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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冶长第二十六章。
  子曰:“已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
  已矣乎---完了。已,止。矣,表示感叹的意思。
  自讼---自己责备自己。
  大意:孔子说:“完了!我还没有看见过能够看到自己的过错而内心责备自己的人。
  



  子曰:“已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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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所说的“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就是指自己能够见到自己的过错而不去用内心去责备自己得人。
  现在的问题是:1、自己已经见到了自己的过错;2、没有用内心去责备自己。
  我们说,作为一个人,是不可能不犯错误的。即便是像孔子这样伟大的人物,也是有过错的。孔子不是曾经说:“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吗?
  实际上,有了过错并不是多么样的大问题,因为无论是什么样的人,都是会犯错误的。按照孔子思想,问题的重要性在于对待错误的态度。事实上,如果犯了错误并能够对其进行改正,这时由于错误所造成后果还不严重,相反,如果对于错误没有一个正确的态度,这类的错误很可能会继续犯下去,如果在真是这个样子,那危害可就大了,不是吗?
  孔子所说的内心责备自己的过错,实质上就是对待错误的一种正确之态度。
  我们说,每一个人一生都要犯错误,不过所区别得是有人犯错多,有人犯错少。为什么会是这样子呢?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对于所犯错误的内心责备,也就是孔子所说的“自讼”。实际上,所谓“自讼”,也可以说就是对于所犯错误的不满、懊恼和悔恨等等。正是由于这些态度的产生,才会对下一次可能会犯同样的错误产生预防和制约。
  在体育比赛当中,我们会经常见到这样的场面:譬如足球与排球的比赛,当某个外国运动员错失了机会的时候,他们会趴在地板或地面上用手掌剧烈的拍击地板或草皮,其实这个举动所反应的就是对于自己错误的内心责备,正是有了对于过错而产生的责备,才能够使得运动员在以后的比赛当中吸取教训而不重犯类似的错误,进而会不断提高自己的运动水平,不是吗?如果不是这个样子,对于所犯的错误熟视无睹、无动于衷,请问:这样的态度对于错误的改正有帮助吗?如果所犯的错误得不到改正,那这个错误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如此这般下去,无论是足球队也好,排球队也罢,在这样的状况之下,请问:还有好的运动成绩可言吗?看看我们国家的足球队、排球队的队员们比赛时的状态吧!有谁会对自己球场上的过错而趴在球场上用手掌用力的拍击过地板或草皮?我们的队员之所以会是这个样子,其根本原因就是不懂得对于过错的内心责备,当然也是没有人去教给他们。也可以这个样子来说,那些个球队的领队、教练,甚至是体育部门的官僚们也是不懂的见错而内心责备的这个道理。反之,如果这些人能够真正懂得这个道理并将其应用于训练与比赛之中,我想我们国家的体育运动成绩还会有很大的提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懂得见错而内心责备自己的道理,也是致使我国体育运动,特别是一些大类运动项目水平不高的其中原因之一吧!
  其实,孔子的“见其过而内自讼”的思想可以应用于我们每一个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凡是有人的地方,也就是各行与各业都是适用于孔子的这个思想。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懂得孔子的这个思想,试想,我们的国家、社会、家庭,以至各个单位,要减少的错误要有多少?同时由错误而造成的损失要减多少?如果是相反呢?不是吗?这个样子讲下来,仅此一项,孔子思想的价值又有多少?所以有人说:“孔子思想的价值车儿载,船儿装。车儿载不尽,船儿装不完”,难道不是吗?
  如果将孔子的“见其过而内自讼”和“举一反三”之思想相结合并付诸实施,我们每一个人,以至国家、社会、家庭和各个单位由错误而造成的损失不知道要降低多数倍,不是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怎么能够说孔子思想是没有价值的呢?



  子曰:“已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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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见其过”,就是能够见到自己所犯的过错,也可以说,是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之后再“内自讼”,这是两个问题。也可以这样子来说,“见其过”是为了“内自讼”,而“内自讼”必须依靠“见其过”。二者是逻辑关系,缺一不可。
  在“见其过”中,也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见”,也就是认识;二是“过”,也就是过错。在这里,如果见不到自己的过错,也就是认识不到自己的过错,对于“内自讼”来说也是不可能发生的。当然,“内自讼”的目的是将自己的过错最终得到改正。这个样子说来,首先得有何谓过错的标准,其次得有认识过错的意识,只有这个样子,才有可能“内自讼”,以最终达到改正过错的结果。
  那何谓“过”呢?按照孔子的中庸思想,也就是无过之无不及。其实,在任何的事物上,都会有过与不及的问题。所谓的“过”,就是指的这个过。再通俗的说,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在言与行上都会有“过”的时候,也可以这样说,我们每一个人的言行都会有发生过错的时候。
  具体的讲,什么样的言行为“过”呢?其实答案很简单,就是按照孔子思想去言行就不为过,否则就是过。其实对于这样的观点去证明它一点都不费力:我们知道,孔子思想统治了我国有几千年的历史,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难道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们都是一些白痴吗?当然不是,否则我国几千年来怎么会一直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经历了残酷的文化大革命,当时的执政党动用国家地力量来批判孔子思想,致使孔子思想遭受了重创。但只是过了很短的时间,执政党又大张旗鼓的弘扬孔子思想,不仅如此,还将孔子的“小康”思想作为执政党最为重要的长期纲领,为什么?我想结论是不言而喻的,不是吗?
  以上这些个胜于雄辩的历史与现实证明,孔子思想是正确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违反孔子思想不就是错误的吗?错误不就是过错吗?错不就是因为过吗?不是吗?所以说,孔子思想就意味着正确,不按照孔子思想去做,就是“过”,不是吗?
  我们知道了“过”的标准,再有一个善于认识过错的意识和决心,那我们就可以做到“见其过”了,不是吗?
  怎么样能够产生善于认识过错的意识与决心呢?首先要崇尚正确,而这个正确不仅仅只是一个概念,它是会实实在在的给你带来美好的一切,不是吗?所以说,减少过错就是增加正确,增加正确不就是增加美好了吗?换言之,如果想要获得更多的美好,就是要减少过错而增加正确,不是吗?当然,你要是不喜欢美好,那是另一回事了。不过,又有谁不喜欢美好呢?不是吗?所以说,最好还是“见其过”而“内自讼”吧!最终以减少自己的过错而增加自己的正确,进而去获得更加美好的一切!



  子曰:“已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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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内自讼”,就是向自己的内心去责备自己。这里孔子所说的“讼”,有诉讼的意思。不过在这里,自己是无法向自己提出诉讼的,所以说这里的“讼”就应该是自己向自己进行责备。
  孔子所说的“内自讼”,实际上是三个概念,一为“内”;二为“自”;三为“讼”。所谓“内”,就是内心;所谓“自”,就是自己;所谓“讼”,就是责备。
  所谓“内”,就是内心,用今天的话来讲就是内因。按照孔子思想,“见其过”首先要向自己的内心来责备,也就是首先从内因来找问题而责备自己,不要从外因来找问题,这一点非常的重要。
  所谓“自”,就是自己。也就是说,“见其过”首先要责备自己,而不是去责备别人。现在有许多的人,“见其过”不是首先责备自己,而是责备别人,不是首先从自己身上来找问题,而是从别人的身上来找问题。事实上,自己犯的错误最终还要自己来改正,从这一点来讲,与别人基本上是没有关系的,不是吗?换言之,自己的过错必须得自己来改正,既然如此,自己认识不到自己的过错,这个过错是没有办法改正的,不是吗?譬如一个运动员的技术动作错误,最终这个技术动作错误还得依靠他自己来改正,因为这个错误的技术动作是出现在他自己的身上,作为别人是无法替代你来改正这个技术动作的错误,不是吗?
  所谓“讼”,就是责备。我们说,“见其过而内自讼”的关键问题是对待“过”的态度问题,也可以说,由于对待“过”的态度问题,而决定了是否“见其过”与“内自讼”。而对于“过”的态度问题,又依据人们对于错误与正确的成本与收益构成问题的认识。换言之,错误与正确的种种之成本与收益是大相径庭的,严重时,错误与正确的成本与收益可以是天壤之别,不是吗?譬如文化大革命,这个巨大错误终被定性为“十年浩劫”,我们可以这个样子来认为,文化大革命的巨大错误所造成的方方面面损失我们无论怎样想象都不会过分,难道不是吗?我国几千年来,历朝历代都遵从孔子思想,这个巨大正确的选择,所带来的巨大收益就是几千年来的国泰民安,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收益?对于这个样子的收益,我们无论是怎么样的想象都不会过分,不是吗?所以说,正确与错误的重要性非常的巨大;正确与错误的成本与收益同样的非常巨大。诚然,正确与错误的标的比较小,它的成本与收益也会随之而小,对于这一点,他们是相辅相成的。据此,只有我们对于正确与错误的成本与收益有一个彻底了解,我们才能够对正确与错误真正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才能够真正做到“见其过而内自讼”,不是吗?也就是说,在我们的每天的种种行为之中,要时时考虑到正确与错误的成本与收益,只有这个样子,我们才能够自觉地做到“见其过而内自讼”,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