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人口的大规模死亡到饥民食尸
“三年困难时期”,饿、病、逃荒、死亡,都不同程度地波及全县。首先,因人民公社留存的口粮严重不足,社员收割后就近乎断粮。接着就出现非正常死亡、人员外流现象。因为人口骤减,进一步导致土地大量荒芜,粮食连年减少。1958年全县粮食总产量为7亿斤,1959年为4.5亿斤,1960年仅4.0亿斤。[20] 据无为县志记载:1960年春,由于“浮夸风”、“高估产”、“高征购”,加之浪费严重,城乡居民口粮严重不足,发生了浮肿病,一些地方出现了非正常死亡和人口外流的严重情况。[21] 人口外流以石涧、陡沟、蜀山等区为甚,蜀山区得胜乡小坳第四社桥头坟和双泉两个生产队,就有45%的农户流往江西省。[22] 当时社员饿得没有办法,只好找树皮、树根、蒿草、糠秕、蕨类、小鸡草等野草野物充饥,实在没办法时只能大量喝水充饥,结果大批人浮肿,许多人饿死,昆山公社的非正常死亡率约27%。“三年困难时期”无为县的人口总数连年下降。除了干部家庭的妇女外,绝大多数妇女都不再能生育,在这3年中群众家里出生人口寥寥无几。据无为县公安局统计,1959年全县饿死82,278人;1960年饿死126,524人。据《无为县志》记载,1957年年底全县人口为982,979人,而1960年年底仅余662,557人。
据笔者在昆山乡大范围内调查得知,当时几乎每村每天都有饿死人现象。在冬春季野外没有可供偷食的农作物,若粮食再供应不上,大多数农民就只有坐以待毙;若是在夏秋季,农民们如果不想被饿死,晚上都出去偷正在生长或收割的农作物,当时这是普遍现象。在饥饿的逼迫下,人们已经没有了羞耻感,每到收获季节,晚上田野里到处都是偷食的人群,大都如惊弓之鸟,战战兢兢。如果是群众碰见群众,彼此都心照不宣,因为都是出来偷食的,一般不会互相检举;一旦群众碰上干部,不等对方看清自己就得拼命逃脱,否则落入干部之手,就难逃惩处。有许多人因此即遭捆绑拖入食堂吊打,还有许多妇女因偷食被干部揪着发辫倒着拖,沿村饶圈,或将妇女的头发剃成阴阳头,许多妇女不堪其辱,精神失常,甚至自杀身亡。
据苏老村苏秀芳[23]回忆说:当时苏老村至昆山街沿途3、4里路,每天都见无人收埋的尸体十几具,要么是其家人已全部饿死,要么是家人因饥饿无力挖坑掩埋亲人的尸体。因此,各大队不断组织人民公社社员专门掩埋尸体,因尸体太多,埋尸的社员也饥饿而空乏无力,只将尸体草草掩埋。荒野常见不知是饿狗还是饥狼刨土扯拉啃咬尸骨的惨境,人见了也无力去驱赶。据她说,苏老村原有570人,到后来因饿死加上外流,全村只剩下2百多人,好几户人家死绝。苏秀芳一房(共一个曾祖父的所有家族)共72人,其中饿死和被折磨死53人。她母亲死后,她的弟弟时年2岁,依偎母尸旁,嗷嗷待哺;为了多领得一勺稀饭(当时他们村按人口到食堂领取口粮),被迫用棉被裹住她母亲的尸体,与家人同卧一床,不让别人知道她的母亲已死;以死人冒充活人,多领取一勺粥水,从而使姐弟俩得以苟延残喘,度过危机;后因尸体腐烂臭不可闻,才埋掉她母亲的尸体。据笔者在昆山乡内随机访谈,当时为了多领取一份粮食,几乎每村都有苏秀芳家这种情况。据程长水回忆,他居住的村子原有人口327人,吃食堂期间,饿死加上外流,全村后来只剩下70人,好几户人家绝户。
基层干部常把外流人员和因饥饿而死绝的家庭之住房拆毁,以取得木料和茅草作食堂燃料。所以当时各村都见残垣断壁,房前屋后,杂草丛生,低矮的茅屋和残垣断壁掩映在茂密高深的草丛中,常有野兔出没其中,一片荒凉萧条景象。
饥饿使许多人变得野蛮和残暴,为求生存,不择手段。曾任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执行委员会主席、南北美洲巴西营养研究所所长的卡斯特罗教授曾指出,“没有别的灾难能像饥饿那样地伤害和破坏人类的品格”,“人类在完全饥饿的情况下,所有的兴趣和希望都变为平淡甚至完全消失”,“他的全部精神在积极地集中于攫取食物以充饥肠,不择任何手段,不顾一切危险”,“而且对于环境的一切刺激所应有的正常反应完全丧失消灭,所有其他形成人类优良品行的力量完全撇开不管,人类的自尊心和理智的约束逐渐消失,最后一切顾忌和道德的制裁完全不留痕迹”,“其行为之狂暴无异于禽兽”,盗窃、抢劫、卖淫以及其他一切道德堕落越轨行为,“或多或少都是饥饿对于人类品格的平衡和完整所起的瓦解作用的直接后果”。[24]
这些现象当时在无为县全都出现过。一位当年对形势不满而遭到政治迫害的焦水云在1983年3月22日写的申诉材料中提到了他在“三年困难时期”看到的情形:“有一点吃的,老子抢儿子的,儿子抢老子的,弄得不成一家人”[25] 现任涧李小学校长的谢益文说,当时他父亲是生产队长,且在食堂工作,每次从食堂回家带些米饭之类的粮食,放在家中柜子里锁藏起来,等自己饿时再吃;而对几滴米未进、一直囔着叫饿的两个儿子置之不理,结果他的弟弟被活活饿死,自己后来被叔父救济才活了下来。据苏秀芳说,她的堂妹饿死后,她的二伯以收埋尸体为借口,将尸体带到苏老村村后山冈上,割下尸肉煮烧食用,而将尸骨仅草草掩埋,苏老村许多村民都看到这一幕。据夏可文说,无为县城有一货郎小商人,穿街走巷做一些小生意(当时叫“投机倒把”),经常将赚的钱换一些食物藏在货郎担子里自己食用,从不给他的妻子和儿子吃;每当他的妻子和儿子向他求食时即遭他的毒打,并扬言要杀掉他们母子俩;妻子饿得快要死的时候,趁丈夫熟睡之际,与儿子一起用绳子勒死他,以夺取食物。后来无为县公安局破了该案,周边群众纷纷要求减轻对这母子俩的处罚。据昆山乡新华村村民反映,当时该村有一老妇,一日邻居偶进其屋,见老妇人正在吃肉,忙问其来源,老妇良久不语,后在干部的追问之下被迫说出实情,其所食之肉乃其子之尸。“虎毒尚不食子”。“大跃进”竟逼得母亲腌其亲生子尸以食,由饥饿导致的人伦之变异,真是骇人听闻。当时即将饿死的人争吃无主尸肉也时有发生。据老人们讲,有些饥饿的乡民经常到处打听谁家最近死了人,何处有新坟?一旦听说某处有刚死的人或附近有新坟,人们便结伙蜂拥至新坟地,掘尸而食,野外常见被剔除了皮肉的尸骨。
据时任无为县看守所所长的胡大海对夏可文说,“看守所里的犯人,有女人杀丈夫的,有儿子杀老子的,有母亲杀儿子的,各种丧失伦理的事情都有,但大都是因为饥饿的原因”,“无为西乡有一大队书记,以捆绑毒打社员而出名,深得群众怨恨。该村有两名社员因饥饿加仇恨,将这个书记七、八岁的胖乎乎的儿子杀吃了,后无为县公安局破获了此案”。
历史已经过去,但历史是一面镜子,它给了我们严酷的教训。
【注释】
[1] 无为县在安徽省中部,当时行政上隶属于芜湖地区,现在隶属于巢湖地区。该县地处江淮之间,地形平坦,水利方便,自然条件利于农业,历史上一直是鱼米之乡。
[2] 无为县地方志办公室编,《无为县志》,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342-343页。
[3] 出处同上,第28页。
[4] 夏可文,男,76岁,现居无为县无城镇上河街18号。“三年困难时期”曾任无为县粮食局主任。笔者曾于2004年8月份与夏可文多次交谈得知,他因工作需要,“三年困难时期”经常下乡检查统计粮食产量情况,经常与基层干部和农民打交道,所以对当时农村和农民的情况非常了解。他现在讲述起当时的事情来,仍然记忆犹新。他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和耳闻目睹为笔者提供了许多真实的一手资料。
[5] 1958年8月20日《无为日报》(号外)刊登。
[6] 出处同注[2],第126页。
[7] 出处同注[2],第126-127页。
[8] 出处同注[2],第85-86页。
[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的毛泽东文稿》第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431-432页。
[10] 出处同注[2],第87页。
[11] 当时市秤1斤是16两,每两等于公制31.25克。
[12] 出处同注[2],第600页。
[13] 出处同注[2],第601页。
[14] 出处同注[2],第323页。
[15] 黄立众是无为县昆山公社芦塘黄村人,原为北京大学学生,因被划为“右派”而遭开除学籍,回乡后因对“大跃进”不满,在当地组织了“中国劳动党”。其活动于1961年被破获,黄立众等8人当时即被逮捕判刑,对此案的追查一直延续到1968年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后来当地政府承认,打击面过宽,造成了大量怨案。这段话引自黄立众写的“告全国同胞书”,见无为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的案卷,现藏县人民法院,档号10120。
[16] 出处同注[2],第602页。
[17] 出处同注[2],第127页。
[18] 出处同注[2],第88页。
[19] 杨金声,“我亲历的的瓜菜代生活”,《炎黄春秋》,2002年第7期,第41页。
[20] 出处同注[2],第127页。
[21] 出处同注[2],第27页。
[22] 出处同注[2],第126页。
[23] 苏秀芳,60岁,现居无为县昆山乡莲花靠山村,访谈时间是2003年8月19日。
[24] 约绪·德·卡斯特罗,《饥饿地理》。上海:三联书店,1959年译本,第63-66页。
[25] 出处同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