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溥仪之婉容文绣(2)

2:文秀
   
(1)


2000年封建社会,造就了500多个公认的皇帝,也产生了万余后妃。这些 妃子:

有的美艳绝伦,仪态大方,贤德天下;
有的聪明绝敢,工于权谋,辅君为政;
有的风流万种,情海滔天,佳话连篇;
有的出身寒苦,一朝得宠,鸡犬升天;
有的足锁闺房,一朝变天,流落市井;
有的结缘庵房,几度进出,荣辱沉浮;
有的挂钩妓院,自食其力,自得其乐。

末代皇帝溥仪的淑妃文秀,作为合法的为社会公认的皇妃,是我国历史上空前绝后敢于向封建皇帝提出离婚并诉诸法院获得成功的皇妃,后人称这一事件为“妃子革命”。

文秀于一九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在北京东城安定门大街方家胡同,是满州八旗中的鄂尔德特色蒙古族,在八旗中属于上三旗的镶黄旗。祖父名锡珍。父亲名端恭,曾任内务府主事。文绣为端恭的继配汉族蒋氏的长女,乳名大秀。1916年文绣8岁时,到北京私立敦本小学读书,天姿颇为聪颖。她当时学名傅玉芳。一九二三年一月四日冊封逊清皇帝溥仪的「淑妃」。一九三一年十月二十二日,文绣和溥仪在天津通过律师达成了离婚协议书,文绣在北平市私立四存中小学当过国文教员,也曾在华北日報社當過校對員,抗戰勝行後,文繡結婚。一九五三年九月十八日,文繡因心肌梗塞在北京謝世。2004年,前清室後裔追封溥儀諡號為愍皇帝,及其兩位妻子及兩位妾侍。沒有追封文繡,在離婚之後,文繡原則上已成為庶民。


(2)

遜清皇帝溥儀結婚,沿續原來滿清皇室的傳統做法。溥儀的擇偶改當面相親為挑選姑娘們照片的辦法。只是當時選「后」僅限於蒙古或滿蒙大臣的女兒,其他均被婉言謝絕了。皇太妃和王公們最後給溥儀推薦了四位姑娘,請遜皇帝自己選擇決定,溥儀在四個姑娘的照片中選來挑去,比較不出誰醜誰美,他幾乎是隨意圈定了一個。這是一張一半身相,迎繡頭上梳著二把頭,身穿旗袍,外罩坎肩。在該照片的右上角即頂著絹紙板的右上角,貼著一大紅紙條,恭楷墨書畫(豎寫):「端恭之女額爾德特氏年十五歲」十三個字,文繡是滿州額爾德特氏端恭的女兒,又名蕙心,自號愛蓮,幼時讀書時和後來與溥儀在天津離婚後都用傅玉芳之名。鑲黃旗。祖父錫珍,官至吏部尚書。父親端恭雖是長房,但一生不得志;母親蔣氏,漢族人。

论外貌文秀肯定不如婉容,但溥儀認為她生得端莊。婉容是旗人中闻名遐迩的美人,她不但相貌姣好、仪态不凡,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文绣不仅相貌平平,而且生性不善言辞、沉默寡言。荣源为女儿(婉容)买后冠共花去廿万两金子,加上瑞康太妃看中婉容生得漂亮,故两人妃后身份互调,沒有主見的溥儀當即同意了這個意見。从此决定了他们未来的一生坎坷命运。

溥儀的婚姻,保留著清代皇帝的傳統習俗,沿襲著一夫多妻制,納了一「后」一「妃」。皇后的冊立禮應在大婚前一天舉行,而妃子的冊封儀式則在大婚後的周月舉行,以示區別。妃子必須於大婚前一天進宮,因此淑妃文繡於十一月三十日進入紫禁城住進了內西路長春宮。1922年12月1日,统治中国300多年的满清王朝最后一个皇帝爱新觉罗•;溥仪的结婚大典。当晚,年仅17岁的溥仪撂下新娘子婉容,独自返回养心殿过夜。独守空房的还有14岁的淑妃文绣。
    
十五虛齡入宮後,文繡曾將其閨中的詩文和日記帶進宮內。溥儀被趕出宮後,在文繡居住的長春宮西廂書齋中發現她的日記簿,內中記有日記,還有她寫的《弔苑鹿》、《詠紅樓夢》等短文,以及《無題》五言詩一首。該《無題》五言詩是這樣寫的:

  靜坐閒揮扇,垂簾避暑風。
  鳥翔雙翼展,飛舞在晴空。
 
溥儀和如夫人文繡在後宮三年中,有過一段甜密的夫妻生活。文繡愛讀書有內秀,在長春宮居住的兩年間,經常閉門讀書,並打破了宮女不許認字的舊規矩,她不斷地教授宮女認字識文。溥儀對她好學識理給予了極大的支持,不僅給她派了漢文師傅朱益藩,授四書五經等課程;還請來了英交教員,學習英語。文繡還不只一次地指出婉容的「來函筆誤甚多」,她逐一更正還回。例如婉容「致溥儀如夫人」書:
 
愛蓮女惠鑒:才聞傅(傳) 蕭炳琰(炎),想是欠安否﹖俔(現)痊癒否﹖望君賜以回函,以慰余之疑念。Elizabeth (婉容的英文名伊麗莎白)。

文繡遂即回復說:「現在無有何等不適,不過每日必令蕭診脈一次。因午間有事,故今晚間來,you 放心可也。來函筆誤甚多,茲特更正還回。」

她們各自身邊的宮女、太監就成了「后」與「妃」傳遞息的「郵差」。她們后妃之間在紫禁城內曾有過一段和睦的日子。溥儀在紫禁城內曾一度愛上攝影,命人從國外購進不少照相器材,給婉容、文繡拍下了不少鏡頭,其中文繡手不釋卷的照片有多幅,可見她照相時還忘不了書,說明文繡在宮中的生活多麼淡泊,書籍成了她重要的陪伴。 


(3)

1924年11月5日,冯玉祥的北京政变。北京警备总司令鹿钟麟带领警察总监张壁,奉冯将军之命进入皇宫,强令溥仪与后妃及宫内人等立刻全部迁出皇宫外,去到醇王府居住。

文绣随着溥仪先移到醇王府居住。前清福建籍的翰林学士,曾官至湖南布政使的政客郑孝胥向溥仪献策:“欲复辟清帝王业,必定要借助日本为外援。”文绣知之,力劝溥仪说:“日本人残暴无比,日俄战争时,即屠杀中国人无数,绝对不能听信郑氏的鬼话,引狼入室,否则后果将极其悲惨。”可是有着复辟愿望的溥仪,于1924年11月29日,在郑孝胥的策划下,进入了北京的日本驻华公使馆。1925年2月,离开北京到了天津,初居张园,继迁静园。

文秀不愿作为豢养在御花园的驯鹿。在天津住了6年,与溥仪相处,落落寡欢。曾在一篇短文自比为“悲鸣宛转”,“奄奄待毙”……“哀苑鹿”,“鹿在园内,不得其自由,犹狱内之犯人,非遇赦不得而也。”
 
淑妃文秀曾经自杀但获救。这时,中华民国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民法》,做出了“允许自愿离婚”的明确规定。文绣受到了鼓舞。1931年8月25日,看准一次外出机会,文绣同其妹文珊出走。立即打发太监离去,住进法祖界国民饭店,表外甥女(前民国总统冯国璋孙媳)为她代请3位律师——张绍曾、张士骏、李洪狱代理,决心向天津法院提出溥仪提出离婚。律师们在拟写的这几封信中,申明已接受诉讼的委托,正式受理这桩离婚案件,并透露文绣出走的原因和要求。

她的离婚原因如下;
 
“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衾独抱,愁泪暗流,备受虐待,不堪忍受,今兹要求别居溥氏应于每月中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实行同居,否则唯有相见于法庭”。
 
溥仪接信大惊,妃子要求离婚当真开了数百年大清祖制的先例,“九五之尊”岂能与人对簿公堂?成何体统? 溥仪请他的法律顾问林启、林廷琛代为处理诉讼事件。经过双方洽商,最后以宣布离婚了事,由溥仪付给文绣赡养费55000元。

最后双方庭外解决,决定离婚。条件如下:(一)自立约起双方完全脱离关系(二)溥仪付给文秀五万五千元终身生活费;(三)允许文秀带走常用衣物和用品;(四)文秀返回母家居住,永不再嫁;(五)双方互不损害名誉;(六)文秀撤回要求法调解的诉状,今后不得再提起诉讼。   

溥仪被迫答应离婚后,为挽回体面,还于1931年9月13日在京、津、沪报纸上发布广告刊登“上谕”:“淑妃擅离行园,显违祖制,撤去原封位号,废为庶人,钦此。”
这一场妃子革命的重要意义在于:文绣用以挑战封建皇权的武器不是别的,正是中华民国的法律。文绣和溥仪离婚的理由就是:文绣和溥仪结婚9年,两人甚至从来都没有过性生活。一向与文绣作对的婉容此时也站在了文绣一方。溥仪和文绣在1931年10月25日达成了法院外协议离婚。这标志着旧的封建婚姻制度的彻底解体。           


(4)

当时文绣22岁。她离开天津回到北京。她的生活费用,完全依赖那笔赡养费。文绣虽然拿到5.5万元的赡养费,但支付过律师费,开销了出走进住过的高档宾馆房费,以有酬谢了帮过忙的亲友人情,回到北平后,手中只余2.6万元。

时间长了,不善持家理财,生活渐入困境。不能坐吃山空,曾到北平私立竞存小学校作教员,因不堪好事猎奇者的骚扰,只干了一年多就辞职。后在德胜门内刘海胡同买了一座9间房子的小院居住,还雇了4名用人。日本侵占北平时期遭坏人敲诈勒索,生活日渐贫困,陆续辞退用人,卖掉住房,最终投奔到昔日母亲蒋氏曾周济过的一个穷亲戚家中借住。

1947年,38岁的文绣曾在《华北日报》当过校对。为了生计,与报社社长的表弟、时任北平行营长官李宗仁部下少校军需官、40多岁尚未结婚的河南人刘振东结婚,在地安门外白米斜街租了三间房屋安家度日。刘振东退伍从商,开了个只有8辆平板车的货运车行。1951年,刘振东偕文绣搬到西城区辟才胡同西口居住。后来还做过建筑小工,在街头糊过纸盒,摆过烟摊。

1953年9月17日晚10时,文绣因心梗死于家中,葬于北京安定门外义地。一生未有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