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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的终结战争(作者:潇水9)

青铜时代的终结战争(作者:潇水9)

引子
  
   张仪跑到楚国鬼混的时候,正是战国时代。
  
   最初,即公元前403年,赵、韩、魏三家瓜分了晋国,形成齐、楚、燕、韩、赵、魏、秦七雄并立局面,中国历史上独具魅力的战国时代开始了。
    
   战国的首强是魏国,可惜它没有笑到最后。那时庞涓和他的学弟孙膑都在魏国效力。但 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哥俩互相打起来了??庞涓怕孙膑抢自己的饭碗,所以给孙膑做了截肢手术,这就好比把大马骟了,使它失去狂躁的性格而专心提供畜力,用意是非常良好的。
    
   但是孙膑不能理解,他发誓要报仇,驾着双拐跑到了东方的齐国。在公元前354年,没脚先生孙膑,利用齐国力量,把庞涓的十万魏国大军打得尸横遍野。
    
   庞涓看见自己的士兵都躺在青草地上,回归大地老妈了,干脆也举剑自刎了。魏国从此渐渐失去战国首强地位,而齐国却在此役战胜后趁机强大起来。
    
   东方的齐、西方的秦、南方的楚,成了战国早期三足鼎立的三巨头。
    
   公元前330年左右,张仪就正泡在南方的强国——楚国,混生活。他租了个小屋子,待业,吃不起饭。好在当时有一些达官贵人喜欢养门客,张仪全靠着外出赴宴蹭饭,才摆脱了在家中被饿死的危险。
    
   有一次,他去楚国上柱国(相当于内阁总理)昭阳先生家蹭饭。张仪厕身宾客之中,跟大伙一起向昭阳先生敬酒。当大家吃到贼饱的时候,昭阳先生突然发现他的电脑不见了(对不起,是宝璧不见了,不是昭阳电脑)。
    
   帮闲的食客们都说:“没错,准是张仪偷的。张仪这家伙贫而无行。据说他念书的时候就缺乏自律,专爱偷别人的毛笔和衣裳----导致了同学们之间只好互相偷,才保证了有衣裳穿。一定是这个有盗窃癖的家伙盗了您的宝璧。”
    
   于是大家一起起哄,去抓张仪。张仪刚把肚子吃得极胀,以为大家要做游戏了呢,很高兴。当被按在砧板上,才知道是要挨打。张仪很后悔,早知道就不吃这么多了。
    
   张仪被荆条打得体无完肤,浑身上下就像一条被人割成小菱形块的松鼠桂鱼,张着大嘴,疼得叫不出声来。
    
   张仪奄奄一息地被抬回租住的房子里,他媳妇看见门口抬进来一个胖大海,惊问:“哟,今天怎么吃这么多啊?比以往格外的胀啊。”
    
   “什么胀啊!这是胀起来的吗?我,我已经被打得----唉呦呀呀,快来扶----”
    
   “怎么被打了?你这么斯文的人,谁敢打呀----”
    
   张仪躺下以后,还不肯昏睡,硬撑起来问媳妇道:“你看看我的舌头,还在不在呐?”
    
   媳妇像牙科医生那样扒开看了:“还在呀,软软的还在。上边还有味蕾。怎么了?”
    
   张仪把宝贝舌头收回去放好,坏笑着说:“舌头在就足以了。以后全靠着它呢。”
    
   张仪随后去了秦国
    
   就像孔雀东南飞一样,当时的布衣都往秦国西边飞。秦国刚刚进行了商鞅变法,变法的核心是建立一套布衣政治体系。所谓布衣,就是像你我这样的人。当时除了秦国以外的战国六雄,都是贵族政治。所谓贵族----也就是王族的亲戚们,他们靠着血缘关系,填充了朝廷要职,世代垄断国家政府。比如楚国的昭阳先生,就是楚王族的分支昭氏,当了楚国的上国柱。这些人当官全凭着个人出身好,攥着印把子,实际低能糜烂,政治普遍黑暗。
    
   张仪之所以在楚国混不到官,就是因为楚国的贵族把持政治,机会轮不到像他这样血统低微的人。
    
   而秦国则不同。商鞅变法革除了秦国老贵族们的命,为布衣人才创造了进身空间,使秦国一举成为西方强国。秦国的布衣政治,是秦国最终战胜六国(六国实行贵族政治)的根本原因。
    
   张仪在秦国很快实现了一介布衣的最高理想,成了秦国的布衣相国。随后他准备向南方的楚国动手。
    
   张仪笑眯眯地对楚怀王说:“大王若能封锁住东方边境,和齐宣王绝交,我张仪愿意献上商於之地六百里。”
    
   当时的形式是秦在西方、齐在东方、楚在南方,三个强国呈三角形对立,而齐楚目前正在联合,对秦人构成了巨大的牵制和威胁。
    
   楚怀王是个大老粗,听信了张仪的诱惑,派了一个嘴巴特别脏的勇士跑到齐国骂街,宣布齐楚绝交。随后又派人跟着张仪去秦国接收六百里土地。
    
   不料张仪开始装糊涂,说:“我原本是个小人物,哪有六百里土地给别人呢?从某某到某某,六里土地,请你们去接收吧!”
    
   楚怀王大为震怒,动员大兵,从函谷关到武关一线,全面攻打秦国,时间是公元前313年。
    
   这次激烈大会战,关系到此后秦楚两国兴衰,秦国方面不敢轻视,动员了国内全部力量,大败楚国九个军团,斩楚国甲士八万,俘虏了楚九军总统帅屈丐并杀之。楚国还搭上了将军逢侯丑等有高级职位的七十多人的性命。
    
   楚怀王从此一蹶不振,随后他又被秦昭王骗到秦国来开会。到了咸阳以后,他立刻被当作“肉票”扣押起来,秦国要求用巫郡、黔中土地来赎人。
    
   楚怀王在秦国被软禁了两年,坐卧不宁,浑身搔痒,像一只被烘烤的鱼,梦着海洋。他干脆越狱逃离咸阳,却被尾随追来的大秦兵一把抓住,塞进战车里,很没面子地又押回了咸阳。
    
   楚怀王心理负担很重,再加上水土不服,终于在当年客死咸阳了,时间是公元前296年,楚国也就从此由强变弱,三巨头的局面,渐渐就剩东西两极了:天下惟独西方的秦和东方的齐,最大最强。
    
   而这时候,北方却有一个一向软弱的赵国,出人意料地开始崛起了。
 

回复:

第一章 胡服骑射
  
   一
  
   距今2300年前的赵国人——可苦了。
  
   当他们出远门,向北方出行,就有可能遇上游牧部族,于是他们必须按政府提醒走Z字形路线,尽可能保持移动的状态,因为移动的目标较少会遭到冷箭。如果他非得在一个危险区域停留,赵国人都知道选择最黑的地方,并且尽可能站在两样物体之间,比如,如果需要给马匹喂料,那么最好站在马车与喂马设备之间,并弯腰曲膝以降低身体高度。如果赵国人在一个空旷的地区遭到了游牧人的射击,他们都会倦缩身子以滚动的姿式离开,然后以最快速度的Z字形小跑,躲到附近藏起来,以求游牧部族的马队找不到他。
  
   这些可恼的让人防不能防的游牧民族,大号“林胡、楼烦”,还有“东胡”,合称三胡。
  
   三胡物质文明不够发达,特点是做饭没有锅(因为缺少金属),于是就拿大树皮折成船形,注满水,把肉和野菜放进去。再在一旁的火堆上烤石子,石子热了,扔进这船水里,慢慢把水烫热。这叫做“石煮法”。石煮法适合做鱼和虾,鱼虾比较爱熟。现在饭馆里的“桑拿虾”就是这种作法(桑那虾是一道很有古风的菜啊,却起了洋名)。
  
   有时候三胡还用动物的胃装水,把热石子扔进胃里,把水烫开了,涮着羊肉吃,这是“兽胃石煮法”。都战国时代了,还有人这么吃饭,真是“千里不同雷,百里不同风”啊,真有神农氏的遗风啊。
  三胡因为没有锅,所以经常纵骑南下,对赵国进行抢掠。每当三胡骑士像一条断断续续被风吹皱的线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移动(前来抢锅)时,纵然号称“勇武任侠、放荡冶游”的赵人也硬是望草兴叹,因为三胡身着短衣、长裤,精于骑射,进退神速。而赵人的作战服装则是:宽领口、肥腰、大下摆、大袖子,外面罩上结扎繁琐的笨重盔甲,基本上像个臃肿的圣诞老人,何谈追蹈冲刺、游戏漠北呢。
 

回复:


  
   战国时代的中原人爱美,最流行穿“深衣”。
  
   深衣是什么样子呢?你可以想象一块三角形的大布,披在身后,顶点与脖子等高,左右两个下角,与人的脚踝等高。好,现在开始穿:把大布的右下角绕过双腿前侧,包到身子左侧去,再把左下角同样绕过双腿前侧,裹到身子右侧后方去。再用腰带束住。人被卷在这样的圆筒里,就像一个蛋卷冰淇淋,甭想走路了。不过线条倒是很美的。这就是深衣了。走起路来,偏偏生风,再挥舞起大袖子,好似一个花蝴蝶。(注意,包冰淇淋的时候,顺序千万不能搞反,一定是左侧的布后卷到右侧去,使领口开在右侧,这叫右衽。包反了的话,就是死人和夷狄的装束啦。)
  
   这样的蛋卷冰淇淋服装,行动吃力,迈不开步子,但是战国人很聪明,做了改进:把大三角布,改成扇形的,也就是左右两个下角呈上翘的曲线形,同时把横的幅度加长,同样,按上面的包法再包起来以后,下摆的布幅前后掩映,随着迈步可宽可松,行动自由多了——这叫做“曲裾”——当然,穿着这样的东西,你休想跨在马背上去驰骋——除非是像新媳妇那样侧骑着驴去打仗。
  
   深衣外面,束着腰带。这个腰带可是个宝,上边可以挂着各种小零碎:有擦器具用的抹布(叫做“纷”),擦手和脸的手巾(叫做“兑”),削东西的小刀子,磨小刀的小石头(叫做“砺”),用以在太阳中取火的“燧”(可能是一种类似聚光镜的金属器物),锥形的解开钮结的小锥子(当时没有扣子,都是疙瘩纽),钻火器(晴天取火用金燧,阴天取火用木燧,需要钻),还有香囊,缝衣服的针线包,装着毛笔的小笔筒,还有玉佩,等等。所以当时的人出门相当于背着自己的家。这是因为深衣没有口袋,所以好东西都展览在外面。
  
   穿这样的深衣,还有一个缺点,就是下摆里面是空的,夏天还好,冬天冷空气进去肆虐,腿子都冻青了。所以,小腿表面要包一个套,叫做胫衣——胫衣只罩小腿,是从远古时代的绑腿发展过来的,也叫做“绔”。这个东西因为穿在深衣或者下裳的里面,不露在外面,所以不需要用高级布料制作,除非这家人特有钱,丝绸多的用不了,也会用细绢作“绔”,于是就是“纨绔子弟”了。
  
   赵武灵王要做的,就是把包在小腿上的胫衣(“绔”)向上伸展,包住大腿成为裤子,以便像三胡那样骑马了。
  
   当然,下裳改为裤子以后,上衣还是类似袍子,下摆很长,罩盖住下面的裤子,后来的中国人都是这么穿衣的。
 

回复:


  
   公元前307年,赵武灵王三十来岁,雄姿比较英发,他在邯郸以外七十里一个度假会议中心“信宫”,召开全国地郡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济济一堂,与议天下。据史书记载,这个会议一连开了五天。
   大臣们都穿着拖泥带水的深衣,进殿来了。这帮人进殿走路有讲究,要求足不离地,如车轮不离地,衣裳下边要像水流一样,那只好足尖举起,脚后跟在地面上蹭着走,还要快,表现出急欲奔赴到国君面前的样子,但又要战战兢兢,那就得快着蹭,步伐碎小,身体小晃,基本跟企鹅差不多——这种复杂的走法就叫做徐趋,事先要在家里练的。
  
   大臣们像一群奔向赵武灵王的企鹅,然后纷纷立定了,黑呀呀地一片,手里都拿着笏,身上还挂着一个领带。当时的领带跟现在不一样,不是系在脖子上的,而是系在肚子上的,叫“蔽膝”。你去看秦始皇的画像,他的肥肚子上就系了这么一条,这是当时当官者的标志,凡人不能有的。这个伟大的领带来路崇高,是远古时代人们腹下那条遮羞布的遗迹。
  
   大臣们立在国君之前,必须前倾,使“领带”下垂。如果他们捧着东西的话,凡是国君给他的器物,器物虽轻,而表情好像很重,不能胜任的样子。国君给的东西,捧得必须与心胸相平,自己的东西,低于心胸。总之当官必须会表演。
  
   赵武灵王看着这班懦懦古板、半死不活的僵尸般的干部,苦笑了一下,开口讲话。大臣们赶紧记笔记。
  
   赵武灵王讲的,都是关于穿衣服的事。
  
   大臣们的笔记就记在笏上。
  
   笏其实是个笔记本,臣子在国君面前指画陈说前,事先把该说的话用毛笔写在笏上,走近国君,照着上边念。等赵武灵王发言的时候,大臣们则赶紧像现在干部一样,立刻捏起笔来作笔记,都记在笏上。也不知道是真懂假懂,凡都记上了。赵武灵王在上边谈着国际形式,下边就真积极假积极地作笔记。不过,笏板儿面积不大,记不太多,好在当时写字也慢,一个字要画半天,不用担心开会没事干。
  如果有幸考古挖掘出当时大臣们记的东西,应该是这样写的:“赵武灵王说:我们赵国,东北有燕国、东胡,人多势众;西北有林胡、楼烦,精于骑射;正西有强秦,虎狼之国;东边有中山,国富兵悍。如此强邻环伺,我们是首选的俎上之物。可我们却没有强兵以自救,社稷危亡,朝夕之间啊。”(看!动员下属变革的话,第一步是要吓唬他们,就是使下属产生urgence——危急感)。
  
   众臣听了,危急倒是危急了,但都心怀鬼胎,皆不作响。
  
   赵武灵王吐出石破天惊的一语:“强兵是当务之急,寡人——要——胡服!”
  
   胡服?你是说穿上细脚零丁的裤子,脑袋上插两个又粗又长的白貂大尾巴,毛茸茸,长乎乎,披在后背?鬼啊——! 太不合传统了吧!
  
   群臣们毛骨悚然,瞪着大眼,闭着嘴巴,捏着毛笔,不知该不该把这条记下去。
  
   群臣们全部shut up,用沉默对抗着离经叛道的主子,表现出了严重的不同意!只有“楼缓”一个人站出来称“善”。但是他的“善”声很快被群臣们的白眼儿打得七零八落。
  
   赵武灵王泄气了,看着他面前这班头脑僵化的干部,他苦笑着心想:如果白痴会飞,那赵国的朝堂简直就是个飞机场。
  
   回到邯郸以后,赵武灵王变得唉声叹气。他向前自己信任的朝贵臣“肥义”抱怨:“见解独到的人,总是被白痴嘲笑,被世俗议论。老肥啊,你说,在咱们赵国,怎么办点事这么难!”
  
   肥义给赵武灵王打气说:“只要您觉着对国家有利,何必怕天下讥笑?从前大舜也做过这样被嘲笑的事啊:为了笼络三苗,朝堂上他竟大跳苗人的野性桑巴舞。大禹治水到达裸国,为了让裸人配合治水,他也脱光了前去谈判。大禹脱光了不是为了好玩儿或者扮酷,而是成就治水的大功。古话说,‘愚者暗于成事,智者见于未萌’——愚蠢的人啊,人家都大功告成了,他还搞不懂为什么告成。聪明的人呢,事态未萌发之前,就想好解决对策啦。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所以您没必要跟他们讨论。我看您就立刻下令吧!”
  
   于是,赵武灵王硬着头皮,在群臣的普遍抗拒中,颁布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胡服令”:要求政府机关干部全体、功臣贵戚、全军指挥员、战斗员(但不包括老百姓)像胡人同志学习,穿胡人的衣裳。
  
   轰轰烈烈、惊世骇俗的胡服运动展开了。
  
   上衣都改短,下身则是“中原博雅君子所一贯看不起的、胡人的、现代化的裤子”(这种裤子根据出土物照片看,下边细,上边肥,大裆,窄脚,有点类似九十年代的老板裤,当时老板爱穿,后改在民工圈内流行。)
  
   脑袋上也要改,赵武灵王以身作则,把胡王的王冠扣在自己脑袋上了:顶上装饰了黄金的小蝉,两条貂鼠尾从冠的两耳垂下直达胸前。这是最尊贵的胡冠,蝉是胡人的吉祥物,内蒙古常出土金蝉、玉蝉。因为有金蝉和貂尾,所以叫“貂蝉冠”,基本上就是戏台上“韩昌韩延寿”(即粘罕)的帽子。
  
   赵武灵王戴着粘罕的帽子出来,简直就是“赵狼主”了。
  
   赵狼主登上朝堂,往下一看,大臣们也都换了,武官的冠最是漂亮:冠上有一圈缨子举着,颌下用青丝绳勒住,冠上左右插着两根野鸡翎子。不能用随便的什么野鸡,必须用“鹖”。
  
   鹖这种野鸡我最佩服了:它尾翎鲜艳赤红,专产于山西上党,勇猛好斗,“每所攫取,应爪摧碎”。如果两只放在一起,一定要斗到死掉一只为止。用它的尾羽插在武冠上,用来象征武士的勇敢精神,再合适不过了。不过这可苦恼了鹖鸟,猛烈的本性给它们招来杀身大祸,胡人和赵国武官的“鹖冠”上全是这东西。汉朝以后的骑士冠上也是这个。这么滥用下去,还不给捕杀光了。到了清代,六品以下的顶戴,仍然是这种鹖尾,叫做蓝翎。可见大清朝时还没有灭绝,真能挺啊。但我估计现在应该差不多了。
  
   普通士兵脑袋上也换了,戴上了胡人的帽子。帽子不同于中原士人一贯的冠。冠这东西,没有什么实用,就是一个圈儿或者棍儿,弄在脑袋上,类似孙悟的紧箍圈,或者选美小姐代的水晶冠,只表示身份,空圈或细棍,不能保暖。但是胡人的帽子是暖额的、防风沙,其“爪牙帽子”是用动物皮革做的,像爪牙一样紧紧扣在头上。赵武灵王改成黑色绫绢做,给士兵戴在头上,类似现代的护士帽。老百姓也喜欢把这帽子戴给胎毛稀疏的小孩子。但是老百姓中的大人不戴,大人还是戴块抹布在头顶,包住发髻球,叫做巾帻。
  
   士兵的脚上也要改,就是靴子,这也是胡人的专利。中原人不穿靴子,穿履,履的面料是麻的、布的,有钱人穿丝面料的。由于深衣都是垂到脚面的,所以履的鞋帮很低,低到露出大半个脚面的地步,轻盈倒是轻盈,但是跑起来不跟脚。路上土多,泥土常把这美丽的履给弄脏巴了。战场上更是泥泞,猛跑几下,鞋帮和鞋底全揉烂了——因为鞋底也是布作的(纳着密密的针脚),倘跑在石子上,还要硌脚。总之,履适合民间不适合战场。
  
   如果在履的鞋底下再加一层木底,倒是可以防范泥巴,也不硌脚了,那就是屐(日本人现在还在穿木屐)。木屐虽不怕泥路,但这样的硬底不能弯折,穿上后只能像日本美女那样摇着屁股走,在公子哥家的花园里固然是好看,但是战场上这么走就保不住命了,还不被胡人追上一把戳死。
  
   胡人穿的则是皮靴,软硬合适,防泥善跑,鞋帮又高,高成了靴筒,一直到膝盖下面,可以护腿,也适合骑马。靴筒表面还装饰着几十个、上百个青铜泡,晶莹闪亮,威武夺目,好像磷光闪闪的大马哈鱼。
  
   经过赵武灵王改革,靴子也慢慢走入中原,广泛流传,男女都有穿。宋明以后,官员们更必须穿靴,叫做皂靴,皂靴好处大,踢老百姓屁股的时候,比较给劲。
  
   总之,帽子、靴子、裤子,现在我们穿的,原都是骑马民族的专利。公元前307年,赵国的士兵们都穿上了胡人的漂亮靴子,头上戴爪牙帽子,上身短衣,下摆及腰,外披轻甲,腿穿现代化的裤子,手持长戟,丰姿飒爽,游击嬉戏,奔驰沙场,实在是酷呆啦!
  
   但是,这么好的东西,也有人反对。赵武灵王的叔叔——公子成,就是个老脑筋的反对派兼贵族。他故意在家中装死,不肯上朝,嘴上还振振有词,大意是:中国是世界的中心,我们不求别人,都是别人大老远跑到这儿来取经。我们却舍此高级文明不用,而因袭远方野蛮之服,更易古人的教导,背离中国的传统,总之,不可以!宁可在家装死。
  
   赵武灵王闻言,亲自跑到公子成家里,对这个朝中显贵做了大量细致耐心的说服工作。赵武灵王说:“显贵啊!啊不,叔父啊,衣服,是为了方便穿的的;礼仪,是为了利国而设的。胡服骑射能够利国,有什么不好呢?我们的开国先人赵简子修建晋阳,为的就是向北开拓胡地;他的儿子赵无恤立马常山,兼并诸戎盘踞的代国,他们二人的大愿,就是开辟北疆千里,以胡人之地为我用哦。可惜后来者没有继承,裹足不前,寸土未增,也没发展出一套北向作战的利器,导致中山狄人依仗齐国大兵,侵掠我们边邑,水灌我们鄗城,烧杀我们边民,仇怨至今未报,先主在天之灵,今犹忿之。现在,我们胡服骑射,远可以备三胡,近可以报中山之怨,上可以雪先王之耻。您作为亲贵老臣,不能体会开国先主的苦心,却顺应中国之陋俗,违逆先主北向驱胡的大愿,忘记国家之大耻,这不是寡人所期望于您的呀!”
  一席动情的话,说得公子成腾地从床上爬起来,惭愧之极,再三拜道:“老臣愚蠢,不能通达先主之意,妄出世俗浅言,干扰新政。从今以后,简主、襄主(赵国的开国先君)之遗志,老臣不敢不听命!!”说完泣下。观者无不感慨。赵武灵王赶紧拿出一套现代化裤子给他穿上。
  
   跟老家伙讲道理,一般的手段都压服不了他,就得用先主之遗愿来抓他的心底!改革家赵武灵王也是个good communicator啊。
  
   不过,公子成毕竟愚顽不化,后来赵武灵王的致死,也是他的主谋。公子成,代表着贵族政治的封闭和守旧。
 

回复:


  
   如果你想参加赵武灵王的骑兵,可以去访问他的网页。他在河北北部的原阳,设有“骑邑”。报名条件是:年龄在四十以下,身长在七尺五寸以上(1.68米),体魄健壮,矫捷灵便,要敢于“登丘陵,冒险阻,绝大泽,驰强敌,乱大众”——总之要是个捣蛋鬼才行。
  
   入伍以后,先要把屁股准备好,因为当时的马鞍还处于雏形:只是一块皮面的布垫,搭在马脊梁上。马在启动和刹车的时候,就靠这块垫子提供人动力和摩擦力,实在是折磨基层的屁股,还把人弄的前仰后合。未来升级版的马鞍,中间低凹,前后隆起,多角度提供前进、制动力,就好多了。
  
   打仗的时候注意,每打一会就要收紧马肚带——因为马这大家伙一肚子都是草,它跑一会儿,肚子就瘪下去一号,所以要及时勒紧肚带,不然你就掉下去了。尽管如此,你也容易掉下去,因为战国时代的马鞍只有肚带,但尚无盘绕马胸的胸带与鞍连结,鞍子易于向后滑动。骑快了,人就坐到马腚上去了。
  
   能在奔驰的战马上坐稳,接下来是练习射击。马上射击难度大,马乱颠乱晃,命中率差,不如从战车上发射得准,所以你得认真苦练。而且请记住,当敌人在你的射程中时,你也在敌人射程中,所以你最好侧着身子“偏坐”,中箭面窄。好在你的马乱颠乱晃,敌人不容易射中你。如果换在移动沉缓的战车上立着,那被射中的机会就大了。不过,战车兵的甲胄精致,牛皮质地(楚国人甚至是犀牛皮、鳄鱼皮的),挡箭效果好,挨上几箭也可以接着打斗。骑兵却是轻甲,只覆盖上身,甚至没有甲——像关公老爷那样只有战袍,吃上一枚,入肉三寸,拔下来,带肉二两。
  
   现在说说赵武灵王的马。
  
   中国土产的马匹,一向比较差。
  
   马大约从尧帝起,就开始给中国人民拉车,一拉就是两千年。它们爬在地上,作出使劲的样子,吃苦耐劳但是速度缓慢——这是农业社会用马的特点。长期套车,牵引重物,使马的品格退化,DNA有向牛变异的趋势,终于不会奔跑了。它们赖叽叽地爬在地上只会拉车,个子矮,骨架细,没有爆发力,瘦单单的,更像驴。
  
   因此,当时的马儿非要打仗的话,也是四匹捆在一起拉战车,而不适合骑乘作战(否则就成骑驴打仗了)。
  
   不过,赵武灵王发现赵国北部的代郡却有良马,叫做“代马”。代地原是狄人盘踞的地盘,后来被赵国的开国之君赵无恤夺去了。
  代马是闻名诸侯的优质战马。“解放胡鹰逐塞鸟,能将代马猎秋田”,这是唐人的诗句,就是歌颂代马的。
  
   赵武灵王花了前后十年时间,彻底打垮了三胡(楼烦、林胡、东胡),夺得北方逾千里的土地。
   这就奇怪了,赵武灵王刚刚学会骑马,学生就能打败老师?
  
   史书上对此没有解释。
  
   我们只能根据古代兵书的描述,推论赵武灵王的车骑与胡人对垒时的情形。
  
   当策马狂奔的胡人冒出地平线,奔腾杀来时,赵武灵王立刻布阵迎敌:以骑兵在前,阻挡敌人,给自己战车创造充裕的时间构成战斗队形,一般做成圆阵固守。当胡马蜂拥逼近,赵氏骑兵就退入战车阵内,用战车车体及车上竖起的盾牌为掩护,联结成原野上的临时城墙,从“城墙”后面,用远程武器(也就是箭)成丛发射,大量杀伤胡人。中原人所擅长的弩,射程远,穿透力超强,从盾牌后弹出,给胡人大吃苦头。
  
   当胡人无法攻穿赵国车阵,马噎人伤,士气顿挫之际,赵武灵王的骑兵与战车立刻展成攻击队列,实行反击,猛冲敌群,直至敌方溃散,并且由骑兵完成深度追击。步、骑、战车三种兵种的密切配合,使赵武灵王的军队展现出所向无敌的战斗力。胡人射技虽佳,但兵种单一,并且各自为战,缺乏有效组织配合,败率多于胜算。
  
   于是赵武灵王刮擦三胡,拓疆千里,在原三胡之地设置了云中、雁门、代郡三个郡,从而整体上囊括了山西中部北部、河北北部南部、陕西北角。赵武灵王壮志得酬,在北方边境大筑长城,长城最北一线已经修到了内蒙古境内,大青山以南。至今内蒙古地区仍有赵长城遗迹存在,长约1300余里。
 

回复:


  
   战国时期的中华大地上,也有一个“以色列”,那就是赵国东边的中山国,河北平原上。
  
  中山国的文明并不落后,它是一支有志气的狄人——白狄,在春秋时代从陕北老家举着白旗(所以号称白狄),一路游牧过来的。他们越过太行山,入居河北平原,在石家庄、保定一代,圈了一块地,建国,是为中山。然后,就忘了本,“汉化”得很厉害。他们大量使用铁质农具,农牧兼行,还善于酿酒,《搜神记》里说中山国的酒好,喝了就死,埋地里三年,挖出来一看,人还在呼呼大睡,这酒号称“千日醉”。
  
  中山人喝完了酒以后,热血狂躁,就向东北去打燕国人,侵占燕地“数百里,列城数十”;向南则殴打老赵,即赵武灵王耿耿于怀的“中山负齐之强兵(中山的背后还有大齐在撑腰),侵暴吾地,系累吾民(抓了我们的小老百姓),引水围鄗(夺了我们的鄗邑,河北高邑)”。中山兵锋南距赵国邯郸仅一百公里,“如果不是祖宗保佑,社稷几于不守”。中山国像一匹猛烈的山猫,咄咄逼人,令赵人忧惧。
  
  中山的地理位置更让赵人难受,它“控太行之险,绝河北之腰”。所谓“控太行之险”就是太行山呈南北走向,像一个隆起的屋脊,把山西、河北两省左右分开。赵国要从山西进入河北,必须跃过太行山,怎么跃呢?太行山麓只有一些东西走向的谷道可以穿越,而中山国正控制了谷道口险要处。所谓“绝河北之腰”,中山割断了赵国在河北北端的代郡与南端的邯郸,上下分离,把代郡这个重要军事基地,阻断在北,不与南部邯郸相接,自然让赵国不爽。赵国必须打通邯郸与代郡间的大道。
  
  胡服骑射后第三年,公元前305年,赵军分两路大举进攻中山。南路军由赵武灵王总领,十六岁的大儿子公子章随军实习为副,从邯郸一路北上。北路军以新训练的骑兵和战车为主,牛翦、赵希为统帅,从北部代郡南下。两路军形成南北夹击中山之势。
  中山人不敢怠慢,前去迎敌。中山人都驾驶着华丽考究的战车,看见敌人们却穿着古怪的裤子,脑袋上插着野鸡尾巴(好像远道跑来演杂耍的),心说这帮人比我们狄人还狄人呐!
  
   两军对垒,旗鼓相当,该怎么打呢?常规的打法是:利用马拉战车的巨大冲击力,组成密集车队,对敌人军阵发动迅猛攻击,使敌军前沿波动,然后用步兵跟进,对陷于混乱状态的敌阵进行冲杀,直至其溃败。但是,这种打法越来越不奏效了。战国时期广泛使用的弩,往往压制了战车的冲击。
    
   当敌人战车蜂拥而至,我方以两、三排弩手站立阵前迎击,他们轮番上弦,擎弩,以单腿跪姿瞄准,扣扳机。每只弩箭射程达到300米,有效杀伤距离150米(跟手枪差不多)。而且第一排射击的时候,后两排可以拉弦搭箭,前后轮番射击。如此密集的弩箭,而且只只疾劲有力,对战车构成极大威胁。战车被箭雨攒射,一旦有一匹马倒下,整个车体就跑偏,甚至倾覆,后边的车更乱套了。本来想冲乱对方,结果自己却先乱了,战车像一堆垃圾,全在弩箭的劝说下,卸载在敌阵前的空地了——当然这是极端情形。但是,锋利疾劲、密集的弩箭,必然使战车的破袭力大打折扣,却是真的。
    
   弩,黯淡了战车的前途,却仍然留了机会给骑兵。骑兵可以利用速度优势,快速出击,在敌人组织起足够的弓弩手抵御力量前,冲溃敌阵。这就是孙膑所说的“掩其不备,击其未整旅。”骑兵的另一个致胜之道是,冲击方向灵活。发挥骑兵善于快速迂回的特长,兜到敌阵后方进行突击,就是孙膑所说的“迎敌击后,使敌奔走”。如果敌人还不奔走,那么,从敌阵侧翼弩手配置虚弱的位置寻找机会,“乘虚捣敌”,也可以。这些机动打法,都是战车作不来的。
  
  
  即使必须从正面突击,战马的冲击速度也比战车快,它进入敌人射程以后,穿越这一射程(假定弩箭150米)的时间,是战车的一半甚至更少,从而减少了伤亡损失,有余绪力量继续冲陷敌阵(将敌阵冲乱,从而为后面的步兵打开缺口)。换句话讲,由于骑兵速度快,在单位时间内涌入敌人弩箭射程内的骑兵数量多(比战车多),使得弓弩手穷于应付,手忙脚乱,不遑阻截——我们知道,“蹶张弩”必须用两脚蹬住弓体,弯腰,双手握弦,借助腰膝力量像提举杠铃那样,把弓弦提至胸前,才能把箭搭在弩臂上,然后走至前排单腿跪下瞄准,发射,整个过程耗时费力。一旦骑兵蜂拥而至,破阵必矣。骑兵的速度优势,可以克服弩的疾劲力道。
  
   不管怎么样,公元前305年,中山人与赵军的激战的过程与细节,史书上没有记载。但我们可以推知,中山人遭遇了向所未有的奇异攻击。
  
   急骤的蹄声,蔽日的尘雾,萧萧的马嘶。在平旷的原野上,赵国骑兵像一团乌黑的云,移动过来,云团中抛出了阵阵箭雨。大地在马蹄敲击下颤抖、倾斜,两旁景物飞快地向马蹄后泻去。这样的阵势把中山弓弩手惊得目瞪口呆,赶紧端起弩机仓惶发射,但是并不能阻滞死神黑色的翅膀。骑兵们玩了命地迎着箭雨扑来——特别赵军有一些是三胡骑士,与豺狼虎豹为邻的生活塑造了他们的勇敢无畏——以一部分牺牲为代价,使大队骑兵迅速推进。骑兵迅驰的机动性和猛烈的冲击力量,出乎中山人的所料。当他们还在脚蹬手拉、上弦射击,忙的不可开交时,奔腾纵跃的战马,转瞬已到近前。
  
   马蹄践踏着弓弩手,赵人踏入阵来,后面的赵国战车也接踵杀至,把中山兵冲的七零八乱。赵人纵马挥剑,白刃拼杀,一路直插中央。有的则坐在马上,凭高视下,瞄准中山将官射击。并且,这些骑兵是在移动中,快速地改换着射角,兜着圈子连续射。那敌将抱头乱躲,好像绯闻被曝光的艳星,招架着来自各个方向记者们咔嚓咔嚓的闪光灯。要么中箭,要么顾命不暇,对自己统领的小队没空指挥。阵内各小队你推我挤,无从配合,听凭赵国后续大队步兵行列的掩杀。赵国骑兵成功地实现了突破敌阵前沿弩手以及乱其阵列的作用(所谓“乱大众”)。
   
   “追击逃跑的敌人不要超过一百步距离”,这是大周朝从前“为战以礼”时的规定(战车确实也追不远),现在是根本没人听了。久经沙场的战马,对溃逃的中山兵像苜蓿草一样恋恋不舍,瞬息之间追至,由后而前,一矛搠死。
   
   但是中山人也不是白被叫做“以色列”的,他们血统生猛(白狄)而又掌握高科技。其中“吾丘鸩”就是个高科技武装起来的大力士,这家伙“衣铁甲,操铁杖”(这两样是战场上少见的),挥舞着他沉重的铁杖,“所击无不碎,所冲无不陷”,把赵国士兵打得直翻白眼儿。吾丘鸩斗到畅快的时候,干脆“以车投车,以人投人”——星宿老怪的打法啊!
  
   “吾丘鸩”的铁杖给赵人留下了极深的印象,甚至专门把他纪录在史书里。当时赵军都是青铜武器,而吾丘鸩是铁制甲衣,明显高出一格,铁的甲页上面还装饰着闪烁发亮的金银泡,至今闪烁在我们的字里行间,也足见得中山国冶铁文明的发达。
  
   从中山国到邯郸,河北省南部这一带铁矿丰富,出土了大量铁铲、铁斧、铁锛、铁攫等农具,说明铁器广泛进入了战国人民生活。司马相如的岳父卓王孙,就是在邯郸冶铁爆发的。不过,铁兵器却绝少出土。在秦兵马俑发现的4万件兵器里,铁兵器只有四件。这是因为生铁虽然坚硬,但性脆,做农具合适,做武器却不好,做成铁剑,被敌人使劲一砸就碎,拿着它上战场,跟拿着砂锅去差不多。
  
   生铁不好,那么熟铁呢,熟铁的韧性倒是好了,但太软,拿它上沙场上打仗,不如抡一把扫帚。
  
   所以必须把铁变成钢。办法有两个,一个是把生铁的含碳量降下去,采取“炒钢法”(但汉朝人才会这个,战国人还不会);另一个办法是把熟铁的含碳量加上去,办法是煅打(可以理解成敲打),一边敲打一边回炉加热,把炉子里的炭粉敲进去,提高碳度,称做“渗碳法”——同样也是可惜,这个技术到了战国后期才成熟。
  
  所以,青铜武器的鸣响仍然是战国大地上最动听的打击乐。
  正是因为铁不能成钢,所以我们看到中山国个别使用的铁杖、铁锤、铁铠甲,也都是钝器,不是利器。利器而见诸史料的实在凤毛麟角:楚国的宛城(河南南阳)是冶铁名都,它做成了铁矛,刺人“惨如蜂蜇”;韩国是战国时代的武器制造专业国,有铁剑、铁戟,大约也不错。但是,这都是零星特例,未见推广,也未见带来多大好处:楚国自怀王以来还是堕落了,韩国则一直堕落着。看来,“唯武器论”是不行的。中山人的铁棒子,也没有挽救它的国运。
 

回复:


  
  我们不禁要问,赵武灵王为什么要孜孜不倦地进攻三胡和中山呢,是不是有侵掠病啊?
  
  首先,扩张领土可以直接增加诸侯王族征收赋税劳役的地面,增加了王族的财富,也就是强化了国家的物力,从而支持进一步的扩张或者国家防御。
  
  一个诸侯王国总是要尽可能扩张,直到它达到统治能力的极限,古今都是如此。
  
  其次,进攻也是为了国家防御,不论是迫使别国当自己的小弟还是直接占领,都可以扩大自己的战略缓冲区域,以保证不受国际上其他大国或霸主的威胁。
  
  不管怎么样,公元前305年,赵武灵王对中山国发起第一波进攻,但是战果却比预期的要小,北路军夺得了两个城邑,南路军获得了四个城邑,仅此而已。这种城邑,边长不过一公里左右。当时的中国,应该有千余多这样的城邑。
  
  两年后,赵国又攻中山,这次则连战果记录都没有,大约很不得手。这是因为中山本身力量不弱,并且东有邻境的齐国支持。齐国是背负东海的泱泱大国,它和中山结为同盟,准确的说,中山是他的小弟,它不能允许别的国际势力卷走这片地盘。
  
  于是接下来的四年间,赵武灵王迫于齐国威慑,停攻中山。但是,狼如果把头伸进了羊圈,就决不会再把身子留在圈外。赵武灵王等待着发起最后攻击的良机。
  
  有能力的人自己创造机会。赵武灵武想,如果我向西结好秦国,再促成秦国和东方的齐国互斗,齐国就没有力量保护他的中山小弟了,我就可以趁机把中山这个油瓶拖来了!
  
  于是,公元前298年,对中山发起总攻之前,赵主父打算做一次冒险旅行:亲自到秦国去,洽谈结秦的事宜。亲自到秦国去还有另外一个好处,可以勘察地形,为未来攻击秦国,收集第一手准备材料。
  于是赵武灵王化名赵招,乔装以使臣身份入秦,身边只带几名保镖,轻装入秦。沿途他观察了解秦国风土民情,对山川形势,尤其留心。从中原向西,沿豫西走廊,两侧渐渐是黄土高原与低缓丘陵,急行军可以沿走廊穿插西去。但是到了逼近关中地区的时候,却陡然耸起连绵高山。秦人在这里依险峻而设要塞,国防坚固,正是赫赫有名的函谷关,很难打通。
  
  赵武灵王经函谷关进入关中平原后,看见渭水两岸土地肥沃,林川优美,气候合宜。进了咸阳,咸阳道宽阔笔直,两侧高墙大瓦,飞檐斗拱。赵主父被引向馆驿,城中一路走去,对商鞅变法以来秦国政治、生活的变化,有了一些感性认识,颇有耳目一新之感。
  
  只见秦国老百姓神色淳朴,着装稳重,走在路上熙熙攘攘,甚是规矩。军人受到了普遍的尊重,而做买卖的则抬不起头来。路上有乘车的,有坐轿的,人人脸上喜气洋洋,甚至连抬轿子的也颇显轻松,嘻嘻地笑。大家都很高兴,人生都已被政府安排得井井有条。——秦国自从商鞅变法以来,贵族子弟被断了活路,该扫大街扫大街,自谋出路,愿意当官得先去立功,于是为职业官僚的聘用扫清了道路。法家先贤遂建立起了一个通过法令约束来运行的高效的职业官僚政府体系。而在山东六国,分封制的余绪根深难撼。那些贵族子弟,都进了政府,全凭着有个好爸爸。职业官僚体系,没有建立起来。
  
  赵武灵王住进宾馆,在等候安排会见秦昭王的短暂时间内,他微服筒从,在咸阳城中走街串巷。他看见咸阳政府职能高效运转,这从咸阳城优异的卫生条件也可以看得出。(假如一个城市的政府渎职,你只要一看它乱七八糟的市面就知道了。收了税,却不干活。)
  
  赵武灵王到处观察,深有感触,都认真详细做了笔记,交给身边的秘书处理。最后,他不得不承认,秦国自秦孝公、商鞅内立法度,教民耕战,随后,秦惠文王、秦武王、秦昭王三代固守,割据要害,鞭策巴楚,并取汉中,收地千里,有发愤东向之势,成为列国最凶恶的对手。秦国的崛起,不是偶然和不可理解的,也不单是靠人民胳膊粗力气大,而是政治的领先和清明。
    
  几天之后,秦昭王接见并宴请赵国来使。秦昭王正处于青壮之年,气宇轩昂。他看赵国使者也是中年,身材魁梧,神采奕奕。席间,“赵使”一方面代表新立的赵王向秦昭王致意,同时也转达了“主父”——赵武灵王的问候。这自然引起秦昭王极大兴趣,问他:“为什么赵主父尚健在而将王位禅让给太子。”
  
  我们说,赵武灵武常有心血来潮的标新立异之举,他在同一年,把王位传给自己的小儿子,然后自称“主父”,这在诸侯世界中似乎没有先例。
  “赵使”在回答解释中,大大宣扬“主父”超凡出俗的考虑,对下一任国家领导人传、帮、带的深谋远虑。“赵使”并为从前公孙衍组合五国合纵攻秦的事辩解,说明主其事的并非赵国,赵国主力也没有参加,希望与秦国保持和加强双边合作,维护秦昭王继位以来的两国邦交良好氛围。“赵使”还巧妙地从秦昭王口中了解到,秦国近期内的主攻方向是魏韩,因为韩魏近年来一直受齐国笼络,随齐人出兵征战(比如攻楚怀王),齐、韩、魏走到了同一各战线,对秦国构成了威胁。秦昭王要把韩魏打回来,瓦解对方联盟。“赵使”提着的心放立刻下了,不打我们就好,我们可以放心继续东攻中山了。
    
  “赵使”请求秦赵两国正式结盟。
  
  秦昭王接受“赵使”的请求,宣布秦赵结盟。
  
  秦昭王之所以愿意与赵国建立结盟关系,是因为齐国已经笼络了韩魏,秦必须笼络上赵国,才免得自己身单力孤。一旦秦人与齐、韩、魏三国联盟对抗的时候,赵武灵王不会从北方抚秦国项背,乘机殴打秦国,所以这里要秦、赵结好。至于齐国怎么笼络到了韩魏,那也不奇怪,就是因为在秦武王时期,秦国违背张仪的连横韩魏政策,贪图眼前利益,频频对韩魏用兵,这俩被打急眼了,所以投靠东边的齐国去了,建立齐、韩、魏阵线,刚刚还帮着齐国去打了楚国。
  
  宴罢,“赵使”离身回国,秦昭王也回去休息。他躺在床上,越睡却睡不好,脑子里像放电影一样(对不起,那时候还没有)回想起白天的“赵使”形象来,以及他的音容笑貌。“赵使”身上散发出来的强烈的非同常人的电磁波,深深刺激着年轻的秦昭王——这个人好像比我还像王。
  “我感觉他其状甚伟,非人臣之度。”秦昭王自己对自己说。他翻来覆去想着白天的对话,直到糊里糊涂睡去。几天之后,秦昭王越想越不放心,传令追“赵使”回来。
  
  哪里去追啊,赵主父已经圆满执行了窥秦计划,脱身离开秦境,从函谷关回国了。秦昭王事后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到,所谓“赵使”,其实就是赵武灵王自己!秦昭王闻讯,无限嗟讶。
  赵主父回来之后,齐国发起的齐、韩、魏与秦国的三年战争正式爆发(详见下节)。赵国信守结秦承诺,没有帮着合纵的齐、韩、魏三国打秦国,秦国应该很感谢他。赵秦关系继续保持良好,并且赵主父利用齐、秦俩大阵营对抗的时机,对中山发起“终结”性总攻,并在齐、韩、魏与秦国的三年战争末尾,攻灭中山。
  
  赵武灵武不愧为深谋远虑之人,他利用齐人与秦人对抗的宝贵时机,灭掉了煊赫一时的中山,尽得河北省中部的大片土地,时间是公元前296年,访秦后得第二年。而“中山”,这,这个代表着戎狄最高成就、闪烁着文明之光的国家,从战国的版图上被抹去了,只剩下它的夯土城墙,残垣断壑,至今还耸立在河北大地的什么麦田里。
  
  赵武灵王如何对待他所俘虏的中山王呢,出于善意,赵武灵王替他选了一个艰苦卓绝的地方去养老——贫困的陕北榆林地区,那里用“诗人”的话描述就是“三边没有树石头少,庄户人的日子过不了”(这是诗人吗?)。当然,“诗人”描述的是现代的陕北,当初还是有一点林子的(所以时称“榆中”,有榆树林),不过,因为缺水,只有一些狄人和三胡在此游荡,地贫只适合游牧。
  
  中山人对陕北不陌生,他们就是从陕北出来的是狄人,在花花世界闯了一圈之后,又被打了回来。终点又回到了起点,被遣送回原籍时才发现。中山王呆在陕北小木屋,望着明净的、蔚蓝的、清新的但是无利可图的大天空,不知作何感想。风云不与,徒求无益。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无奈啊。
  
  我想,中山王的后半生应该过得很有意义,一心投入到开发民智和扶助当地文教事业上,这也是赵武灵王弄他回来定居的原因——支边,因为他是一个很有书卷气的人,适合来此传播文化。当初,赵武灵王曾经派侦察官去中山刺探,回来后这样描述中山王:“中山王喜欢跟知识分子交朋友,见到读书人就平等抗礼、称兄道弟。他经常送温暖下乡,坐着带有华盖的车子,到穷巷陋房里拜访离退休的‘老教授’,问寒问暖。至于那些找不到工作的‘岩穴之士’(就是隐士啦),那就奉为上宾,他简直就向侍奉爹一样侍奉他们。”
  
  赵武灵王一听,大惊:“完啦,这不是贤君吗,这样的贤君,我肯定打不过他了。”
  
  “不然。以我之见,中山王喜欢把‘岩穴之士’召到朝堂上奉为显贵,那么将士们就没有激情在外作业务(——就是杀敌啊)。他上尊学者,那么农夫就不肯老老实实修地球,都想着酸文假醋地闭眼念经,农田于是荒怠了,国家就贫穷了。耕者懒惰,而战士怠懦。这样的国家,不亡国才怪呢。您赶紧打它吧。”
  
  事实确实如此,中山国出土的青铜器铭文里,用它的鸟篆文字,大讲“天命、忠、孝、仁、礼、慈爱”之类不合时宜的东西。大约他也是孟子“仁者无敌”歪理邪说的受害者。在列强纷争的时代里,放着好好的狄人不当,偏去学当圣人之徒,扮成博雅君子;不学法家的赏罚、强兵、富国之术,而听圣人之徒胡扯,真是取死有道,不亡待何。
  
  潇水曰:倘若你去河北省石家庄地区的平山县,可以看见中山国都的遗迹。那里出土的逾万件精美文物,证实着中山国往昔的辉煌,也证实着中山人确实“汉化”得很厉害:“四鹿、四龙、四凰”十二只禽兽托着几案让你吃饭,“铜身银首宝石镶睛”的举着灯的佣人,宽袍大袖,还有中国最早的碑刻,世界最早的地图,甚至两壶老酒,清澈透明,放在青铜壶里,开盖后,还冒着2300年前的浓香,共计十多斤,也是中国最老的酒。不过,据说河南挖出过商朝的酒,那就更老了。
  
  如今,石家庄市内主街,叫做中山路,东西贯穿很长。但我们宁可认为这个“中山路”,不是纪念孙中山的,而是追想这一带的中山国的。
 

回复:


  
   据说,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伟大女性,甚至两个。现在我们把视角,转移到赵武灵王的私生活上吧。
  
   赵武灵王少年即位,在位第五年的时候就去韩国娶夫人,娶来了韩宣惠王的女儿。当时的诸侯婚礼叫做“聘”,据说是人皇爷爷和人祖奶奶——伏曦、女娲老两口制定的,罗里罗嗦,一共分六部分。
  
   第一是,纳采。就是诸侯国君派大夫去别的国家求婚。不能空手去,带着各种好东西,里边必须有一只大雁。大雁这种鸟最喜欢两只鸟一起过了,中间死掉一个,另一个终身不再成双。雁可以象征忠贞。
  
   第二步是问名,问一下许配过来的是哪位姑娘。原来,女家准备嫁出哪一个妹妹,由他们自行决定啊。夫家只能听天由命看运气。Faint!
  
   第三步是纳吉。到祖庙里算一算“八字”是否合适,看谁会不会克谁。老祖宗的在天之灵会通过一定的方式,在祖庙里表达自己的看法。
  
   第四步,送彩礼。赵武灵王这样的国君,送的是什么高档彩礼,自然不是我们草民可以过问的了。
  
   第五步,请期,就是定日子,是“五一节”还是“国庆节”,什么时候办事啊。按规矩,这个日期应该由男方决定,但是他们很虚伪,一定要女方定。女方不肯定,他们就再三去“请期”,最后,男方才把早就考虑好的日期通知女方,就完了。
  
   第六步,亲迎。新郎带着一只大雁,坐着马车到女方家来了,新郎提着大雁进去,然后还要拜一下大雁。这时候他的老丈人带着女儿出来,把女儿交给他之前劝女儿:“戒之敬之,夙夜毋违命!”(意思是,要听老公的话)。她妈妈也要嘱咐她:“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夜里也要听他的阿)。然后新郎亲自为老婆驾车,车轮三转以后他下车,把车钥匙交给“伴郎”,让“伴郎”开车带着媳妇和他回去。
  
   赵武灵王去韩国娶媳妇(韩国不是朝鲜南边的那个,是在中原新郑),多半不会亲迎,请一个高级官僚去迎接就行了。赵武灵王则呆在邯郸,暗暗祷告:“希望是个好看的!希望是个好看的!” ——他非但不能决定老韩会嫁他哪个女儿,连这女儿长什么样,也从无知道。在当时,娶夫人是政治任务,为了加强韩、赵关系的,感情和相貌都在其次,好在未来还可以娶几个妾来弥补夫人在感情和相貌上的不足。
  
   韩宣惠王的女儿嫁过来了,一看,还可以,面色白皙,挺文静,就是有点胖,不爱说话,齐耳短发还戴着个眼镜,总之有点像小学老师,不好不坏(我瞎猜的)。小两口先结婚,后恋爱,互相尊敬,争做一对模范夫妻,当赵国上下的家庭表率。他们还联合生下了一个儿子,叫做“公子章”,因为是老大,记做“公子章(big)”。
  
   等公子章(big)到了十岁左右的时候,赵武灵王三十来岁,夫人却不注意保养,随着岁月流逝,越来越胖了。从前不爱说话的她,把储存起来的话都用在了婚后,变本加厉地说个没完。“老公啊,我的腿是多做些日光浴,晒黑点好看呢,还是保持白皙比较好看?”她撒娇道。
  
   赵武灵王冷冷地说:“我个人认为腿还是细一点比较好。”
  
   “啊~~~!气死我啦!!!!”夫人气得张牙舞爪,直拿脑袋撞地。
  
   由于老婆越来越老,赵武灵王感情上单调苦闷,就开始经常做梦梦见美女。当时梦中情景十分朦胧,还带着一点羞涩。先是出现一个玲珑的高台楼阁,梦中楼阁笼罩着缥缈的夜色,楼台栏干里边出现一个神仙姐姐,腮上妆成一抹淡淡的薄媚,离合中的神光中透出楼下的漴漴水声。
  
   神仙姐姐走下楼来,步入青青的溪水。流波掀扯着她轻纱的长裙。随着腰间纨带在她的一双素手中解开,她扬起轻绡的广袖,揭开柔腻的衣波,带着如花的笑意,勾引着我们的赵武灵王。赵武灵王极力想象着这神女子的胴体,就像互联网上打开一个写真美女的画片。赵武灵王焦急地盼着屏幕上的美女一行行地被扫描打开,火辣辣的身材,凹凸有质的美体,火样的呜咽的温煦的短柳的腰肢,在他的视野中一行行绽放:月华包裹着她的秀骨,火焰舞蹈着她的盛年。她正俯下身,弯腰撩起水波,一刹那形成奇美的温顺的曲线,抖落开的青春似水流畅,光滑的皮肤外表给人无比柔美的体验,正在无比欣悦忘我之际,这台机器死机了!
  
   该死的!赵武灵王叫苦连天,一屁股坐起来,发现美女正在淡出隐约的河面,在微薄的残影之外越来越远,他看见的只有旁边自己的老婆。赵武灵王立刻趴在床上想重续旧梦,可是死掉的机器再也连不上网了。那屏幕上原本打开的一半弯腰的美体,由于他胡乱的几次刷新,索性变成了页面无法显示的噩耗。赵武灵王气急败坏,一宿翻来覆去,思绪沸腾,拼命追忆,惨淡无眠。次日,他鼻子上堵着破布(阻止鼻血),叫人来解梦。
  
   御医们听了他描述的梦中传奇,就查了专门的著作,说道:“这样的梦,表示了您性意识的成熟和觉醒,一旦开始了,以后还要做很多神仙姐姐的梦哩。”
  
   赵武灵王急骂道:“胡说,我都有一个孩子了,还什么性成熟哩!觉醒哩!”
  
   还是史学家比较有学问,史学家听了这个香脂柔纱的梦,特别翻阅了古籍,然后发誓道:“这个神仙妹妹和您的梦中相会,早已被前人预言并记录在史籍啦:开国之主赵简子时代的占星家预言说,赵简子的后代里边,会有人梦见大舜的后代美眉,并且与之结为伉俪!那岂不就是说您啊!”
  
   赵武灵王听后浑身打摆子。
  
   史学家说:“能不能请大王描述一下那个梦中美眉的样子。”
  
   赵武灵王语无伦次地说了一些。
  
   大臣吴广听毕,分开人群,上前说道:“大王,众所周知我是大舜的后代。我家里就有一女儿,长相即与大王刚才描述的梦中美女一模一样,名叫孟姚。”
  
   是吗?赶快请来一看。
  
   于是孟姚妹妹来了,正是梦中那个版本的美女耶,这位大舜的后代美眉,性格活泼,天色绝伦,然而在赵武灵王面前却有意含羞,那红红的双颊和粉颈,随着紧张的心跳注满了无限的含蓄;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仙花不胜三级风的娇羞。赵武灵王一见倾心,爱的死去活来,当即宣布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于是,俩人结婚了,从此刻骨相爱,朝夕斯守,史书上说,赵武灵王为之数年不远出巡行(司马迁说的)。这是在古代比较有名的一个缘分天定的美丽爱情故事。
  
   赵武灵王把孟姚小姐爱称为“吴娃”,因为她爸爸姓吴,而“娃”字在当时就是PLMM的意思,美女的意思,是当时的方言。从前吴王夫差有“馆娃宫”,是修给美女妹妹西施住的,娃就是美女,“馆娃宫”就是PLMM Dormitray(美女集中营)的意思。
  
   漂亮妹妹吴娃,不久为赵武灵王同志生下了一个小儿子,小家伙很可爱,诞生在胡服骑射之初,取名公子何,我们把他记做“公子何(small)”。为什么这么记呢,是为了跟原配夫人生下的公子章(big)相区分开。而我们可怜的原配夫人(来自韩国的),则寿数不长,大约由于越来越胖吧,呼吸道和循环系统都不太好,终于在吴娃入宫之前或者之后(史书记载不详)死掉了,香魂袅袅了。
  
   于是,赵武灵王把心爱的吴娃立为正夫人,吴娃的可爱孩子“公子何(small)”,也顺理成章成了太子,国家继承人。这看上去似乎是个无懈可击的美好家庭,谁能想到灾难正在暗自酝酿,原配韩国夫人的儿子“公子章(big)”,将要惹出一场血溅沙丘的宫廷惊变。
 

回复:


  
   公子章(big)失去了太子位,满腹烦忧,有时他在半夜的院子里,像狼一样对着月亮叹道:“老爹啊,你就这样把我废了吗。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废长立幼啊?我的命好苦啊。青春的景象,像两小句歌词,动一动它的嘴唇,你就结束了。人生啊,便这样一日一日在矛盾中消灭掉了吗?”
  
   由于长期得不到人生的答案和心理医生的治疗,公子章(big)迅速变态,二十出头就显示出了更年期的征兆:经常和一些虐待狂混在一起,做些残暴的事情(具体是什么史书上没有记载,我也不能杜撰,大约是肢解动物什么的吧,甚至也包括人)。
  
   赵武灵王也觉得这个孩子挺可怜,就给了他一个诸侯国内的最高待遇——封君,把他封到河北省北部军事重地代郡,作“安阳君”。这个决定也是因为在攻打中山的战役中,公子章(big)曾经统领中军参加战斗,但有没有功劳史书上就没有提及。即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没有苦劳也有疲劳的,实在连疲劳都没有,至少有牢骚。爸爸为了安抚他的牢骚,就让他当了“安阳君”。
  
  “安阳君”这种封君制度,是从前春秋时代分封卿大夫的传统余绪,如今战国时代普遍强化了王权,分封制度容易导致为霸一方,所以被各国法家改革者不同程度地抑制了,但是王族亲贵凭着裙带关系当上封君的例子还是很多。公子章(big)被封为“安阳君”就是一例。封君对封地拥有行政上的治理权和征税权,还可以有武装部队。
  不过,发兵的权力掌握在中央而不在他手里,这是为了避免封君作乱的。为了更好地防止封君造反,上干王权,中央还要派一个“相”到他的封地上担任行政长官工作。这个“相”就像象棋里边老帅旁边的那个“相”,貌似保护着老帅,其实保持一定距离,只能绕着田字格走,不能跟老帅粘乎到一起。它还要管着老帅不许它出格。总之,“相”等于是中央派来的监督员。赵主父封公子章(big)到代郡为安阳君以后,派“残忍好杀”的田不礼前去当相。事实证明,这就等于把小红帽交给狼外婆去照管。
  
   这回好了,牢骚满腹的公子章(big)和他的狗头大“相”田不礼,呆在天高皇帝远的代郡,能干出什么好事来。田不礼这名字和田伯光差不多,如果是这样,他们在代地也没少调戏霸占妇女。霸占妇女倒没关系,倒霉的是,作为“相”,“田不礼”根本不走他的“田”字格,而是钻到格里,跟公子章(big)粘乎得亲密无间,俩人整天关屋里密谋。他俩凭借代地人力武力,私下组织党羽,积蓄实力,暗中磨剑,以求一逞,想对自己的弟弟下毒手。他俩像电子和质子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无独有偶,邯郸城里也有一对儿质子电子,心怀叵测。这俩人就是老脑筋锈豆了的、死活不肯穿胡服的、赵武灵王的叔叔公子成,以及他的电子李兑。公子成每天对着现代化的裤子咬牙切齿,虽然赵武灵王的说服迫使他套上了裤子,但裤子里边仍然是喇叭裙子。冰与炭怎能同炉,老脑筋怎能与改革者合拍。他恨不得扒掉裤子出去裸奔。跟他合拍的只有他的电子李兑。
  
   李兑是个野心家,这一天撺掇说:“公子成,您知道吗?人民都盼着您上岗呢!国家政事不能掌握在那些头脑发热者的手里,新新人类早晚毁了祖宗的基业。大家都等着您掌权为相呢!”
  
  “是吗?可是现在,政事都掌握在肥义手里,这老家伙是前朝老臣,脾气倔,坚定不移地执行赵主父的错误的修正主义路线,把老祖宗的规矩都给修正啦!”
  
   “凭我地三寸之舌当空舞动,我几句话就能说他下野,换上您当相国!您瞧我的吧。”
  
   于是,李兑去找肥义运动口舌:“老肥啊,您现在发现了没有,从前的太子公子章(big),失去了王位继承权以后,更年期就提前来到了,变得骄横傲慢,对王位耿耿于怀。如今他去了代郡,更是党羽众多,渊深难管。田不礼跟他呆在一起,俩人都是狠人,狠人加狠人,必有阴谋贼起。未来朝堂上,难免有血光之灾啊。您作为老一辈国家干部,朝堂上的珍宝,地位最高,责任最大,一旦他们向幼太子发难,势必先从您身上下手,因为您是幼太子的庇护人耶。作为一个君子,您更是个明白人,何必成为灾祸爬升的梯子,仇怨集中的靶子呢。您何不传相位给公子成,然后自称有病,回家养老,远灾避祸,安全下桩,善始善终呢?”
  
   肥义不傻,公子成、李兑的安全下桩说,是想抢相位,破坏改革。于是断然回绝道:“大王披坚执锐,日理万机,外面很多战斗等着他去打,所以把辅佐年幼太子的任务委托给了我,要我坚守一心,誓死不移。我把这话都郑重地写在竹简上了。如今公子章(big)妄图谋害他的弟弟,我却畏惧避让,那对得起竹简吗?我只要求实践我的诺言,并不要求保全我的性命。谢谢你对我的关心,但请你不要再说了。”
  
   肥义还引用了“死者复生,生者不愧”这句名言强调自己的立场,意思是,接受了死者生前的委托,一定就要履行诺言,即使死者复生,见到我询问,我也能当面无愧。“死者复生,生者不愧”这话是从前晋献公时代的老荀息说的,老荀息受命辅佐晋献公与骊姬的儿子奚齐,最后把孩子辅佐死了,自己也以身殉主,是晋国的一段慷慨往事,谁都知道。肥义引用荀息的话,仿佛把一种不详的预言,撒于山雨欲来风满楼的赵国上空。公元前三世纪初赵国天空的色泽,正一刻不停地暗淡下来。
  
   李兑碰了一鼻子灰,说:“诺,子勉之矣!”就走掉了。意思是,OK,那您好自为之吧。
  
   接下来,李兑与公子成沆瀣一气,像质子跟电子抱成团,并且通过化学键不断联络其他各家贵族势力,滚成一党,准备废掉赵武灵王,换成别人当主子,并且由着他俩专权揽政。不提。
  
   肥义这里,虽然看出公子成、李兑有不臣之心,但是也没法把他俩就抓起来,特别公子成是赵主父的叔叔,地位崇高。对于赵无灵王的大儿子公子章(big)的谋害异母弟弟之意,他也没法向赵主父揭发,因为首先没有证据,二是赵主父老牛舔犊子,还是很疼爱公子章(big)的(所以才封他为君)。肥义只能自作准备,一旦事发,拼死保护幼主公子何(small)而已。
  
   总之,公子成、公子章,他都惹不起。是凡“公子什么”,一看名字就知道,是国君亲族,特权阶级,不受外人制约。肥义这个外人,能拿他们怎么样呢?只能等着激变的那一天到了,自己拼上老命,有死而已,尽进人臣的道义罢了。这就是传统的贵族政治下,贵族干政的后果啊。秦国就比较好,秦国聘用职业官僚来管理国家,贵族参政少。这些职业官僚,就好控制的多,谁不老实,交付法官处理,轻的革职为民,重的农贸市场问斩,说解决就解决了,轻松优美。
  
   (顺便说一句,现在看电视剧,一个古装美女,对着一个落魄书生,或者一个有钱地主的儿子,一口一个地喊他公子:“公子——!您忘了雨伞了耶~。”其实,公子哪能这样滥叫呢,一定是公——即国君(比如晋文公)的儿子,才能叫公子。)
 

回复:


  
   赵武灵王如果在现代企业上班,一定不被人事部喜欢,因为不安分,是个Job Hopper(频繁跳槽者)。公元前298年,他连大王的位置都坐得厌了,就别出心裁地把大臣们都叫到太子居住的东宫里,宣布说:“寡人准备把王位传给太子,以后你们尊敬他就像尊敬我。而我呢,我以后的主要职业就是出去作业务,骑着马抢地盘。以后你们就叫我主父好了。”
  
   人家都是死了才传位,他活着就传位。
  
   在群臣错愕的目光中,十四岁的公子何——吴娃的儿子,因为小于原配韩国夫人的儿子公子章(big)所以记作公子何(small)——从太子提前转正为国家领导人。八九点钟的太阳(公子何small)和晌午偏西的太阳(赵主父),一起照耀着赵国大地。说起太阳,我们要解释一下为什么太子要住在东宫。这是按八卦来的,风水先生都知道:八卦其中的“震卦”象征着春雷、春分、东方、新的草树、阳气以及第一个儿子等等互通的意象,代表新生事务,所以太子作为第一个儿子住在东边是符合卦象的,和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一样,世界是他们的。西边则是兑卦,象征着秋分、西方、阴气、收获,所以王母娘娘和慈禧老太后都住在西边。
  
   公子章(big)原先也是在东宫里住过的,也是曾经阔过爽过的,但是没妈的孩子像个草,自从母亲韩国夫人去世后,爸爸喜欢上了接班夫人美女吴娃,他就给吴娃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异母弟弟公子何(small)腾出了地方。他像一个夭折了的太阳,离开东宫,从此开始和秋分、西方、阴气这类字眼为伍。春风等闲度过的惶恐与夹道丛生的怅然,相伴着他。他颓然若失,时而怒火灼灼。
  
   赵主父令公子何,开始听政。群臣一齐给年约14岁、称王听政的公子何(small)拜舞施礼。
  
   群臣依班次高低,顺序下拜。下拜的姿势是这样的:跪姿,撅着屁股,两手相叠落地,脑门缓缓下降,触在双手前方的地上(这叫做稽首);抬头,再重复一遍,二次以头触地(这就叫再拜稽首,是礼仪中的最高级)。随着再拜稽首,口中称道:“下臣某某,拜见大王!”
  
   公子何(small)在上边,则以揖手礼相答。揖手,俗称作揖,它跟武林大侠的抱拳、拱手近似但不一样。抱拳或者拱手,那是古代军礼的遗迹,双手相拱,内收近胸。而作揖,是文士的礼仪,双手相拱,外推,小臂与前胸成45度,好像烧香拜佛爷的样子。必要的话,还可以前后摇晃小臂,配合着嘴里面念念有词的寒暄。
  
   公子何(small)正是半熟少年,位居朝堂中央,他表情僵硬,举起手来,局促不安地答应着群臣,好像是在数钞票,而且是替别人数,边数边望一眼旁边的赵主父:下一步该干吗了呀,放进保险柜里吗?——要不您再点点?
  
   这个可怜的孩子,如此不堪!他的美女妈妈吴娃,红颜天妒,在六年前去世了,留下这个六神无主的孩子。赵主父从这六神无主的孩子脸上,联想起木鸡俩个字。他立刻为自己的这个联想自责,觉得对不起孩子死去的妈妈。不过,吴娃死后,赵主父对这孩子的爱,无论如何是松弛了,就像一颗美丽的苹果树,遭虫子蛀死了,树梢上剩余的一颗苹果,也缺了光泽,失了可爱。赵主父直想把他摘了扔掉(当然,这可能是我估计得过于严重)。
  
   这时候,另一个大苹果,来自代地的封君公子章big(大儿子),也到窗口来交费了,我意思说,也顺次来给小王——公子何(small)施礼下拜了。他俯首贴耳趴在地上,灰头丧脸,耸肩称臣,一副可怜相,不禁心生怜惜。老大这孩子,本来是太子来的,现在却向自己的小弟弟匍匐施礼,唉,都是因为他妈妈(韩国夫人)死的更早,现在弄的这样落魄颓然。当然,也怪他妈不漂亮,要是有吴娃那么漂亮,就••••••至少她话少一点也行啊。唉,吴娃虽美,不也死了吗,皓齿红颜也好,雀斑陨石坑颜也好,不都是如烟的过往了吗。只是,弄得这孩子,凭空丢掉了太子的位置,成全了上边的小“木鸡”。这孩子以前,有很多年,都是作为中军将,跟随着自己南北征战,父子之间,是有情谊的。赵主父犹豫着,要不要把老大也升为王呀:让公子章(big)和公子何(small)都当王,一国两治。赵主父对自己的大胆设想表现出震惊——他这一辈子,净是稀奇古怪的想法了。
  
   但分国而治,会不会削弱国力呢,赵主父手持两端,犹豫不绝。
  赵主父还在犹豫,但会议已经结束了。
  
   就像现代企业开完会要出去“拓展”一样,赵主父这里开完会,也要玩。他不顾会议疲劳,发扬连续作战的优良传统,与部分与会人员驱车到邯郸郊外一处历史名胜——沙丘,度假疗养。
  
   沙丘这里,是从前纣王命男女裸奔其中的地方,到处都是纣王留下的废池乔木,是一处古代的“圆明园”。我去年还开车去看过,只有漠漠黄土面和淡淡的麦苗。
  
   赵主父在这个古代圆明园住下。晚间,趁热退的时候,赵主父从住宫里出来,在外边走走。夏日的步子还不算匆促逼人,但花朵已不像春天那么多,郊外这样冷僻的地方,只有绿色是放心地汪洋着,占尽优势。绿,可以不做提防地平安地绿下去,一时不会有寻衅的人要干涉它。但是,却有寻衅的人要干涉人。公子章big,正在磨刀霍霍,准备干掉公子何small!
  
   公子章big和他的狗头电子田不礼,从封地代郡带来了很多训练有素的恐怖分子。“我们的恐怖份子有很多擅长杀小孩的,结果了公子何(small),赵国未来就是您的了!”田不礼说。
  
  公子章big这时候二十六岁左右,担心道:“但是,主父能不能答应啊?”
  
  “我们不承认是我们杀的就是了,说是山贼杀的,(是拉登杀的)。您快决定吧,今天不动手,以后我们回了代郡,就永远没有机会了!”
  
  “那我们怎么动手?”
  
    “我们诈用主父的名义,召公子何(small)出来。他一出来,就咔嚓!把他咔嚓掉!”说完,田不礼拿起个大斧子。
  
  
   当时正是黄昏,公子何(small)正在自己的住宫里看着宫人一盏一盏地点灯。暮色仿佛沉烟。因为是油灯,“瓦数”小,没有几十盏,照不亮一间大房子。忽然侍者禀报:“主父身体不适,请您过去探看,车子就在外面。”
  
   油灯里散发出奇谲的味道,那是灯油中的香料在燃烧。公子何(small)振衣欲起,御前武警总干事“高信”拦住:“且慢,相国肥义从前布置过,大王您不能草率外出,按照他给我们订的防恐程序,相国肥义会先行一步(去蹚地雷)。”
  
  于是,肥义被请来了,听完情况后面色冷峻,坐上车直奔主父的方向,相陪于他的只有一两个侍从和五六颗夏日夜晚的萤火虫。萤火虫好奇地飞着。暗淡的远天尽头,依稀可以分辨出炉膛里的灰烬一样的,是天堂远处日落后的遗景。
  
   渐渐走近了主父的离宫,肥义突然有了夜投荒村的感慨,脑子里像被洗过一样,人生恍如寄旅,政治上的斗争,都当不起青郊夜色的凉风啊。肥义刚要大彻大悟,来自代郡的十几名黑衣恐怖分子,像一群蝙蝠从草丛里联翩窜出。肥义看见月光,月光正附着在青幽的大戟主刺上直插过来,噗哧一声,月光消失在肥老相国的身体里。来不及叫痛,戟尖带着血快速地抽出,再一转手,戟的小横枝拦腰一钩,硬生生把肥义钩下车来。另一个恐怖分子手中的大斧子在月光下扬起,吭的一声,一声,又一声,他把很多月光剁进了肥义的脖子里。飞舞的萤火虫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虽然长着复眼,却仍然对人间的厮杀大惑不解。
  
   老相国肥义惨死在沙丘野道,实现了他“死者复生,生者不愧”护卫少主的千金一诺。
  
   恐怖份子抱起肥义的头颅给小队长田不礼验看。咦,怪了,下巴怎么长出胡子啦?还是大胡子,白的,咦?这不是老肥吗!不是小王(公子何small)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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