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五十年代苏联援华贷款的历史真相

证据二:1951年9月20日毛泽东致电斯大林说,“您1951年9月12日发来的电报已收到。感谢您满足我们提出的给我们提供6亿卢布军事补充贷款和向驻朝中国人民志愿军部队派遣军事顾问的要求”。这就是说,斯大林已经同意再提供一笔新的军事贷款。
证据三:1952年3月28日毛泽东致电斯大林说,“按我们计算,从1951年2月1日开始,你们按提供军事贷款协定条件三次提供的军事贷款总额的剩余额是4亿多卢布。我们打算用这4亿多卢布购买我们的空军所必需的飞机、设备和弹药”。



  这就是说,1951年总共有三笔同等条件的军事贷款,即2月1日根据周恩来与扎哈罗夫协定的贷款,4月10日和9月12日斯大林电报追加的贷款,而且这些贷款已经在使用过程中。



  至于1951年后两次补充贷款的数额,已知9月12日追加了6亿卢布,而4月10日补充的贷款,根据苏方提出1951年贷款总计19.269亿,减去2月1日的9.86亿,再减去9月12日的6亿,应为3.4亿卢布。



  如此计算的结果,1950年代苏联给中国的贷款应为13笔,而不是11笔,总金额大约是66亿旧卢布,而不是56.76亿。



  中方少算的两笔贷款,并非如斯拉德科夫斯基所说,是没有将苏联转让中苏合营公司股份的贷款计算在内,而是忽略了1951年4月10日和9月12日两笔追加的军事贷款,其原因恐怕在于这两笔贷款没有签订协议,而只是斯大林与毛泽东在电报中商定的。



  当然,如果计算苏联向中国提供的全部贷款,还要加上1961年的蔗糖贷款。1961年3月为帮助中国解决饥荒问题,苏联提出以贷款方式向中国供应100万吨小麦和50万吨转口古巴蔗糖,经商议中国只接受了蔗糖的援助,这笔贷款为3.296亿新卢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