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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当年情景:江青律师20年後接受采访

回忆当年情景:江青律师20年後接受采访

这是历史的一刻--这场历史的审判,不仅是对历史问题一个很好交代,也是中国律师制度确立的一个历史起点。虽然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罪大恶极、祸国殃民,但是我们国家的法律依旧给了他们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当时指定为江青辩护的律师,後来又做了李作鹏辩护律师的张思之先生,在“两案”之後20年,接受了本刊的张思之先生最近出了一本书,书名叫《我的辩词与梦想》,与我而言,阅读辩词仅仅是兴趣,仅仅是喜欢辩论的快感。张思之究竟何等人物,此前我根本不知,然而在书的末页,我却突然看到“曾指定为江青的辩护律师”、“李作鹏的辩护律师”的字样,这是何等的扎眼!书是学林出版社出的,我立刻给该书的主编出版社的成江老师打了电话,说我想采访一下张思之先生,请他务必帮忙,成江老师二话没说,立刻答应给我引见张老。

    江青被押上法庭

    就这样,2001年3月19日上午9点半,我终於在北京见到了70有余、神采不减的张思之先生。先生说,这麽多年来,这还是第一次就“两案”辩护事宜接受记者采访。去年,某家重量级媒体曾经用尽各种方法想要采访他,被他断然拒绝。

    在采访结束时,思之先生说∶“原来我以为,这次采访,仅是为了这本书,没想到你越问下去,我越觉得不对劲了,不过,我看你年轻有冲劲,所以我也不太好意思拒绝你,今天我所讲的,都是我能回忆起来的东西,我想即便是我的回忆录,至少‘两案’这一段也不会比今天回忆的更详细了。”

    有谁愿意为江青辩护?

    新民周刊∶当时您被任命为“两案”辩护组组长,这是谁指定的?为什麽要定你?

    张思之∶当时的司法部副部长陈卓要北京市出4个专职律师,上海出2个专职律师,一共由18个律师组成辩护组,组长原定为北京大学的法学教授陈守一,但是陈守一说自己身体不太好,坚决不肯干。结果陈卓就要我出任辩护组组长。

    新民周刊∶这是一个复杂的角色,其他人也许情感上不愿站在全国人民的对立面,去给一伙“害虫”辩护,选择退,也是情理之中,那为什麽您没有退呢?因为据我所知,您在文革期间也被“四人帮”迫害过,後来又指定你做江青的辩护律师,你也没有退却,那麽您的出任是不是有想出名之嫌呢?

    张思之∶当时上海有个韩大姐,韩学章,从我的观点来看,她给江青做律师是比较合适的,不苹是因为都是女性的关系,韩大姐也是一个老律师,水平也很高,她是上海律师协会的,但是当时她说不舒服,而且没有商量的余地,绝对不肯出任江青的辩护律师。到时候,不是全国人民都骂你麽,骂你竟然当江青的辩护律师。

    在北京,我是主管业务的,而我自己的业务还过得去,别人都可以退,但我不可以,这是组织上的任务,不干行吗?有人说我年轻的时候不太驯服,但是在组织上我是绝对地服从,组织上讲的,我照办不勿。

    新民周刊∶当时是江青主动提出要请律师的?

    张思之∶是她主动向特别法庭提出的。

    新民周刊∶那我们後来在电视上看到都是江青自己在为自己辩护,这是怎麽回事?

    张思之∶後来,我最终没有成为江青的律师。

    新民周刊∶为什麽呢?

    张思之∶我和华东政法学院的朱华荣一起去见了江青,朱华荣是一个专攻刑法的非常好的老师。实事求是的讲,我当时去见的时候,没有带任何偏见和陈见,也没有想过一定要达到怎样的目标,我苹是觉得我主要是完成任务--任务就是搞清楚江青是不是真的需要我们做律师,如果真的需要,我们才可以真正著手,这是第一步。作为一个律师来讲,面对一个需要你帮助的被告人,虽然她是罪大恶极,但法律规定她有这个(辩护)的权利,你就有责任去为她提供这方面的帮助。

    但是刚一接触,就把江青的往事给勾起来了,把劣迹又给引发了--江青这个人太会做戏,而且胡搅蛮缠。当时我自己感情上也受不了,也不允许我继续出任她的辩护律师。

    我这个人在接触的时候,心态还算正常,不过我相信,我再耐心,我态度再好,我再客观,再公正,最後我和江青还是谈不成的,她不会要我做她的辩护律师的--这点,我绝不怀疑。客观地说,她对我们苹是一种试探,她并不想要我们真正地做她的律师,我们一去,她就讲,我是要律师,但我要找史良,找周健人,找刘大杰,找毛主席的女儿李敏。江青说∶“你们肯定是叶剑英、邓小平派来的。”她根本就不相信我们。

    於是,我就逃脱了一劫,免去了我做她的辩护律师,但是就这个职业本身来讲,这不是一件好事。

    新民周刊∶您说您逃过了一劫?

    张思之∶是的,如果让我主动去当她的辩护律师,这绝对没有可能,这个人太可恶了。但这显然不是辩护律师一个人的事,从整体、从全局、从全国的辩护制度来考虑,江青有辩护律师还是好的。可惜┅┅,很可惜!最後还是没有。

    江青想不想请辩护律师?

    新民周刊∶後来是江青拒绝让你为她辩护的?

    张思之∶对,她拒绝。

    新民周刊∶理由呢?

    张思之∶她说我态度不好。

    新民周刊∶是不是真的因为您的态度不好?您态度真的不好?

    张思之∶就我自己觉得,我仅仅是不够耐心,说我态度不好,这个账,我也不认。

    新民周刊∶您不够耐心,表现在什麽地方呢?

    张思之∶比如说,她问我一些问题,要我回答,我就告诉她,这个问题苹有在你确认要我们做你的辩护律师前提下才能谈,否则根本没有必要谈,当时组织上给我明确的任务就是要确认江青是不是真的要请律师。江青就说我态度不好。

    江青说∶“我身体不好,耳朵重听,因此我希望在法庭上有人替我说话。”我就告诉她,中国的律师可不是被告的代言人。“那你们可以做我的法律顾问。”这算什麽概念!你请我们为你那部分合法的权益辩护可以,但不是替你说话,我们有自己的独立人格!

    从後来看,她实际上苹是想从我们这里摸点情况,仅此而已。

    在谈话里,江青经常胡扯。她没谈几句话,就跟我说∶“这伙人是法西斯,当时他们把我抓起来,摔在地板上,就再也不理我了。”我说∶“你跟我扯这些干什麽,现在我需要的苹是知道你到底需不需要我们在开庭时提供法律上的帮助┅┅”我当时就挺高兴的,如果摔的话,是不是应该再摔得重一点!

    江青接著说∶“公诉人非常坏,还没跟我谈完呢,怎麽就起诉了┅┅”我回答她∶“什麽问题叫谈完了,什麽叫没谈完,难道你叫我去审查公诉人?”江青就叫起来了,这是原话∶“我要你们做律师,是让你们跟他们辩去!可不是让你们今天来跟我辩的!”实际上,她所说的一切,所做的一切都是试探性的。

    新民周刊∶这样看来,您那时也不至於达到态度不好的程度,这似乎连不够耐心也谈不上┅┅

    张思之∶其实有关的这些情节,我也不太想讲,觉得特烦,我从来也没有对外界讲过,很多人找我出书,我都没答应,你要知道什麽情况?

    新民周刊∶就是什麽使她下结论--"您态度不好"的?

    张思之∶11月13日上午,我和朱华荣一起到看守所和江青见面的时候,会见室里给江青安排了一个椅子,她就规规矩矩地站在椅子後面,把头发还掳了一下,我说“请坐”,她这才坐下,她是那样的人吗?简直做戏做绝了!更绝的,还在後面。我开始讲话,当然不是像现在这样有些慷慨激昂,那时我是慢条斯理,她就说∶“请你声音大一点,我的耳朵不好,因为我得过癌症,用雷治疗过,伤了我的耳朵,现在听觉不好,所以请你声音高一点。”我说,可以。然後一段时间里,我的声音就适当放高了。“你的声音不要那麽高,好不好?你的声纳震得我受不了(其实应该是声波)!”江青开始抗议。朱华荣在旁边就说了∶“你不是说你的耳朵不好,声音要高一点吗?”“那是刚才┅┅”接下来,江青看到我和朱华荣手里拿著两本小册子,一本是《刑法》,一本是《刑事诉讼法》,当时是我们自己编的单行本,她问∶“这两本书,能不能送给我?”那我们就说∶“你需要什麽书,你可以通过看守所的监管人员,问他们要。”“你们还是律师,怎麽这麽吝啬!这麽两本书,都不舍得┅┅”给我影响最深的是,江青跟我们说∶“办我这案子不容易,这是我们党内的事。当然你们要办也可以,不过,你们要学习‘十六条’,要学习‘九大的文件’,要学习‘五·一六通知’。”我当时就说∶“江青,我跟你讲清楚,我们要学什麽,不需要学什麽,我们比你清楚,这个用不著你指点。”她就说我们肯定是“叶邓”派来的,我就说∶“告诉你,你要不要律师是你个人的事情,跟我们是谁派来的有什麽关系。”江青始终不肯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以至於最後我觉得基本上已经无法再谈下去了,就告诉江青∶“今天你必须明确,你究竟要不要委托律师,这是一;第二如果你要委托律师,是不是要委托我们两个人做你的律师,或者你提交特别法庭说要另请律师,就这两种选择。”江青说∶“让我考虑考虑。”我说∶“可以,但是必须在13时以前答复我。”她说∶ “那不行,因为我要睡午觉。”我扔下一句“你必须在13时以前答复我,你睡不睡午觉,与我无关。”然後我们就走了,我们刚一出门,看守所的政委就把她押回去了,结果她就跟政委说∶“那个姓张的太猖狂,太坏,我绝对不要他做我的律师!”当时跟江青谈,具体问题基本没有涉及,因为如果她不要我们做她的律师,那不是瞎起哄吗!按照正常情况下,我们应该问当事人,起诉书看了没有,里面有那些出入等等。

    在特别法庭开庭时,江青把我认出来了,狠狠地瞪了我几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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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作为一名律师,就是要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并不因为你的辩护对象是“全国人民的对立面,”是“一伙“害虫”。

你出庭的目的就是说明审判是公正的。

他(包括其他人)那种溜溜列列的暧昧行为,实际还是在证明权大于法,弄巧成拙的把这场审判误导为还是一场权力斗争的延续,是有失公正的审判。

这种看视正义的行为,实际是最大的愚蠢。把一场正义对邪恶的审判变成了个人恩怨的争斗,变成了党派斗争。

正确的做法是:就是要大胆而勇敢的为江青辩护,使审判摆脱党派斗争、远离个人恩怨的纠缠,把江青真正有罪的事实,提交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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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失去一个出名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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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初由 tany 发表

作为一名律师,就是要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并不因为你的辩护对象是“全国人民的对立面,”是“一伙“害虫”。

你出庭的目的就是说明审判是公正的。

他(包括其他人)那种溜溜列列的暧昧行为,实际还是在证明权大于法,弄巧成拙的把这场审判误导为还是一场权力斗争的延续,是有失公正的审判。

这种看视正义的行为,实际是最大的愚蠢。把一场正义对邪恶的审判变成了个人恩怨的争斗,变成了党派斗争。

正确的做法是:就是要大胆而勇敢的为江青辩护,使审判摆脱党派斗争、远离个人恩怨的纠缠,把江青真正有罪的事实,提交审判。


有见地!不过也有时代决定人的意识的因素在.
 

回复:

 

回复:

这个律师不怎么样啊
 

回复:

律师是职责是高尚的,不要有其他因素在里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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