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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跟一点题外话:(转自作者的一个回帖)

2004-4-23 8:57:07)
  电子邮件:kentlee_2002@hotmail.com


有句话,叫做谣言止于智者。我之所以给文中的女孩子取名叫黄静和张文曦,那是因为她们一个姓黄,一个名字中有个曦字。名字相同湘潭那个案子相同,完全是巧合。

如果你有当警察的、或者当医生的朋友,你可以问问他们。做爱是一种剧烈运动,有的人先天有心脏问题,或者别的什么内在疾病,绝对是有可能在做爱的时候造成死亡的后果。

湘潭黄静的案子我是早就知道了。事实上,我曾经被邀请参加了关于她案子的案情分析会。我可以告诉你具体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首先,完全可以排除他杀的可能。她身上任何部位没有一点伤痕(这点,网上所说的‘遍体鳞伤’根本就是胡扯),体内化验没有任何毒素,没有一点迹象可以表明是属于他杀。其次,既然不是他杀,那么,就不应该由刑侦部门来介入。我倾向于相信湘潭、湖南、公安部三家法医的结论(网上没有说公安部曾经派人来过)。

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死因都能证明的。医学还是一个不断在发展的科学。黄静父母说她从来没有过心脏方面的问题,从逻辑学上讲,只能说明他们不知道,不能证明黄静就真的没有。更何况,检验出来的的确确是心脏有问题。对黄静是否属于心脏疾病诱发的死亡,才是
医生们争论的焦点。

至于证据被医生损毁,我相信,任何地方、任何部门,总有那么一些不负责任的人,无视别人的存在,毫无职业自尊,把工作仅仅当成糊口的事情在做。但现在的问题是:黄静父母坚决不相信黄静自己身体本身有问题,坚持认为她是被人杀害的。而黄静的男朋友当时被警方
拘留,他的口供、现场证据证明了,当时他是跟黄静在一起。只不过,黄静最后始终没有跟他发生实质性的性关系。现场证据可以证明,他的男朋友说的,应该可以被我们采信。我们可以这样来看这个案子:1、黄静不属于他杀。任何部门、任何人都对这一点无法提出反驳;2、黄静属于心脏有问题。恰恰是这一点,医学上分成两派。

每次事情在网上流传,总会加上作者的一些主观看法。但这样就离事实相去甚远了。

中国的法制虽然有待于完善,但是,至少没有人敢于明目张胆的违反它。凡事,任何事,不要别人说什么你就信什么,至少,可以考虑考虑是不是真的确有其事。偏听则暗,多看看不同的见解,听听不同的声音,用自己的判断得出结论。

别人云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