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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4月26日,中断6个月的朝鲜停战谈判双方代表团大会正式复会

53年4月26日中断了6个月之久的停战谈判复会。图为朝中方代表进入会场。

1953年6月8日,朝鲜停战谈判双方代表团就战俘安排问题达成协议,并正式签字。根据这一协议,除直接遣返的战俘外,未被直接遣返的战俘,应于停战生效后60天内交给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看管。然后,由战俘所属国在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接管之日起10天内,派人向战俘进行解释。90天后如尚未行使被遣返权利的战俘,则交由政治会议在30天内解决。凡在中立国看管后120天内尚未行使被遣返的权利,又未经政治会议作出处理的战俘,使之成为平民。至此,停战谈判各项议程全部达成协议,双方进入重新校定军事分界线和拟定签订停战协定的细节工作。

但李承晚"反对任何妥协",反对签订停战协定,要单独打下去,其代表也退出了谈判。

1953年6月17日晚,李承晚命韩国俘虏监督员释放27,000人战俘,并命令军警保护被释放的战俘。李承晚明确表示,停战是一种自杀行为,并宣布在必要的时候,韩国军也要独自战斗下去。韩国国民也支持韩国政府的统一政策,进行反对停战的示威活动。


53年6月,韩国人举行示威,反对签定停战协定。


韩国人示威反对签定停战协定。

1953年6月25日,美国为了说服李承晚,不得不展开更具体的对韩协商,派遣总统特使―国务次官助理Lobertson赴韩。在为期16天的拜访中,总统特使天天为征求李承晚的同意而进行协商,但李承晚的抵抗非常顽强。

1953年7月11日,李承晚终于同意停战。当时美国提出4项条件,其主要内容包括:为缔结韩美防卫公约进行协商;向韩国提供长期经济援助;在签订停战协定后,将召开的有关韩国政治统一的会议,在90日内没有取得任何具体成果时,美国就退出会议;为增强韩国军队,美国提供军事援助等。

1953年7月13~27日,志愿军发动“金城战役”,历时15天,志愿军第20兵团迅速突破金城以南地区韩国军队4个师防守的宽达25公里的坚固阵地,向南扩展阵地140多平方公里,将战线拉直。

1953年7月24日,朝鲜停战谈判朝中方与"联合国军"方谈判代表团最后一次校正军事分界线。



双方谈判代表团最后一次校正军事分界线。

53年7月27日,板门店签字大厅。

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谈判正式签字。朝鲜时间上午10点整,朝中代表团首席代表南日大将和"联合国军"代表团首席代表哈里逊中将进入板门店会议大厅,分别在会议桌前就坐。两位首席代表在助签人员协助下,在各自一方准备的9本朝鲜停战协定上签字,之后交换签字。签字仪式于10时10分结束。大功告成之后,两人几乎同时站了起来,然后离座扬长而去。没有寒暄,没有握手,没有讲话,甚至没有看对方一眼。

53年7月27日,我方代表团首席代表和“联合国军”方面谈判代表团首席代表在板门店正式签署停战协定。图为签字现场全景。


53年7月27日,我方代表团首席代表和“联合国军”方面谈判代表团首席代表在板门店正式签署停战协定。

27日当天,朝鲜人民军的最高统帅金日成在平壤签署了停战协议。28日,彭德怀司令员在开城签了字。27日,联合国军司令克拉克则在美方谈判基地汶山履行其职责。原来拟安排双方司令员到板门店签字,但韩国放风要破坏协议的签字仪式,出于对领导人的安全考虑,后改由双方司令官各自在其驻地签字。


53年7月27日,金日成于平壤朝鲜停战协定和补充协议上正式签字。


53年7月27日,停战协定送至汶山联合国军总部等待签字。图为当时的签字仪式。


53年7月27日,联合国军总司令、美国陆军上将马克·克拉克于汶山在停战协定上签字。



53年7月28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于开城在朝鲜停战协定和补充协议上正式签字。

“朝鲜停战协定”的中英朝文本。


“朝鲜停战协定”书上的签名。


参加朝鲜停战谈判的双方联络官将双方司令官签字的各种文本在板门店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