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常发生的自然灾害主要是气象(包括旱灾、雨涝等)、洪水、地震等,1958年以前,自然灾害的程度基本为中等或以下。其中1954年的洪水灾害较大,从受灾面积看,仍“属中等水平”(《灾情报告》第374页)。
1959年全国出现了“受灾范围之大,在五十年代是前所未有的”严重自然灾害,受灾面积达4463万公顷,成灾(收成减产30%以上为成灾)面积1373万公顷(《灾情报告》第378页)。其中成灾占受灾面积比例30.8%,与历年比并不高,但集中在主要产粮区河南、山东、四川、安徽、湖北、湖南、黑龙江等省区的旱灾,占全国成灾面积的82.9%,而且各种灾害交替出现,对粮食生长影响十分严重,本年1-4月,河北、黑龙江出现严重春旱,影响300万公顷农作物,黑龙江受旱达4-5寸深,为历史罕见。4-5月的霜冻造成华北、黑龙江50多万公顷农田受灾。与此相反,从2-6月,南方三次出现洪涝灾害,珠江、长江、淮河流域洪水泛滥,造成200多万公顷农田被淹。3-6月,东部沿海和华北地区又发生风雹灾害。进入夏季,旱灾、洪涝情况开始对移。 6-8月出现江淮流域为主的大旱灾,到7月下旬受灾面积已达821.2万公顷,持续到8月上旬扩大到黄河以北和西南内陆,受灾面积达2276万公顷。7月下旬,河北、北京、黑龙江地区突降暴雨,山洪骤发,200多万公顷农田被淹。
7-9月,东南沿海遭到5次台风侵袭,最高达12级,使120万公顷农田受灾。
本年灾害从受灾面积看已是建国以来前所未有,更重要的是灾害种类繁多,在部分地区轮番发生。除旱灾、霜冻、洪涝、风雹外,还出现了建国以来不多见的蝗灾、粘虫灾、鼠灾。
本年全年成灾人口为8043万,超过1949-1958年平均数80%以上,其中山东、湖北、四川各占1000万。本年春荒人口达9770万人(主要指缺粮人口,包括外流逃荒、营养病、破产度荒、卖送儿女、非正常死亡人口),相当于1949-1958年各年平均值的2.87倍。
1960年,继1959年大灾害后,全国大陆除西藏外又发生了建国后最严重的,也是近百年少有的特大灾害,受灾面积达6546万公顷,成灾面积2498万公顷,受灾面积居建国五十年来首位(《新中国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第35页,国家统计局综合司编,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年版。以下简称《五十年汇编》)。主要灾害是北方为主的持续特大旱灾和东部沿海省区的严重台风洪水灾害。
1-9月,从去年秋天开始就缺少雨水的山东、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甘肃、陕西等华北、西北地区持续大旱,有些地区甚至300-400天未下雨,受灾面积达2319.1万公顷,成灾1420万公顷。其中山东、河南、河北三个主要粮区合计受灾1598.6万公顷,成灾808.5万公顷,分别达整个旱灾地区的68.9%和56.9%.山东、河南境内的黄河等河流都长期断流,济南地区的800万人生活用水告急。进入夏秋,旱灾扩展到江苏、湖北、湖南、广东、四川、云南等南方地区。整个大陆省区除西藏外旱灾面积达3812.46万公顷,是建国五十年来最高记录。
6-10月,东部地区发生严重的台风和洪水灾害。5个月里台风登陆11次,高于以往平均数近两倍。台风过境时间高达10-20小时,高于往年平均数三倍以上(《灾情报告》第379页)。台风造成暴雨频繁、洪水泛滥,广东、福建、浙江、安徽、河南、江苏、山东、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11省受灾993.3万公顷,直接死亡5000余人。山东部分地区30多天里降暴雨19次,平地积水3-4米。东北辽河、太子河泛滥,流量为有史以来最大,淹没辽宁、吉林等地143.7万公顷,“鞍山、本溪等地区农田、村庄受到毁灭性打击”(《灾情报告》第378、379页)。
本年3-5、9月,东部和西北部发生严重霜冻灾害,波及11省区,受灾面积138.1万公顷。3-9月,还发生了由南向北推进、波及21省区的风雹灾害,受灾面积达392.26万公顷。
本年大灾害不仅面积超过以往,而且是在1959年灾害基础上连续发生,危害极大,成灾人口达9230万人,春荒人口高达12980万,相当于1949-1958年各年平均值的3.8倍。另一个特点是旱、洪灾同时发生,反差极大,一个省内,部分地区暴雨洪水泛滥,另部分地区持续干旱,给救灾带来复杂困难。
1961年,全国连续第三年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受灾面积6175万公顷,仅次于上年,为建国五十年来第二位。而成灾面积达2883万公顷,为1994年以前最高(《五十年汇编》第35页),其中四分之一绝收(减产80%以上为绝收)。成灾人口16300万,也超过了上年。本年春荒人口高达21800万,相当于1949-1958年各年平均值的6.4倍,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一以上。
从去年冬季持续到本年3月下旬,黄河、淮河流域1300万公顷农田遭受大旱,4-6月,旱情扩大到长江流域广大地区,年内全国旱区受灾面积达3784.6万公顷,成灾面积1865.4万公顷。其中河北、山东、河南三个主要产粮区小麦比去年最低水平又减产50%,湖北有67万公顷未能播种,河南有73万公顷基本失收。4-5月,淮河流域遭受霜冻、大风灾害,淮北有375万公顷农田受灾。倒塌损坏房屋504万间。4-6月,江南珠江、湘江、赣江、闽江流域两次普降暴雨,洪水决口,泛滥成灾,水淹10个县市城......7-8月,海河、黄河平原连降暴雨,发生严重水涝灾害,其中河北、山东部分地区灾情是百年未遇的,受灾面积达160万公顷,占播种面积54%,近100万公顷无收成。
到9月,灾区有60万公顷仍积水未退,聊城、沧州有3500个村庄被水包围,280万人断粮,沧州专区死亡人数占总人口4.9%.7月下旬至8月,东北局部地区遭受暴风雨侵袭,山洪暴发,冲入伊春市,交通、电讯中断,工厂停产。松花江流域7万公顷绝收。
8-10月,东南地区的广东、福建、浙江、江西、江苏、安徽遭受台风袭击11次,其中12级以上占9次,是建国五十年里最多的(《灾情报告》第82页)。淹没180万公顷农田,造成损坏渔船、倒塌房屋、冲毁海堤、死亡人数的损失都超过往年。“三年自然灾害”在建国五十年以来自然灾害史中的地位,可以从下表中看出:1958年全国受灾面积65571万亩,1959年98812万亩,1960年全国受灾面积92623万亩,1978年全国受灾面积72660万亩。这三年受灾面积确实大大高于建国五十年来的任何一个时期。 二.人口死亡资料: 文章、数据选自:《中国人口年鉴 1985》,《中国1959-1961 三年自然灾害长篇纪实》
《中国人口年鉴·1985》来看一下几个省份的情况。
四川省的总人口在1958-1961年间连续4年负增长,净减人口达6218349人,相当于该省1960年人口的93.94‰。而从1950年到1957年,四川人口每年平均增加168万人。 安徽省1959-1961年间总人口净减439万人,相当于该省1960年人口的144.27‰,而在1951-1957年间,安徽人口每年平均增加65万以上。[3]
河南省1960-1961年总人口净减2385073人,相当于1960年人口的48.63‰,而1954-1959年,河南年均增长106万人。[4]
山东省1959-1960年总人口净减234万人,相当于1960年人口的45.10‰,该省1950-1958年间年均增加98万人。
湖南省1960-1961年总人口净减183.97万人,相当于1960年人口的50.39‰,该省1954-1959年间平均增长65万人。
广西1960-1961年总人口净减约100万,而19521958年间年均增加4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