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图)
2009年度公务员考试报考人数一经公布,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录取率仅有1.75%的公务员考试,已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全国性考试录取率最低、竞争最为激烈的考试之一。从这一信息透露出,学而优则仕的观念根深蒂固,国人对吃着皇粮,拿着纳税人薪水的公务员生活满怀憧憬,从古至今未曾改变。
有吸引力的工作,自然与薪水稳定、福利待遇良好离不开,且不说现在的公务员们待遇如何,晒晒鼎盛一时的大唐“公务员”们的阳光工资待遇,就不难理解学子们渴望进入公务员行列的急切心情了。

唐代的官员俸禄一般由禄米、人力、职田、月杂给、常规实物待遇和特殊实物待遇几部分组成。以唐前期京官正三品(相当于今国务院各部部长、北京市市长级别)为例:
每年禄米400石(粮食的容量单位“石”,当时的一石,今制不到100斤),职田9顷,防閤(杂役)38人,每日发常食料九盘(细米二升二合,粳米八合,面二升四合,酒一升半,羊肉四分,酱四合,醋四合,瓜三颗,盐、豉、葱、姜、葵、韭之类各有差;木橦、春二分,冬三分五厘;炭、春三斤,冬五斤),大概约合每月8000文;每日可享受免费工作午餐,每年元正冬至各赐绢5匹、金银器、杂彩不等(包括夫人),依据品级国家配发至少五种不同场合的服装(包括全套衣帽鞋带配饰);本人或祖父母、父母亡故,给营墓夫60人役使10天,按品级配给丧葬所需一应器物,赠绢、布、绵等100段,粟百石。遇有特殊情况,还有赏赐。一般官吏每三年考核一次,业绩突出者可加俸禄,反之则减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