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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则勿惮改。”
  “惮”,(dan,四声)-----害怕。
  大意为:有了过错就一定不要害怕改正。
  所谓“过”,就是过错,所谓过错,就是越过了某种界限为错,也可以说,这种的错就是因为过。那如何确定“过”否呢?换言之,这种“过”的界限在那里?因为你只有首先确定了“过”的标准,然后才有可能发展到是否“惮改”的问题。
  人类发展到今天,科学已经被区分为两大类,一为社会科学,一为自然科学。相对而言,自然科学的“过”问题还比较容易界定,而社会科学的“过”问题界定起来则非常的困难,有的情况下可以说根本就是无法界定,譬如各个大的文明种类的相互冲突的问题,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在我国,自然科学且不说,仅社会科学范畴就至少有儒、佛、道家、教几大家,而他们几大家的所有价值系统基本上又都建立在了不同的范围之内,就是因为这个价值系统的不同范围,才导致了它们之间的巨大不同与冲突。从这个意义士说,它们之间确实根本无法制定一个统一的“过”的标准。这样问题就出现了,按不同文明种类所确定的“过”是否会产生“勿惮改”的实际效果呢?换言之,孔子的这句话是否具备对不同文明种类的应用价值以及普世的意义呢?
  以上我们曾经说过,所谓过,就是越过了某种界限而产生的错。既然如此,每个文明种类原则上都会存在这样的问题,只不过是“过”的形式与标准不同罢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孔子的“过则勿惮改”思想具备了在一切文明种类上应用的实际意义与普世价值。


   
  “过则勿惮改。”
  我们以前曾经说过,中西文化是正相反的文化。你左他右;你上他下,真是非常的有趣。在此,我想说的意思是,各种不同的文化种类之间实质上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由于此,它们关于“过”的标准大相径庭。譬如,中华民族历来崇尚和平,而西方基督教文化对此却认为是十分的荒唐可笑,它们认为斗争才是世界发展的动力,类似不同文明之间巨大差异的例子还有许许多多,此不赘叙。
  在我国,由于其它文化种类的长期存在,且它们各自都有自己独立的价值系统,这些不同的价值系统决定了“过”的不同的形式和标准,但是孔子“过则勿惮改”的思想不但绝不会妨碍而且是十分有益于该文明种类的发展。
  在这里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文化种类的不同决定着“过”的标准和界定的不同,若想确定“过”,得首先确定文化种类;也可以说,没有文化种类的确定,“过”是很难或是根本无法确定的。
  


 
  “过则勿惮改。”
  对于“过”,我们如何去知晓呢?所谓知晓“过”,就是知晓“过”的界限,所谓知晓“过”的界限,就是知晓一个人言行的标准。譬如,当自己已经知道了“过则勿惮改”的人生言行标准后又犯了过错但就是不肯改正,这就是“过”。
  若要知道何为“过”,首先则要知道何为不“过”,所谓不知者不为过就是这个道理。不“过”的标准是通过学习和实践而得来的,一般来说你知道不“过”的标准越多,你“过”的概率就会越低;你知道不“过”的标准越少,你“过”的概率就会越高,这与对交通规则的违反道理是一样的。一个人如果一生都处在不断的寻找不“过”的标准而实践之,那他一生总体的正确率将非常高,错误将会很少,反之,则错误率将非常高,正确将会很少,这样的人在我们身边还少吗?
  在我们目前的社会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儒家为我们制定的不“过”标准非常之多,估计能够占我们总体不“过”标准的九成以上。(自然科学范畴除外)既然如此,我们更有必要认真学习孔子及儒家思想,其目的就是让我们大家都能够得到更多的不“过”,更少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