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五十年代苏联援华贷款的历史真相

徐向前6月23日会见苏军总参谋长什捷缅科,提出了与毛泽东电报中的同样要求,并提交了经过修订补充的60个师装备的最后订单。
  第二天,斯大林答复毛泽东说,“关于装备60个师,我应当直言不讳地对您说,要在一年内完成这些订货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一般地说也是不可思议的。我们的厂家和军事专家们认为,在今年内提供10个师以上的武器装备已经是完全不可思议的了。只有在1951、1952、1953年和1954年上半年内,也就是3年内有可能完成60个师的订货,但这仍有很大困难。这就是我们的厂家和军事专家们的最后意见。我曾经千方百计想缩短这个期限,那怕缩短半年也好,但遗憾的是,经过检查,结果没有可能。”

  毛泽东6月30日无可奈何地回复,关于提供60个师装备的期限,“我们应该只依据苏联的生产和运输能力来办,即在3年内完成60个师装备供应,而在1951年完成10个师的供应”。此后,苏联又提出1951年只能完成4个师装备的供货,其余6个师的装备推迟到1952年上半年。毛泽东也表示同意,并提出,因此“全部60个师所需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发货的结束时间也推迟半年,即于1954年底发货完毕”。

  发货的时间和数量基本确定下来以后,中方提出了供货方式的问题。毛泽东在10月4日的电报中提醒斯大林,“今年6月高岗同志在莫斯科就60个师所需武器和军用物资的交货问题进行谈判时,曾达成一致意见,确定上述武器和军用物资的总价值将由中国政府用军事贷款于8年内分期偿付”。所谓“军事贷款”,就意味着按照2月1日贷款协定,即以半价偿付的条件执行。

  直到次年4月,斯大林才表示同意就“支付60个师和海军所需武器和物资价款条件问题”进行谈判,但提出的建议是“根据提供航空物资的支付条件”。没有看到谈判过程的历史文献,但其结果如前所述,这60个师的装备贷款没有按照2月1日军事贷款的条件按半价执行,而是需要按全价付款。

  与此同时,对于中国提出的海军装备贷款总额,苏联则表示难以接受。关于海军装备的贷款,毛泽东在1952年3月28日提出的数额是18亿卢布,要求“订货必须在1955年底以前全部到位”,并拟派海军司令员肖劲光、参谋长罗舜初和两名中国海军工程和造船专家到莫斯科与苏联海军部进行谈判。苏联同意来人进行谈判,但谈判实际进展极不顺利。到是年9月,周恩来只得亲自向斯大林提出要求。

  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安排,周恩来告诉斯大林,中国想要得到40亿卢布的贷款,大体安排是60个师的装备9.85亿卢布;海军供货21.26亿卢布;采购橡胶1亿卢布;工业设备8亿卢布。另外18亿的飞机货款,中国打算用现金支付。斯大林同意提供贷款,但明确表示不能接受40亿这个数字。斯大林强调,问题不在贷款多少,而是苏联不可能生产出这么多的设备,至于究竟能够提供多少贷款,需要计算,时间为两个月。

  苏联方面是如何计算的,不得而知,但众所周知的是,两个月内只确定了橡胶和60个师装备的贷款(合计11亿多卢布),海军贷款经过9个月的“计算”,直到斯大林去世后才确定下来,实际数额是6.1亿卢布,而工业贷款则没有再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