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揭秘:南京中山陵园建园的前前后后(图)
第一造林场的回应也不慢。在一周之后的7月19日,造林场于同一天,不仅回函葬事筹备处,还同时致函江苏实业厅,对葬事筹备处所确定的圈地范围提出异议。尽管出于对中山先生的景仰,造林场不可能反对在紫金山建筑中山陵墓,但在所圈的地内,有造林场所属的苗圃、林地与建筑物,这对造林场本身的切身利益产生很大的影响,为了维护本身的利益提出异议,也情有可原。
就在省立第一造林场发出请求免于圈地的上述两封函发出的第二天,内务部就关于墓址确定、圈拨墓地有关事宜复函葬事筹备处,复函指出,孙中山先生墓地择定南京紫金山南坡,除山地外,平地约6500亩。现在寻址建墓工程进行在即,墓地范围亟应圈定,圈内公产拟请拨用,民地给价收买,经费由处担任,……咨行江苏省长迅于办理,……”此函发出后,有关圈地的协商谈判,终于开始迈出了第一步。
8月18日,葬事筹备委员会举行了第八次会议。会议决定,除就圈定范围由内务部及省长指定,作为墓地及陵园之用,并备案外,应将建墓、筑路及其他建筑需用之地亩,先行拨用,使葬事得以进行。而未用部分,俟将来有施用必要时,再向原机关商定拨用办法。第二天,葬事筹备委员会就将会议的上述决定,分别致函内务部与省长,并请求,“对待用部分,仍应就原定范围树立界石,存案备考,以为将来商拨未用部分之依据。”
随后,在葬事筹备委员会、江苏实业厅和内务部三方之间,就“树立界石”的问题开展了公函频繁的穿梭旅行,你来我往,不亦乐呼。实际上,争论的焦点还是圈地范围的大小。
正值着手进行圈地之时,省长郑谦突然以范围太大,恐引起地方人士反对为由,要求对内务部备案指定的范围,再予以缩小。郑谦是南京人,在省长任内,为家乡做了不少好事,如拓宽马路、维护修整玄武湖等。但遗憾的是,他在中山陵建设上过多考虑地方的局部利益。
几经公文交涉,协商的结果是,圈地分两步进行,“以经内务部备案之界,为未来造林地点,定六千余亩,其地分为三种;一为官荒,完全属于国有,不须补价;二为公地,属于地方政府或团体所有,如江苏省立第一造林场,及义农会等皆是,亦不须补价……三为民地,须补价收买……”
葬事筹备委员会从建陵的大局出发,8月27日致函江苏实业厅,为了避免多生枝节,在树立界石方面作出让步,同意“从缓”树立界石;要求“所用官荒约800亩、民地约1200亩,请办理圈拨。”
8月31日,内务部致函葬事筹备委员会,同意葬事筹备委员会的上述意见。江苏实业厅也明确同意官荒约800亩及民地约1200亩“先行划出,以重国葬。”多时的圈地之争终于尘埃落定。
正当葬事筹备处与地方行政当局的商洽有了一些眉目,民间却又谣言四起。社会上流传官方要强占民地、强拆民房的消息,弄得人心惶惶。一些不法之徒散布谣言,企图阻止中山陵墓的修建。紫金山属地的江宁县知事,于9月1日发布公告,劝告民众勿听信谣传。此外,江宁县政府随后又于11月,发布了两份有关圈购官荒山地及民地的布告,终于安定了人心。
地方当局的有力措施,使陵园建设步入具有实质性进展的阶段。以上已说过,考虑到诸多方面的因素,葬事筹备处原定墓地6000亩的计划,最后缩小到以2000亩立案,其中包括1200亩民地。这些民地陆续由葬事筹备处出资购买。
在1926年7月27日举行的葬事筹备委员会第41次会议上,在陵园内设立中山植物园的计划虽然已获得通过,并推选常务委员叶楚伧到广州去接洽。但是在很长一段的时间内,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仅仅决定了植物园的筹备员为常务委员林焕廷、陈嵘及杨杏佛三人。
中山陵园从开始筹备到最后形成宏大的规模,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其中傅焕光先生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