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真实的鲁迅:一生如何赚得数百万
我统计的结果:1912年春—1926年夏鲁迅在北京期间,共收入银洋大约41 000圆(1922年日记残缺、为估计数)月平均245圆;
1926年夏—1927年秋鲁迅在厦门和广州期间整一年,共收入教学费国币5 000圆,月平均417圆;
1927年秋—1936年在上海期间他共收入国币(法币)75 278元4角1分,月平均697圆。
那么,按照实际购买力计算,鲁迅24年的收入相当于今天人民币多少钱呢?根据历史资料换算,1912年一块银洋约合今人民币40元,1927年1圆“国币”约合人民币35元;1936年1圆法币约合今人民币30元。
也就是说:
鲁迅前期(北京时期)是以公务员职业为主,14年的收入相当于今人民币164万元,平均月收入相当于今人民币9 000多元;
中间(厦门广州时期)1年专任大学教授,年收入相当于今人民币17.5万元,平均月收入相当于今人民币1.4万多元;
后期(上海时期)完全是自由撰稿人身份,9年收入相当于今人民币226万元,平均月收入相当于今人民币两万元以上。
若不计入1922年的收入(日记缺失)则23年间共收入119 873.3圆,相当于今人民币408万元以上。
从公务员到自由撰稿人,他完全依靠自己挣来足够的钱,超越了“官”的威势、摆脱了“商”的羁绊。值得注意的是,他作为自由撰稿人的年收入,超过他作为公务员年收入的两倍。
钱,是他坚持“韧性战斗”的经济基础。鲁迅为了写作、译述、教学、研究等购置的图书就达到1.6万多册(幅),24年计耗资1.3万多银圆,相当于今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占他总收入的1/9左右。……然而,他有了那么多的金钱之后,却丝毫不为金钱所动,而始终保持勤俭奋斗的本色。
我在牛棚里算清了鲁迅一生的经济帐目,才睁开眼睛看清:离开了钱的鲁迅,不是完整的鲁迅、更不是真正的鲁迅。
多少夜晚在牛棚暗淡的灯光下,透过一千多页密密麻麻的银钱帐目的算草,我解读了鲁迅和钱的纽带。令我感到欣慰的是:鲁迅以他的脑力劳动所得,总收入相当于今人民币408万元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中间阶层”即社会中坚。他受之无愧。
从“而立之年”以后的24年间,鲁迅平均每年相当于今17万元人民币、每月9 000-20 000元人民币的收入,保障了他在北京四合院和上海石库门楼房的写作环境。在残酷无情的法西斯文化围剿之中,鲁迅能够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乐,坚持了他的自由思考和人格,这使他永远成为文化人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