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皇帝驾崩前后 后妃宰臣可以做些什么?
一般情况下,皇帝在一息尚存之际,要召见大臣,口授遗诏,令翰林大臣书写。遗诏的内容,是皇帝最后需要阐述的事情,包括对自己一生业绩的概括或评估,嘱咐丧事从俭,对嗣君即位事宜的说明。顾命大臣辅佑嗣君要在遗诏中特别说明,大臣方得以遗诏为据,行使顾命之职。顾命大臣往往是聆听遗言,起草遗诏者。
唐代未出现过幼年即位的皇帝,上述长孙无忌、褚遂良虽受命辅导太子,但不能算顾命大臣。唐代更多的做法是,皇帝病危时令太子监国。唐肃宗在病逝前一天,诏皇太子监国,大赦、改元,唐代宗召太子监国,当晚崩逝。唐德宗病危时急召翰林学士草遗诏,宦官议论说:“禁中议所立尚未定”。身为太子的顺宗已患风疾,行动非常困难,元旦朝会都没能参加,但太子名号早已定立,此时决不能仓猝更改,负责起草遗诏的卫次公厉声斥责宦官。太子闻知人心忧疑,乃强使自己起身,从容地走出九仙门,召见诸军使,人心得以稍安。唐穆宗亦是在前一日令太子勾当军国政事,次日驾崩。宋代沿唐代之例,但常常加上令皇太后权行处分军国政事的遗命。
如果皇帝在驾崩前未来得及定立嗣君,那么就需由皇太后下诏立嗣或与执政大臣协商而立。例如晋穆帝死后,皇太后下诏立穆帝的从兄、成帝之长子司马丕为帝。晋海西公被废,皇太后诏令会稽王司马昱即位,是为简文帝。
宋哲宗撒手而去,皇位空缺,哲宗又无子。向太后(神宗皇后)哭着对宰臣说:“国家不幸,大行皇帝无嗣,事须早定”。章惇抗声说:“在礼律当立母弟简王似”。向太后说:“老身无子,诸王皆神宗庶子,莫难如此分别”。章惇又建言:“以长则申王佖当立”。太后有自己的倾向:“申王有目疾,不可。于次则端王佶,当立”。章惇以为不可,说:“端王轻佻,不可以君天下”。话音未落,便遭曾布的严厉反对:“章惇未尝与臣商议,如皇太后圣谕极当”。蔡卞、许将相继附和。太后又说:“先帝尝言端王有福寿,且仁孝”。章惇只得缄口。然后,端王赵佶(宋徽宗)被带到哲宗的灵枢前即位。
明代常见的做法是,皇帝不豫时,太子摄事于修学之所——文华殿。皇帝崩逝日,百官朝太子于文华殿。与唐代太子监国再即位的道理一样,权力衔接得更加紧凑。
当遗诏公布时,皇帝已离开人世。在遗诏中,皇帝要充分显示对死亡的坦然:“自古有死,贤圣所同,寿夭穷达,归于一概,亦何足特痛哉!”(晋明帝遗诏)“人肖形天地,禀质五常,修短之期,莫非命也”。(北周武帝遗诏)“道存物往,人理同归,掩乎元泉,夫亦何恨矣”。(唐太宗遗诏)。
有些皇帝,在临终时表现了从未有过的冷静和自我批判精神,好似恶梦初醒、良心回归。如明武宗在位期间玩误政事,视天下如儿戏,临终向皇太后转达己意:“往事多误,天下事重,其与辅臣议处而行”。一生纵欲、求长生的明世宗在遗诏中自省其愆:“过求长生,奸人狂惑,以致祷祀日举,土木岁兴,郊庙不亲,朝讲久失”遗命将建言得罪诸臣在世者召用,殁世者恤录;对于方士则按轻重入刑。不务政事而纵容魏忠贤紊乱朝纲的明熹宗,病危时召皇太弟朱由俭(即崇祯帝)到榻前,谕令他嗣位,并嘱以:“当以尧舜为法”,或说当为尧舜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