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上,史可法和弘光皇帝朱由崧、马士英、阮大铖等人一样,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去
收复北方,而是要一心偏安江南。即使在后来满清已经开始出兵要占领全国的局面下,也
还在梦想着能与满清保持南北割据,而不是和大顺、大西联合起来共抗外敌。所以他们是
万万不敢因为那几省的“弹丸之地”而去触怒满清,陷入与满清的战争的。同时,他们还
幻想着满清因此就会很好心地只是帮他们消灭大顺政权,然后能与他们“和平”相处,“
划疆而治”。因此可以说,史可法与马士英、阮大铖等人在政治上的懦弱和无能,是完全
一致,没有丝毫分歧的。他们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个人品德上的差距。而他们之间的斗
争,更多的是党争的成分,并不如大部分史学家说的那样,是抗清和谈和的斗争,因为史
可法本人就是谈和的坚定支持者和倡议人之一。
他在甲申六月上书中说道:“但虏既能杀贼,即是为我复仇。予以义名,因其顺势,先国
仇之大,而特宥前辜。借兵力之强,而尽歼丑类,亦今日不得不然之着数也。前见臣同官
马士英已筹及此。”其中“予以义名,因其顺势,先国仇之大,而特宥前辜”,自然是说
满清与明的“七大恨”及努尔哈赤被毙宁远之仇,所以现在帮我们杀李闯,那就可以“特
宥前辜”,与明开战等事体一笔勾销,这个事情“臣同官马士英已筹及此”,大家是一致
的。
接着他话锋一转,说要赶紧派使者去北京,如果满清在追击大顺的时候,“万一虏至河上
,然后遣行,是虏有助我之心,而我反拒之,虏有图我之志,而我反迎之”,但是他对万
一“虏有图我之志”的情况,却如掩耳盗铃一般视而不见也不做防备,只是建议“伏乞敕
下兵部,会集廷臣,既定应遣文武之人,或径达虏主,或先通九酋(多尔衮)。应用敕书
,速行撰拟,应用银币,速行置办。并随行官役若干名数,应给若干廪费,一并料理完备
。定于月内起行,庶款虏不为无名,灭寇在此一举矣。” 他觉得只要带点“银币”,“
敕书”一封,然后一个“文武之人”与“随行官役若干名”去见个面送封信就可以“款虏
”、“灭寇”,此等童稚之举,简直要人为之号啕大哭。
而一些下级官吏,如后来抗清失败自杀的兵科给事中陈子龙等人,当时却纷纷上书指出“
祖宗之地诚尺寸不可与人,然从来开疆辟土,必当以兵力取之,未闻求而可得者也”,强
烈要求北伐,只可惜无人理睬。在甲申四月至十月的半年时间里,满清主力一直与大顺在
西线激战,根本无力南下;而正是由于南明朝廷里以史可法、马士英为首的一帮人,一心
偏安谋求划地而治,生怕北上收复山东、河南、河北等地会得罪满清而开战,所以裹足不
前。因此导致从四月起到十月间,在这三地竟然产生了长达半年的权利真空和摇摆状态,
最后在甲申年底才大部归附满清。但即使到这个时候,满清的统治也大多只是由一个官依
靠着当地前明降将的军队,就接收了一府之地的状态。
正是因为南明小朝廷这种丑陋的心态,以及表现在政治、军事上的不作为和腐败无能,直
接导致以多尔衮为首的满清决策集团,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作出了占领中国全境的决定。
多尔衮虽然在六月发布了那封承认南明弘光是继统于崇祯的明正统,表示各地仍属明之辖
地的文告,但是一旦决定要一统天下后,马上就写了那封著名的《多尔衮与史可法书》,
一下子全部推翻了自己原先的论调。
他在信的抬头不称史可法的官衔,只称呼史老先生,已是把南明作伪朝看。然后在信里先
说:“国家之抚定燕都,乃得之于闯贼,非取之于明朝也”,意思是我的天下是从大顺手
里拿的,你大明早已经没了。所以你们现在乘我“逆寇稽诛,王师暂息,遂欲雄据江南,
坐享渔人之利”,简直心怀叵测,“今若拥号称尊,便是天有二日,俨为劲敌”,便是说
你南明是伪朝,如果不去帝号称臣,那我们就是敌人,就要开战,如果一旦这样的话,满
清就会“简西行之锐,转旆东征;且拟释彼重诛,命为前导”,这一下却是拿联合李自成
东下灭南明来威胁了。不过这么一来虽然是咄咄逼人,但也暴露了满清的弱点。试想他如
果兵力和把握都足够,那里又需要拉上此刻正在与阿济格、多铎等清军主力激战不休的死
敌李自成来吓人。
史可法在接到这封信后,回复了同样著名的《史可法复多尔衮书》。这一篇文章倒是作得
引经据典,华采四溢。然而正是看了他这封信,使我就此推翻了自小对他的崇拜和景仰。
他首先在回信中的抬头中,以“大明国督师、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的身份称呼多尔衮
为“大清国摄政王殿下”,光这个起头,他就比多尔衮矮了一头。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
”,人家已经不承认南明只呼你为“史老先生”,而你居然不敢照样回敬,心中怯弱之意
毕露无遗。
努尔哈赤于1616年由大明建州卫都督一职起兵,先称国号后金,后又改大清,历天启、崇
祯两朝就从来没有承认过,袁崇焕还一度迫使皇太极去了帝号,对此皇太极耿耿于怀。皇
太极于天聪四年发的一道谕文中说:“逮至朕躬,实欲罢兵戈,享太平,故屡屡差人讲说
。无奈天启、崇祯二帝渺我益甚,逼令退地,且教削去帝(号),及禁用国宝。朕以为天
与土地,何敢轻与?其帝号国宝,一一遵依,易汗请印,委曲至此,仍复不允”,由此可
以看见,即使清去了帝号自称大明的藩属,崇祯也是不承认的。因为建州卫是大明的州卫
而不是藩属,在这一点上,崇祯是极为注意的,故而不予谈判。所以皇太极自觉委屈之至
。而致袁崇焕于死地的罪名里,有一条就是他和满清议和。
史可法生于1602年,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取的进士,他在崇祯手下做了十七年的官,
所以对此应该明白清楚得很,要是在崇祯手上,他这样称呼多尔衮,只怕马上就会被拉出
去砍了脑袋。他作为南明的第一号军事长官做出这样的举动,如果放在现在来比拟,那就
好比和承认新疆是独立国家一样的性质。
然后他一口一个贵国客套了一番说道:“若以逆成尚稽天讨,为贵国忧,法且感且愧……
凶闻遂来……忽传我大将军吴三桂假兵贵国,破走逆成。殿下入都,为我先帝、后发丧成
礼,……此等举动,振古烁今,凡为大明臣子,无不长跽北向,顶礼加额,岂但如明谕所
云感恩图报已乎!谨于八月,薄治筐篚,遣使犒师”。他对满清和大顺开战的举动,的确
是如他所说“长跽北向,顶礼加额,岂但如明谕所云感恩图报”的,所以称吴三桂为“我
大将军吴三桂”,而对李自成的强悍则表示“为贵国忧,法且感且愧”。
接着他列举了如三国蜀汉、东晋、南宋等一堆偏安朝廷的先例,来证明南明弘光朝廷的合
法性,再下去便是两家叙好:“贵国昔在先朝,夙膺封号,载在盟府。后以小人构衅,致
启兵端,先帝深痛疾之,旋加诛僇,此殿下所知也。”这里他痛骂炮毙努尔哈赤的袁崇焕
,是在“两国”之间“构衅”“致启兵端”的小人。不过这个时候袁崇焕还没有平反,那
也说他不得。但是袁崇焕死后“天下冤之”,部将祖大寿为此反出关外,无亲无故的幕僚
程本直,更以一本《白冤疏》告天下而后以身殉袁督师,他史督师却不会不知道。当然了
,在他看来,先帝钦定的罪人,即使是忠臣有冤,现在为了“两国”和好,骂几句也是应
该地。
然后又说“贵国笃念世好,兵以义动,万代瞻仰,在此一举。若乃乘我蒙难,弃好崇仇,
规此幅员,为德不卒,是以义始而以利终,贻贼人窃笑也,贵国岂其然欤?”这个就是与
虎谋皮了。要满清只凭一个“义”字,就耗费兵力帮他剿灭大顺然后两不相犯,未免幼稚
得有如三岁小儿。当然,最后他也没忘记,在剿灭大顺的事情上,南明也是要出力的:“
今逆成未伏天诛,谍知卷土西秦,方图报复。……伏乞坚同仇之谊,全始终之德,合师进
讨,问罪秦中,共枭逆成之头,以泄敷天之愤。则贵国义闻,照耀千秋,本朝图报,惟力
是视。从此两国世通盟好,传之无穷,不亦休乎!”
这道书成于甲申八月间,写得虽然是字字珠玑,锦绣文采,只是对满清的恐惧,以及懦弱
无能、低声下气的腔调,在此间却暴露无遗。
早在多尔衮来信前的七月二十一日,南明议和使团已经出发,其目的就是“以两淮为界”
、“彼主尚幼,与皇上为叔侄可也”,实行划疆而治,偏安江南一隅。但使者团在九月初
五才抵山东济宁,这其中并没有人要他们回来或者在谈判内容上作什么修改。至十月十二
日到北京后,满清拒不会见,不承认弘光朝廷是国家,不接受其“国书”,并明确宣告已
经准备派军南下,与南明开战。但同时却收取了南明主动送去的“岁币”——银十万两、
金一千两、蟒缎二千六百匹,“赐”给吴三桂的白银一万两、缎二千匹。十二月十五日使
节团返回南京,三个使节中只有一个奸细回来,其余两人被满清扣押。这样,已经可以明
白地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满清已经彻底撕破了脸面,准备大举南下开战,和议是万万没
有希望的了。
御史沈宸荃于是上表:“虏、贼今日皆为国大仇。……及贼逆不容诛,(清)复巧借复仇
之名,掩有燕、齐,是我中国始终受虏患也。故目前之策,防虏为急,贼次之。……以大
振复仇之声,而其实节节皆为防虏计”。这个奏章明确提出,先抗清,至于李自成是以后
的问题,这可以说深刻认识到了清“掩有燕、齐,是我中国始终受虏患也”的后果,是极
为是正确的的认识,而提出的“防虏”建议也是积极的,至少这个时候亡羊补牢尚为时不
晚。
然而史可法在知道这个消息后,奉上的奏章里却是这样说的:“屡得北来塘报,皆言虏必
南窥,……近见虏示,公然以逆之一字加南,辱我使臣,蹂我近境,是和议固断断难成也
。一旦寇为虏并,必以全力南侵;即使寇势尚张,足以相距,虏必转与寇合,先犯东南。
……今宜速发讨贼之诏,严责臣等与四镇,使悉简精锐,直指秦关。”
在知道求和使团被拒,“和议固断断难成”, 满清已经宣战,“虏必南窥“的情况下,
他在讨“贼”和防“虏”之间,居然还是选择先“发讨贼之诏”,然后“直指秦关”讨家
“贼”,而不是防备在燕、齐的外“虏必南窥”,这样的攘外必先安内,可以说直欲使人
为之呕血。我之所以在前说其丑陋,实是因为他在这里显露的这种态度,可视为后世慈禧
“宁赠友邦,不与家奴”一语的祖宗和出处。
为了实现他这个攘外必先安内的构想,乙酉(公元16 45年)正月,史可法发动了南明唯
一次大规模的正式“北伐”。
当然此次“北伐”的对象是西线的李自成,而不是收复北方的山东、河南等地。至于发动
的原因,他告诉弘光皇帝是因为知道“清豫王(豪格)自孟县渡河,约五六千骑,步卒尚
在覃怀,欲往潼关”,对满清剿闯兵力不足的忧虑溢于言表,于是他已经体贴入微地 “
命高杰提兵二万,与张缙彦直抵开、雒,据虎牢;刘良佐贴防邳、宿”,史督师这一战略
部署,矛头直指西线的洛阳,却对黄河北岸的满清铁骑视而不见,并沾沾自喜、一厢情愿
地引为盟军和友军。
只是在黄河对岸的清豫王豪格在回复给高杰关于合力剿闯的信里,已经明确打破了这样的
幻想:“果能弃暗投明,择主而事,决意躬来,过河面会……若第欲合兵剿闯,其事不与
予言”。
四镇之一的兴平伯高杰,原是崇祯时降明的李自成部将,绰号翻山鹞子,算是四镇中比较
能打仗的一个。他在抵达战略重镇雎州后,有情报说原来那里举旗光复的原大明河南援剿
总兵许定国,由于南明长期无人理睬也不发兵北上增援,刚刚把两个儿子暗里送往黄河北
岸豪格营中去当了人质。于是为防止他把睢州献给满清,正月十三日,高杰以两万兵驻城
外,只带三百名亲随进城赴许定国宴,意图说服其不要降清,结果却为许定国伏兵所杀。
高杰夫人邢氏和部将得知后狂怒不已,于十四日攻入睢州屠城,许定国过河逃入豪格营中
,正式降清。
史可法在知道这个变故后,马上赶往高杰军中收拾残局,立高杰之子为兴平伯世子,高杰
妻邢氏知其子幼,遂请其子拜史可法为父。然史可法却因高杰乃“流贼”出身而坚绝,最
后命其拜提督江北兵马粮饷的太监高起潜为义父了事,白白放弃了一个收取四镇兵力的好
机会。
二月,史可法率部南归,撤回江苏白洋口(今江苏省宿迁)。于是有民谣讥讽道:“谁唤
翻山鹞子来,闯仔不和谐。平地起刀兵,夫人来压寨(原注:邢夫人也),亏杀老媒婆(
原注:史公也),走江又走淮,俺皇爷醉烧酒全不睬。”(4)
此次“北伐”之时,阿济格、多铎率清军主力正在陕西与李自成进行潼关大战,对京畿、
河南、河北、山东根本无力顾及。豫王豪格只有五千人马,在黄河对岸先前既无力助许定
国对付高杰,后来看着高杰所部屠灭雎州,群龙无首乱做一团的样子,也不敢有一丝异动
。在此等形势下,史可法非但不敢在京畿、河南、河北、山东建立地方政权,或者守住雎
州这个江淮门户的战略重镇,反而全部放弃狼狈南归。他的幕僚阎尔梅当时正在军中,在
《阎古古全集》中记载道,他曾力主史可法“渡河复山东,不听;劝之西征复河南,又不
听;劝之稍留徐州为河北望,又不听”,可见他实在没有军事和政治才能,同时也说明他
根本不想也没有胆量去收复北方,最多只是在嘴上喊喊而已。
我们且看看当时的诸人是怎么评说南明朝廷及文、武一号首脑马士英、史可法等执政者的
。
张怡笔记:“日复一日,坐失事机,灰忠义之心,隳朝食之气,谋之不臧,土崩瓦解,伊
谁咎哉!”
郑与侨《倡义记》:“当四海无主之日,前无所依,后无所凭,只以绅衿忠愤、乡勇血诚
,遂使大憝立剪,名义以新。无奈江南诸执政鼠斗穴中,虎逸柙外”。
阎尔梅《惜扬州》诗:“左右有言使公惧,拔营退走扬州去。两河义士雄心灰,号泣攀辕
公不驻。”
乙酉(公元16 45年)三月,清军主力在完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于潼关击败李自成后
,已经休息调整完毕,终于开始抽身南下。多铎部由潼关东进,直取扬州、南京方向,南
明君臣们自己酿就的苦果终于来临。
由于完全没有河南、山东等战略屏障可以依恃阻挡,四月十三日清军已经赶至安徽泗州渡
淮,十七日便在距扬州二十里处扎营,十八日推进到扬州城下,沿途没有发生一次大规模
的战斗。史可法以为“锐气不可轻试,且养全锋以待其毙”,所以扬州守军没有出城应战
,而清军也没有采取围城攻势。二十一日,明甘肃镇总兵李棲凤、监军道高歧凤带四千人
入城,二十二日又率所部并与城内的胡尚友、韩尚良等出门降清,史可法恐阻止他们会发
生内变,未有动作。在此其间,清军主将多铎五次发书招降史可法,史可法坚拒不回。
关于扬州战役,《南明史略》说:“(史)可法还抗拒清兵,坚守孤城,支持了有十天的
功夫”,实际上按照双方当事人书信,包括史可法的遗书中记载,扬州战役是对峙九日,
一天陷落。扬州陷落,固然是兵力悬殊,但是明军的不得人心,也是一大原因。当时在扬
州城内的王秀楚逃生后,在日记里写了这样的情况:“督镇史可法从白洋河失守,踉跄奔
扬州……吏卒棋置,……践踏无所不至,供给日费钱千馀。……主者喜音律,善琵琶,思
得名妓以娱军暇;是夕,邀予饮,满拟纵欢,忽督镇以寸纸至,主者览之色变,遽登城,
予众亦散去。”(5)史可法自己虽然清廉,但是却阻止不了他手下对百姓的“践踏无所
不至”,带兵将军临战还在想“得名妓以娱军暇”,其统军无方,可以从此窥见一斑。
四月二十四日夜,清军发动总攻,炮轰扬州城墙,二十五日,扬州陷落。南明第一号军事
长官,太子太傅、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四镇督师史可法自杀被阻,被俘后怒骂不屈
,以身殉国。
对史可法最后以身殉国的气节,我当然是敬重的。但是对他的政治、军事上的糊涂和无能
、懦弱,甚至出让国土,我是很不以为然的。作为南明弘光朝廷的第一号军事长官,他一
直主张并身体力行联清剿闯的战略,甚至在满清宣布开战后也是如此。对满清不抵抗、弃
地示好,坐失了光复明朝江山的大好时机,导致满清可以全然没有后顾之忧,全力出击李
自成,然后回头从容收拾南明。所以对南明弘光朝廷的覆灭,他史可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
任。后人把他比之前朝的张巡、文天祥、诸葛亮,他固然是绝无条件,而与同是大明朝的
督帅袁崇焕比,他相差亦又何止千里。
史可法是南明的忠臣,但是不能算大明的忠臣,因为他开肇了承认大清是国家的头,违背
了天启、崇祯两朝一直坚守的大原则。史可法是英雄,但是不能算民族英雄,因为他从没
有尝试过一次,去收复满清手里的失地,反而一味退让,甚至于弃地送给满清。史可法是
死于和满清战斗中的义士,但是不是抗清义士,因为他除了在清军攻击扬州的战斗中被动
应战外,没有主动去抗击过一次满清的入侵。
《史可法复多尔衮书》
大明国督师、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史可法顿首谨启大清国摄政王殿下:南中向接好音,
法随遣使问讯吴大将军,未敢遽通左右,非委隆谊于草莽也,诚以大夫无私交,《春秋》
之义。今倥偬之际,忽捧琬琰之章,真不啻从天而降也。讽读再三,殷殷致意。若以逆成
尚稽天讨,为贵国忧,法且感且愧。惧左右不察,谓南中臣民偷安江左,顿亡君父之仇,
故为殿下一详陈之。我大行皇帝敬天法祖,勤政爱民,真尧舜之主也。以庸臣误国,致有
三月十九日之事。法待罪南枢,救援无及,师次淮上,凶闻遂来,地坼天崩,川枯海竭。
嗟乎,人孰无君,虽肆法于市朝,以为泄泄者之戒,亦奚足谢先帝于地下哉!尔时南中臣
民哀痛,如丧考妣,无不抚膺切齿,欲悉东南之甲,立剪凶仇。而二三老臣,谓国破君亡
,宗社为重,相与迎立今上,以系中外之心。今上非他,即神宗之孙、光宗犹子,而大行
皇帝之兄也。名正言顺,天与人归。五月朔日,驾临南都,万姓夹道欢呼,声闻数里。群
臣劝进,今上悲不自胜,让再让三,仅允监国。迨臣民伏阙屡请,始于十五日正位南都。
从前凤集河清,瑞应非一。即告庙之日,紫云如盖,祝文升霄,万目共瞻,欣传盛事。大
江涌出柟梓数万,助修宫殿,是岂非天意哉!越数日,即令法视师江北,刻日西征。忽传
我大将军吴三桂假兵贵国,破走逆成。殿下入都,为我先帝、后发丧成礼,扫清宫阙,抚
戢群黎,且免剃发之令,示不忘本朝。此等举动,振古烁今,凡为大明臣子,无不长跽北
向,顶礼加额,岂但如明谕所云感恩图报已乎!谨于八月,薄治筐篚,遣使犒师,兼欲请
命鸿裁,连兵西讨。是以王师既发,复次江淮。乃辱明诲,引《春秋》大义来相诘责。善
哉言乎,然此文为列国君薨,世子应立,有贼未讨,不忍死其君者立说耳。若夫天下共主
,身殉社稷,青宫皇子,惨变非常,而犹拘牵不即位之文,坐昧大一统之义,中原鼎沸,
仓卒出师,将何以维系人心,号召忠义,紫阳《纲目》踵事《春秋》,其间特书如莽移汉
鼎,光武中兴;丕废山阳,昭烈践祚;怀、愍亡国,晋元嗣基;徽、钦蒙尘,宋高缵统,
是皆于国仇未剪之日,亟正位号,《纲目》未尝斥为自立,卒以正统予之。至如玄宗幸蜀
,太子即位灵武,议者疵之,亦未尝不许以行权,幸其光复旧物也。本朝传世十六,正统
相承,自治冠带之族,继绝存亡,仁恩遐被。贵国昔在先朝,夙膺封号,载在盟府。后以
小人构衅,致启兵端,先帝深痛疾之,旋加诛僇,此殿下所知也。今痛心本朝之难,驱除
乱逆,可谓大义复著于《春秋》矣。若乘我国运中微,一旦视同割据,转欲移师东下,而
以前导命元凶,义利兼收,恩仇倏忽,奖乱贼而长寇仇,此不惟孤本朝借力复仇之心,亦
甚违殿下仗义扶危之初志矣。昔契丹和宋,止岁输以金缯;回纥助唐,原不利其土地。况
贵国笃念世好,兵以义动,万代瞻仰,在此一举。若乃乘我蒙难,弃好崇仇,规此幅员,
为德不卒,是以义始而以利终,贻贼人窃笑也,贵国岂其然欤?往者先帝轸念潢池,不忍
尽戮,剿抚并用,贻误至今。今上天纵英明,刻刻以复仇为念。庙堂之上,和衷体国;介
胄之士,饮泣枕戈;人怀忠义,愿为国死。窃以为天亡逆闯,当不越于斯时矣。语云:“
树德务滋,除恶务尽。”今逆成未伏天诛,谍知卷土西秦,方图报复。此不独本朝不共戴
天之恨,抑亦贵国除恶未尽之忧。伏乞坚同仇之谊,全始终之德,合师进讨,问罪秦中,
共枭逆成之头,以泄敷天之愤。则贵国义闻,照耀千秋,本朝图报,惟力是视。从此两国
世通盟好,传之无穷,不亦休乎!至于牛耳之盟,则本朝使臣久已在道,不日抵燕,奉盘
盂以从事矣。法北望陵庙,无涕可挥,身陷大戮,罪当万死。所以不即从先帝于地下者,
实为社稷之故。传曰:“竭股肱之力,继之以忠贞。”法处今日,鞠躬致命,克尽臣节而
已。即日奖帅三军,长驱渡河,以穷狐鼠之窟,光复神州,以报今上及大行皇帝之恩。贵
国即有他命,弗敢与闻。惟殿下实明鉴之。
(1)《平寇志》
(2)《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
(3)张怡《■闻续笔》
(4)《青燐屑》
(5)《扬州十日记》
另注:本文引用之清吏和史可法疏奏,均出自《明清档案》、《国榷》和《史可法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