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定义垃圾邮件存在的分歧常常出现在如何在垃圾邮件与正常电子邮件之间划一条明确的界线。人们普遍认为,利用地址列表交易和对邮件服务器进行“地址收集”获得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的邮件是垃圾邮件。争论的焦点还集中在大批量电子邮件上。在许多批量邮件中,寄信人与收信人存在关系,但这种关系是间接的,收信人认为寄信人通过某种不恰当的方式获得了自己的电子邮件地址,例如用户注册了一家机构的一项服务可能使自己的邮件地址出现在另一家公司的邮件列表上,而且企业之间共享或出租电子邮件地址列表的作法是相当常见的。
以电子邮件作为营销手段的公司不希望自己寄出的信件被标记为垃圾邮件,但是这类信件的收信人往往得不到寄信人的详细信息。建议这类公司提供表明与收信人关系的线索。这一点可以通过在正文提供“由于我们与您的航空公司的合作,因此您收到发自我们的信件......”之类的解释,为收信人找到寄信人的合法性提供依据。这一点就可以使正常的营销邮件从大量垃圾邮件中区别出来。
总之,我们必须牢记一点,不能主观地把垃圾邮件定义为不受欢迎的信件,也许我们需要淘汰“垃圾邮件”一词,而改用另外一个不带有主观色彩的术语才更好。
有关垃圾邮件定义
●准确定义垃圾邮件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尽管如此,形成对垃圾邮件的统一定义,有助于有关各方面一致地识别垃圾邮件。
●垃圾邮件是指任何主动提供的大批量电子邮件,并且在收到这种大批量的邮件时,接收者要么不能确定与发信人之间的关系,要么不能将自己从发送者的邮件列表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