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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奚妻:死鬼,我只等你十年
  
  【个人简历】
  年代:先秦
  笔名:百里奚妻
  原名:杜氏
  籍贯:齐国
  职业:洗衣女工
  代表作:《字说》
  
  说到这个杜氏,必须先介绍一下她的老公,她的老公就是赫赫有名的百里奚。这个百里奚可不是一般人,绝对是个纯爷们。此人三十立志,七十成名,可谓是中国古代老年得志的最佳楷模。俗话说,妻以夫贵。按说有个有名气的丈夫,杜氏也该跟着沾光。但不巧的是,等她真正熬到该享福的那一天,却已人老珠黄,明日黄花。但好在功成名就的丈夫没有嫌弃她,跟她同富贵。要不说百里奚是纯爷们呢,自有他纯的道理。
  现在我们把目光转移到公元前600年前的某一天。在南阳城西的一处寒舍,一位年轻的女子一大早就起来,忙着为远行的丈夫做饭。丈夫出门,总得吃点好的吧。杜氏拿眼扫了一下一贫如洗的屋子,摇了摇头,实在没有可变卖的东西。就到院子里溜达,突然看到家里还有一只正在下蛋的老母鸡,顿时来了精神。心说,老母鸡啊老母鸡,你在我家白吃白住时间也不短了,养鸡千日,用鸡一时,你今天就奉献一次吧。杜氏为了讨好老公,就来了招“劈了门闩炖雌鸡”,还煮了一锅小米饭,来为丈夫饯行。
  这个即将远行的人就是百里奚。当时百里奚啃着鸡大腿,就着小米饭,流着伤心泪。对杜氏说了很多“假如我将来混好了,一定接你去享福”的片汤话,杜氏也是将信将疑。也许她会这么说:“你这死鬼,我只等你十年,十年之后你还未归,我就改嫁。”没想到的是,百里奚就真的让她老婆等了好几个十年,杜氏变成了黄脸婆,,改嫁也没人要了。
  离开家之后,百里奚就变成了背包客,拿着简历四处找工作。他先后游历了宋、齐等国,期待遇到一个赏识自己的明君。但人家一看他没有工作经历,又不是名牌大学毕业,就随便找个借口打发走。后来百里奚实在找不到工作,就随便找了个不太景气的小企业混碗饭吃。这个小企业就是虞国。没想到的是,这个虞国的老板虞公是个目光短浅、贪图小利的人,为了贪图蝇头小利而亡国,倒是给后世创造了一个唇亡齿寒的成语。这个虞公失国后,百里奚再次失业,又逃亡至楚当了牛童(养牛的人)。没想到歪打正着,他居然把牛养的那么肥硕健壮,楚王被惊动,就让他让他养马,再后来惊动了秦穆公。穆公一看,这是个人才啊,就以很便宜的价格(五张黑公羊皮)换回了他,让他养国家。百里奚果然不负众望,把个被动挨打的秦国养成了状如虎豹的大国,从此声名远扬,成为各国竞相挖掘的“超级饲养员”。
  百里奚做官后,荣华富贵享用不尽。一天,府中有个浣衣女主动请求演奏一曲,百里奚欣然应允。那女佣操琴唱了一首歌,就把百里奚彻底给震了。他使劲揉了揉双眼,才看清眼前歌者正是离别三十年的结发之妻杜氏!夫妻俩抱头痛哭。杜氏就问:“你还记得我宰杀了家中唯一的一只老母鸡给你吃么?”百里奚答:“当然记得啦,那鸡炖的味道不错,小米饭也不错,只是缺了点酒。”
  说到这里,杜氏到底给百里奚唱了什么歌,让其一眼就认出了自己呢?请看文本上。她当时唱的是自己的作品《字说》:“百里奚,五羊皮/忆别时,烹伏雌/舂黄齑,炊扊扅//今日富贵忘我为//百里奚,五羊皮/父粱肉,子啼饥/夫文绣,妻浣衣//嗟乎//富贵忘我为//百里奚,五羊皮//昔之日,君行而我啼/今之日,君坐而我离//嗟乎/富贵忘我为。”
  仔细阅读这首作品,会发现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没有那些冠冕堂皇甚至形而上的高蹈之词,而是在写日常生活中的发现。这些发现不是被直接嫁接到诗里,而是经过作者的思滤化,有了更为真实的呈现。这首诗歌之所以经典,在于作者心中有情,文字背后有故事。这样的诗有点类似于现代的口语诗,但又比口语诗高级甚至高贵。它规避了口语诗里的脏乱差,发现于日常却又高于日常。
  其实这个杜氏不算是严格意义上的诗人,一是没有大量优秀的作品,二是多年忙于生计的,并没有进行专业持久的创作。但她却是个“一首诗”主义者,这个不得不服,有的诗人写了一辈子都不见得能有一首传世的代表作,而这位杜氏却凭借着一首“歌词”就被载入文学史,这样的运气谁能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