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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
“五服”有两种,“国”之五服和“家”之五服。“家”之五服是古代的一种丧服制度。
“五服”中最重的叫“斩衰”。凡丧服,上衣叫“衰”,下衣叫“裳”。斩衰用最粗的生麻布斩布而制,不逢边。亲属中,子为父,父为长子,嗣子为嗣父,未嫁女为父,妻妾为夫,皆服之,丧期三年(实则二十五个月)。为父服斩衰的,俗称孝子,还要束“苴绖”,表示愁肠若结;持杖(哭丧棒),表示哀毁骨立;依杖扶持,系绞带,表示饿瘦了腰。
“齐衰”次之,用粗熟麻布,逢边整齐。“齐衰”又分四等:父已去世而子为母,母为长子服之,丧期三年;父健在而子为母,夫为妻服之,丧期一年,且持丧杖,叫“齐衰杖期”;男子为叔伯父母、兄弟、长子以外众子,已嫁女为父母,媳妇为公婆,孙子孙女为祖父母服之,丧期一年,不持丧杖,叫“齐衰不持杖”;为曾祖父母服之,丧期五个月。
“大功”又次之,用中粗熟麻布,丧期九个月,凡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姊妹和姑母,又已嫁女为伯叔父、兄弟,为丈夫之祖父母,又公婆为嫡子之妻,皆服之。
“小功”再次之,用较细熟麻布,丧期五个月,凡本宗为曾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堂叔伯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姊妹,又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皆服之。
“缌麻”最轻,用极细熟麻布,丧期三个月,凡本宗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叔伯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为外孙、外甥、岳父母等,皆服之。
周制: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诸庙之中,最重要、规格最高的是始祖的庙,叫祖庙,又叫太庙,又叫“祖”。“祖”以下,是“亲庙”,即与在位天子(或宗主、族长)血统最近先人之庙。由于血统不断延伸,亲庙中的“神主”(死者的牌位)也就要不断迁移,叫做“祧”。只有始祖、太祖永不迁移,叫做“百世不祧之祖”。以祖庙为中心,天子诸侯率族而居。,叫做“国”。“祖”在,“国”就在;“祖”毁,“国”就灭,叫做“毁庙灭国”。“国”既因“祖”而生而存,则自己的国家就叫“祖国”。同理,以“祖庙”为中心,族长率族而居,叫做“籍”。“祖”在,“籍”就在;“祖”毁,“籍”就亡,叫做“毁庙灭籍”。“籍”既因“祖”而生存,则自己的籍贯就叫“祖籍”。
【讳称】古人对“死”有许多讳称,主要的有:
(1)天子、太后、公卿王侯之死称:薨、崩、百岁、千秋、晏驾、山陵崩等。
(2)父母之死称:见背、孤露、弃养等。
(3)佛道徒之死称:涅檠、圆寂、坐化、羽化、仙游、仙逝等。“仙逝”现也用于称被人尊敬的人物的死。
(4)一般人的死称:亡故、长眠、长逝、过世、谢世、寿终、殒命、捐生、就木、溘逝、老、故、逝、终等。
人死别称
凡人死,曰卒、曰没、曰疾终、曰物故、曰厌世、曰弃养、曰捐馆舍,此人所熟知也,而颜鲁公撰《徐府君神道碑》云:“夫人春秋六十有八,弃堂帐于相州之安阳。”又有称启手足者,独孤及撰《夫人韦氏墓志》云:“启手足之日,长幼嚎啕”。又权德舆撰《杜岐公志铭》云:“十一月辛酉,启手足于京师。”又有称隐化者,陈子昂为其父元敬志铭云:“隐化于私室。”又有称迁神者,柳宗元撰《崔敬志铭》云:“迁神于舟”。
—— 梁章钜:《浪迹丛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