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日本对各国的赔款一览

印度尼西亚:8亿美元
  
  菲律宾:8亿美元
  
  缅甸:2亿美元
  
  越南:3900万美元
  
  老挝:278万美元
  
  柬埔寨:417万美元
  
  韩国:3亿美元(在法律上不具备资格国家通过“斗争”获得的赔款)
  
  新加坡:2500万新加坡元
  
  马来西亚:2500万马来西亚元
  
  泰国:150亿日元
  
  瑞士:11亿日元 (“中立国”得到的财产损失赔偿)
  
  西班牙:20亿日元
  
  瑞典:5亿日元
  
  丹麦:7亿日元
  
  蒙古:50亿日元(无偿经济援助)
  
  中国: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