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图】建国初的扫黄绝招

旧上海3万妓女接受改造
1949年 5月27日,上海宣布解放,政府对妓院老板的经营做了严格限制:禁止接待公务人员,贩卖毒品、赌博、摆设大型酒宴,如果逼迫妓女违背自己意愿与人发生关系,或将她扣留,妓女可以向政府控告他们。
  解放军进城一年之后,《大公报》报道,注册持照妓女已经从1949年初的1897人减少到662人,而妓院数从518家减少到158家。到1951年11月,注册妓院减为72家。1951年11月初,一批有高中或大专学历的妇联干部,被领导悄悄通知到提篮桥区通州路48号报到。但她们听说自己的工作将是改造妓女时,很多人都在闹情绪。
  11月23日,上海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取缔妓院、收容妓女的决定报告。11月25日晚上8时开始,警方出动,将妓院老板们抓获,封闭妓院大门,把妓女围住。到第二天上午10时,逮捕324个妓院老板,后来分别被判刑入狱或送去劳动改造。181名持照妓女和320个街头“野鸡”则被送到妇女改造。
  1953年,教养所开始陆续释放改造好的妓女,标准是政治表现好;疾病痊愈,无恶习;有技术,社会上能接收的。家在乡下,在上海没有亲戚的,一般都送交她们的老家,上海有亲人的,被分配到城镇工厂里工作。
  1956年3月,妇女教养所先后将所内经过初步改造的妓女1560人,遣送白茅岭农场移地教养和安置。她们在那里继续接受改造,逐步转为国营农场场员(职工)。1956年,甘肃省同意上海移送一批符合条件的妇女去该省参加农业建设。1955年4月,920名身穿绿军装的上海姑娘,编为4个中队,踏上了西行列车。这些青年女子是刚刚离开“上海市妇女”的妓女。随着一声悠长的笛鸣,列车徐徐驶离熟悉的黄浦江,驶向陌生却又充满向往的人生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