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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惆怅:易中天论中国政治与人性(易中天著)

好制度,坏制度

二、中央机关

当新制度把封国变成了郡县,把原本分散独立的“许多国家”(邦国)变成了集中统一的“一个国家”(帝国)时,它无疑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机关。这个机关,钱穆先生称之为“中央政府”;郡县机关,则称之为“地方政府”。这当然便于我们理解,但略嫌“现代化”。要知道,中国古代的政权机构,和现在所谓“政府”,并不一个概念。在严格的意义上,前者是不能够叫做“政府”的,因为它根本就不具备现代政府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和功能。它只有一个职能,就是统治,因此也许应该叫做“衙门”,或者中央的叫“朝廷”,地方的叫“衙门”。但这样也有问题。中央机关不仅有“朝廷”,还有“宫廷”,而所谓“宫廷事务”则既包括国家公务,也包括皇家私事,是“公私不分”的。正因为宫廷公私不分,所以宫廷加朝廷组成的机构,就不好叫做“中央政府”。“衙门”的说法也有问题。地方上的机关固然是衙门(比如县衙),中央各部院府台又何尝不是衙门?看来也只好马马虎虎地分别称之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但要说清楚,此政府非彼政府,它们和现代意义上的“政府”有着天壤之别。而且,能不使用这两个概念时,就尽量不使用。

秦汉时期中央统治机构的制度设计,应该说还是比较合理的。其最为合理之处,就是区分了“宫廷”与“朝廷”,或“皇权”与“相权”。汉制,国家最高领导人为皇帝和宰相。皇帝所处为“宫”(皇宫),办事机构为“尚”(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尚书)。这六尚,前五个都是管生活的,只有尚书和政治有点关系。宰相所处为“府”(相府),办事机构为“曹”,曹数有说六曹的,有说十三曹的,有说十五曹的,职司则有府史署用、官吏迁除、农桑祭祀、文书奏章、民事诉讼、邮传交通、谷仓漕运、货币盐铁、盗贼刑法、兵役武装等,全是公事。皇帝之尚多为私而宰相之曹全为公,可见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以皇帝为首的宫廷是“半公半私”的(既代表国家同时又是私人),以宰相为首的朝廷才“一心为公”,除了为国家服务以外再也没有别的作用和意义,是真正的“中央政府”。所以,他们的经费来源也不一样。朝廷经费来源于大司农掌管的田赋收入。这是大头,归政府用,是“公款”。宫廷经费来源于少府掌管的工商税收。这是小宗,归皇家用,算是皇帝的“私房”。

这样看来,汉代制度,大体上还算“公私分明”(但也只是“大体上”,严格说来并不清楚,这才造成后来的问题)。同时,机构的设立,也还算“职权分明”。皇帝是国家元首,主要起象征国家统一的作用;宰相是政府首脑,带领官员实际管理国家,并负政治上一切实际之责任。打个比方说,皇帝好比是董事长,宰相好比是总经理。总经理之外,还有“监事会主席”,就是御史大夫。他同时也兼副总经理(副宰相),副手则为御史中丞,此外还有侍御史(监察中央)和部刺史(监察地方)。不过国家毕竟不是公司,所以除总经理(宰相)和监事会主席(御史大夫)外,还有一个管军事的官员,就是太尉。宰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合称“三公”,是王朝的最高官员,共同向皇帝和国家负责。

这种制度,应该说还是蛮合理的。因为在这样一种制度下,皇帝授权而不负责,宰相负责而无主权,一旦国家有事,皇帝就能够以授权人的名义责问宰相和政府,宰相和政府也不能不承担政治责任。这样,宰相领导的政府就有可能成为“责任内阁”或“问责政府”。如果反过来,皇帝自己授权,同时又自己行政,则一旦国家有事,也就无人负责,无责可问。皇帝负责吧,无人来问(别人不是授权人,没有资格责问);宰相负责吧,无责可负(宰相不是负责人,没有理由责问)。结果大约只能像隋炀帝,说朕的江山朕自丢,丢了拉倒。除此之外,也只有三种可能:一是下罪己诏,说什么“四方有罪,罪在朕躬”,把责任大包大揽认下来,却并无处分,也无法处分,实际上并不负责。二是找替罪羊,说什么“君非亡国之君,臣乃亡国之臣”,所有的事情,都是“群臣误我”,然后挑几个确有问题或看不顺眼的杀掉,实际上仍是不负责任。第三种更糟糕,就是在国难当头时,说什么“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把责任推到老百姓身上,当然是更不负责。一个不负责任和不能负责的政权是必定要垮台的。所以要想政权稳定,君主就不能做行政首脑。用梁启超的话说,就是“必元首无责任,然后可以责诸内阁”;“必君主无责任,然后可以责诸大臣”。

汉初的情况,便大体如此。刘邦打天下时就不带兵,具体事情都交给张良、萧何、韩信他们去做。他的几个接班人,崇尚“无为而治”,也都乐意当“甩手掌柜”。所以秦人创立的帝国垮了台,取而代之的汉人却搞得有声有色。遗憾的是,宫廷与朝廷,或皇室与政府的这种关系,道理上并没有讲清楚,制度上也没有做规定,不像现代西方国家,宪法明文规定皇帝不得过问政府的事,而是想过问就过问,想不过问就不过问。结果,汉武帝一上台,事情就起了变化。汉武帝是一个“雄才大略”的人。这样的人,多半都喜欢亲自操刀。所以武帝一朝,宰相成为摆设。汉武帝既当董事长又当总经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事情倒是弄得轰轰烈烈,遗患却也无穷,因为他把制度破坏了。正因为破坏了制度,这才有后来的外戚专政和宦官弄权(后者又因前者而起),汉王朝也终于灭亡。从这个角度讲,皇帝雄才大略并不是好事情。雄才大略的皇帝往往独断专行,无法无天,不把制度放在眼里。当然皇帝太愚蠢太昏庸也不好,最好是头脑清楚又不好大喜功,事情交给政府做,自己只拿大主意。但这并由不得我们。钱穆先生批评破坏制度的人,说他们不知道“皇室之存在,由于有皇帝,而皇帝之存在,由于有政府”,我看没有哪个皇帝会懂这道理。相反,帝国制度既然是以皇帝为中心建立的,就不能不规定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不受限制的权力,皇帝也不会自动交出自己的权力,只会不断从宰相和政府那里把它收回来,最后把自己变成独裁者。

事实上从东汉以后魏晋南北朝起,皇家就开始侵夺相权。唐初虽然“把以前皇室滥用之权重交还政府”,却再也回不到汉初的理想状态。钱先生说:“汉宰相是采用领袖制的,而唐宰相则采用委员制。换言之,汉代由宰相一人掌握全国行政大权,而唐代则把相权分别操掌于几个部门”,“凡事经各部门之会议而决定”。这原本也没什么不可以,但只分相权不分君权,权重就向皇帝倾斜了。

不过唐代宰相虽不如汉,比起后世来权力还是大得多。唐代相府共三个衙门(相当于宰相的人就更多),都叫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管出令,门下管复核,尚书管执行,类似于立法、司法、执法三权分立,只不过所立、所司、所执的不是“法”,而是“令”。当时王朝的最高命令,都由中书省拟出,而且一拿出来就是定稿,叫“熟拟”,皇帝只能在上面画圈,叫“印画”。也就是说,宰相有决策权,皇帝反倒只有同意权。当然,门下省可以驳回中书拟定、皇帝同意的命令,但门下省也是相府,门下省的否决权也是相权。可见唐代相权也不很小。皇帝不经中书、门下副署就直接下达命令,在当时是视为非法的。

宋就不行了。“宋代的最高政令之最后决定权在皇帝,不在宰相”,宰相上朝也不能像秦汉隋唐那样“坐而论道”,只能站着。明清更糟,干脆废了宰相,而代之以六部和内阁。六部原属尚书省,尚书省的长官和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同为宰相。朱元璋把中书、门下两省都废了,只留下尚书省,却又不设长官,让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这就等于是不要总理,由总统直接领导部长,和美国的体制差不多。问题在于美国的总统是选出来的,也是有人管的。国会管,法院管,媒体舆论也监督,出了事情要下台。何况美国的总统也不是董事长,而是总经理。明清的皇帝却是董事长,现在又来做总经理,还没人管,结果可想而知。

以内阁代宰相就更不通。我们要知道,明清的内阁可不是由总理、副总理、部长组成的“国务院”或“政府”,其实不过是皇帝的顾问班子,顶多叫“秘书处”。内,是内廷、大内的意思。阁,则是宫内的殿阁。可见内阁属于宫廷,不属于朝廷。内阁的成员叫大学士,官阶只有五品。按尚书二品、县令七品计算,五品不过副司级,怎么能是宰相?但在明代,“入阁”却又相当于“拜相”,这就是只讲法术不讲制度了。

到了清代,雍正皇帝连内阁也信不过,又搞了个“军机处”。这就更荒唐。皇帝不但董事长兼总经理,还兼司令员,司令部则成了政务院。说穿了,这是只要皇帝独裁,不要政治制度。当然,康熙、雍正、乾隆这三个,是有精力也有能力独裁的,所以造就持续百年的“盛世”,论版图、人口、国力,均不亚于汉唐。但最后的结果,却是逼出来一个辛亥革命。这事说来话长,我们以后再讲,现在先来看看地方上的情况。
 

好制度,坏制度

三、地方行政

认真说来,“地方上”这个概念,也是要到秦以后才会产生的。因为只有一个幅员辽阔且又实行郡县制的统一大国,才会有中央和地方,也才会有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这种关系,仍然要算汉代最好。钱穆先生就说:“中国历史上讲到地方行政,一向推崇汉朝,所谓两汉吏治,永为后世称美”,是为笃论。

汉代地方行政制度之好,在于简单,只有郡、县两级。加上中央,也不过三级。层次少,效率就高,腐败的可能性也小,这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再说层次少,也亲切。县以上就是郡,郡以上就是中央,用钱穆先生的话说,大家都不觉得这个中央政府高高在上。

层次少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官级少,升转快,官员的政治前途明朗,工作积极性就高。西汉中央政府的“高级干部”实际上只有两级,即“三公”和“九卿”。三公就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都只有一个人。丞相相当于总理,金印紫绶;太尉相当于三军总司令或兵马大元帅,也是金印紫绶;御史大夫相当于副总理兼监察部长,银印青绶。九卿其实就是九个部长或“部长级干部”(比如廷尉就是司法部长,大鸿胪就是外交部长,大司农就是财政部长),官俸二千石。地方上也是两级。最低一级是县。大县行政长官叫县令,官俸六百石至一千石。小县行政长官叫县长,官俸三百石至五百石。县以上是郡,行政长官叫守,景帝时改称太守,官俸二千石。也就是说,郡守和九卿是平级的。西汉的郡大约一百个,一个郡管一二十个县。这样算下来,当时一个郡守,也就相当于现在一个州长。请想一想,一百个州长(郡守)和九个部长(九卿)平级,是什么概念?自然是州长变部长并不稀奇,部长变州长也不委屈。这就有利于“干部交流”。再说中央政府的部长虽然只有九个,地方上的州长却有一百来个。县长们(大约有一千三百左右)即便当不上部长,当个州长总还有希望。县长和州长之间又不再有等级。只要加把劲,一步就能跨入“高干”行列,没准还能到中央工作,县长们岂能不努力?实际上汉代官制的最大特点就是“轻中央而重地方”。所以汉代的地方政治是最好的,吏治也是最好的。

不过好景不长,这个制度很快就遭到了破坏。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那位雄才大略的汉武帝。汉武帝在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把天下分为十三个州部,每州派去一位刺史,许多学者便据此认为汉代地方行政区划是三级:州一级,郡一级,县一级,州领导郡,郡领导县。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刺史不是行政官,而是监察官,是中央派到下面去监督地方官的“特派员”。他只能奉诏察问六件事情,不得干预地方行政,还没有固定治所,俸禄也只有六百石,相当于“县处级”。你想,哪有县处级领导地市级的道理?显然,刺史不是一级地方官员,州也不是一级地方行政区域。所以在汉武帝时代,这事还不算乱套。

但是到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情况就变了,刺史变成了牧,级别也是二千石。以后反反复复,一会儿刺史一会儿牧,州也逐渐成为地方行政实体(比如冀州牧袁绍、荆州牧刘表、兖州牧曹操,便都是拥兵自重割据一方的诸侯)。这样折腾到隋文帝开皇三年(公元583年),朝廷干脆废了郡,直接以州统县。至于州的行政长官,则有叫刺史的,有叫太守的,还有叫牧的,因为隋唐两代的州,其实就是汉代的郡。如果是特殊的州(比如首都和陪都),就叫府,其行政长官则叫牧(从二品)或尹(从三品)。这是唐人的发明,宋人也跟着做的。只不过宋代的府比唐代的多。稍微特殊一点,就不叫州,叫府。

可见唐代地方行政区域原本也只有两级:州府一级,县一级。但是唐人和汉人一样,也喜欢从中央往地方派上级官员。汉代只派了刺史,唐代派的就多了,其中最重要的是观察使和节度使。观察使和汉的刺史一样,原本是中央派下来巡视地方的,结果巡回变成常驻,成为名不正言不顺的更高一级行政长官。节度使原本也是特派员,只不过观察使管监察,节度使管军事。结果也一样,也成为名不正言不顺的更高一级行政长官。中央监察官变成地方行政官已是不妥,军区司令员变成地方行政官就更成问题。最后,节度使变成割据一方的“藩镇”,唐王朝也就灭亡。

唐代观察使监临的区域叫“道”,宋代则叫“路”。宋代地方行政区域原本同样只有两级:州府一级,县一级,但开国不久(宋太宗至道三年,即公元997年)就在府州上面加了一级,叫“路”,而且其行政长官居然是四个,南宋时简称为帅(安抚使,管军事)、漕(转运使,管财政)、宪(按察使,管司法)、仓(常平使,管救济)。这就荒唐。唐代州县,只要承奉一个上司(观察使),宋代则要承奉四个,这地方官岂能好做?何况这四个大员,互不相属,都直接对皇帝负责,你说这事情可怎么办?所以宋的地方行政,简直一塌糊涂。

元代的荒唐,则是把“省”这个怪物制造出来了。省,原本是中央机关的官署名称,比如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在唐代是相当于宰相府的。元承宋制,也以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关,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关,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不同的是,他们还要把这些机关派到地方上去。派到地方上的中书省叫“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派到地方上的枢密院叫“行枢密院”,简称“行院”。派到地方上的御史台叫“行御史台”,简称“行台”。可见所谓“行省”,就是“临时的、不在首都的,或行动中的中书省”,就像“行宫”是“临时的、不在首都的皇宫”一样,怎么会是地方行政区域名称呢?

所以,到明洪武九年(公元1375年)朱元璋准备废掉宰相之前,就先把地方上的“行中书省”废了,改称“承宣布政使司”,其长官则叫“承宣布政使”,简称“布政使”。使是官名,司是衙门,都不是区域名称。可见现在叫做“省”的这个地方行政区域,其实是没有正当名称的。叫省叫司都不通,就像把市、县叫做局、处于理不合一样,要叫也该叫“承宣布政使区”。不过朝廷只设了衙门(承宣布政使司),没有颁布区号,世俗的称呼难以改变,那就凑凑合合叫“省”吧!结果,真正的“省”(中书省)废掉了(而且也被忘掉了),不是“省”的东西反倒变成了“省”。

省一级的衙门,明代是三个: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简称藩司、臬司、都司,合称“三司”。清代减去都指挥使司,变成“二司”。二司的长官布政使和按察使,俗称藩台、臬台,同为省长。藩台管行政财政,臬台管司法监察。其实按察使称台还凑合,因为御史称台。布政使称台就没有道理了。然而清代不但藩司和臬司的长官称台,他们派出去的下属机构(分司)官员也称台,叫“道台”。这倒不去管他,糟糕的是明清和汉唐宋元一样,有了地方政权机构还不够,还要往下面派机构和官员。汉代是郡县之上加派刺史,结果变成州;唐代是州县之上加派观察使和节度使,结果变成道;宋代是府州之上加派帅、漕、宪、仓,结果变成路;元代则在道和路之上又加派行省、行院、行台,结果变成省。这样到了明清,法理上的地方行政区域是三级:省一级,府一级,州县一级。府在唐、宋、元三代,是“特别行政区”,其实是州,但在明清则是省之下、县之上的一级正式行政区,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州在明清则基本上不再领县,其行政关系则或直属于省(少数),或隶属于府(多数),因此州县应视为同级。

这样原本也不错,问题是明清又往省里派“特派员”。明代派出的是三个:总督、巡抚、巡按。设置之初,大体上是总督管军事,巡抚管行政,巡按管监察。清代把巡按职责并入巡抚,只留下总督、巡抚两个。但明代的总督、巡抚、巡按是临时性的、非常设的,清代的总督和巡抚却是常驻常任,这就等于是在省长(布政使、按察使)之上又加“超级省长”(巡抚),诸省之上又加“太上省长”(总督多管二三个省,只管一省的则不设巡抚)。省上有省,官上有官,越搞越复杂。

省长们也不含糊,也往下派“太上皇”,这就是分司分道。分司分道也有两种:布政使派出的叫分守道,按察使派出的叫分巡道。这是明制,清代的道更复杂。这就在省与府之间又插进来一级。如果总督辖区(大区)算一级,省算一级,道算一级,府算一级,州县算一级,就有五级了。结果如何呢?即如钱穆先生所言:“变成管官的官多,管民的官少”,而且管民的官(就是县官和州官)不但少,地位还低,权力还小。州县上面有知府,知府上面有道台,道台上面有布政使和按察使,布政使和按察使上面有巡抚,巡抚上面有总督,总督上面有中央。州县被压在最底层,奉承巴结一大堆上司还来不及,哪有时间精力功夫心思去亲民?地方政治也就一塌糊涂。
 

好制度,坏制度

四、官员选拔

现在再说官员选拔。

我们知道,帝国虽然是以皇帝为中心建立的,但治理国家的却不是皇帝一个人,也不可能是皇帝一个人。帝国的幅员如此辽阔,人口如此众多,事务如此繁杂,如果事无巨细都要皇帝亲自去打理,那实在是天方夜谭。合理并且可能的办法是委派官员去代理,就像农场主雇人放羊一样。这种制度,就叫“官员代理制”。那些代表皇帝去放羊的人,就叫“牧民之官”,有时也直接就叫“牧”。

官员既然是皇权的代理人,那就必须精挑细选。一要靠得住,二要有本事,三要守规矩。所以官员的选拔,历来就是王朝的重大课题。这项工作在古代,就叫“选举”。选,就是选择;举,就是提拔。这和现代“选举”的意思也差不太多,只不过现代选举是“民选”,古代选举是“官选”,民选靠投票,官选不靠投票而已。

选举的方式有三种:察举、荐举、科举。察举就是由地方官进行考察,发现人才后向朝廷举荐。荐举就是由中正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官员)将各地推荐的人才分为三六九等,然后向朝廷举荐。科举则是通过分科的考试,将考试合格的人才向朝廷举荐。第一种是察而后举,所以叫察举。第二种是荐而后举,所以叫荐举。第三种是科考而后举,所以叫科举。两汉实行察举制,魏晋实行荐举制,隋唐以后实行科举制。不过,认真说来,只有隋唐的科举是选举,因为进士及第以后并不立即授官,仍然只是推荐的意思。宋以后,进士及第即是官员,就不好叫做选举,只能叫做考试了。

这三种,是选拔官员的主要方式,叫“正途”。其他方式,则叫“杂途”。比较起来,最好的是汉唐。汉代制度的优点,是兼顾了教育、实习、选举、考试四个方面,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流程。汉自武帝时起,就有太学。太学是最早的“国立大学”。不过这“国立大学”,全国只有一个,专门用于培养政治人才,因此也可以说是“中央政治学院”。这就是教育。太学生考试毕业分为两等,一等的叫甲科,二等的叫乙科。大约甲科相当于现在的本科(大本),乙科相当于现在的专科(大专)。不过现在的本科专科是靠入学考试来分的,汉代的甲科乙科却靠毕业考试来分。甲科出身的为郎,乙科出身的为吏。郎就是皇宫里的侍卫,也是政府官员的后备军。吏则是地方官员的僚属,相当于现在的一般干部。补郎和补吏,是太学毕业生应有的待遇。这就是实习。太学毕业生为郎为吏实习一段时间后,中央和地方的官员都可以根据他们的表现向朝廷推荐。这就是选举。选举以后,再考一次,这就是考试。经过这样一个完整的过程,这个年轻人就可以正式踏入仕途,成为政府官员了。

这样一种制度,应该说是很科学的。因为这样选出的官员,既有知识(受过正规教育)又有历练(经过基层实习),何况还通过了上级考察和政府考试,怎么能不优秀呢?如果说有问题,就是那时读书的可能性太小,进太学就更不容易。结果由于知识的垄断,变相地形成官职的垄断,终于导致魏晋南北朝的门阀制度。

科举制度纠正了这一弊病,政权开始向平民开放,尽管这种开放是有限制的、不彻底的(工商等行业中人不得报考),却总算是进了一步。这个制度,又以唐代的为最好,好就好在礼部考试及格就叫进士及第,就有做官的资格,却又并不立即授官,还要由吏部再考一次,也就是教育部考了人事部再考。大约“礼部考的是才学,吏部考的是干练”,既有知识又有能力,才能做官。这个精神,和汉代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方法有异而已。

但是宋人把这个传统破坏了。宋代的读书人,只要科举及第,立即就委以官职,不必再经吏部考试。这其实是不对的。会读书的人不一定会做事,而国家需要的是管理人才,怎么能只看之乎者也子曰诗云,不要历练?何况所谓考试,原本指的是考绩和试用。现在士人“榜下即仕”,无绩可考,不试而用,就违背了考试的初衷。再说此门一开,天下士人蜂拥而来,朝廷哪里招架得住?事实上自从唐代开放政权以后,参加考试的读书人越来越多,朝廷无官可授,只好设员外郎、候补官,结果“士十于官,求官者十于士,士无官,官乏禄,而吏犹扰人”。用钱穆先生的话说,读书人成了“政治脂肪”,而且堆积在“心脏”周围,这个国家还有不得冠心病的?

于是明清两代,只好再做改革。首先是科目的统一。我们知道,所谓“科举”,就是“分科考试,设科举士”的意思。唐代考试的科目很多,宋代也有十科。这些科目中,地位最高的是进士,唐人谓之“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就是说三十岁才考上明经科就太差劲了,五十岁能考中进士则很不容易。因为明经科考的是死记硬背的东西,进士科却考真才实学。明清以后,尽罢诸科,只留进士,考试内容则合并明经、进士两科。这是当年王安石主张的改革方案,到明清算是成了定论。

其次是考试的严格。唐宋两代,“主要的考试只有一次”,明清却要从下到上一路考下来。先在州县考,叫“童试”;然后在省里考,叫“乡试”;然后在部里考,叫“会试”;最后在宫里考,叫“殿试”。层层选拔,层层淘汰,过五关,斩六将,才能出人头地。所以很多读书人,一辈子就耗在考场上了。

第三是等级的森严。参加童试的考生,不论年龄大小,一律叫“童生”。考中了,就叫“生员”,俗称“秀才”,算是通过了府、州、县的“入学考试”。是否到县学府学读书倒不一定,但有资格到省参加乡试。乡试三年一次,八月举行(因此叫“秋闱”),考三场,中试者为“举人”(因此叫“中举”),有资格进京参加会试。会试次年二月举行(因此叫“春闱”),由礼部主持(因此又叫“礼闱”),中试者为“进士”。进士最后还要由皇帝(或以皇帝的名义)在宫廷里再考一次,分出一二三甲,这就是殿试。殿试中进士的叫“甲榜”,也叫“甲科”,都是“天子门生”,名单用黄绫书写向全国公布,叫“金榜题名”。

这就是等级制度了。秀才一级,举人一级,进士又一级,三级。进士也分级,最高一级(一甲)三个:状元、榜眼、探花,叫“赐进士及第”,也叫“鼎甲”(状元则叫“鼎元”);第二级(二甲)若干,叫“赐进士出身”;第三级更多一些,叫“赐同进士出身”。这又是三级。这还不够。中了进士,照例还应该留在京师读书三年,由朝廷派一位老资格的进士来教,叫“散馆”。三年以后,再考一次,成绩好的就进翰林院,这才算是到了顶,也才有了做大官的资格。明清两代,秀才、举人,是很难做到大官的;进士、翰林,也很少有只做小官的。不像两汉唐宋,“任何人都得从小官做起,但人人都有当大官的希望”。这就有点像魏晋南北朝,“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都讲“出身”,只不过魏晋的“出身”指血统,明清的“出身”指功名。进士、翰林,就叫“出身好”。秀才、举人,就叫“出身不好”。

出身好的做了官,出身不好的就只好去做吏。明清时代在衙门里做事的人,有官,有僚,有吏。官就是正职,即长官;僚就是副职、佐贰,即僚属;吏就是办事员,即胥吏。官和僚都是官员,有品级(比如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叫“品官”。又因为自隋以后,官和僚都由中央统一任命,因此也叫“朝廷命官”。吏则“不入流”,由长官自己“辟召”,身份其实是民。也就是说,官僚都是“国家干部”,吏却只好算作“以工代干”。他们是官府中的“服役人员”,其身份与衙役(更夫、捕快、狱卒之类)并无区别,只不过更夫、捕快、狱卒或服劳役,或服兵役,胥吏则提供知识性服务而已。因此胥吏地位极低(常被呼为“狗吏”),待遇也极低(往往领不到薪水)。此外,还有一条规定,就是胥吏不能当御史(监察官),也不能考进士。官和吏,就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了。

不过胥吏的地位虽然低,政治影响却大,因为国家事务,尤其是地方行政,实际上是靠胥吏来处理的。进士、翰林出身的“官”们,“学问”虽好,能力却很可疑。他们往往不屑于(其实也未必能)处理繁琐的具体事务。“吏”却是这方面的专门人才。而且,由于胥吏没有别的出路,无法像官那样步步高升,也就更加努力地把自己打造成“专门人才”,并在执法领域“大显身手”。结果,在处理国家事务和地方行政时,官是外行,吏是内行。外行虽然在名义上领导内行,内行却可以在实际上糊弄外行。要知道,帝国的政策和法令往往都是些“原则性意见”,是用漂亮的文言文写成的,因此是含糊其辞和语焉不详的,具体尺度全靠执行者掌握。官们既然不懂行,则升迁的快慢,处分的轻重,赋税的多少,工程的增减,便都由吏们说了算,或者被胥吏牵着鼻子走。所以,明末的顾炎武,便说当时的情况是“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也”。清末的郭嵩焘,也说有清一代是“与胥吏共天下”。一个王朝的政治,如果居然实际上是由一大批永无出头之日的办事员(胥吏)来操纵的,那光景大约意见可想而知。
 

好制度,坏制度

五、问题所在

以上讲的,大概就是中国古代政制怎样由“好制度”变成“坏制度”的过程。那么,何以至于此呢?钱先生也总结了几条,比如“中央政府有逐步集权的倾向”,以及中国社会过于平等,中国人民过于自由,中国政治太讲法治不重人治等等。这几条,除了第一条外,其他结论都让我们目瞪口呆。但仔细读来,才发现原来钱先生的概念和我们大相径庭。他老先生说的“平等”,其实是“平铺”;他老先生说的“自由”,其实是“散慢”;他老先生说的“法治”,其实是“死抠条文”,或“教条主义”、“本本主义”。这就没有什么好讨论的了,因此我们只讨论第一条:“中央政府有逐步集权的倾向”。

从秦汉到明清,帝国的中央政府有逐步集权的倾向吗?有。比如地方行政从郡、县两级,到州、郡、县三级,到道、州、县三级,到路、州府、县三级,到省、府、州县三级,再到名义上的省、府、州县三级,实际上的总督辖区、省、道、府、州县五级,就是中央政府不断破坏原有制度,不断从上往下派出官员、增设建制,亦即不断从地方收权向中央集权的过程。结果,是“管官的官多,管民的官少”。上级机关日趋庞大,地方政治日趋糜烂,管理成本增加了,问题却越来越多,效果也越来越差。

那么,帝国又为什么要向中央集权呢?这就要先弄清楚权力集中到哪里去了。集中到所谓“中央政府”那里去了吗?没有。实际上,以宰相为首脑的“政府”的权力,也在同时被逐步蚕食。东汉的相权小于西汉,隋唐的相权小于东汉,宋元的相权小于隋唐,明清则干脆取消了宰相。中央政府没了首脑,只剩下一群秘书和部长名不正言不顺地在那里维持工作。这样的“政府”,难道也是集权政府吗?

显然,从秦汉到明清,一方面是地方政府的权力被逐步削弱,另方面是中央政府的权力被逐步剥夺。收回来的权力集中到了一个人的手里,他就是皇帝。

所以,帝国制度的全部问题,就在皇帝这里。

皇帝自然是不能没有的。没有皇帝,就不叫帝国了。何况正如钱穆先生所说,一个统一的国家不能没有一个元首,这个元首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只能是皇帝。这当然也在理。问题是元首可以有两种,一种是虚位的,一种是实位的。帝国也可以有两种,一种是名义上的,一种是实际上的。王国、共和国,也一样。比如君主立宪的英国,就是名义上的王国实际上的共和国。她的国家元首就是虚位的。萨达姆时代的伊拉克,则是名义上的共和国实际上的王国或帝国。她的国家元首则是实位的。可见,有没有皇帝,要不要皇帝,或者一国之首叫不叫皇帝,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皇帝作为国家元首,究竟是虚位的,还是实位的。

钱穆先生主张和赞赏的,显然是一种“皇帝虚位的帝国制度”,即“皇帝是国家的惟一领袖,而实际政权则不在皇室而在政府。代表政府的是宰相。皇帝是国家的元首,象征此国家之统一;宰相是政府的领袖,负政治上一切实际的责任”。作为一种主张,钱先生此说自然不无道理;但要说这是中国人的“一向意见”,恐怕就值得商量。

中国人一向主张帝国的元首(皇帝)虚位吗?否。倘若果真如此,就不会有所谓帝国了。帝国制度是从哪里来的?是从邦国制度演变而来的。邦国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是普天之下一个名义上的国家联盟领袖(天下共主),天子之下若干个各自为政的诸侯王国。如果把这“天下”看作一个国家,则这个“国家”的元首(周天子)就是虚位的,即“天子虚位,国君实位”。后来,不但国家联盟的领袖(天子)是虚位的,组成联盟各国的元首(诸侯)不少也变成虚位的了,政权实际上掌握在卿大夫手里,即“政由宁氏,祭则寡人”。钱先生的主张,岂非老早就实现过了?

可惜大家都说不行。说不行的人还不肯坐而论道,都要用拳头说话。最后是打出了一个大秦王朝,也打出了一个帝国制度。创立这个制度的秦也有一个特点,就是从来没实行过国君只当虚位元首,把政权交给王国政府的制度。实际上,秦王国之所以能在兼并战争中胜出,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秦孝公依靠商鞅的变法,打击了封建领主势力,把政权、财权和军权全部集中在国君手里,建立了“国君集权”的制度。秦始皇既然是靠着这个制度把王国变成帝国的,那么,他在由秦王变成了皇帝之后,又怎么会把政权交给宰相?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即大秦王朝和帝国制度的建立,究竟是偶发事件还是历史必然?从结果看,显然是后者,因为“百代皆行秦政治”,汉唐宋元明清也都是不叫“大秦王朝”的大秦王朝,即帝国。所以,帝国是一种必然。帝国既然是必然,那就由不得你喜欢不喜欢,也一定会按照自己的规律来运行。这才有汉的削藩(取消封国的自治权),唐的分省(将中央最高行政机构由一个宰相府分成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宋的释兵(收回将帅兵权,改由文臣将兵),明的罢相(废除宰相制度),也才有前面说的种种变革。这些变革,说到底,就是要把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到皇帝手里,而且集权、集权、再集权。

实际上,钱穆先生讲的其他问题,比如宋以后的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平铺的社会”等等,也都因此而生。钱先生所谓“平铺的社会”,其实也就是没有贵族阶级的社会。没有了贵族阶级,就只剩下了两个等级,或一个关系,即君与臣。君只有一个,其余都是臣,地位一样,这就是“平等”(其实是“平抑”)。没有了贵族阶级,官位不能世袭,政权对外公开,只要考试合格,人人可以做官,这也是“平等”(其实是“均等”)。没有了贵族阶级,地方上也就没有核心人物,没有凝聚力,这就“自由”(其实是“散慢”)。机会均等,大家一样,互不买账,就不能靠人治,只能靠王法律条来治理,这就是“法治”(其实是“律治”)。钱先生所说的种种问题,是不是都由废除贵族政治始?

那么,帝国为什么要取消贵族阶级呢?因为贵族制度和帝国制度是不兼容的。帝国制度的本质,是“中央集权,一人专政”。这个“一人”,在理论上就是皇帝。皇帝的权力就是“皇权”。皇权是一种最高权力,也是一种绝对权力,是不受制约和毋庸置疑的。既然如此,则“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一人之下”,又怎能再插进来一个“万人之上”?所以宰相制度终归要废除,贵族阶级也一定要取消。贵族阶级取消以后,政权就一定要向全社会开放。不但任命制一定会取代世袭制,而且科举制也一定会取代察举制和荐举制,因为只有科举制才最平民化,最少贵族气。结果,自然是造就了一个“平铺的社会”。同时,它也造就了一种“官僚的政治”,因为填补贵族权力空白的是朝廷任命、平民出身的官僚。

显然,贵族政治是和邦国制度共生的,官僚政治则是和帝国制度并存的,而官僚制度又是依附于皇权政治的。也就是说,没有皇帝那至高无上的权力,就没有官员的权力,更没有什么官僚政治和官僚集团。皇权虽然在实际上可以由太后、外戚、权臣,甚至可能会由太监来代行,但在法理上是属于皇帝一人的,也是最终要交还给皇帝本人的。如果像曹操那样“挟天子以令诸侯”,便要被骂作“乱臣贼子”,“天下共讨之,全民共诛之”,哪里还能像钱先生所说的那样,皇帝虚位,只做象征,一切实际上的政务都由宰相处理,一切实际上的政治都由政府负责?这恐怕只是钱先生的一相情愿吧!

当然,这种“理想状态”也不是一点影儿都没有。西汉初年就有那么点意思。但我们要说清楚,那是西汉初年。那时,大家对帝国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心里还没有谱。邦国制度的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刘邦集团的江山也还没有坐稳,只好采取“一国两制”的方针,实行“半封建半郡县”或者“半邦国半帝国”的制度,即“郡国制”。这是一种过渡形态,是终将被完全的帝国状态取代的。萧何他们趁这个大家都还摸不清头脑的时候为后世宰相们争取的权力,也是迟早要被后世皇帝夺去的。我们现在当然无法弄清萧何他们当年是否也有钱先生那样的政治设计和政治理想,但可以肯定,这种“元首虚位,政府负责”的模式并没有被确认,──既没有在法理上被确认,也没有在观念上被确认,因此想破坏就可以破坏。

这大约就是钱先生心目中的“好制度”终于变成“坏制度”的原因了。说到底,罪魁祸首就是皇帝制度。正是因为有了皇权的至高无上、不受制约和毋庸置疑,才有了后来的一切。显然,要回答“好制度”何以最终变成了“坏制度”,就必须追问在过去的二千多年间,中国何以要实行一种以皇帝为实位元首,而且拥有至高无上绝对权力的帝国制度。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课题,也许要另外写一本书才能回答的。
 

好制度,坏制度

六、历史总是让人惦记

摆在读者面前的这本小书基本上是讲历史的。它和中央电视台科学教育频道的《百家讲坛》多少有些瓜葛,因为部分内容在那里讲过。

众所周知,《百家讲坛》是一个学术性的栏目,尤以讲述历史见长。这类节目并不好做。做好了固然“双赢”(学术扩大了传播范围,电视提升了文化品位),做砸了却是“双输”(学术失去自身品质,电视失去广大观众)。这是许多学者和电视台都不敢轻易涉足此事的原因:他们害怕吃力不讨好,落得个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然而《百家讲坛》的编导却告诉我,他们的收视率并不低,高的可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低一点也有百分之零点一。百分之零点五的收视率是个什么概念呢?通俗一点说,就是平均有千分之五的电视机选择了这个频道。当然,调到这个频道的更多,锁定的又少一些,所以说是“平均”。中国是个人口大国。按照这个比例推算,收看的人数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当然,账不能这么算,前面对收视率的解释也不完全准确。但要说很多人在看,总是不错的。这就奇怪。中国历史上的王朝,最近的一个,清,离我们至少也有上百年,远的就更不用说了。如此遥远的是非恩怨,干我们甚事,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关注呢?

也只有一种解释:历史不能忘怀。

的确,历史总是让人惦记,也不能不让人惦记。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自己的历史。他们只能“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进行创造。这样一来,谁对历史了解得更为深刻和透彻,谁就更可能成功。相反,如果仅仅把思想和眼光局限于现在,那他恐怕就连现在也把握不了。国家如此,个人亦然。实际上,伟大的时代必定具有历史感,伟大的人物也必定具有历史感。只有平庸的时代才鼠目寸光,也只有那些平庸之辈才会对历史不屑一顾。何况历史本身就是一部连台大戏,有人物,有故事,有情节,有动作,有悬念,有高潮,充满戏剧性,岂能不让人兴趣盎然?

于是就有了对历史的各种说法和多种说法。

最常规的是“正说”,比如《三国志》和《大唐西域记》;最流行的是“戏说”,比如《三国演义》和《西游记》。《三国演义》是“戏说”吗?是。因为它不但“演义”(发挥),而且“演变”(篡改)。就算它态度严肃,不是“戏说”,也有歪曲编造成分,是“正说”加“歪说”,甚至“胡说”。不过《三国演义》还只是“走调”,《西游记》就“离谱”,只好称之为“大话”。我们现在都知道《大话西游》“大话”了《西游记》,很少有人想到《西游记》才是“大话”的祖宗!但《西游记》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谁都知道那是神话。《三国演义》就不一样了,很多人把它当作历史来看,甚至以为那就是历史。从这个意义上讲,《三国演义》是不叫《大话三国》的《大话三国》。

看来,小说家言是靠不住的,比较靠得住的是历史家言。《百家讲坛》的收视率那么高,就因为大家都想知道历史的真相,尽管所谓“正史”也难免事实加传言。

然而真正静下心来阅读历史文献的人却凤毛麟角,“正说”的影响力和读者面,与“戏说”、“大话”相比,也“不可同日而语”。为什么呢?因为后者好看,前者难懂;后者有趣,前者乏味。真实的不好看,好看的不真实,想满足趣味就难免“上当受骗”,要弄清真相就必须“硬着头皮”。这就矛盾,读者也就两难,因此要有一个办法。这个办法,我以为就是“趣说”。所谓“趣说”,就是历史其里,文学其表,既有历史真相,又有文学趣味。这当然很难,但并非做不到,黄仁宇先生的《万历十五年》便是典范。

趣说并不容易。首先作者得有趣,其次得有文学修养。所谓“有文学修养”,并不等于一定要读过多少经典名著,更不等于有多高的学历、学位、职称和头衔,当然也不等于一定得是中文系毕业的,而是要有文学感。这是一种体验的能力,品味的能力,把握情调的能力。没有这种能力,书读得再多也没有用。

有文学感的人一般也都有历史感。因为文学是人学,史学也是人学。没有人,就不会有历史,也不会有文学。所以,要想理解历史,必须参透人性。历史是不能复原的。你顶多只能散乱地见到些秦砖汉瓦,依稀听得鼓击钟鸣。然而人性却相通,正如今日之苍穹,正是当年之星空。秦时明月汉时关。汉代的关隘(历史条件)可能已荡然无存,秦时的明月(共同人性)又何曾消失?因此研究历史也好,讲述历史也好,都必须“以人为本”,以民族的文化心理为核心。以人为本,历史才是有意义的。以民族的文化心理为核心,一个个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在我们面前才可能变得鲜活起来。这些鲜活的故事和生命将促使我们反省历史,反省社会,反省人生,反省自己,于是趣味之中就有了智慧。

这就不但是“趣说”,而且是“妙说”。没有思想的趣说只是易拉罐饮料,有思想的妙说才是好酒。历史和酒原本就有些拉扯,比如“汉书下酒”、“青梅著酒”。所以,历史也是可以酿酒的。本书不敢说是一坛好酒,只要没做成醋,就谢天谢地了。

本书收录的文章,断断续续写了好几年,有的发表过,有的没有。这次一并结集出版,全承萧关鸿先生一再敦促支持,在此谨致谢意!

    易中天

    200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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