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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初的150个故事(作者:潇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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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沙丘之变
  
   公元前296年,赵武灵王带着两个儿子,到邯郸郊外八十公里的历史名胜——沙丘,度假疗养。这里是从前纣王命男女裸奔其中的地方,到处都是纣王留下的废池乔木,是一处古代的“圆明园”。
  
   不料,赵武灵王的大儿子公子章,跟他的小儿子公子何,突然打起架来。公子章带来很多训练有素的恐怖分子,猛攻公子何。至于原因吗,当然是为了争夺继承权的事。双方硬碰硬地撞击在一起,剑戟的拼杀声和惨叫声让双方都不寒而栗。
  
   这时候我们要插说一下老贵族“公子成”(就是不穿裤子的那位)。这位公子成,虽然在赵武灵王的说服下套上了裤子,但每天都对着现代化的裤子咬牙切齿。他憎恨改革。冰与炭怎能同炉,老脑筋怎能与改革者合拍。他恨不得扒掉裤子出去裸奔。于是他一直想把赵武灵王搞掉。
  
   听说沙丘发生了两公子火并,公子成立刻带领四个城邑的正规军赶来。名义上是制止混乱,其实是拥兵政变。他把赵武灵王的离宫也给包围了。
  
   公子成在外面大喊:“宫里的人等都给我听着,马上给我出来,我们马上就要封门啦!谁不出来,夷灭三族!”
  
   宫里的勤杂保卫人员一听,妈呀,都扔了扫帚、菜刀,抱着脑袋,像躲地震一样,全冲出去了。
  
   赵武灵王被围困在里边,出也出不来。随着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太阳下山了,月亮出来了,而赵武灵王的肚子,则开始咕咕叫。
  
   赵武灵王觉得此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去厨房里看看有没有吃的。
  
   厨房里有没有食物呢?我们回答是有的。除了米以外,赵武灵王还欣慰地看到地板上有一只小鸡,它一条腿被绳子绑着,正用敬仰的目光仰望着这个视察厨房的大人物。
  
   善于学习的赵武灵王给自己做了一个大厨帽,戴在头上,在厨房里大动锅勺,忙进忙出,跑得不亦乐乎,还排了一份“排餐表”。一个月过后,他的厨艺已经接近了一级厨师水平。那只小鸡也成了他饲养的鸡宠物。小鸡也没有辜负他,每天给他生出新鲜的红皮儿鸡蛋一枚。赵武灵王把鸡蛋腌在盆子里,预备到了冬天,鸡宠物工作减产的时候再摸出来吃。
  
   总之,两个月过去了,可口的饮食使赵武灵王营养状况非常之好,以至于每天需要做减肥运动——他在院子里打太极拳,跑步。
  外面风吹日晒下的大兵们被气坏了,于是冲进宫里,把厨房里的给养席卷一空,哪怕一片菜叶也不留,看你还怎么活!
  
   赵武灵王是个刚强的人,没有一句哀求的话,他抱着鸡宠物立在空旷的宫院里,一言不发。他给这个小母鸡起了个时尚的名字,叫“星期五”,用以纪念绝食日开始的这黑色的一天。
  
   绝食二十天以后,现年40岁左右的赵武灵王开始变得焦躁不安,鼻子不断地流血,并且变得暴躁。他在厨房里疯狂地用力敲打炉灶,趴在地上,身体不停地颤抖,冲着外边大喊大叫:“我要吃煎鸡蛋、西红柿、土豆罐头、咖啡、麦片粥和烤面包!”(对不起,这不是赵武灵王,这是美国一个绝食志愿者在熬得受不了的时候喊的。赵武灵王应该这么喊——我要吃烤羊羔肉、炸天鹅、烹野鸡、烧雁、捣珍和鱼肉酱——!)
  
   又过了几天,在一个风雨之夜,一只树上的小雏鸟被摇撼的枝条抛到地面上。次日清晨,“星期五”兴冲冲地来报告这个好消息。赵武灵王找来一些干柴,用古代打火机——燧石或者燧木(前者靠敲击,后者靠钻磨),他和鸡宠物“星期五”一起努力,把火打着,烤了小雏鸟吃了。
  
   凭着树杈上的这三五只小雏鸟,赵武灵王又维持了二十来天生命。终于,到被围困的累积100余天头上,曾经金戈铁马、驰骋沙场的赵武灵王,在守旧的贵族势力的联合反扑,活活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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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鸡鸣狗盗
  
   战国中期的局势,好比八十年代的美国和苏联。东方的齐和西方秦,是当时的两大超级大国。它们之间该选择冷战还是和平呢。
  
   它们最终选择了和平。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想得诺贝尔奖金,而是时势使然。这两个强国,都打算在周边扩张,所以都怕对方前来武装干涉。于是他们就讲好,谁也别干涉谁。从这种意义上讲,它俩之间选择了和平。
  
   为了加强两国的合作关系,齐国派自己的相国孟尝君,前往秦国工作,以联络两国关系,确保两国外交政策同步。
  
   孟尝君到了秦国,满脸堆笑,孝敬给秦昭王一件“狐白裘”当见面礼。这条狐白裘最是无价之宝,因为它是纯白色的。白色狐狸中国罕见,只有北极才有,由于路途遥远,一般流浪不到中国来。中国的狐狸虽然不白,但每个狐狸的俩胳膊窝(狐腋)下面,却有一小块儿白色毛皮。
  
   孟尝君的这件狐白裘,可是造孽了,它是截取数百只狐狸的腋下白皮拼制而成,所以有“集腋成裘”之说,能不昂贵吗。
  
   孟尝君在秦国工作到了第二年,有人就开始害他,说他过于替齐国人着想。于是秦昭王打算割掉他的脑袋。
  
   孟尝君闻讯害怕了,派人向秦昭王的爱姬求救。
  
   爱姬答应帮忙,但她跟现在的局长夫人比较像,帮忙不白帮,得有好处费。她的条件是要一件狐白裘。
  
   “可惜我只有一件狐白裘,早已经送给秦王了,怎么办啊?”孟尝君问自己的门客说。
  
   孟尝君喜欢收养门客,诸侯闻名,很多大侠和疑似大侠都来投奔他。其中有一个叫狗剩的,举手说:“主君,我有办法,我会学狗叫,把狐白裘偷出来不就得了。”
  
   当晚,咸阳城顶的月亮,一片惨白。狗剩化装成狗,四条腿爬着,从狗洞钻进国家仓库,一路学着狗叫,窃走了秦昭王的狐白裘。
  爱姬得了狐白裘,大喜,打扮好了,朝秦昭王放电。秦昭王晕菜了。爱姬趁机撒娇说:“孟尝君这样的贤人,要是被您诛杀了,天下贤士岂不寒心,就都裹足不来啦。秦国落后挨打,我们的幸福生活就屈指可数啦?”
  
   秦昭王一想,也对。于是,发出一道指令:“孟尝君一行可以离秦。”
  
   孟尝君立刻起程,带领门客跑了一天一夜,伴着星星赶到东方两百公里处的函谷关,但是一看,半夜时分,函古关大门深锁,夜空如漆。
  
   按照秦国“关法”规定,天亮鸡叫,才准开关放人。孟尝君披着军大衣,跺着脚,焦急万分。旁边一个门客名叫鸡婆,举手道:“主君,我有办法,我会学鸡叫,我一叫,他就得开关。”
  
   然后这个门客捏着脖子,咯咯答咯咯答地叫开了。
  
   一听鸡婆叫,附近公鸡全部鬼使神差地跟着打起鸣来,好些山上的野鸡也跑过来跟着起哄。顿时函谷关下鸡声鼎沸。秦兵守关者,嘟囔着嘴,打着哈欠,骂骂咧咧地抱起门拴开关。查验了孟尝君的封传,放这一行人出去。
  
   不久,秦昭王果然变卦,派出追兵气喘吁吁地一路追来,可是孟尝君早已出关多时,朝着东方的阳光,绝尘而去。
  
   这就是鸡鸣狗盗的故事。
  
   后来,宋朝的“拗相公”王安石曾讥笑孟尝君,说孟尝君手下门客虽然号称数千,实际素质真差,都是吃白饭的,都是些鸡鸣狗盗之徒罢了。王安石说:当初孟尝君入秦,旦有一个聪明睿智点儿的门客能劝阻他,别去秦国,何必最后如丧家之犬一样辱身于函谷关下呢。这些人只能鸡鸣狗盗于事后,帮着孟尝君逃脱回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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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长铗归来兮
  
  
   一天,有个身材清瘦、衣衫不整、脚穿草鞋的人,自称冯谖,远道而来,想投奔孟尝君。孟尝君问他有什么本事。
  
   老头冯谖冷冷地说:“我穷得没饭吃,就到你这儿来了。”
  
   孟尝君点点头,很好,这么有傲骨,可能是个高人。于是安置他住下。但是,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本事,所以先从试用期开始,住最低级的宿舍,待遇是睡草垫子。
  
   过了十天,孟尝君心想,这人有没有本事啊?别老在这里吃白饭啊!于是就急不可待地向宿舍长打听这人有没有本事。他整天都干什么啊?他有没有写书或者练练武艺什么的?
  
   宿舍长说:我奉命观察了他。这位冯先生穷得要命,身无别物,只有一把宝剑,连个鞘都没有,于是就拿一个绳子挂着剑柄,拴在腰里了。每回吃完了饭,他就弹其剑而歌,唱道“长铗归来乎,食无鱼。”——吃饭没有鱼啊,不爽啊,宝剑啊,咱们回去吧!
  
   孟尝君明白了,这老家伙是跟我要条件呢,条件不够高他就不露本事。于是笑道:“嫌吃的简单了。升他到标准间里,吃鱼去!”
  吃了五天鱼,就听老先生又唱起来了:“宝剑啊,咱还是回去吧,出门没车啊。”孟尝君闻讯,大喜,这老家伙一定是个厉害角色,否则不敢横气。好!住进高级间,配一辆普桑。
  
   可气的是,老家伙冯谖住进高级间,又坐了几天桑塔纳,之后依然一点本事露不出来,既写不出兵书也练不了剑,只会继续弹着宝剑嚷嚷:“长铗归来乎,没有老婆啊,没有家啊!”这回把孟尝君气坏了。这个填不饱的饿鬼,是不是来蒙事的啊。孟尝君不悦了。
  不久,孟尝君需要找人帮他收债。
  
   孟尝君问:“我在薛邑放的高利贷,谁能收上来?你们谁懂会计,会计算利滚利的帐。”
  
   凡是放过高利贷的人都知道,欠债的人越欠越有理,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特别薛地这个地方的人,都是霸王脾气,司马迁说“其闾里率多暴桀子弟”,就是有很多像桀纣那样的坏人,凶恶刚猛,拒不还债。薛地位于山东济南南200公里,是著名的铁道游击队的故乡,扒火车,炸桥梁,游击日本人,弹着琵琶唱“西边的太阳就要落山了,鬼子的末日就要来到”。看来,一直到近代,这里的人们都是强悍任侠的。
  
   大家都不敢去讨债,怕挨揍。有个坏心眼的人就推荐冯谖:“住在高级间的冯先生,看样子嘴皮子很厉害,会讲理,骨头硬,脾气大,估计他要债,行!”
  
   冯谖觉得自己天天吃大鱼大肉,坐桑塔纳,不干点活不好,于是说:“我懂会计,我去收债吧。”说完,拎着没有鞘的宝剑,坐着桑塔纳出发了。临行,孟尝君嘱咐他:“冯先生啊,你和所有这些门客,全靠我放高利贷养活着。但是借债的人长期拖欠,真头疼啊。凡是赖帐不还的人,您到了薛邑,好好骂骂他们吧。您不是用宝剑吗,该用的时候也可以用啊!”
  
   冯谖漫应了一声,到了薛邑,看见很多穷棒子怒目横眉地来迎接他。妈呀,谁敢骂他们啊,我这老骨头还要不要了。冯谖勉强找到些脾气好的债务人,哀求着收上来了十万钱,大约只够买两辆桑塔纳的,其它烂帐,就再也收不上来了。
  
   于是冯谖把穷棒子们召集在一起,把债券一把火给烧了。冯谖说:“孟尝君借钱给你们,是怕你们没本钱做买卖,不是为了收利息。现在一把火烧了干净!”
  
   穷棒子们映着火光,一起高呼:“万岁!”
  
   这是中国最早出现万岁两字,意思是希望孟尝君能一直活到公元9700年。
  
   冯谖咧着嘴哀叹:“你们高兴了,我回去等着剥皮吧。”
 

回复:

 

回复:潇水就《青铜时代恐龙战争》的写作,答南方周末记者问:

记者:“你出生在怎样的一个家庭?”
  
  我出生的家庭,说实话比较沉闷。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七零年代出生者的普遍特征。当时,时逢四月,正是春天,我家里却没有春天,我爸爸是个没落的“士”,以教书为业,家里阴沉沉的,就乱给我取名“守春”了。
  
  我四岁的时候,我们那个地方闹了一次知名的地震,暴雨如注,我爸作为一个没落的士,用竹竿挑起床单四角和雨搏斗,合家避雨于床单下,四面雨线滂沱,几乎就是尧末期那个样子吧:大雨滂沱,洪水汪洋,滔滔者,天下皆是也。大有诺亚方舟之感。后来,报纸上传来消息,朝里的“四凶”被老干部拿着手枪,抓起来了,天下才恢复五日一风,十日一雨的节奏,文革也才结束了。也改革开放了。
  
  我爸似乎也不那么枯燥了,但生活还是按步就班,工资也还是很低。不管这些,随着发育,我的脑子清醒了许多,开始上小学了。
  
  我的小学是个小地方,里边都是当地庶人的孩子。我们老师是一个扎着“羊犄角辫”、挽着裤脚、脚腕上边带着泥(因为我们那里是山村)的农村女生。她在小黑屋里走来走去,拧坏孩子的耳朵,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因为她被坏孩子气到了。屋子里的气氛比较符合沉闷的七十年代尾巴,还有墙上的大字,这么多年来,一直默默地注视和蹂躏着我。
  
  可能是由于这种沉闷无聊的人生背景,导致了我积郁已久的反弹,后来我写东西都一贯“反无趣”,追求有趣。没趣的东西不写。
  
  
  记者:作为一个电机系毕业的大学生,清华对你的人生和创作产生了什么影响?
  
  非常有影响。就像前面我说了,我的沉闷的童年少年生活,使得我的文章憎恨无趣,“反无趣”。那我在清华受的教育,又使我“反无智慧”。
  
  众所周知,我们在清华学的东西,跟所有正规理工院校一样,字字句句都是包含着科学的力量和智慧,轻飘飘的没有智慧和思想的东西,在我们看来,是浪费阅读者的时间。清华低年级就开始学的麦克斯韦方程,数字模拟电路,复变函数,以及电机系专业课里边那些不但有大小还有方向,还会旋转的数字,而且是三组一起转,一边转一边振荡衰减的电流,都是复杂得让人揪着头发想上天又无法上天那么着急。总之,有智慧。有清华毕业的朋友曾说:她不想看时下书店里一般的大量的形形色色的书,因为看完了,里边没什么新的事情和思想或者“东西”,都是轻飘飘的人所共知又重复一遍的东西。
  
  所以,我写东西,注重字字句句都载以货真价实沉甸甸的知识、信息或者智慧。这大约是清华教育给我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不想浪费阅读者的时间。这体现在我写历史,除了写古今共知的事件,更把古人生活的真实场景全方位地再现出来。比如,我让周公的儿子“周小公”像健美操教练那样教大家磕头作揖的每一个分解动作,而这些礼仪则绝对是符合《周礼》的。所以,我也反戏说,反对鸡小栏的那种没有科学历史依据的戏说,轻飘飘的瞎编瞎说。
  
  清华教育的那种科学精神、求真严谨精神,使得我不敢歪曲历史,更不敢对不起哪一个古人。事实上,我根本不采用野史,而是专用正史,即便正史中的文字,被后来学者考证为错误处,也不采用。比如说,《史记》曾记载孟尝君指挥门客跟平原君的门客互殴了一场,打得很热闹,但是学者考证,当时的平原君还是个婴儿,不可能有门客,所以我宁可删掉了这一情节。我喜欢真实的东西,真实的东西——历史上发生的真实的东西,往往比虚构的还惊心动魄、引人入胜。总之,清华的严谨精神和崇尚真实性,使得我敢于宣称:如果谁能发现我五本书里有一处不符史实处,我宁愿给对方一千块钱。
  
  而这种求严谨、求智慧、求饱含信息的文字写法,再结合以我一贯“反无趣”,追求“语不有趣死不休”的个性特征,最后就使得我写的“青铜时代系列”成为一套“披着无厘头外衣的严肃历史再现”。
  
  我想,这大约体现了文理结合吧,终于使得我写出了“青铜时代的恐龙战争”系列这种难以归类为小说还是什么的东西。
  


 
  
  记者:你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和文学结缘的?
  
  我的“文学”启蒙比较晚,比起现在的少年作家在十八九岁就开始喷勃文字,我是在二十岁左右——也就是大学三年级才开始很笨拙地把弄文字。“文学”这东西,一贯是羞于启齿出口的。似乎是“壮夫不为”的东西。特别在清华这样的环境,我们主要以作电流试验为务。即便写一封家信,都认为是浪费时间,一定要在晚自习结束后,用零余的时间匆匆写一封,不敢占用“好”的时间。但一般大三年级的人,都会发生一次人生方式的转移,似乎开始能把自我从雷同的众人存在模式中挑拣出来了,大约是有了所谓“自我意识”,对于我来讲,就是莫名其妙地开始留长头发。这不论在今天还是当时看来,都是很土的事情,大约只是反应了一种想make difference 的心思。
  
  其实人,不论作事业还是写文章,都追求与众不同才好。我又没有可以与众不同的资本,所以只好留长头发。但只有头发,也不足以,于是只好又喝酒。虽然一直很使劲地喝酒(啤酒),但一直还是没有成绩。正好,我们系里有一个叫姜涛的(可能有些人颇知道他)也经常和一些人喝酒。于是我就加入进去。这帮人喝了酒,觉得应该作些事情,就开始作诗。也就是当时清华文学社的样子了。当时清华文学社一年不如一年,五年级(也就是当时的“七字班”)的多格、唐城、兰荪,写的颇不错。四年级(也就是“八字班”)也有刘乃辰、媛媛这样的健将。到了三年级(即我所属于的“九字班”)就是姜涛、扎西聊聊几人人了。如果非要说出一个我和“文学结缘”的时间点,大约可以算成我开始接触清华文学社的这些人、一起喝酒、念诗的那个大三时期吧。期间我也写了几骗散文,交给上述提到的多格、唐城去看。他们给了我很多鼓励。
  
  那些散文,现在看看,有的局部还可以,多数很一般。但他俩颇鼓励了我,我想是对我极其有益的。后来到了四五年级(清华共五年),随着多格、唐朝一干人的毕业离开,我又基本上是自己独自“发展”了。这末一时期的文章,留到现在看来,自觉还颇好。只是它们没有情节,一般在市场上不大能卖出去。只好压在抽屉底。
  
  后来我写《青铜时代的恐龙战争》系列的时候,偶然会从大学写的散文、文章里摘一小段进到“青铜恐龙”里去,网友读到时,每每大为赞叹。譬如就是这样的青春年少的句子:
  
  太子建的媳妇被他老爹夺去了,于是他很难受,常在夕阳西下的郢都以南长江江畔喃喃自语:“我这么久以来的歌声,为何总是围绕着你给我的忧伤。纯净的愁情吞没我的智力。你像束缚阳光的一根带子,你的有无决定了我盘根错节的愁肠和杂乱难理的人生。但我知道,没有阳光人一样可以生存,高尚的心灵自己可以照亮自己。没有微笑我就以长风对我微笑,没有爱恋我就以寂寞陪伴,没有伴侣我就与忧伤同行。失神的一刹那,虽然又见你梦中如花摇曳,但我依然要昂起头说,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都不须惆怅,在远方我还会爱上另一个姑娘,但她取代不了你。惟有你,是我守卫大学时光的最后一批火种(坏了,这是我的大学时的情书,不是太子建的话。)”
  
  其实也不是情书,就是当时写的散文。
  
  
  记者:在什么样的环境、情况下你写下了第一篇小说?
  
  在大学里,我主要写散文,偶然也写很短的小说,因为校园的简单生活没有什么特别素材——现在写小说,没有妓女、毒品、外遇什么的,简直没法凑出小说来——而当时大学里尚没有,故不能写。
  
  毕业三五年后(大约28岁左右)才开始写起来“青铜系列”。在此之前,一直没有写什么像样的小说。我的第一篇小说,是大三晚期写的,叫做《请在这一条青春的河里成为历史》,大约有五六万字,是以“我”的口气,写少年和大学生涯的。那时可能正是期末考试。期末考试的时候人忙着突击一学期的功课,脑子极其兴奋,于是先是冒出这样一个句子:“偏驮村没有小学,任王庄有。”
  
  这似乎很合适作为小说的第一句话。于是,到了考试以后的寒假,我就沿着这句话一直写下去。当时我还没有谈女朋友,但这个小说里却写了一场爱情。大约是间接的一种向往吧。那个写《毕业后我们就分手》的家伙,其实也没有谈过恋爱。这种没有真实素材却能写出的小说,更多的还是用于文字训练,为未来写正经东西打基础的吧。所以我这个小说写的,实际有三分之二的力气是用在打磨文字上,以及叙事结构的设计上。对于任何想写作的人,这大约是个必须经历的基本功练习吧。
  


 
  
  记者:网络对你的创作有什么影响?
  
  网络给传统的表述方式带来了或多或少的突破。传统的表述方式都是正襟危坐型,网络则不正经一些。这正迎合了我的“反无趣”的口号。所以,网络上用词的那种别具一格和特立独行,那种风骨,一定程度地用到了我的小说里。表现为,我不爱重复惯常使用的词语和说法。
  
  比如,“车右”这个词,是战车上的武士,我在文中使用几次“车右”之后,就似乎厌烦了这个词,非改说成“保镖”或者是“副官”什么的。另外“市”(是指城里的商品交易专区),他一贯叫作“农贸市场”;“市人”则说是“农贸市场里的人”;去他国当“人质”,则说成“留学”;大嗓门的“宾客”,被他称为“媒体”,“宫城”叫做“downtown”,此外还有“古代打火机”、“巴尔干”、“马加爵”、“宇航员”、“block”、“维和部队”什么的,让人发疯。这些隐语,自然让人发出疑问:到底潇大哥讲的这些历史,哪些部分是真实的,哪些是潇水乱比喻乱说的呢?你可不要贻误我们这些无辜的阅读者啊。
  
  所以,我现在正在为我的“青铜恐龙”诸书作注,不然大家就不知道该如何阅读和相信这部系列大书了。
  
  
  记者:你是怎么到美国的?在美国你写了一本《钻天猴游学记》,这个城市给你留下什么印象?
  
  清华毕业生去美国的很多,当时颇是值得骄傲的事。我出国不算晚,也是毕业两年后通过考托福、GRE出去的,正是1998年。但出国以后也就慢慢不觉得“骄傲”了。人啊,逃得到远方,却逃不出自己,逃不出依旧要过的日子,依旧的春宵苦短,夏昼弥长。在美国期间我算是非常勤奋,两年中间不但养活了自己——在美国朗讯公司上班,完成了学业,还写了很多东西。
  
  当时作为一个异乡的流浪者,徘徊在植物和混凝土之间找不到自己的安息之处,在夜色里人薄弱地象个火苗。每每穿街过巷,听见异国的音乐和陌生的脚步,内心涌起一轮不可触摸的它乡亮月。据说,把耳朵贴在电线杆上,透过脚下的土地,就可以听见故国的人们,在地球那一端,低语的声音。这种晚间的闲暇和无处寄托,使得我每于月明气清、夜色淡荡时刻,就把美国那边的事情写点东西。积累久了,就得了好几篇,最后就是一本《钻天猴游学记》。这本书属于小品文集来的,从文学角度看,颇不俗。我一直颇敝帚自珍之。但由于该书名被出版社起的实在差,又缺乏宣传,故不怎么有人知道。
  
  我在美国,多是小镇生活,对美国的印象就如该书里写到的:
  
  “我和陶、马在学校的晚间,采到了一些金银花,往回家走的路上,看见警察开着直升飞机在天上巡逻。夜色清凉如水,活着多么美妙。
  
  “当然,异国再好,也不是我们的。等我学业完成,拒绝了资本家低薪聘请,还是回来建设我们自己的生活吧。”这是该书中写的,后来也确实如此就回来了。
  
  
  记者:你那篇《混血23》是真实记录吗?
  
  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在一起,确实能激发出许多趣味。我和混血23在网上的聊天,就是真实的记录,是有趣、雅致、充满小资和才子情调的小东西。它也收在了《钻天猴游学记》里边,原以为会不断在网上流传转贴的,但似乎竟没有。
  


   
  
  记者:你在《青铜时代的恐龙战争》系列的扉页有一句话:谨以此书献给曾惨遭历史课荼毒的同辈。你的历史课是不是特别好?
  
  “谨以此书献给曾惨遭历史课荼毒的同辈”是出版社的编辑大哥贡献出来的口号。而我开书第一句“世上本没有历史,死得人多了也就有了历史”,则被他拎出去放在了封面上。总之,《青铜时代的战争系列》中有个别被出版社修改的地方,多数改的更好了,但也有不情愿改的地方。至于我中学的历史课程,分数固然高(我当时的所有课程分数都高),但并不喜欢,也毫无心得。
  
  初中的女历史老师,严厉得象个女巫,念几句咒就能偷着把小孩子变成桌子腿儿或赖蛤蟆。她叫我们一起背诵名词解释“山顶洞人”、“贞观之治”,一个虚词也不能错,她就站在背诵着的身旁,好像狼外婆或者灭绝师太一样。当时课堂上背得最流畅的人,长大以后都再也不看历史书了——因为兴趣早都被灭绝师太灭绝了。想到历史,就是和童年受虐待相联系罢了。而且觉得中国历史上没有好人,除了一两个商鞅、王安石之类的改革者,其余就都是万恶的统治阶级了。
  
  总之,中国的老祖宗和文化遗产,经过我们的历史课学习,终于全被否定了,我们都在精神上赤贫光着腚了。这话虽然说的有点绝对,但编辑大哥受之启发,还是说了“谨以此书献给曾惨遭历史课荼毒的同辈”一句。我也是比较赞同的。
  
  
  记者:你怎么理解历史?你喜欢哪些历史著作?
  
  我觉得历史就等于怀旧。追述古人就等于怀念从前的老朋友一样。古人虽然有坏的,有好的,但经过时间大网的淘汰,都是可爱的。现实人生中的种种辛苦和挫折悲喜,常使我带着悲天悯人的神色看待古人。所以他们在我的笔下通通变得可亲可近,仿佛就在身边,就在你春天的楼下。
  
  比如,我是这样写吴起的:
  
  “吴起东行三百里,跋涉到鲁国的曲阜。他听说著名教育家孔子的徒孙——曾申先生正在招收新一届学员,根据广告上说:‘曾子书院——火车站向西100米,车站有人接,包吃包住,招收儒家高级班,循环教学,中间不清场,学不会下一期学费免交。’吴起觉得比较合算,就花钱投到曾申门下读书。”
  
  
  
  后来,吴起被鲁国的大坏蛋们排挤,不得不又离开鲁国:
  
  “死有余辜的大能人吴起,用尽了浑身上下的黑暗,也理解不了鲁国这个死气沉沉的国家。他结束了这一场黄粱美梦,卷起铺盖卷,又变成了从前一样一钱不值的布衣,四周都是旧空气,大印也被收回去了。他就象《唐吉诃德》里边被人捉弄的桑丘,当了两天的海岛总督,打退入犯的海盗,却立刻被揪下台去,一切只是笑剧一场。
  
  离开了你就是报复你。吴起冒着小雨,夹着行李卷,站在曲阜城2400年前的火车站旁边,思量着自己人生的下一个站点。”
  
  另外,在我看来,审视历史的时候,是非观念变得非常容易被突破。放在历史发展大势中去看,流血、凶残、仁义、弑君和忠孝、功劳和罪过,往往都游移不定。一劳永逸地给古人各自加上一个标签的简单作法,都经不起详细剖析。所以我对于古人,不论好还是坏,都不敢加了标签地去对待,去描写、刻画。我宁可只是让他们在台上表演,演的是“好人”还是“坏人”,都不是简单一句话可以定论的。
  
  怒目而视和大声讴歌,大约都不必是写古人时候的所持态度。
  
  《三国演义》、《东周列国志》这样的书,如果非要说它们的缺点,就是那里面对于“好”和“坏”,过于执着和着相了。
  
  至于历史著作,我觉得《左传》其实比《史记》好。《战国策》的文采很多地方超越了《史记》。我写的《青铜时代的恐龙战争》等,超越了明朝人的《东周列国志》。其他现代人写的历史著作,我看得很少,也没有什么留下印象的。火焰塔(网名)写的《五胡录》颇值得推荐。别的亦无他。
  


 
  
  记者:有人说,你写的《骇版战国》完成了叙述历史的一次革命。作者以完全忠于史实为基点,吸收了李敖历史杂文和王小波新编历史小说的方式,以酷而青春的语言全景地再现了战国精彩激越的往事。你同意这样对你的肯定吗?
  
  
  这些对我的“肯定”固然知值得感谢,但把我和李敖、王晓波去比,却并不情愿。李敖的历史杂文,我其实没有看过,我只是看过他历史以外的一些文章,他自称“现代白话文第一人”,其实恰恰相反。我看他的书,中间凡是有一两处好句子的(这样的句子也不多),往往都是用了文言文夹在了现代白话中去说的,却收到了很好的铿锵有力且有趣的效果。由于手边没有他的书,不能举例。总之,他其实是沾了古人和古文的光,才写出几句精彩的句子。为何要自视为“白话文第一人”呢?
  
  至于王晓波写的“历史小说”,如《红佛夜奔》,确实很有趣,但只要细细比较一下,我写的跟他没有什么共性,从结构到手法到文词特点,都没什么共性,说“吸收王晓波”云云,其实是出于帮忙给我宣传的目的。
  
  其实,我的文风,是朝着钱钟书、林语堂、大先生“鲁迅”和二先生“作人”的样子去模仿的,而不是李敖者流。
  
  另外,我感觉我写的这些“青铜系列”,非常适合拍成Discovery 那种节目。就是那种配合了演示电影和解说,再现尽可能真实瑰丽的中国历史。
  
  
  
  记者:你喜欢哪些作家?为什么?谁对你的影响最大?
  
  
  这正是上面话题刚好说到的。我的口号是“反无趣”和“反没智慧”。所以,我首推鲁迅的东西为标高。鲁迅的作品,往往被现代读者目为“看不懂”。其实,鲁迅的文章最有趣,读来往往让人发笑——毛泽东一直到去世都在看鲁迅的书。鲁迅的文章也最有智慧——体现在行文中的理念、逻辑的腾挪跌宕,让人读了如作毕脑力体操那般娱情爽快。
  
  总之,我爱看鲁迅、周作人、林语堂这一干二三十年代作家的东西。特别是我早期的文章,更是有模仿他们的意气。譬如我写的:
  
  “近来我犯了周末恐惧症,虽吃药也不大好,后改餐后服GRE阅读题一篇,略收镇静止痛之效果。凡呆在美国的中国人,没有什么社交,除了每日买菜做菜、男耕女织以外,余下的就没有什么好事可做,特别是单身的就只好得这种病了。GRE阅读题先还有镇静止痛效果,但用药时日一久,亦不大如前了。”
  
  这都是那种有闲的智识阶级型的调子,我自以为这样好。
  


   
  
  记者:有人说,在你的作品里,能够看到Q版,QQ聊天泡MM那种,文字、图象、声音一起上,多种流行元素都包含。你为什么会采取这样的写法?这样的做的目的,是不是为了争取今天的读者?
  
  
  中国的文字,两三千历史,在秦汉的时候,还是很美很有风骨气力的,迤逦到了后代,越来越肾虚,风骨气力弱了,干巴刻板了,这大约也是自然规律。特别是又经过二三十年代的白话文革命,旧的秦汉唐宋文采被革掉了,新的白话文又太白。所以使用现代汉语,感觉终像吃转基因大豆,只是顶饱(表意),而没有滋味(文采)。
  
  怎么让现代汉语从政治报告、说明文、教科书这种体裁的文字风格里,重新流光四射、艳媚十足地站立起来,怎么改造现代汉语?怎么让现代汉语不逊于世界上其他各种伟大语言?这是个大任务啊。
  
  中国古代的马匹一直不好,它们赖叽叽地爬在地上只会拉车,个子小,力气弱,更像驴,打仗也必须四匹捆在一起拉战车,不适合骑乘,否则就成骑驴打仗了。后来汉武帝引进了西方的天马,才似乎改进了一些。现代汉语要想发展,也得混入新的时尚元素。这就是我写的青铜系列中,很多处混入网络语言,QQ风格,英语俚语,港台综艺节目新生词汇(比如“酱紫”什么的),流行歌曲(从“双截棍”到“不要来,不要污辱我的美”),还有F4,911,武侠九袋长老,足球等等现代元素。这与其说是为了争取今天的读者的被动行为,不如说是为了改造汉语的主动尝试。当然,这种混入大量现代元素的写法,弄得好了,是一种升华,就是人造凤凰,弄不好了,就是脑袋上插了百鸟羽毛的那只乌鸦,不伦不类。我希望自己朝着前者努力。
  
  记者:你已经写了完了原始社会到秦统一中国这段历史,对秦以后的历史,你是不是准备继续把它写下去?
  
  从原始社会到秦统一,我用了五本书,花了四年时间,占用了无数花前月下的美好夜晚,女朋友也因此分手了一次半。二十打头的那些年纪,越来越多地给无形的手划到从前里了。最后只剩三十出头的自己,陪着一条狗,在北京五环以外的简单居所里继续我的孤独的书写。平时,则给企业作培训以养生。可以说,为了替我们中国整理文化财产,我个人做了多大的牺牲啊。哈。
  
  现在,我已经在写第六本,也就是秦汉之际的历史,关于刘邦项羽之事,已经完成了一半,书名叫《青铜时代的蜗角战争》——刘邦项羽各站在一只蜗牛角上。至于是否要把中国历史一贯写下去,我曾经有这种想法。但也许我还是应该去做别的事情,所以一切尚未可知,明天不可触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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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狡兔三窟
  
  孟尝君收养的这帮鸡鸣狗盗的门客,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只效命于主子孟尝君,而不是效命于国君。他们聚集在临淄的孟尝君府上,多达三千多人,帮助孟尝君吆喝,成了临淄城里一股不可小觑的的邪恶势力,为孟尝君实现专权充当鹰犬,对上威逼国君,对下膨胀孟尝君家势力。
  
  终于孟尝君独揽了齐国大权,把持齐国朝政达三十年之久,以致“闻齐之有田文,不闻齐有王也”——在齐国,他比王还大。
  
  权臣当久了,就要造反了。公元前294年,齐国权臣孟尝君准备对齐闵王下毒手,策划了“田甲暴力劫王”事件。孟尝君指使恐怖分子“田甲”,拿着武器暴力绑架了齐闵王。齐闵王身子胖大,功夫不弱,一运气,硬是挣开绳子,勉强得以脱逃,然后调查恐怖活动背后指使人。孟尝君仓惶失措,被迫辞掉相位,逃往封邑薛邑。
  
  一路上,孟尝君的鸡鸣狗盗之徒,纷纷走散。到了邻近薛邑一百里的地方,门客越来越少,孟尝君的肚子也越来越瘪,他对天愁叹:这帮门客真混球啊!
  
  作为食肉阶级的一员,孟尝君从来没有这么饿过。突然,薛地老百姓冒出了地平线,他们扶老携幼相迎于道中,手里端着饭碗和烧鸡。孟尝君大喜,回头感谢冯谖说:“多亏你以前免了他们的债务,替我安排了这个退路!”
  
  冯谖说:“过奖、过奖!狡兔有三窟,现在薛地就是您避难的一窟啊。”(成语“狡兔三窟”出处)。
  
  后来,孟尝君在冯谖的安排下离开薛地,跑去了魏国,继续在魏国专权,当了相国。
  
  孟尝君又怎么在魏国专权,也很值得一说。
  
  当时魏国有一对儿孪生子,跟魏昭王一个心眼,而不买孟尝君的帐。孟尝君很生气,于是演出了一场杀鸡骇猴的戏。他请来这哥俩来赌钱玩,都是百两黄金作注。(有钱啊!)
  
  正赌着呢,孟尝君的传达室干部进来报告:“报告,有个叫张老四在门口求见。”
  
  孟尝君故意怫然大怒:“张老四一直跟我作对,你出去给我杀了他。”说完,抽出兵器交给传达室(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都不要司法了,直接搞黑社会暗杀)。
  
  旁边的孪生哥俩看了,吓得直吐舌头。
  
  旁边一个门客赶紧假装拦着说:“不然。我听说张老四心底里特忠于您的,真的是,有什么什么事例为证。”
  
  孟尝君一听,“好!既然张老四真把我当大哥,大哥我也亏待不了他。来人,去国家仓库拿出一千石小米,再去财政部拿五百斤黄金,再叫后勤送良马、固车两辆,都给张老四送去。还有,再找二十个宫中美女,一起给他。”
  
  忠于魏昭王的那哥俩闻言直冒冷汗:“我们还是不要跟孟尝君作对了,效忠他必有富贵,违逆他脑袋搬家,我们还是改跟着他当小弟吧。”于是改效忠孟尝君了。
  
  孟尝君夺国君的权,手段常如此。
  
  此外,孟尝君还恨透了自己的父母之邦——齐国。后来,怒气冲冲的孟尝君为了杀回齐国去,怂恿并参与诸侯联兵攻打齐国。齐闵王被杀,齐国几乎亡国,七十余城尽失,从此在战国一蹶不振,等着被秦人吞并。不难看出,孟尝君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势,可以不择手段,直至对齐国反眼不识。虽然号称“战国四君子”之老大,但作为历史人物的孟尝君,其为人是不足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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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白起
  
  伊阙位于秦人东出函谷关160公里处(现有武则天照着自己的模样凿的卢舍那大佛,山河壮丽,风景优美)。
  
  公元前293年,白起带领秦国军,在伊阙这里与韩、魏联军展开激战。
  
  韩卒武器精良,“被坚甲,操劲弩,带利剑”,可以“一人当百”。当时,韩国的武器最好。就像现在世界上的上等弓箭都出产于Korea,战国时代的韩国也是硬弩出产地。韩弩“超足而发,皆射六百步之外”。所谓“超足而发”,张艺谋的《英雄》影片里有表演:由于韩国弩的倔强系数非常大,需要让军士们屁股坐在地上,举起两脚,蹬住弩机,好像坐在地上穿裤子那样,然后拉弦上箭。这种不甚雅观的姿态效果不凡,韩国的弩弹射力道极大,,可以穿甲之后射透人的心脏,是列国最厉害的远程武器。
  
  韩军不但弩强,其坚甲、美盾、青铜头盔、铁幕,也都是国际一流。所谓铁幕就是用铁做的护臂,以避免被自己的弓弦弹伤,所以一般放在左臂上。总之,韩军的“劳保”用品非常齐全,惟一缺少的就是作战的勇气了。他们都穿着高质量的重甲,每人像一个碉堡一样,魏军也是如此:上身有皮甲,下身有甲裙,腿上有胫甲,好似单人坦克。
  
  而白起的步兵则只有前胸、后背披甲,属于轻甲。这使得秦人更加轻捷善斗,甚至一些不要命的干脆脱了头盔,撇了衣甲,赤膊去打,露出农民下地干活时的习性。
  
  白起(绰号白疯子)是如何指挥自己的机动性很强的士兵呢?据史料记载,白起秦兵的数量只有韩魏联军的一半儿。白起站在伊阙的缓山坡上,眺望韩魏两军。韩军属于主场作战,像蝗虫一样布置在地平线上,其友军魏军的位置比韩军略错后,处于韩军侧面略后。但韩国人指望身后赶来的魏国盟军先打先锋,去跟秦人斗上一场。魏军也是一样。两军互相推诿,都想保存实力。
  
  白起决定先设“疑兵”同韩军对阵,摆出要进攻韩军的架势,其实却是抽调自己精锐主力,集中优势向准备不足的魏军发起突然攻击,以求突然出奇,击溃数量庞大的魏军。
  
  什么叫“疑兵”呢?所谓疑兵,就是堆出无数旌旗和飘带拥在阵前,令敌人眼花缭乱,误以为这是主力进攻方向。韩国人看着花花绿绿的旗子不知虚实,也不敢随意移动。侧后方的魏国人则变得悠闲起来,以为老韩已经打起来了,有老韩在前边顶着,自己先打个盹吧。正在这时候,就像山崩海啸一样,白起的主力各阵,急趋鼓噪压来。魏人被杀得措手不及,尸横狼藉,血流成渠。而韩军被秦疑军牵制,竟然不敢移兵来救。
  
  等秦人杀完魏师以后,拎着滴答着鲜血的兵器和人头,过来砍韩国人的脑袋了。韩国人才大惊失色。他们估量了一下,觉得没了魏人,光凭自己是打不过的,干脆不战自溃。秦军大获全胜。
  
  伊阙大战,韩魏军共24万人被歼,创中国战争史上受杀戮之冠,如果用马车来装这些人头,车队会排出四十公里。如果你家就住在洛阳“龙门石窟”附近的大道边上,那么公元前293年这支血淋淋运送红西瓜回秦国请功的车队,要花上一天一夜的时间才能从你家门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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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苏秦
  
  苏秦早年家住洛阳城,block的名字叫“乘轩里”。“乘轩里”大约常有乘轩的贵官经过,因而得名(轩是带遮阳圆伞的车,现在的车敞蓬为美,当时的车有伞高贵)。
  
  苏秦的大哥、二哥都是知本家。他俩奔波列国,靠给人瞎出主意过生活。苏秦是小三。苏小三很羡慕俩哥哥的事业。
  
  俩哥哥有什么事迹呢?举个例子来说吧。有一次,赵国(河北省南端)打算向北进攻燕国(河北省北端)。苏秦的大哥苏代就跑去出点子,对赵王说:“我在来贵国的路上,看见一只鹬(就是鹤之类的东西)跟一只蚌搏斗。鹬啄住了蚌的肉,蚌夹住了鹬的嘴。互相不放开。鹬说,几天不下雨,我就渴死你个小样的。蚌说,几天不松手,我就夹着你鸟嘴饿死你!正闹着呢,渔人过来了,把战斗的哥俩都给抓进笼子里了。如果贵国向北攻打燕国,我恐怕强秦就要从西边扮演渔夫的角色,得志于你们赵国领土了。”于是赵国终止了攻燕计划。苏代也就从燕王那里拿到了奖赏——咨询费。
  
  苏秦到了三十来岁年纪,在咨询业混得并不行,除了娶了一个媳妇以外,尚无别的成就。他准备像大哥学习,把自己包装一下。
  
  现在作咨询的人,必须有一套行头:一套假冒名牌西服,几根劣质领带,外加笔记本电脑。苏秦也给自己弄了一件黑色的貂裘(深颜色的比较像智者)。他还需要一辆马车。但他没有私家马车可坐,于是就让马车坐他——他弄了一辆桑木车轮的小车,自己拉着,于是就出发了。
  
  车上当然不能装商人的俗气的金玩玉器,当然也不能装农民的大粪。按《战国策》记载,苏秦车上装了一箱子书。他没有珍贵的漆器木箱,就用草编了一个草箱子。此外还有一个口袋,里边是必要的细软。当时的口袋跟现在不一样,叫做“橐”,也就是把一个布筒,两头都扎上口,就是橐了。我想,这也是穷人因陋就简的做法吧。
  
  于是苏秦就准备离开洛阳,到最南边的楚国和西边的秦国这俩知识稀薄的地方去骗客户。一般做咨询的人都明白,要到缺知识的地方去兜售知识才能拿到项目——比如北京的咨询师都是往河北、山东这些周边的地方上山下乡。在知识密集的北京,反倒是吃不开的。
  
  于是苏秦长途跋涉来到楚怀王那里拉项目。楚怀王是很不好见到的,苏秦说:“您的谒者难得见如鬼,王难得见如天帝。”(传达室的干部比鬼还不容易露面,见大王更好比去见God)。
  
  苏秦做了好几个项目建议书,送进去,内容大约总脱不开人云亦云的“任用贤人”之类,跟现在咨询顾问常说的“以人为本”这样的废话差不多。楚怀王觉得隔靴搔痒,没有聘请他立项的意思。
  
  苏秦就抱怨说:“楚国这地方真不是人待的,粮食贵得像玉石,烧火的柴薪贵得跟桂树一个价,妈的,我不伺候了。”于是,离开了楚国,往知识稀薄的西秦碰运气(虽然没谈来项目,但苏秦毕竟为我们创造了“食玉炊桂”这个成语)。
  
  苏秦于是来到秦国,秦国这里也不是人待的。他在旅馆里累计写了十篇presentation(项目建议书),献给秦王,都无回声,直拖到盘缠花光,无可奈何,才终于被旅店主人客客气气地赶出了客房。
  
  此时的苏秦,双轮车已经不见了,马夫也没了,黄金全部用光了,貂裘也因为花不起钱请人干洗而敝旧了。他只得自己挑着书袋子,往回家路上走。
  
  国道上的官办旅馆苏秦没有资格住。苏秦住的是私营的“逆旅”。由于虱子多,苏秦每天早上从逆旅起来,都要浑身散抖,好像跳hip h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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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悬梁刺股
  
  徒步走了一个多月,苏秦狼狈不堪地回到家里。他家里惟一的不动产——就是他娶来的媳妇,嫌他没有建功立名,根本不搭理他,兀自在缝纫机上操作,低着头。他的嫂子也根本不给他点火做饭。
  
  苏秦喟然长叹:“妻不以我为夫,嫂不以我为叔,父母不以我为子,我完蛋了!”
  
  既然妻子不以他为夫,想必睡觉时也不许他上床。苏秦只好到客厅里去睡。夜半无聊,他就在堂上翻出些旧书来。
  
  苏秦决定不再怨天尤人,他按着古代典籍,参看着战国七雄的地图,反复揣摩,苦心深研,一边“引锥自刺其股,流血至足”,为我们兢兢业业地创造“悬梁刺股”的成语,把他头发上的虱子都感动了。
  
  这匹虱子是从逆旅带回来的。随着苏秦学问与日俱增,脑顶上由于头发悬梁也越来越秃。那匹虱子在苏秦的头顶散步,带着自己生下的小孩,感慨地说:“孩子们啊,光阴似箭啊,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这里才是一条小路呢,现在都成了一片广场了!”
  
  苏秦学问猛长以后,得到一个消息:燕昭王正在发出求贤令,请人做项目。
  
  当时有一个项目做得很差的家伙,叫做郭隗,由于做得差,燕昭王不打算给他咨询费。他就急了,编了个千里马的故事忽悠燕昭王:“Long long ago,有一个国君,想花一千斤黄金买一匹千里马,三年都没有买到。后来经马贩子介绍,找到了线索,结果这宝马已经死了。但是采购员还是花了五百斤黄金买来马骨。国君大怒:‘我要的是活马,你怎么买死的!’采购员说:‘死马尚且花了五百金来买,活马就更不消说了,天下一定认为您是真正爱马的,千里马不久就会摇着尾巴来到。’果然不出一年,千里马就买到了三匹。”
  
  “您什么意思啊?”
  
  “大王如果真要想找人做项目,不如就把欠我的咨询费给我,天下有名的咨询师知道了,就会想:连区区郭隗这么个junior consultant都能混到好多钱,那我们这些senior consultant岂不就更能发财了吗。于是必然蜂拥而至!到时候您国富兵强,指日可待啊。”
  
  于是燕昭王筑了一个高台,摆黄金在上面,放出话去,谁有能力做咨询项目,都尽管来吧。于是大将乐毅等贤人跑来了。
  
  燕昭王为什么要这么敬事贤人呢?他是被逼得没办法。燕国在二十年前被齐国灭掉,后来勉强复国。燕昭王就曾对前来拜访的苏秦说道:“我有深怨积怒于齐,一定要报仇啊!”
  
  苏秦说:“按您这种办法,是报不了仇的。天下战国有七,燕国独处其最弱,硬打怎么能行呢?我听说,有本事的人能做成大事,在于‘转祸而为福,因败而成功’。什么意思呢?如今齐人想并吞南边的宋国,这正是您的机会。您应该派兵助齐人吞宋,装出一副孬种的样子,拼命让齐国到南方宋国战线上去消耗。等齐国国力大耗,您再绝交于齐,率天下之兵以伐齐,不出几次大小之战,齐国必然覆灭!”
  
  燕昭王闻言,不禁击掌赞叹。
  
  苏秦总结说:“齐国有个大力士‘乌获’,能举起千钧之重,但他一旦老了,一个女子都能打得过他。这正是齐国的写照啊。我们就是要消耗齐国,让它由壮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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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合纵攻秦
  
  燕昭王为苏秦准备了一百五十辆豪华马车,开赴齐国去当间谍,公开使命是加强燕齐两国关系,实际则从事“促齐伐宋、弱齐强燕”的间谍任务,意思是促使齐国南下打宋国,这样就不能再北上威胁燕国了。
  
  但是,任何军事行动都将受到更广泛的国家的关注和干预,齐国若出兵吞宋,秦国必然干涉。齐国的壮大就是秦国的削弱啊。所以秦人不会允许齐国吞宋的。
  
  所以,苏秦见到齐闵王之后,为了避免齐国攻宋时受秦国干涉,就献出了一个极为奇谲的高明主意:“大王,假如我们能以齐、赵、魏、韩、燕五国主力合纵攻秦,势必把秦国压迫得抬不起头来。趁秦人与五国群殴,秦国气沮,无力干涉之际,齐国大举兴师灭宋,就可以一鼓而得志了。”
  
  这个伟大的设想可以说是战国时代最大的一个阴谋。苏秦把这个大阴谋讲给齐闵王听的时候,两人都激动得浑身颤栗。谁能为齐闵王实现这一伟大阴谋,促使五国攻秦呢?那只有苏秦了。
  
  于是苏秦奉命开始了他穿梭五国的口舌外交征程。他奔走列国,“遍事三晋之吏”,向魏国权臣孟尝君(相国)、赵国权臣李兑(相国)和韩徐为(赵将)等人陈述厉害,促使他们合纵攻秦。
  
  但是这些孟尝君、李兑之徒,私下都与秦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他们与秦国绝交,好比让他们不吃饭一样。谁肯跟秦国闹僵啊,以后自己还怎么混啊。
  
  但是苏秦却成功地说服了他们,因为他的主张顺应了天下大势。当时中国的天下,是东西两极强国对峙的局面:齐、秦两大强国一东一西,互相结好。夹在齐秦中间的,是一系列弱国,从北向南排列,依次是燕、赵、中原韩魏、楚。
  
  齐秦互相结好,是对于中间列弱的严重威胁。如果齐、秦改为互相对打,对夹在中间的诸侯各国来说,是相对安全的国际环境。两强互相牵制,都不允许对方肆意攻击周边诸弱以自强。列弱得以喘息。这个道理,放到当代,也是极其适用的,譬如:美国曾入侵越南,却不能得志;苏联占领阿富汗,也最终灰溜溜地退出,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当时是“苏”“美”两个超级大国对峙。越南成功地撵跑了美军,是依靠了身后的苏联和中国撑腰。阿富汗终于摆脱苏联侵略军的魔爪,是因为得到欧美的支持。而一旦苏联破灭以后,世界上美国一极为大,国际局势由对小国有利的两极变成了不利的一极。伊拉克这样的小国冒然挑衅美国,终于遭受灭顶之灾,就是因为萨达姆缺乏对世界大势的了解。他对国际局势的观察理解力,比不上两千年前的苏秦啊。
  
  不管怎么样,齐秦两大强国对峙,是当时天下弱国的共同呼声。所谓“齐秦不合,天下无忧”,诸侯们都乐意看见齐秦对峙。苏秦教他们合纵攻秦,正合了他们“离齐秦之交”的愿望,有利于自申的生存壮大。苏秦一番游说,于是举重若轻,岂不伟哉!
  
  同时我们还看得出来,苏秦所成功组织的这次五国合纵攻秦,不是《史记》上描述的那样,以联合抗秦为目的。其实,当时的秦国力量还达不到一统天下的火候。五国合纵的目的,是驱狼吞虎,打击秦人,使秦兵无暇干涉齐闵王灭宋,以便齐国在宋国的餐桌上开饭。
  
  深层里,苏秦还隐含着一个更大的阴谋:由齐国主倡五国攻秦,可以使齐秦关系极度激化,把齐秦关系推到万劫不复的深渊,最终可以吸引秦人在适当时候参加以燕为首的攻齐联军,从而最终击溃齐国,实现帮燕国复仇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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