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五十年代苏联援华贷款的历史真相

首先应该确定1951年2月1日贷款的数额。关于这一数额,《外交史》说是9.86亿卢布,《经贸史》说1951年2月贷款为19.161亿,不过这是将折扣的9.297亿计算在内了,减去折扣,恰好也是9.86亿。但《经贸史》在另一处又称1951年的贷款是19.269亿。这就使人想到,1951年的贷款可能不只是2月1日一笔。
1951年2月1日的军事贷款协定是由周恩来和苏联驻华军事总顾问扎哈罗夫(一译沙哈罗夫)签订的,当时确定的数额为12.35亿卢布。

  1953年12月3日,周恩来关于《苏联政府五项贷款逐步偿还初步计算》给中央各领导人的信函中说,我国政府将于1954年至1963年间偿还苏联五项贷款,金额总计为40.08亿卢布。这个数额基本上即前表所列1—5项的贷款数额之总和。其中橡胶贷款当时已经确定缩减,而1951年2月1日贷款仍然是按协定数额12.35亿卢布计算的。

  1954年1月31日,周恩来致电在莫斯科的外贸部副部长李强,要求对这笔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清算。3月下旬,中苏双方草签了关于结束使用抗美援朝军事贷款的议定书。4月13日周恩来的批示中有这样一段话:2月1日贷款最后核算只用了19亿多卢布,未使用2.4亿多卢布,苏方提议取消,因朝战已停,只好同意。因此,欠款按武器半价、铁路器材3/4计算,共为9.8亿多卢布。关键问题是如何理解周恩来这段似乎有些自相矛盾的话。

  综合上述材料,可以做出如下判断:2月1日协定贷款数额12.35亿,实际使用9.86亿,剩余2.4亿多由苏联收回。但苏联清算时确定贷款实际使用为19亿多,很可能是将1951年内的所有贷款计算在内了,而周恩来批示中所说“只用了19亿多卢布”,则只是针对1951年2月1日贷款数额而言的,不过是把实际使用9.8亿多与折扣9亿多相加而已。

  鉴于上述情况可以断定:既然中苏双方对1951年2月1日的贷款数额9.86亿卢布没有异议,那么问题就在于,除此之外1951年是否还有其他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