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五十年代苏联援华贷款的历史真相
一、关于贷款数额 中国外交部外交史编辑室编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第二卷(以下简称《外交史》)提供了有关苏联对华贷款的比较全面的材料。为了便于考察,现将该书提供的材料按时间顺序重新编排,制成下表:
《外交史》提供的这个数字,最早大概是周恩来说的。1960年7月14—16日在北戴河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周恩来受中央常务委员会委托,作国际与关系的长篇报告,讲到朝鲜战争及后来苏联给中国的贷款数额,总计为56.76亿卢布(其中军事贷款43亿卢布),加上利息5亿卢布,总共约62亿卢布,预计1965年可还清。
1989年出版的《当代中国的基本建设》一书说,苏联1950—1955年向中国贷款11笔,总计金额为56.6亿旧卢布,主要用于经济建设、抗美援朝和偿付苏联移交物资等方面。这与《外交史》提供的材料大体相同。
同年出版的《当代中国的对外经济合作》也说贷款共有11笔:“除1950年贷款3亿美元外,1951—1955年中苏两国政府又签订了10项贷款协议,其中一笔为无息,9笔年息2%,偿还期2—10年”。但其统计的贷款总金额略少:12.74亿新卢布(折合人民币53.6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