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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1956年,毛泽东关于采用在一个国家里实行两种社会制度并存的方式及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构想大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了。其标志是:第一,毛泽东和周恩来都多次阐述了解放台湾的两种方式,并强调要力争用和平方式解决。第二,他们都强调一个不可动摇的原则,即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的原则。国共两党只能在这个前提下来谈统一问题。第三,他们都表达了这样一个意见:和平统一祖国后,对蒋介石可以谅解,蒋介石还可以在台湾,军队也还可以在他手中掌握,其他具体问题和步骤都可以协商。从以上三点来看,到1956年,毛泽东关于采用在一个统一的国家里实行两种社会制度并存的方式,和平统一祖国的构想虽然还是初型,但大的框架已经有了。
毛泽东还考虑,应该把党中央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在上述框架之下加以具体研究,使之进一步成熟后,确定下来,并在党内统一认识。根据毛泽东的这一想法,1956年7月29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加强和平解放台湾的指示》,指示指出:目前对和平解放台湾的工作必须改变方式,才能适应当前新的情况和政策。对外宣传应该采取强调同不去强调异的方针,强调“爱国一家”。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平解放台湾的工作,中央指定统战、调查、宣传、公安、外交、侨委、总政、军情等部门负责人,成立对台工作组,协助中央统一掌握对台工作。不久,中共八大召开。这一思路和框架又为中共八大所肯定。八大文件指出:“我们愿意用和平谈判的方式,使台湾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而避免使用武力。如果不得已而使用武力,那是在和谈丧失了可能性或和谈失败之后。不管采用什么方法,解放台湾的正义事业一定能够取得最后胜利。
毛泽东和党中央关于力争用灵活方式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得到了广大爱国人士的拥护,他们中许多知名人士主动提出愿意在国共两党之间斡旋,推动和平统一进程。此间,毛泽东在会见这些朋友时,又在原有构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怎么样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具体方案,其内容是:台湾必须回到祖国怀抱,以实现祖国统一。如果台湾回归祖国,“一切可以照旧”,台湾“现在可以实行三民主义可以同大陆通商,但是不要派特务来破坏,我们也不派‘红色特务’去破坏他们。谈好了可以订个协议公布。”“台湾可以派人来大陆看看,公开不好来就秘密来。”毛泽东还说,台湾只要与美国断绝关系,可以派代表回来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对于毛泽东所提具体方案,周恩来还做了进一步说明,他说:蒋经国等安排在人大或政协是理所当然的。蒋介石将来总要在中央安排。台湾还是他们管。如果陈诚愿意做,蒋经国只好让一下做副的。其实陈诚、蒋经国都是想干些事的,陈诚愿到中央工作,不在傅作义之下,蒋经国也可以到中央工作。如果目前台湾方面有难处,我们可以等待,希望蒋氏父子和陈诚也拿出诚意来。毛泽东和党中央当时提出的这些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具体方案,使已经初步形成的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实行两种社会制度并存构想框架中的内容更完善、更充实了,表达的语言也更加明确、具体了。这就是:中国必须统一,台湾必须回到祖国怀抱;台湾回归祖国后,“一切可以照旧”,台湾“可以实行三民主义”。由此可见,当年毛泽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构想,虽然没有使用“一国两制”的词汇,但其基本内容就是“一国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