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全世界的男人都喜欢的东西。酒色财气中酒能排在第一位,还在色和财的前面,其威力可见一斑。因为爱酒,所以全世界的人都不惜把最好听的名字扣在酒的身上。
例如爱尔兰人说威士忌是他们的生命之水,法国人说白兰地是他们的生命之泉,俄罗斯人文化素质稍微有点低,把伏特加叫做“男人打老婆的力量源泉”。中国人就更不用说了,所谓;“三杯能和万事,一醉善解千愁”。伤心的事要喝,所谓“何以解忧,惟有杜康”;开心的事也要喝,所谓“我醉君复乐,陶然共忘机”。朋友见面要喝,所谓“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分手的时候更要喝,所谓“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总而言之,喝酒的理由永远是不愁找的,如果你劝一个酒鬼说:“别喝了,冷酒伤肝,热酒伤肺啊”。这个酒鬼一准会对你说:“那不行,我不喝伤心哪”。然后拿出一个大广告给你看:“瞧瞧,谁说喝酒不好来着,你看人家茅台酒不仅保肝,还能治糖尿病呢?”
白酒据传说是周朝的时候杜康发明的,他把剩饭落在树洞里,这剩饭采天地之灵气,集日月之精华,不但没有变成馊饭,反而酿成了白酒,杜康喝了一口,就本能的感到这是个赚钱的好法子,于是由牧羊人转行为专业酿酒师。成了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杜康发明了酒,不过杜康可不是酒鬼,人家是用酒来赚酒鬼的钱。
《十国春秋》载:“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觚是古代盛酒的一种器具,容量约为二升。就算古代的酒没经过蒸馏,度数不高,这样的酒量也足以让现代人五体投地了。想想2升的可乐,灌下100瓶去那是什么概念。不过据说文王和孔子一辈子都没有喝醉过,所以尽管孔子号称饮宗,他们二位也不能算是标准的酒鬼。那么酒鬼的标准是什么呢,袁宏道在《觞政》中是这么总结的:选择酒徒有十二条标准:说话诚恳不巧语媚人的人,气色温柔但不淫靡的人,随意行令而不重令的人,酒令一行就让满座踊跃的人,听到宣令立时就能理解不再诘问的人,善于开高雅玩笑的人,未犯令而被委曲罚酒不自我分辩的人,面对酒杯不议论酒好酒坏的人,酒杯飞传而仪容端正的人,宁可醉眠而不偷着泼酒的人,得到题目就能作诗题赋的人,不胜酒力但长夜饮宴而兴致不衰的人。
袁宏道说话有点罗嗦,其实总结起来也很简单,就是见到酒就就要喝还得有文采的人,酒量不一定有多大,但是对喝酒要兴致不衰。只喝闷酒也不行,还得能吟诗作赋,这个标准一定,酒鬼们自然就呼之欲出了。当然中国历史上符合这个标准的酒鬼也不止九位,不过奇闻逸事最多,名声最响的,就要算下面这几位了。
1. 孔融
孔融让梨的故事人人都知道,可是孔融是个酒鬼的事知道的人就不多了。话说汉朝以前,酒是随便喝的,直到刘邦开国后,萧何立法禁酒,此后历朝历代每到收成不好的时候,就开始禁酒来节省粮食。不禁酒的时候,大家都随便放开了喝,也看不出谁是酒鬼。可是这禁酒令一颁发,别人都不喝了,唯独酒鬼还在那喝,就显得鹤立鸡群了。曹操这个人一直有点粮食恐慌症,这可能是他平生断人粮道留下的后遗症。一到粮食缺乏的时候,曹操就会颁发禁酒令。一般人这个时候再怎么想喝,也得收敛一下,可是孔融不这样,他直接上书给曹操,文采飞扬的写了好大一段;
“酒之为德久矣。古先哲王,类帝禋宗,和神定人,以济万国,非酒莫以也。故天垂酒星之耀,地列酒泉之郡,人着旨酒之德。尧不千钟,无以建太平。孔非百觚,无以堪上圣。樊哙解厄鸿门,非豕肩钟酒,无以奋其怒。赵之厮养,东迎其王,非引潖酒,无以激其气。高祖非醉斩白蛇,无以畅其灵。景帝非醉幸唐姬,无以开中兴。袁盎非醇醪之力,无以脱其命。定国不酣饮一斛,无以决其法。故郦生以高阳酒徒,着功于汉;屈原不哺裑歠醨,取困于楚。由是观之,酒何负于政哉?”
“昨承训荅,陈二代之祸,及觽人之败,以酒亡者,实如来诲。虽然,徐偃王行仁义而亡,今令不绝仁义;燕哙以让失社稷,今令不禁谦退;鲁因儒而损,今令不文学;夏、商亦以妇人失天下,今令不断婚姻。而将酒独急者,疑但惜谷耳,非以亡王为戒也。”
融先是举了一大串例子,例如樊哙、刘邦等人,都是因为喝酒才成了大事。又在第二段里说,夏商因为美女亡国,可是也没有禁婚姻。那你何必跟酒过不去呢。这篇文章写得文采飞扬,不过却显然没什么道理,缺粮的时候,粮食酿造的白酒当然是奢侈品,禁是理所应当,孔融不过是强辞夺理而已。
孔融这个人文采不错,可是打仗和治理州郡都不在行,这可能是他整天喝酒没时间管事造成的,孔融不但自己喝,还喜欢聚众喝,经常感叹说:“要是天天有人来陪我喝酒,我就没什么心烦的了”。孔融整天醉醺醺的,当然治理不好州郡。而且孔融喝完酒还喜欢乱说话,嘴巴又毒。他十岁的时候去参加酒宴,有人夸他聪明,旁边一位不服气,就说:“小时候聪明的,长大一般很笨”。孔融立刻回了一句:“那你小时候肯定特别聪明。”一句话把人噎得上不来气。大了以后,这个嘴毒的习惯也没改。曹操打下邺城,把大美女甄氏赏给儿子曹丕(也有人说是曹丕主动抢的)。结果孔融喝了两杯以后又说话了,说过去我一直不知道周武王灭纣以后怎么处理的妲己,今天可算明白了,原来是赐给他儿子周公了啊。孔融嘴巴毒,终于惹火了曹操,把孔融全家都杀掉了。孔融死的时候感叹说;“言多令事败啊”,可见他一直没明白,要不是喝酒太多嘴巴不受脑神经控制,怎么能说那么多胡话呢?
2. 郑泉
人们普遍认为北方人的酒量比南方人要好上一些,不过三国时代的酒鬼,北方有孔融,南方却有一个更胜他一筹的,那就是吴国人郑泉。
郑泉人称“酒中奇人”。据《笑林》记载说,郑泉“博学有奇志,性嗜酒。”他平生最大的心愿是:“愿得美酒五百斛船,以四时甘脆置两头,反覆没饮,惫即住而啖肴膳,酒有斗升减,随即益之,不亦快乐!”
郑泉老兄希望自己有一艘装载着五百斛美酒的船,船的两边都放着最喜欢的下酒菜,自己随时随地可以放怀畅饮,而且这些酒还不会减少,喝一斗补一斗,喝一升添一升,自动给他加满,永远保持五百斛的最佳状态。郑泉老兄的故事让人想起了西方的一个故事,上帝问丹麦的一个农民,如果让他实现三个愿望,他想要什么。丹麦农民想都没想就说,我要一满桶啤酒。上帝给了他一满桶啤酒。丹麦农民看着这一桶酒好像也不太够,就很狡猾的说,我第二个愿望是想喝多少啤酒,就有多少啤酒。上帝又满足了他,并且让他说第三个愿望,丹麦农民苦思冥想了半天,说道,实在没什么愿望了,要不再来一桶啤酒吧。丹麦农民连下酒菜都不知道要一碟,杉染频钠肺逗椭H壬共钌弦唤亍?
郑泉说话的水平比孔融高上一截,他在孙权手下做到郎中,经常给孙权提意见。孙权就说:你整天提意见,难道就不怕我生气吗?郑泉回答说:我听说大王圣明臣子就耿直,我敢提意见,不是因为我胆子大,是因为您圣明啊。后来有一次他惹恼了孙权,孙权要斩了他,侍卫上来就把他往外拽。郑泉一步三回头。孙权看见了就问:你不是不害怕我生气吗,为什么还一个劲回头呢?郑泉回答说:我知道您圣明不会斩我,所以回头看您不是害怕,是为了感念您的恩德啊。孙权被拍得哈哈大笑,心情一高兴就把他给放了。
郑泉先生喝了一辈子酒还是觉得没够,临死之前反复叮嘱家人:“必葬我陶家之侧,庶百年后化而为土,幸见取为酒壶,实获我心矣。”他活着的时候天天喝酒还不算,还期盼死后尸骨化成泥土,能够幸运的被制作成酒壶,永永远远泡在酒里,生生死死与酒不分离!他对酒的执著真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如果生活在现在,郑泉的遗言一定是:我火化以后也不用买盒子装了,直接和上黄泥制成酒壶就完了!
3. 陶渊明
李白有一首诗叫做《山中与幽人对酌》是这样写的: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我醉欲眠卿且去是大酒鬼陶渊明的名言,陶渊明平生好酒,最喜欢把别人拉到自己家里喝酒,一旦自己先喝醉了,就说:“我醉欲眠卿可去。”意思是,我喝多了要睡觉去了,您请自便吧。
陶渊明二十九岁那年,曾做过江州祭酒的小官,因为当时官场黑暗,陶渊明看不惯,决心去职归隐。此后一直隐居,可是陶渊明种菊花还可以,种田的本事却不佳,加上好酒,到中年后连饭都吃不上了,迫于生计,陶渊明再次复出,先后担任镇军参军、彭泽令等职务。在做彭泽令时,他看不惯当时督邮的作派,很干脆的来了一句“我岂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之后愤然辞官归隐,结束了仕途生活,再也没有复出过。相传,陶渊明弃官后隐居于庐山下,每日自耕自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耕地而食,凿井而饮。过着悠闲的田园生活。这个时候陶渊明新娶了夫人翟氏,翟氏种田是把好手,粮食年年丰收,因此陶渊明又有酒可喝了,每到闲暇时,他就和一帮朋友到两里外的庐山南麓虎爪崖下饮酒作乐。崖下有一条名为醒泉的溪涧,涧中横卧着一块巨大的黑褐色花岗岩石,高约3米,长约6米,宽约4米,石面平滑,是一个天然的大酒桌。陶渊明和朋友们每次都坐在这里饮酒作诗,一同取乐。他每饮必醉,每醉必赋诗文,醉倒后便挥手对同伴说:“我醉欲眠,卿且去!”说完就睡倒在石上。日复一日,这块石头的中间竟然凹了下去,留下了枕痕。于是,这块石头就被命名为醉石。陶渊明的这个故事和马克思把图书馆踩出脚印的故事差不多,但是马克思可能每次都坐在图书馆的同一个地方,难道陶渊明每次也都坐在石头的同一个地方?最大的可能是石头上本来就有枕痕,陶渊明喝酒不带枕头,每次往有坑的地方一躺就睡,天长地久,这个坑越来越深,于是醉石就形成了。
4.刘伶
杜康造酒刘伶醉,谈酒鬼就不能不谈刘伶,刘伶是安徽人,竹林七贤之一,崇尚的是老庄思想,讲究的是无为而治。刘伶这个人个子比较矮,还不到1米六,加上长相比较对不起观众,因此从小不爱和别人来往,直到遇上另一个大酒鬼阮籍,还有竹林七贤的另外几位,才一见如故,开始了吃喝玩乐,饮酒赋诗的生涯。
刘伶也曾经当过官,可是他的无为而治的思想实在不符合上级要求,以无能的名义把他给撤了,不过刘伶家里颇有点家产,什么也不做照样有酒喝。经常坐着鹿车,车上放着酒,车走到哪里就和到哪里,后面还跟着一个人扛把铁锨,职责是等刘伶喝死的时候把他埋了。这个坐车喝酒虽然招摇,但是还比不上他自己在家喝酒来的痛快,刘伶最喜欢脱光衣服,一边喝酒一边裸奔,反正是自己家里,别人也管不着,有一次被人看到了,这帮人就嘲笑他没正经。结果刘伶把老庄的语录活学活用的很好,直接来了一句:“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裤衣。诸君何为入我裤中?”天地才是我的房子,这个屋子不过是我的衣裤,你们没事干往我裤子里钻干什么。
别人管不了他,也说不过他,刘伶的老婆看不下去,把他的酒坛酒缸全砸了,逼他戒酒,刘伶总喝酒身子不好,打不过老婆。眼珠一转有了主意,说:那好吧,我答应戒酒,你买点酒肉请乡亲们过来,我当众宣布戒酒。老婆高高兴兴买了酒肉回来。刘伶说:“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 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说完开始喝酒吃肉,不一会又醉过去了。
刘伶以诗文著称,不过没有什么作品传世,只有一篇酒德颂很出名,大概意思是这样的:“有一个德行高尚的老先生,把天地开辟作为一天,把万年作为须臾之间。把日月作为门窗,把天地八荒作为庭道。行走没有一定轨迹,居住无一定房屋。以天为幕,以地为席,放纵心意,随遇而安。无论动静都随身携带饮酒器具。只是沉湎于杯酒,不知道其他的。有显贵公子和仕宦处士,听到我的名声。议论着我的行为。于是便敛起袖子,绾起衣襟,张目怒视,咬牙切齿。陈说礼仪法度,事事非非一起产生。先生在这时候正捧着酒瓮,抱着酒槽,衔着酒杯,喝着浊酒。拨弄着胡须,伸腿箕踞而坐。枕着酒曲,垫着酒糟。无思无虑,其乐陶陶。昏昏沉沉第地喝醉,又猛然清醒过来。安静地听,听不到雷霆之声。仔细地看,看不见泰山的形体。感觉不到寒暑近身。利欲动心。俯瞰万物,犹如萍之浮于长江、汉水,随波逐流,不值一提。”
刘伶老先生活着声名不响,死后称了名人,有人赞扬他:“一生浑是醉,万古复何悲”。世人爱酒,也许是现实过于残酷,所以只有酒中才有乐土吧。可是一醉纵能无悲,醒了又怎么办?
5.阮籍
阮籍和刘伶是一对大酒鬼,他是河南人,和安徽人刘伶是邻居,不过阮籍比比刘伶帅的多,据史书记载说,他“容貌伟杰,志气宏放”。简单来说就是很有男子汉气概,和小瘦猴刘伶完全不同。阮籍和刘伶交情好,一是因为都爱酒,而是因为都崇尚庄子,而且阮籍中气十足,善于仰天长啸,还能谈琴,诗写得也不错。不过当时也没几个人夸他,因为他不顾礼法。一高兴就得意忘形,所谓:“勿忘形骸,时人多谓之痴。”
一提到礼法,每个人都想到封建,其实每个年代都有礼法,直白点就是所谓的潜规则,大家都不这么干,你偏要这么干,那么大家只能说你另类,或者干脆就是有点痴了。阮籍干过的痴事实在不少,有些是很可爱的,比如说他听说步兵营的地窖里有美酒三百桶,就主动申请去当步兵校尉,其实去了以后就是每天喝酒,喝完酒擦擦嘴就走人了,因此大家都称他为阮步兵。还有一次,阮籍的嫂子要回娘家,阮籍一直送到村口,要知道那时候小叔和嫂子说话都要避嫌,可是阮籍说了,礼法可不是为我这样的人所设的。
上面这些事都显得阮籍直爽可爱,下面这几件就显得有点怪,阮籍家附近有个美女酒店,老板娘是远近闻名的大美女,阮籍没事干就去喝酒,喝完还不走,老板娘坐在哪里,他就往身边一躺,倒头就睡。可能男主人知道阮籍这人不是色狼,何况他整天都来消费,居然也不赶他走。当然也可能是阮籍身体强壮又是国家干部,要是换成刘伶敢这样,肯定直接拎着脖领子丢到街上去了。阮籍传记载说:“兵家女有才色,未嫁而死。籍不识其父兄,径往哭之,尽哀而还”。一个不认识的美女死了,阮籍跑去嚎啕大哭,知道的说阮籍怜才,不知道的还以为人家美女作风有问题呢。所以说阮籍这个人有时候太不顾及别人的感受,让人有点反感。
不过阮籍最出名的还不是这些,他最拿手的是翻眼睛,就是所谓的青白眼。阮籍的母亲去世了,嵇喜来凭吊,阮籍两眼斜视,露出眼白。嵇喜吃了个大白眼,很没趣的走了。嵇喜的弟弟嵇康听说这个字,就带着酒拿着琴来看望阮籍,阮籍一看见酒两眼放光,露出眼睛的虹膜,这就称为青眼。青白眼也不是难度系数多高的动作,为什么别人就学不来呢,因为当时的人普遍认为阮籍这个人是个有眼光的人。当时曹爽辅政,让他出来做官,阮籍推病不出,没多久曹爽就被司马家给收拾了,于是大家都认为阮籍有远见,了不得。所以阮籍的青白眼大家才那么信服。
阮籍也和刘伶一样,喜欢坐车喝酒,走到哪里算哪里,喝到感情上来了就下车大哭,一次走到楚汉交战的地方名叫广武山的,说出了一句千古名言: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
阮籍虽然狂放,却也很讲究策略,他知道司马昭心狠手辣,很少去忤逆他,还执笔写过《劝进文》,劝司马昭自封晋公。因此司马昭对他很维护,尽管阮籍当官不做事,又不遵礼法,仍然安安稳稳的得享天年,做了个快乐的酒鬼。阮籍的侄子阮咸也是个奇人,曾经坐在院子里和一群猪一起用大瓮喝酒。不过阮咸在酒界名声和叔父还差一截,没资格列入九大酒鬼,估计能在前二十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