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容闳的梦

第10节 把这份奏折载入史册吧(2)
下面是曾国藩、李鸿章附录在奏折后的选派幼童赴美办理章程,共十二条:
        
商知美国公使照会大伯尔士顿,将中国派员每年选送幼童三十名,至彼中书院肄业原由,与之言明,其束修膏火一切均由中国自备,并请俟学识明通量才拔入军政船政两院肄习。至赴院规条,悉照美国向章办理。
        
“伯尔士顿”,是英文“总统”(President)的音译。清代,大量外国名词进入中国,音译五花八门,“总统”一词也常译为“伯理玺天德”。“束修”即学费,“膏火”是给学生的津贴。这一条说,将请美国公使报告总统,说明中国每年选送三十名幼童到美国中学学习的原由;学费和学生津贴都由中国自备,待学生学业长进时,量才选拔到军事学院和海军学院。入大学的程序,按美国的规章办。
        
上海设局经理挑选幼童派送出洋等事,拟派大小委员三员,由通商大臣劄饬在于上海宁波福建广东等处挑选聪慧幼童十三四岁至二十岁为止,曾经读中国书数年,其亲属情愿送往西国肄业者,即会同地方官取具亲属甘结,并开明年貌籍贯存案,携至上海公司考试,如姿性聪颖并稍通中国文理者,即在公司暂住,听候齐集出洋,否即撤退,以节糜费。
        
“甘结”,是幼童亲属与官家“甘愿”签定的“具结”,即保证书。一些幼童亲属的“甘结”流传下来,让我们看见当年的生活习俗。
        
选送幼童出洋每年以三十名为率,四年计一百二十名,驻洋肄业十五年后,每年回华三十名,由驻洋委员胪列个人所长,听候派用,分别奏赏顶带官阶差事。此系官生,不准在外洋入籍逗留,及私自先回,遽谋别业。
        
这一条显示了对现行教育制度的突破——留美幼童在出国前朝廷就赐予“生员”(即俗称秀才)的名分,回国后还有可能“分别奏赏顶带官阶差事”。这就给了年轻人在科举之外的另一条升迁的道路。当然规定十分严格,一旦成为留学幼童,便将终生服务朝廷。

中华民国第一任总理唐绍仪(右)和清政府邮传部副大臣梁如浩(左)的幼童时代,英气勃发。面对即将奔赴前往的新大陆,他们的目光和身姿,不正是“少年中国”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