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红楼梦资料汇编-说梦篇

“意淫”与“性观”
《红楼梦》在第五回“警幻仙曲演红楼梦”中,关于两性关系,提出了“好色即淫,知情更淫”的观点,又提出了“意淫”二字。这种提法,在当时的封建社会中,以及后来,甚至于今天,都是十分大胆的、比较特殊的。这样提是什么意思,又是为什么呢?历来谈“红”者,对此很少谈到。用曹雪芹自己的话来解释,对于前两句,他说道:
尘世中多少富贵之家,那些绿窗风月,绣阁烟霞,皆被淫污纨绔与那些流子悉皆玷辱.更可恨者,自古来多少轻薄浪子,皆以`好色不淫'为饰,又以`情而不淫'作案,此皆饰非掩丑之语也.好色即淫,知情更淫.是以巫山之会,云雨之欢,皆由既悦其色,复恋其情所致也.吾所爱汝者,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
这话是警幻仙子说宝玉的;但是否这是作者自况呢?按下去解释“意淫“道:
“非也.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淫滥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意淫'二字,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今既遇令祖宁荣二公剖腹深嘱,吾不忍君独为我闺阁增光,见弃于世道,是以特引前来,醉以灵酒,沁以仙茗,警以妙曲,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许配于汝.今夕良时,即可成姻.不过令汝领略此仙闺幻境之风光尚如此,何况尘境之情景哉?而今后万万解释,改悟前情,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
《红楼梦》第五回,写的是迷离、虚幻,使人目迷五色。主要是文人故弄笔墨,炫耀才华,同时暗示全书人物的未来。但因《红楼梦》是一部残书,好的人的结果都未写完,因此我们不能对照十二支曲子来印证十二钗的结局。不过还是比较容易理解。作者把后面写实的故事,在开头蒙上神秘的僧、道烟雾之后,爱次再蒙上一层仙子的沙幕,使他的故事不但使人相信是“假语村言”,而且又是美丽的仙幻神奇境界,折衷中艺术表现手法,比较明显是受了《庄子》和道家记传类的影响。而对于“色”、“情”、“淫”、“意淫”等说法,那又是受了什么影响呢?
这些话可以分两方面来分析:一是写宝玉作为一个少男,在青春萌动期,第一次性感觉所造成的睡梦中的迷惘感,似幻似真,这在每个人从少年进入青年时期中,都是要经历的。从生理学、心理学的角度分析,这是必然的现象。往往由一个异性的偶然印象刺激所引起,在心理上、生理上发生反应,而产生这种梦境中的幻觉,而其生理反应则因为青春期的性神经曰渐成熟,又感到是“真”的。曹雪芹在描写宝玉的这种少年青春期心理、生理的萌芽状态,写的是十分细腻而深刻的。
这对成长中的少男来说,是一种十分迷惘而神秘的记忆,一般是不为人所知的。别人如有所知,自己便十分羞愧,深圳恐惧。这也是青春期的自然心理状态,曹雪芹也都写到了。在第十三回中,宝玉“从梦中听见说秦氏死了,连忙翻身爬起来,只觉心中似戳了一刀的,不觉哇的一声,直喷出一口血来”。这些话作为写宝玉这样一个敏感的、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少年,其心理上的秘密,突然受到刺激,有此反应,看似奇怪,实际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要从青春期生理学、心理学去理解。如果想入非非,就难以正确了解这种描述,甚至产生误会。有人把这里的描述和太虚幻境“可卿救我”,以及前文所写“一个嬷嬷说道”、“哪里有个叔叔往侄儿房里睡觉的理呢?”等语,便认为宝玉是和秦可卿“初试云雨情”。这样的分析,近于猜谜语,是不相宜的。因为小说所写的故事,只能以书中的描述来分析,以事理来分析。书中固有明写、暗写,但如果能从明写的地方分析得通,那就没有必要再扯到“暗写”的,一定从字里行间往“非非”方面猜,这样反而会上了作者的当。曹雪芹有知,也许会偷笑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作者如果单是写宝玉的心理、生理变化,写得美丽、朦胧一些,完全是可以的,何必再在这中间又发好多议论呢?这些议论所联系到的问题,远比宝玉的那些心理、生理变化的描述要复杂的多。它似乎可以联系到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人类性本能;
二是爱情萌发与欲念冲突的区分;
三是封建的不合理的婚姻制度;
四是伪道学和妇女地位。
曹雪芹借警幻仙子之口发的那些谈论,同以上这些问题都是密切相关的。他对于这些问题上传统的似是而非的说法,以及无人谈到的客观上的不合理社会现象,都提出了自己独特而大胆的见解。
儒家最早的理论,提出“食色性也”的说法,又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将前论作进一步的阐明,不但明确指出饮食与男女是人类的“本性”,而且又指明是人类的“大欲”,即非有不可、关系到生存的事。既然是“本性”、既然是“大欲”而且是非有不可,因而这就关系到社会的安定。首先强调“礼”,使之纳入有秩序的合理的婚姻关系中,用婚姻、家庭来解决男女问题。人类由母系社会进入到父系社会,由奴隶社会进入到封建社会,在几千年的经验中积累了知识,提高了认识,比如“同性不婚”,就是由于认识到血缘相近的婚配将导致后代的低能。“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告、纳征、请期、亲迎”等婚礼的六个程序。“男女八岁不同席”、“男女授受不亲”等隔离、约束男女关系的仪礼限制。所有这写,在封建社会初期,对于健全家族制度、繁衍和优生人口、安定社会秩序,都是有重要作用的。因为“”、“性冲动”是出于人的本能,感情上的因素,要靠理智上的因素来抑制和约束,约束在道德、礼法、法律的范围内。当然,理智上的抑制和约束,是自我的、主观的,而客观上,既有道德、礼法、法律等限制和舆论的压力,而另一方面,又有种种诱惑、刺激,主要是两性之见的吸引。如果男女之情被限制在道德、礼法、法律所赞赏、允许的范围内,就是美满的、有利于社会安定和前进的。反之,就会成为社会不安定的因素。所以儒家的理想社会,除去衣食温饱而外,还追求的是“内无怨女、外无旷夫”,使男女在爱情、婚姻问题上,得到最大的满足,从而消除了社会上由此而引起的不安定因素。但这种理想境界几乎无法实现,究其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
封建社会发展到《红楼梦》时代,儒家的思想体系也延续到《红楼梦》时代。由于封建经济特权、政治特权、以男子为中心的夫权等等,封建皇帝三宫六院、嫔妃宫人成百上千;又加上封建宫廷的太监制度,封建地主、官僚三妻四妾,买卖婚姻,娼妓制度,使得妇女地位较之封建初期降低了不知多少,成为权势与金钱的贡品、商品、牺牲品。而更可悲的是:妇女本身在少女时期、处子时期,天真未泯,纯真无邪,一切情与性都是善的、美的;而涉世一深,为世俗熏染,自己便也把自己当成商品、牺牲品,情已不真,往外便只剩下“欲”了。这样也就往往成为恶的、丑的了。
曹雪芹借警幻仙子之后,为当时封建社会这种压迫青年男女、尤其压迫青年女子的丑恶现象鸣不平,怒斥了封建社会假道学的虚伪,揭露了封建贵族家庭**有的那中见不得人的罪恶。而又把少男、少女由互相爱慕的纯真感情升华而产生的性行为,和一切在伪道学掩盖下的加以严格区别,使前者和后者的丑与恶有鲜明的对比。
由于曹雪芹大胆而坦率地赞赏少男、少女由纯真爱情做导致的纯洁的男女关系,而且明确这是必然的结果,即“食色性也”的本质,所以提出了“知情更淫”的论点,把它放在“好色”之上。因为“知情”是内在的、是双方的、是对等而不掺杂任何邪恶的。而“好色”只是表面的、是单方的、甚至于是同于动物本性的、是不对等而掺杂了种种邪恶的,如暴力的屈服、权势的压迫与威胁、阴谋的欺骗与诱惑、金钱的买卖与贪婪等等。
由孟子的“食色性也”,到曹雪芹的“好色为淫、知情更淫”等观点的提出,对“性”认识、“性”与“情”关系的认识,既是符合客观规律、又是有所前进和发展的。即孟子指出是“本性”,而曹雪芹进一步肯定了“情”的重要意义,同时区别了善与恶、美与丑。这比,圣经》中所说偷吃伊甸园“罪恶”的果子,以及释迦经典中的“不清观”到要现实而客观得多。这就是说:中国传统的性观念是理性的、道德的、社会的,是从生理、心理客观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而基督教和佛教经典中则都是宗教的、纯主观的认识。至于中国另有道教的“性”观念,如“素女经”、“房中术”之类,又作为纯生理的追求,那就变成违反人情、脱离社会道德的东西了。
有人把《红楼梦》和《金瓶梅》作比较,其实如从作者对性观念的认识来将,二者是不可同曰而愈的。一个是有明确的观点,有比较理性的先进的认识,有善、恶同美、丑的区分;而一个则是纯欲念、势力、金钱的杂揉。从明代万历到清代康熙,即从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初,我过江南苏、松一带,商业、手工业经济十分发达,资本主义经济有所萌芽,适应市民阶层的通俗小说大量出现,追求感官刺激的东西也就多起来,其中不少就是描写的坊刻本读物。但文笔大多低级而粗糙,其中只有《金瓶梅》是特殊的,是一部有很高文学价值的书,在文学史上,自应有其一席之地。从文学史、文学继承上来探讨它与《红楼梦》的关系,自有其价值和必要,这里不准备多说。这里只说它的性观念和性描绘,及其渲染的本身。它所表现的性观念是世俗的、利欲的,所描绘的全是的、丑恶的;渲染的目的不是为暴露社会的罪恶,而四化大业是为了迎合世俗嗜欲者的口味。正是在这一点上,它同《红楼梦》有原则的根本的区别。
《红楼梦》又写了它所要暴露和斥责的东西,如贾珍和秦可卿,凤姐与贾瑞、贾蓉、贾蔷,贾蔷和尤二姐,贾珍和尤二姐,贾琏和尤二姐、贾琏和多姑娘,贾琏和鲍二家的种种丑态,或暗写,或明写,极尽暴露之能事。再通过焦大的痛骂,柳湘莲说宁国府“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罢了”等等,把鞭斥发挥得淋漓尽致。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情节是删改过的,这是很明显的,引“脂评”作证也好,从文字分析也好,都可以看出不少改动的痕迹。现在只能看到“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的文字,“淫丧天香楼”的文字是看不到了。因此有人就怀疑,这删改之前的文字写得一定很,一定和《金瓶梅》一样。甚至有人推论,曹雪芹原来不少文字,都是和《金瓶梅》一样的描写等等,这些说法和猜测,应该说都是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持这种观点的人,首先没有把曹雪芹对性关系的认识、观点和区分弄清。而这点是很重要的,是《红楼梦》区别于《金瓶梅》的重要标志。
曹雪芹在第五回中借警幻仙子之口所发的议论,便是他关于男女关系的文字描述的理论根据。也由于这一点,所以他所写的宝玉的生理、心理的朦胧性感,和袭人的反应、温存等等,都使人感到是美好的。不但这点,即如秦钟、智能的偷情,茗烟、万儿的幽会,也没有使人感到是丑的、恶的。作者没有道学家的观点,把除去“敦伦”之外的性行为都看成是“大逆不道”。也没有世俗的受到伪君子的影响,把这些都看成是见不得人。宝玉“坏”到同秦钟、智能儿开那样的玩笑,而并未使读者感到丑和恶。他发现茗烟、万儿的幽会之后,提醒万儿快跑,而又叹息茗烟之不懂情,连万儿的岁数也不知道,深感万儿所托非人。这些情节的描绘和表现,都使人感到是“知情”,而非“好色”。这是善与恶、美与丑的分水岭。再有写到司棋与潘又安的幽会,也是这一类的。这就是说:一切少男、少女以纯真感情发生的性关系,是用两人的真挚感情作基础的,是先情而后欲的,是纯乎自然本能的升华,所以是值得赞许的。而且他赞赏的是天分中懂得用情的多情种子——即“知情”,有情到予即“知情更淫”,即“意淫”。把这一观念,提高到“本性”——甚或坦率的说是动物性——之上。
曹雪芹在“知情”、“知情更淫”、“意淫”翟烩一特别强调的“情”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情各有所钟的要义,即“贾宝玉悟情梨香院”那一回书。使宝玉懂得“知情”之各有所属。宝玉这位“呆公子”看了贾蔷、龄官的一片痴情后,大有所悟,回到怡红院对袭人说出“只好各人得各人的眼泪罢了”的透彻话。
本来,中国传统,把这种较为隐晦的感情和男女欲念相结合的成分叫作“因缘”、“情缘”,所谓“欲除烦恼须无我,各有因缘莫羡人”,归入到不可知的宿名论。这是沿于中国传统的婚姻制度和道德观念。少男、少女在年龄很小,青春刚刚要萌发时,虽然互不相识,突然在法定婚姻仪式之后,结为夫妻,有了性关系,马上便产生了深厚的感情,这完全是非常自然的。但这只能发生在年龄较小,双方都天真为泯,都未留下眷恋另一异性的感情的影子,同时社交不频繁的古代。有人说:中国旧式婚姻,是先结婚,后谈恋爱。这对两小无猜的少男少女来说,是有可能的。但对新式婚姻来说,这样的结合、这样的论调,自然是十分荒唐而错误的了。
封建婚姻之不合理,其弊端自是多方面的。而最明显的则是“先性”、“后情”,这与曹雪芹所说的正好相反。因此曹雪芹借警幻之口所提出的种种理论,不但无情地鞭斥了封建社会富贵之家的种种荒淫无耻,戳穿了假道学关于“色”、“淫”二字的虚伪面纱;而且更可贵的是,揭露了封建婚姻的不合理,大胆地提出来了“情性合一”。“先情后性”,也就是“知情更淫”的主张。其可贵之点,在于顺乎本性、顺其自然。这同现在的婚姻制度:先恋爱、后结婚,婚姻是男女双方自己的事的原则是一致的。而曹雪芹却是在二百多年前就提出了这种观点,虽不能说是多么先知先觉,但明确大胆之处是十分可贵的。分析到这里,就可以回到前面所说的这段理论所联系到的问题上去。所说联系到的四个问题,在分析中都约略谈到了。这不单纯是贾宝玉的问题,而且带有更普遍的意义;这不单纯是爱情问题、婚姻问题,而更重要的,它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这段议论的深度,《红楼梦》这部书的深度,恐怕也就是表现在这种地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