段,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喜欢席地而坐,一旦挂的点过高(靠近剑柄处,向后代那样),则剑在人下身悬着,坐下就不舒服了,而且压在屁股后面,看不见了,显不出威严了。所以当时剑的挂点比较低,接近剑中段,使得上半截剑悬起比较高,都支棱起来,剑柄一直耸到了左胸前,所谓长剑拄颐(都快支到脸上了),这样坐着很能体现贵族的气派。特别是剑很长的话,就支棱得更高,更气派了。平时坐时他用左臂夹住剑身,左手反握剑柄,形如抱物,故谓抱剑。这种气派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不实用:拔剑很不容易!因为剑柄位置高,拔快了割破自己脸是小事,一不小心切断了颈侧大动脉才叫冤呢!
  
   所以拔剑前必须先按剑,就是左手把剑把儿按下去,这样右手再拔剑就不至于割着自己了。“按剑”是一个不礼貌的动作,表示要打架了,犹如现在打架前先拿出手机叫人一样。
  
   但是“按剑”不等于“负剑”。一般按剑,都可以把剑拔出来,但是如果剑太长了,按下去仍然不好拔。秦王政的佩剑,古书上说叫“神武扶揄长剑”,特点是很长。所以秦王政后来仓促之间按剑仍然不能拔出,在群臣的提醒下改把剑体转拧到屁股后面去,进一步开阔右臂在体前可延展的空间,才把剑拔出来了(这就叫“负剑”,是一种很不小资、很没格调的方式,因把剑推到身体屁股后面去了)。但这也告诉我们了一个雄辩的道理,在残酷的对敌斗争中,千万不能小资!
  
   然而,残酷的对敌斗争中,又出意外了:“刺客二人组”中的秦舞阳先生,突然临时掉链子了。他看见秦王政长剑拄颐,高坐在几案之后,殿下两旁武士,执戟者甚众,又都是彪形大汉,自有一番威严和严厉。秦舞阳突然脸色苍白、牙关紧咬、嘴唇发紫、浑身战栗、小便失禁!!(对不起,最后一条当不至于)。
  
   秦国群臣看了,十分诧异,便有人喊道:“后面这一位就是副使吗?”
  
   荆轲回头一看,对秦舞阳微微一笑,示意镇定,然后跨步对秦王政说:“下臣的副使情商不高,是北方荒蛮边鄙之人,没见过大世面,请大王原谅,允许他捧物而上,完毕使命于您面前。”(所谓完毕使命,就是上前要你的命啊!)
  
   这里我们注意一个细节,荆轲捧的是樊於期的人头匣子,秦舞阳捧的却是地图,地图里面卷着见血封喉的匕首。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荆轲仍然是想让秦舞阳主刀行刺,自己在旁边吆喝。原本是荆轲一直等的“客”主刀行刺的,现在换上了秦舞阳这个尿裤子的替补。看得出来,不管是让“客”主刀,还是秦舞阳主刀,荆轲一直没有把自己定位于一个武士角色。
  
   秦王政传旨:“只请正使上殿,副使在阶下候旨!”——这下好了,秦舞阳不能上殿了。如果秦能上去的话,荆轲还有戏。这个副使其实比正使能打。
  
   没料到秦王政来这么一手,荆轲顿感到身孤力单。秦舞阳不能往前走了,停在殿下。荆轲只好硬着头皮自己上殿去了,待会儿自己去耍匕首了。就像一个从来没杀过猪的人,由于死了张屠户而不得不自己下厨房。
  
   荆轲上殿以后,与秦王政的一番对话,历史没有记载。我们不妨设想是这样的:
  
   秦王政问道:“那个匣子就是装着樊於期的头颅吗?”
  
   荆轲弓身答应:“是。”奉上木匣给秦王看。匣子里边,樊於期的人头像一盒生日蛋糕似的,俏皮地坐着。
  
   秦王政示意合上蛋糕:“听说樊於期逃到燕国,和太子丹交上了朋友。太子丹把他当做上宾,怎么又把他杀了呢?”
  
   “樊於期其实是想投奔匈奴借兵,太子丹怕他危害中原,也怕得罪大王,所以才佯作交友,专门为他盖了一座馆舍软禁起来。本想把他引渡过来,但因路途遥远,恐生意外,只好灌醉了他,将他杀了。” 荆轲说。
  
   秦王冷笑一声:“哼!如果不是王翦的大军已经灭了赵国,北危燕境,太子丹岂肯杀樊於期。不过,总算把他杀了。可是,当年太子丹在秦为质,却不辞而别,不知燕王对此有何感想?”
  
   “当年太子丹年轻轻率,颇有唐突。他回国以后,燕王狠狠地教训了他,还专门派了一名对《周礼》大有研究的老臣鞠武作他的老师,来管束他。这次下臣奉使出差,临别燕太子丹还嘱咐我代他向您请罪。”
  
   秦王政说:“这些说法都闪烁其辞。太子丹的年纪比我大得多,现在该是五十岁左右的人了,怎么能说年幼无知呢?像太子丹这种不善权衡轻重的人将来继承王位,恐怕对燕国未必有利。”
  
   “下臣一定把大王的指示转告燕王……”
  
   “转告不转告,是你的事••••••听说你还带了督亢的地图来?”
  
   所谓督亢地图,就是燕国腹心最肥沃的两处土地,在现今河北涿州一带(就是张飞的老家啊)。荆轲也把它的地图带来了,献给秦王。
  
   荆轲说:“督亢是燕国最富饶的地方。献给大王,以示燕王臣服的诚意和决心。”
  
   秦王政瞅一眼荆轲问道:“督亢究竟有多大?好在哪里?”
  
   荆轲口称:“请允许下臣展开地图,为大王聊作介绍。”
  
   荆轲随即起立,走至案前,手把地图,徐徐展开,终于“图穷而匕首见”。下面的情节非常惊险,少儿需在父母指导下阅读。我们分镜头再现一下当年荆轲刺秦王,白虹贯日的情节。
  
  1、 荆轲左手把住秦王的衣袖,右手抄起淬毒匕首,直揕秦王政前胸。(这个“揕”字非常关键,它决定了荆轲是想劫持秦王,还是直接刺杀之。查各种字典可得,它是“刺”的意思。)
  2、 秦王政“耶呵”一声惊起,袖子猛往后撤。
  3、 荆轲手劲不够,居然被秦王挣脱袖子,袖口自裂。
  4、 同时荆轲右手匕首刺空,秦王政惊厥而起。(荆轲左手手劲不行,攥不住袖子,右手速度也不行,居然刺空。这是荆轲第一次丧失良机而失误。)
  5、 事起突然,群臣惊愕,目瞪口呆,殿下武士无诏不可登殿。
  6、 秦王政按剑而拔,剑长,拔之不能出鞘。
  7、 秦王政放弃拔剑,环柱而走。
  8、 荆轲环柱而追之,但是追不上。(这是荆轲第二次丧失良机。这也说明荆轲腿脚也不够快,如果跑的快,只要扑在秦王政身上,用毒匕首划破他的哪怕一点皮肉,老秦就完蛋了。可惜荆轲居然追不上。荆轲好像一个语文老师,打架不是他的特长啊。)——另外注意,这两个人都是光着脚只穿袜子跑的,当时殿上不准穿鞋。
  9、 有一圈,由于秦王政跑得太快了,反倒差点追上了荆轲,差点和绕着柱子追他的荆轲撞了个满怀!哈哈。秦王赶紧说对不起,然后调头再跑。
  10、 俩人在乱追过程中,秦王政回身,“以手共搏之”——就是说,徒手和荆轲格斗。荆轲拿着毒匕首,但还是打不过徒手的秦王政,皮肉都划不破!——完了,我看也不用打了,抹脖子自谢天下吧!
  11、 秦王政接受殿下群臣提示:“王负剑!王负剑!”——遂左手把剑身倒着竖立,平行移动到屁股后面,右手成功拔剑而出。
  12、 这时候该荆轲逃跑了。秦王政举着宝剑,与荆轲对决。这时候荆轲也不算太吃亏,虽说宝剑一寸长,一寸强,但匕首也一寸短,一寸险呐。可是荆轲的匕首根本不敌宝剑。秦王政一剑击断荆轲左大腿——老秦力气很大啊。荆老师站立不稳。
  13、 荆轲一看没戏了,飞出匕首抛射秦王。
  14、 匕首不中秦王,中柱。(荆轲的准姓也很差,这是第三次失误。总之,荆轲左手力度不够,右手速度不够,两腿速度不够,眼睛准性很差。荆老师啊,荆老师啊,让我们怎么夸你呢。)
  另外,荆轲的匕首击中柱子,也说明秦王政是在柱子附近,说明秦王政非常善于利用掩护物进行逃避和进攻。即便他拿着长剑进击荆轲的时候,一直也没有离开柱子作掩体。懂得格斗啊。
  15、 秦王政复从柱子侧面出来,连击荆轲。荆轲身被八创。
  16、 荆轲没戏了,箕踞以骂——又使出了骂太子丹的本事。这次更加厉害,是翘着前腿骂的。当时的下裳类似裙子,人如果箕踞而坐(腿往前伸而坐)的话,则下体无遮拦,容易露点,是严重的耍流氓的姿势。荆轲箕踞以骂,腿往前伸着,他觉得杀不了老秦,给老秦看看我的下体,也算是过瘾了!——荆轲一边骂,一边自我解嘲道:
   “事所以不成,是因为我想抓活的,挟持你,逼着你退还侵地!可惜最后被你跑掉了!”
  
   这种解嘲也不成立:你绕着柱子追了好几圈,连人家的膀子都抓不着,还挟持什么啊。而且当时图穷匕见,荆轲第一个动作就是当胸直刺,这匕首又是煨了剧毒的,见血则死,这也不是劫持的打法啊。
  从四大刺客(专诸、聂政、豫让、荆轲)的刺杀环境来看,荆轲的环境是最优越的。专诸、聂政都是在防暴警察的阻拦下,仍然刺杀成功。当初专诸刺王僚的时候,专诸被左右武士两把长铍夹持着前胸,往上端菜,但是他仍然抽出菜中的短剑,一击而中目标,长铍都拦不住他。聂政进攻时,则堂上堂下防暴警察甚众,他从大门口一路搏杀到内堂,不但刺了目标,还饶上一个大的(韩哀侯),最后大呼击杀数十人。豫让则在目标前呼后拥的出行的路上行刺,其难度也很大。
  总之,荆珂的难度最小,就他和秦王政俩人对挑,他又拿了致命武器,单打独斗•••••算了,“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不多说了,荆轲遂被秦王左右上前杀死,事后肢解。秦舞阳则是当场毙命于殿下。
  
   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惜乎荆轲剑术不精,腿脚不灵。但作为诗人他还是蛮成功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两句诗写得还不错。
  
   不管怎么样,荆轲敢于以弱搏强,敢于提一只匕首只身赴强秦,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荆轲视死如归,提一枚匕首击打秦庭铜柱的声音,永远呼啸响应于历史的时空。
 

回复:


  
   其实,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人,单靠两只双手就已足够杀人了,可以把人活活挟死。如果有了武器,以寡敌众,一人而搏杀数十百人,也没有问题。但是,荆轲老师拿着把淬毒的刀子比划了半天竟然连秦王一点油皮都没擦伤,直刺刺空、追跑不及、投匕中柱,前后三次丧失机会,这个刺客的剑术,实在是太不及格了。
  
   或者是因为秦王政本身太能打了。
  
   据目击者尉缭口述,秦王政的模样长得并不可观,他是“长目、挚鸟膺、豺声。”——郭沫若先生因此说:“挚鸟膺、豺声,这都是生理缺陷的表现。挚鸟膺,膺即胸,就是今天医学所说的鸡胸,是软骨病的一种特征;而豺声表明有气管炎。可见,秦始皇从少年时起就受到多种疾病的困扰,身体素质极差。”
  
   这个说法只是一种有趣的猜测。其实,从秦王政当皇帝以后每天披阅的公文以斤来论,达不到五十斤的竹简量(需要俩人扛进屋来)就不睡觉的现象,以及荆轲拿着匕首绕着柱子追了他好几圈都追不上等现象来看,秦王政的体格蛮好的。并没有因为奔跑而发生哮喘,似乎不像气管炎。而一旦拔出剑来,一下子就把荆轲先生给打得失去战斗力了——先砍断了左大腿,再令之“身被八创”,坐着起不来了。
  荆轲手里也是有武器的,并且煨了毒药,见血封喉,曾用活人做过试验,无不立死。但秦王政并未中毒或者受残,说明在整个搏斗过程中,秦王政都寸肤未伤,反倒很快制服了诺大刺客。秦王政当属于陕西大汉型的。
  
   每日披阅五十斤竹简,这样的长期坚持,也不是一个病人能做到的。天天做到这一点,说明他精力充沛。
  
   而且,他还曾经在十年之间五次出巡全国,坐着木轱辘车到处颠簸,除了西南地区,几乎把中国都跑遍了,是春秋战国时代跑路最多的君王,一直跑到了五十岁才死——没有记者的体格,根本完成不了这样高强度的运动量。并且他还热衷帆船航海运动,在海上乘风破浪,用连弩射击大鱼呐。
  
   如果“豺声”就表明有气管炎,那“银铃般的笑声”一定就是肺结核了。
  
   不管怎么样,等挖开了秦始皇坟,研究一下,就知道他到底长什么样了。
  
   其实,鹰的胸和豺狼般的吼,不过是说明他行动和发言时的一种神情,为人刚狠。如果真如果真是鸡胸,用鹌鹑就可以比喻,何必舍近求远、穷极想象地用“鸷鸟”这种不常见的猛禽来作比。
  
   不管怎么样,等挖开了秦始皇坟,研究一下,就知道了。
  
   其实,古代文献里说人“豺声”是常有的,意思是这人有狼子野心,凶狠如狼。春秋时代的叔鱼,也曾被当时人描述为“豺声”,但他其实是个美男子,还当了栾盈的gay。如果“豺声”就意味着气管炎,那恐怕不能入选当gay之列。楚国的斗越椒,也被描述为“豺声”,但其实在战场上非常勇武。但所有这些被描述为有豺声的人,都被预言要遭受灭族之祸,而且最后也确实被灭族了。所以,尉缭把秦王政描画成“豺声”,不过是说明他具有狼子野心、心狠手辣,将来也是要被灭族的。这是当时骂人的一种方法,“豺声”跟“气管炎”根本扯不上边。
  
   郭沫若那么说,这也算是“历史学家”的恶搞吧。这就跟他说“众”这个字,是奴隶社会的“奴隶”们在光着膀子在日头底下劳动,从而作为奴隶社会的证据,一样让人气得可笑!
  
   我觉得除非未来温室大棚完全普及了,恐怕农民一时都要在太阳底下劳动,不知怎么就都变成奴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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