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末年奇俗:女子终生不与丈夫同房 激动社区,陪你一起慢慢变老! - 激动社区 - Powered by Discuz!NT

激动社区小憩 · Life音乐水吧历史文化 清代末年奇俗:女子终生不与丈夫同房

1  /  1  页   1 跳转 查看:4837

清代末年奇俗:女子终生不与丈夫同房

清代末年奇俗:女子终生不与丈夫同房

在清代末年,珠三角有一种特殊的风俗。没有结婚的女子,只要把辫子挽成发髻,就表示永不嫁人,独身终老。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自梳女的身影已经渐渐淡出了我们的视野。
  
  过去时代,封建礼法苛严,县中不少女性不甘受虐待,矢志不嫁,或与女伴相互扶持以终老,约自明代中后期起,相继产生了自梳女和不落家的特殊习俗。由于蚕丝业的兴起为女性提供了独立谋生的机会,这些习俗在封建礼法压迫下,得以相沿300余年,在晚清至前期达于高潮,直至本世纪30年代以后,才随着女性社会地位提高和战乱的影响而渐趋消歇。
  
  过去女子出嫁,须由母亲束髻,立心不嫁者则履行一定的仪式自行束髻,称“自梳”。仪式通常在自梳女及不落家妇女聚居的“姑婆屋”内举行,当事者预先购备新衣鞋袜妆镜头绳及香烛酒肴,以黄皮叶煮水沐浴,设供拜观音,立誓永不婚嫁,然后由年长的自梳女将其辫子梳成发髻,更换新衣新鞋,向其他自梳姐妹一一行礼,经济宽裕的,还须摆酒宴客。履行仪式后,该女子即为“梳起”,正式成为“自梳女”,终生不得翻悔。“自梳女”平日可继续居住母家,采桑缫丝,自食其力,闲时常到“姑婆屋”与众姐妹聚会,在生活上互相扶持,亲如家人。年老或病危,必须移居“姑婆屋”,绝不能在母家去世。
  
  “不落家”是自梳女子的一种假婚习俗,为避免遭父母强迫嫁人抗争无效所采取的折衷办法,过门行婚礼而拒绝同丈夫寝处,三朝回门后即长居母家不返,故称“不落家”。
  
  “不落家”除了与自梳女有相类似的社会背景外,其中较为多见是少女迫于父母之命,既不能“梳起”又无法逃出家门,只好在举行婚礼后,利用“三朝回门”的机会长住娘家,以避免与丈夫同居。这种妇女,名曰已婚,实则仍为独身,俗称“不落家”。
  
  有的女子,因决心要过独身生活,虽瞒着父母已秘密自梳,但终因拗不过父母的逼迫而出嫁,所以只好采取婚后“不落家”的办法来应付父母。蓄意不落家的妇女,临嫁时秘密请知己的大嫂大姐们传授洞房花烛之夜的应付办法,并请金兰姐妹特制一套防卫衣服,衣服制成上下相连,夹口处缝得特别牢固,让新郎无法扯开。自带一把剪刀作自卫,不让新郎贴近其身。如新郎以暴力相逼,即高声呼救,以金兰姐妹扮演的大姐,闻声后便集体前往救护,帮助新娘解脱。在夫家住至三日,“回门”后就不再返回夫家了。
  
  不过,不落家妇女,在夫家仍是主妇名分。夫家如有红白喜丧之事时,还要派人回去以示关照。若是翁姑或丈夫过世,必须亲自回去“上服”尽孝执丧。本人要是病危将逝时,不能留在娘家办丧,必须回到夫家去待终。弥留期间的饮食、医药及身后费用,均由女家来负责。夫家要以主妇之礼仪进行办丧。遗产留给妾侍或庶出子女。也有不回夫家而死于“姑婆屋”或尼姑庵的。
 

鲜为人知的女人部落 “中国最后的自梳女”

这是一个袖珍的神秘女人部落,共12人,她们中最大的已经有94岁高龄,最小的也年近七旬。她们不是修女、不是尼姑,却守着贞洁,守着寂寞,终身未嫁。

  “自己的头发自己梳,自己的衣服自己缝,自己的生活自己理,自己的苦乐自己享。”这是自梳女对生活的全部注释。百年观音堂,自梳女的“家”

  在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有一个名叫塔脚的小巷。小巷出奇地幽静,有着一种与世隔绝的清静。观音堂就座落于小巷的中段,这里居住着12位“中国最后的自梳女”。

  据当地人介绍说,这座观音堂是清末的一位富家太太所建。当年的这座豪宅里设有祀堂、饭堂和住所,还有一口自用的水井.鼎盛时期曾有一百多名自梳女在这里居住。据肇庆市史志办公室的权威人士介绍说,自梳女为广东省所独有,最早出现在顺德等地。大概在明末清初年间,顺德地区的桑蚕业日渐发达起来,过去足不出户的女人们成了养蚕、缫丝、织锦的好手,渐渐地有了能养活自己的能力。为了挣脱封建婚姻的枷锁,为了掌握自己的命运,一群有了自食其力能力的女人,像已婚妇女一样自己盘起头来,以示终身不嫁,后来人如此效仿,渐渐蔓延开来。

  观音堂的大门上贴着一幅醒目的对联清修自在菩提地,善行同登般苦门。这是她们追求的人生境界。岁月的风雨已将这座老屋的砖墙侵蚀得斑斑驳驳,但庙堂里的香火还像当年一样绵绵不断。如今的观音堂里不再住人了,当年的自梳女都有了自己的”家“,相继从这里搬了出去,可她们每天两次要来这里烧香拜佛,于是,这里又成了她们的精神领地和”大家”。如果她们中有姐妹要“西归”了,众姐妹们会一起聚到这个”大家”来,陪自己的姐妹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对于自梳女来说,观音堂是一个神圣的地方,她们不愿意让外人窥探这里的隐秘,也不愿意让外人打破她们生活的宁静。一个女人,都有一个故事

  在观音堂的对面,有一张石桌和一圈石凳,这是自梳女们另一个常来聚会的地方。在夕阳的余辉里,石凳上坐着一位目光凝视远方老人。

  这位姑婆叫夏惠甜,现年67岁,是自梳女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些,岁月的沧桑在她脸上镂刻下深深的皱纹。夏姑婆原本是个孤儿,不到一岁被当自梳女的姨妈收养,15岁那年,她像姨妈一样盘起头来当了自梳女,从此开始吃斋拜佛,过起了以织席为生自食其力的生活。她以勤俭为本,节衣缩食,到了70年代初,用积攒下来的一千多块血汗钱买下了眼下居住的小屋,算是有了自己的家。

  吴四妹可谓是12名自梳女中的”大姐大”了.她今年94岁高龄了,腿脚已经不太方便了,可生活依然能够自理。推开吴四妹那扇虚掩的家门,见她正倚靠在那张老式的竹椅上悠然地抽着旱烟,屋子里迷漫着草木香火和烟草混合的味道。吴姑婆年龄大,耳朵背,很难与外人交流。只有烟窝里升起的缕缕青烟,像在叙说她那沧凉而悠长的故事。

  赵慧明老人是自梳女姐妹中唯一能写会算的一个。说能写,也只是能写出自己的名字,说能算,也只不过是能算算日常生活中简单的”豆腐账”。65岁的她,身体硬朗,腿脚勤快,买粮买菜的活计几乎是由她代劳了,她每天到市场去买菜,买回来再送到各家各户,她完全是自愿的。她说:“我们当自梳女都是自愿的,不是被人强迫的。直到今天我都没有后悔过。我年轻的时候,也想成个家,可那个年代年景不好,妇女没有社会地位.一个女人成了家,生了一群孩子,生得起养不起啊,身边很多姐妹被生活逼得走投无路,后来我横下心当了自梳女,养不起家就自己养活自己吧。年轻的时候我们靠织席为生,人老了咋办呢?好在有我们这些姐妹呢,大家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平时我们都在自己家里过日子,到了过‘百岁’的时候,所有的姐妹都集中到斋堂里来,一起过集体生活.要‘走’的姐妹安静地躺在斋堂里,由姐妹们轮流伺候着,直到‘走’了为止。我们虽然年老时没有儿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也很少出门了,只有姐妹中有人过生日才聚到一起,各自出钱自办一桌酒席,在一起热闹热闹,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很开心。”

  时年86岁的黄三妹,是个性格开朗的人,说起自己的人生经历侃侃而谈。她说:”我家姐妹8个,大姐15岁被迫嫁给地主当小老婆,后来被逼上吊自尽了.二姐嫁了一个农民,不久丈夫病死了。那年月家里生活困难,我8岁那年,父母把我送给人家当养女,养我的人,我称她是姑太。我长大了,才知道姑太是自梳女。10岁那年的一个黄道吉日,姑太给我盘头,为我举行了庄重的仪式。做自梳女,我没感到有什么不好,过得挺自由,没有多少尘世间烦心的事。”黄姑婆在叙说中,没有自怨,也没有遗憾。

  夏姑婆在自梳女姐妹中唯一一个”儿孙满堂”的人。50多年前她收了一个养女,如今养女也儿孙满堂了。女儿虽然不住在家里,可经常上门来看望,回报养育之恩。过年过节,女儿全家人都会来,儿孙绕膝,其乐融融。看着女儿有个幸福的家,夏姑婆由衷地发出感叹:现在世道不同了,再也没有人当自梳女了!夏姑婆屋里的墙上挂着她年轻时候的画像,那幅画像留住了她少女时代的风韵,也留下了一个女人和一个时代的话题。郝敬堂
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回复:清代末年奇俗:女子终生不与丈夫同房

 

回复:清代末年奇俗:女子终生不与丈夫同房

 
1  /  1  页   1 跳转

Copyright @ 2004-2025 www.52jdyy.com  激动社区 - 陪你一起慢慢变老!

皖公网安备 34182502000053号  皖ICP备190105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