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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动社区小憩 · Life音乐水吧 [ZT] 出大事了,美国内华达民兵起义!为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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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出大事了,美国内华达民兵起义!为了自由...

[ZT] 出大事了,美国内华达民兵起义!为了自由...




故事的主角一方是美国联邦政府骑警,类似中国武警,看惯了好莱坞大片的中国人对他们不陌生,他们一如既往全副武装,搭乘警车和直升飞机。


美国媒体跟拍的政府警察部队出动画面

他们的对手,是另一方主角,内华达西部农场主,67岁的克雷福.邦迪。邦迪上周二之前还是个默默无闻的普通西部农民,现在,几乎每一个美国人都认识他了。邦迪身穿牛仔服,口袋里插着美国国父杰斐逊的照片,骑在马上飞驰,持美国国旗护体。



内华达农民克雷福邦迪,背靠星条旗,口袋里插着杰斐逊,起兵对抗政府 故事是这样的,近年来,内华达开发如火如荼,国会参议员里德家族盯上了邦迪的农场,想开发房地产和引进中资建一家太阳能发电厂。无奈,邦迪不配合。于是,里德推动政府罗织邦迪的罪名,这个星期二出动联邦骑警,罚没了邦迪的400多头牛,并继续围捕邦迪家的牛群。

邦迪得到的罪名是:美国联邦国土局BLM立法,保护一种珍稀乌龟。而邦迪一家的牧场正好在乌龟保护区,于是,罚款100万美元,就以他家的牛顶账。

这故事听起来很耳熟,的确,全世界的强拆都是一样的节奏。

邦迪当然不干,就派他儿子前去理论,结果遭到美国警察放狗咬,电棍电,然后还用手枪指他儿子的头。

警察抢了牛,打了牛仔,后果很严重。



第一天,邦迪的儿子和亲友们去找警察理论,被警察放狗咬,手枪指头,电棍电 邦迪家开始喊冤求救,他家从1877年就在这个地方放牛了,而1993年联邦国土局才成立,他的农场1877年出现时,乌龟不是濒危动物。邦迪认为政府根本就是为了赶他走,强占他的农场搞开发,乌龟只是借口。

邦迪说:"一句话,他们的目标就是我的农场控制权"。



老邦迪认为政府保护这种乌龟是虚,强拆占地是实 于是,西部牛仔们一传十,十传百,自发组成了一只只强大的民兵队伍,短短几天之内,大军云集邦迪家的农场。



民兵们按所在的社团和家族为单位,打着战旗,全副武装前来搭救邦迪一家

熟悉美国西部内华达的朋友们知道,这里的牛仔是天然的红脖子。以前美国打仗,这里的人总是踊跃参军。无他,此方民风彪悍,都在马背上长大,方圆几十里没有邻居,一个字,野。内华达农家的后院,除了马圈和牛棚,还都有一个厂房,里边机加工设备一应俱全,发电机和房车、皮卡也是标配,这使他们的作战动员能力超级强悍。比如这次,他们一夜之间,就在骑警暂存邦迪家牛群的围栏外边,架设了营地,甚至设立了民兵路口检查站,把邦迪家被抢走的牛和看守牛群的警察团团包围。



牛仔们全副武装,列阵堵截警察 牛仔们宣布:这一次,他们是为了保护邦迪一家,也是为了他们的共同利益而,他们说,政府今天可以逼死邦迪,明天就可能轮到他们。这次起兵不是为了抢牛,而是为了自由。



牛仔们带着武器辎重,开着房车前来打仗,他们使用这个词,英语里起义和是一个词,二者没有区别 星期二之后的几天,大军云集,抢牛的警察一夜之间就从包围牛仔的强者,变成了被牛仔包围的弱者。

这些民兵,不是赤手空拳,他们带着马队,狗群,皮卡,房车,各种枪支弹药。



彪悍的民兵保护着邦迪,他们使警察成了弱势群体 民兵们聚集在邦迪家周围,表现出了卓越的战术组织性:
一方面,他们包围了邦迪家被罚没的牛群和看护牛群的小股警察。

另一方面,他们在高地和远处的立交桥上设立了狙击手阵地,同时组成了强大的马队占据高地,并组织百人一排的人马墙堵截了道路,成功的堵住了前来增援的警察,狙击手瞄准了被堵截停车的增援警察车队,民兵组织自己的直升飞机盘旋在警察上空防备警方空中增援,只要警察敢动手,民兵绝不客气。警察很快发现,对峙是唯一的权宜之计,开火只会导致警察伤亡。



高地上虎视眈眈的西部牛仔指挥官,不是电影,胜过大片



对抗政府的民兵狙击手和直升机



手持改装AK47和AR15的民兵,令警察感到压力,AK47搭载的瞄具是美军特种部队同款的ACOG,价值1200美元



8频道新闻字幕:全副武装的民兵集群在内华达保护农场主



民兵向电视记者展示带来的高精度自动步枪



民兵在邦迪家接受电视台采访



美国民兵组织在电视台宣布,发誓保护邦迪一家,起兵对抗政府的暴行



公路边架设的宣传板:“美国人民自由的最大威胁是践踏宪法的政府”--托马斯杰斐逊总统



民兵引用独立战争的宣传画:我问,大人,什么是民兵?民兵就是全体人民。



图上标语:这不只是为了一群牛,这是为了我们的自由



宣传标语:如果你是一个暴君,那民兵绝对就是一个坏名词



民兵组织的人马墙堵截了增援车队



被包围的警察,高度戒备



被堵住的警察



围栏左边是民兵代表,围栏右边是警察代表,双方正在谈判



谈判结果是警察取消针对农场的行动,民兵在庆祝,其腰间的手枪和快拔弹夹及移动式探照灯和口袋里的国父照片



增援的武装警察在撤退,周围民兵喊:滚回华盛顿,滚回中国!



邦迪夫妇在演讲,周围是各地赶来保护他家的武装民兵



民兵们的辎重和给养



制高点的狙击手,桥下人马墙的正前方,就是被堵截的警察增援车队



山顶的民兵武装指挥官,气场完胜山下的警察
四面被围的几个警察



同时,民兵们组织了几十个彪悍高大的卫兵,打着国旗和家族旗帜,围出一个抗议主席台,吸引无数媒体前来采访,主席台前设置检查站,遍插宣传板,各个领导人轮番演讲,并向媒体曝光警察抢牛的真相,不但抖露出开发商幕后的老板参议员里德和金主中国企业太阳能公司ENN,还揭露了政府的腐败贪污。比如,这次政府来抢邦迪的牛,罚款额100万美元,动用的部队居然高达200人,6架直升飞机,几十辆汽车,花费开支300万美元。

面对人数已达数百人,并且越来越多的武装民兵,美国骑警显然无法继续完成任务,而且已经开始自身难保。如此对峙下去,警察未必是老百姓的对手,美军介入才可能平乱。谁能承担调动美队,镇压美国人民,挑起美国内战的责任呢?

奥巴马不是,他才不背这个黑锅,于是,美国政府宣布,撤回全部警察,取消行动,归还邦迪的牛。当警察宣布无条件放牛,取消罚没行动,参与对峙的全体警察撤退时。民兵向警察齐声大喊:滚回华盛顿!滚回中国!

此次事件也告诉美国老百姓,宪法第二修正案,是先哲们留下的无价之宝,如果内华达牛仔们没枪,邦迪一家的后半辈子只有去华盛顿上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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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tusihua 最后编辑于 2014-06-12 22:08:31
 

[ZT] 读《宪法第二修正案》看美国无法禁枪的真正原因,令中国人惊叹的美国宪法,美国人民有推翻的自由


枪支与宪法

枪支在美国的普遍程度,从以下一例中可窥全豹:当《枪支管理法》通过的时候,受到该法禁止的攻击性武器之中,有一种是仿苏式半自动步枪AK47,仅此一种型号,在美国民间当时就已经有100万支。而且最近20年美国校园不断发生恶性枪击事件,见诸世界各大媒体,并引发了一场有关《枪支管理法》的大讨论。看了大量的类似报道,国人一定会想为什么美国允许公民拥有枪支。

据我一个去过美国的大学老师讲,美国法律之所以不禁枪,是因为“美国人民有推翻的自由”。

1776年7月4日,在北美洲十三个殖民地的代表举行的第二届大陆会议上,通过了由托马斯.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文献之一,它闪烁着自由和人权思想的光芒: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统治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为了慎重起见,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予以变更的。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是尚能忍受,人类都宁愿容忍,而无意为了本身的权益便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於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

没枪怎么推翻?没枪当年美国人拿什么来跟英队斗? 虽然今天美国已经是民主政府了,但是出于对的天然防备心理,美国法律坚决保证人民持枪的权利。 允许持枪固然会造成很多刑事案件,但是和刑事凶杀案相比,暴.政更让人恐怖。

1789年,美国第一届国会召开之际,宪法第二修正案做为一项制约国会与总统联邦权利的平衡力量予以提交,并于1791年,与另外9条宪法修正案一起获得批准,组成了美国权利法案的前10条。美国《权利法案》的第二条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这是美国的建国者对于日后的政府有可能发生异化而设立的一项预防措施,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其他国家时有发生的情况:即手无寸铁的人民面对政府军队的镇压束手无策,也使作为个人的美国人对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和土地的信心大增。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行文颇为讲究,它并不是说《宪法》给了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这两种是不同的。也就是说,美国的立国者认为,这种权利,不是统治者给予人民的一种恩赐,而是一种天赋人权。宪法修正案可以起到的作用,仅限于确认这一事实。

美国是一个非常强调保护个人隐私、私人财产和私人领地的国家。《权利法案》的第三条,即美国《宪法第三修正案》规定“任何士兵,在和平时期,未得屋主的许可,不得居住民房;在战争时期,除非照法律规定行事,亦一概不得自行占住”,以及《第四修正案》“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财物的安全,不受无理的搜查和扣押的权利;此项权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合理的理由,加上宣誓和誓愿保证,并具体指明必须搜索的地点、必须拘捕的人和必须扣押的物品,否则一概不得颁发搜捕状”。这两条,都是和上述的个人权利有关的。问题是,美国人对于这样的《宪法》条文的执行,是着着实实“令行禁止”的,他们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是绝对的。在其他国家,私有住宅受到侵犯,你可以去法院控告,但是在美国,私人领地受到侵犯,你有权开枪。

在此我插一段小故事:一名原籍俄国的犹太裔美国人在得知以色列正在建立所有的被迫害致死的犹太人的详细档案时感到奇怪:这些牺牲者怎么会无力反抗?后来他发现,二战之前德国人民也是合法拥有武器的,但在希特勒上台之后,首先搞枪支登记,然后设法逐步没收枪支,以致犹太人最后只能束手待宰。他由此坚信失去自卫武器是犹太民族的悲剧原因之一。他家里有好几种大大小小的枪,他说:“我也希望永远不要去用这些枪。但是你应该知道,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

曾经有一个美国女孩听到中国“文革”中有抄家的事情,她几乎不相信谁会有这么大的胆子。因为在美国,短短的几条《宪法修正案》绝非一纸空文,它是由整个司法制度在保障,有无数案例在支撑的。简单地说,凡是发生这样的情况,法律根据《宪法》是支持开枪一方的,但是为了避免误伤,必须事前发出警告,如果在受到警告之后继续侵犯,主人有权开枪,事后不必承担后果。所以,没听说美国发生过强制拆迁强占土地的案件。

例如,如果一个美国的农民土地被掠夺了,他们告状无门,这时候房地产开发商来拆他们的房子,他们至少还可以拿起枪支与开发商打一仗,维护最后的正义。美国权利法案保证了美国人民,尤其是穷人的权利,使他们不至于落到某些国家的农民和城市贫民的悲惨境地。

那么,对这种代价昂贵、只有潜在意义的自由和权利,美国人在支付了有目共睹的惨重代价之后,为什么至今没有放弃呢?这是因为他们始终坚信两百年前建国者的理论:对于“政府”这样一个人类所创造的“怪兽”必须时刻“防其失控”。所以,政府只能通过再三呼吁为管制枪支“立法”,如限制某种枪的型号,又如买枪者必须等候几天,以便让卖枪的查一查电脑,确定对方是否有犯罪前科等,来减轻持枪犯罪的危害程度,而对于彻底禁枪,由于《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存在,政府是永远做不到的。

最后编辑tusihua 最后编辑于 2014-06-12 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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