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真实的鲁迅:一生如何赚得数百万

首先注意到鲁迅每年都买很多很多书,每年日记后面都专门附有一篇长长的“书帐”。从1912年5月鲁迅抵达北京,到1936年10月鲁迅在上海病逝,在24年零5个月的漫长岁月里,鲁迅一共记载了25篇书帐(每本日记一篇),共计购书9600册,古碑、刻石、画像等拓片6900张,真是洋洋大观!一看书名就像翻开菜谱一样:那都是很好的书,其中有许多很珍贵的书!这是我最羡慕的!

  鲁迅爱逛琉璃厂、淘古物字画,爱吃馆子、摆酒席,孝敬老母,资助亲友,前期在北京住四合院时就雇佣女工和车夫;后期在上海住大陆新村三层楼房,他和许广平、幼子海婴三人更雇有两个女佣,晚年经常带全家乘出租车看电影、兜风、赴宴席……。但那么大的开销,需要多少钱啊?

  中国文化人,一向出于清高“耻言钱”、或出于隐私“讳言钱”,然而我在牛棚里,没有钱,才懂得钱的重要性。鲁迅1923年曾向我们的祖父母一辈人(那时都是莘莘学子)作过“娜拉走后怎样”的报告。一针见血挑明——

  梦是好的;否则,钱是要紧的。钱这个字很难听,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们所非笑,但我总觉得……钱,——高雅的说罢,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所卖掉。……为准备不做傀儡起见,在目下的社会里,经济权就见得最要紧了。(《鲁迅全集》第1卷第161页)

  那么鲁迅一生究竟挣了多少钱呢?没有人精确统计过。太费事了!只有像我这样的傻瓜,才干这样的傻事。我庆幸“十年浩劫”没有白过,收获之一就是算清了鲁迅24年零8000多天的帐。他的钱来自下列四方面:

  (1)公务员收入

  一成立,鲁迅就应蔡元培之召,担任教育部公务员,时间长达十四多年;这是鲁迅在北京时期的正式职业。他的名义收入如下——

  1912年5-7月,每月津贴60银洋;8—9月,每月“半俸”125银洋;10月后定薪俸220银洋;

  1913年2月后薪俸240银洋,12月后仅有九成即216银洋;

  1914年8月薪俸增为280银洋;

  1916年3月后增为300银洋。

  1924年1月(十三年一月)重缮之《社会教育司职员表》载有周树人应得四等三级“年功加俸”(每年加薪)360银洋。但是20年代以后教育部经常拖欠,实发2/3即平均月付200银洋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